① 物業高空作業風險培訓內容
您好:培訓內容有4大部分
1為何要執行高空作業標准。
2高空作業標准
3高空作業管理規定
4救援
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② 高空作業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高空作業安全培訓內容有:
1、離地面2米以上,包括2米均屬於高空作業。
2、高空作業從業人員要定期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或貧血等其他不適合高空作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3、施工中對高空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4、高空作業所用的物料工具,均應堆放平穩,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嚴禁拋擲傳遞物件。
5、雨天或雪天進行高空作業時,採取可靠防滑、防寒或防凍的措施,水、冰、霜等及時清除。
6、遇有6級以上的大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和懸空高空作業。
7、作業人員從規定的通道上下,穿防滑鞋,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等。
8、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如拆模板),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於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以外。
9、拆除的鋼模板、腳手桿等隨拆隨運走,不得堆放高處。高空作業走行用的腳手板,厚度不小於5厘米,且兩端用8號鐵線綁牢固定,嚴禁探頭板。
10、雙層作業或靠近交通要道作業設隔離設施。
11、進行高空作業根據具體情況,使用符合要求的腳手架、腳手桿、吊架、梯子、跳板、安全帶,臨空處應設置欄桿及安全網。
12、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和安全帽,穿防滑鞋。
13、腳手架牢固、穩定、應經常清除雜物,冬季應及時清除冰雪,在過道上應有防護設施。
14、嚴禁操作人員以繩索、起重機作為梯子上下,不應在未固定腳手架上工作。
15、夜間高空作業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16、當梯子在2米以上,舉放時應採用安全梯,斜放時,應採用踏步梯加設扶手。
17、高處作業配帶工具袋,小型材料裝入袋內。
18、懸掛的梯子應掛在牢固處。
19、安全帶應拴在操作人員垂直上方牢固處。
20、安全網使用前應進行試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21、高空作業有高壓電線應先拆除或採取防護措施。
③ 高空作業安全培訓,高空作業安全注意事項有哪些
第1.0.1條 為了在建築施工高處作業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合理和經濟適用,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築及一般構築物施工時,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項作業。
第1.0.3條 本規范所稱的高處作業,應符合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GB 3608—83規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第1.0.4條 進行高處作業時,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高空作業的安全事項
第二章 基本規定
第2.0.1條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0.2條 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0.3條 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條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0.5條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第2.0.6條 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④ 高空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有哪些
(1)高空作復業工人須經過身體制檢查合格後,方可施工作業;
(2)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防滑鞋,掛好掛鉤,並有安全防護欄和安全網等防護設施;
(3)在高空作業條件較差時,避免單人單獨操作;
(4)高空作業時,對施工工具和材料要有保護措施,避免掉落,嚴禁向下方丟棄廢物
(5)在搭設電動吊籃時,要統一指揮、協調作業,嚴禁使用材質、規格和缺陷不符合要求的配件;
(6)拆除腳手架時,要按搭設時相反的順序拆除;
(7)嚴禁操作人員以繩索及起重機作為梯子上下,嚴禁在未固定的腳手架上工作;
(8)夜間進行高處作業時,配足照明設備,有塌陷、空洞地區要設有明顯的標志;
(9)高空作業附近有高壓線時,應先拆除或採取防護措施。
⑤ 高空作業應該注意什麼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3、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4、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5、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桿。在欄桿內側設18厘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6、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並應定期(每隔6個月)進行靜荷重試驗,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時間為5分鍾,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8、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10、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台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11、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12、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3、冬季在低於零下十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4、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5、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高處墜落事故的綜合預防、控制,是依據高處墜落事故的不同類別和系列的原因規律,而提出的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綜合預防、控制的要點。
(1)對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堅持開展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認識掌握高處墜落事故規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預防、控制事故能力,並要做到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當發現自身或他人有違章作業的異常行為,或發現與高處作業相關的物體和防護措施有異常狀態時,要及時加以改變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為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2)高處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準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對疲勞過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緒低落人員要停止高處作業;嚴禁酒後從事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的個人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安全帽、安全帶和有關勞動保護用品;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腳作業;如果是懸空高處作業要穿軟底防滑鞋。不準攀爬腳手架或乘運料井字架吊籃上下,也不準從高處跳上跳下。
(4)要按規定要求支搭各種腳手架。如,架子高度達到3m以上時,每層要綁兩道護身欄,設一道檔腳板,腳手板要鋪嚴,板頭、排木要綁牢,不準留探頭板。
使用橋式腳手架時,要特別注意橋樁與牆體是否拉頂牢固、周正。升橋降橋時,均要掛好保險繩,並保持橋兩端升降同步。升降橋架的工人,要將安全帶掛在橋架的立柱上。升橋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設計標准和安全規程的規定。
使用吊籃架子和掛架子時,其吊索具必須牢靠。吊籃架子在使用時,還要掛好保險繩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籃時,保險繩要隨升降調整,不得摘除。吊籃架子與掛架子的兩側面和外側均要用網封嚴。吊籃頂要設頭網或護頭棚,吊籃里側要綁一道護身欄,並設檔腳板。
提升橋式架、吊籃用的倒鏈和手板葫蘆必須經過技術部門鑒定合格後方可使用。倒鏈最少應用2t的,手板葫蘆最少應用3t的,承重鋼絲繩和保險繩應用直徑為12.5mm以上的鋼絲繩,包括磷化塗層鋼絲繩、鍍鋅鋼絲繩、光面鋼絲繩。另外使插口架、吊籃和橋式架子時,嚴禁超負荷。
(5)要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網,凡4m以上建築施工工程,在建築的首層要設一道3~6m寬的安全網。如果高層施工時,首層安全網以上每隔四層還要支一道3m寬的固定安全網。如果施工層採用立網做防護時,應保證立網高出建築物1m以上,而且立網要搭接嚴密。並要保證規格質量,使用安全可靠。
(6)要切實做好洞口處的安全防護。具體方法,同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措施相同。
(7)使用高凳和梯子時,單梯只許上1人操作,支設角度以60°~70°為宜,梯子下腳要採取防滑措施,支設人字梯時,兩梯夾角應保持40°,同時兩梯要牢固,移動梯子時梯子上不準站人。使用高凳時,單凳只准站1人,雙凳支開後,兩凳間距不得超過3m。如使用較高的梯子和高凳時,還應根據需要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8)在沒有可靠的防護設施時,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否則不準在高處作業。同時安全帶的質量必須達到以使用安全要求,並要做到高掛低用。
(9)登高作業前,必須檢查腳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腳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電桿的根部是否腐爛。嚴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頂棚上行走。
(10)不準在六級強風或大雨、雪、霧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另外,還必須做好高處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如發現人的異常行為、物的異常狀態,要及時加以排除,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