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誰作為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因組織落實院內什麼跟什麼計劃
1、養老院、敬老院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開內展防火巡查,定容期組織員工疏散逃生的本 領,應該定期的進行疏散演練,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識。
2、尤其是夏天的時候,正是炎炎夏日,氣溫高,用電量大。養老院、敬老院要注意對線路的檢查和維修,防治線路老化或超負荷用電,避免造成電器線路或者火災事故。
3、要向老年人告知正確的用火用電安全方法,教育不要卧床吸煙等。
4、養老院、敬老院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撥打119報警電話的同時,應該組織員工迅速對老年人進行疏散,特別是年老體弱的、卧病在床的老人要重點進行救援,並且及時清點人數。
5、疏散過程中要注意,盡量的疏散人群,避免人員過多導致出口擁堵,造成人員踩踏事件。
6、通道被煙霧風封阻時,疏散人員要及時給被困老人傳遞毛巾、濕布條等物品,供給捂口、捂鼻子使用,養老院應該為行動不便的人設計專門用的疏散逃生路線,制定專門的逃生預案。
2. 養老院每天的防火安全巡查記錄怎樣做
每日防火巡查記錄本;單位:;時間:;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監制;填表說明;1、檢查內次數:①消防安全容重點單位防火巡查應當每日;2、檢查人員:由單位消防保安或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3、檢查內容:應當按照記錄本檢查內容逐項檢查並應;5、隱患處理:對檢查出的當場整改不了的情況,要報;6、本記錄應當妥善保管,以備公安消防機構和上級主;每日防火巡查記錄;主管人員(簽名);每日防每日防火巡查記錄本。
3. 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範本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術語和定義、建設要求和自我評定。
本標准適用於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具有一定規模和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5907 消防基本術語 第一部分
GA653 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
3術語和定義
GB 5907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社會單位 social organization
有固定活動場所且有依法注冊名稱或其他合法名稱的組織。包括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
3.2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four capacities of fire safety
包括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3.3
疏散引導員 evacuation conctor
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的單位工作人員。
4建設要求
4.1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4.1.1 單位應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4.1.2 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應重點加強對用火用電、燃油燃氣、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控制室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重點管理內容參見附錄A。
4.1.3 單位應定期組織防火檢查。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及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b)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管理有無違章;
c)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是否暢通;
e)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情況;
g)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情況;
h) 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i) 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j)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4 單位應定期組織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至少每二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並應在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避免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管理有無違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d)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 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f)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5 員工應每日進行崗位自查,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使用有無違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d) 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e)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6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整改負總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督促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1.7 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發現人應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整改期間應採取臨時防範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4.1.8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應組織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
4.2 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2.1 單位應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做到初起火災早發現、早撲救。
4.2.2 員工發現起火能立即呼救並撥打「119」電話報警,起火部位現場員工能在1 min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火災報警按鈕或電話附近的員工,立即摁下按鈕或撥打電話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員;
b) 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員工,使用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滅火;
c) 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員工,引導人員疏散。
4.2.3 火災確認後,單位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能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在3 min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員工趕赴火場,與公安消防隊保持聯絡,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b) 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使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撲救初起火災;
c) 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d) 安全救護組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e) 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4.3 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4.3.1 單位應提高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做到會引導人員疏散,會火場逃生自救。
4.3.2 員工應熟悉本單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4.3.3 單位應根據相關國家標准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必要的火場逃生避難器材。
4.3.4 人員密集場所應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引導在場人員通過附近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迅速疏散。
4.3.5 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能立即通過喊話和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
4.3.6 醫院、福利院、養老院、敬老院、幼兒園和托兒所等場所應將安全疏散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安排足夠的疏散引導員,確保火災時現場人員能夠安全疏散。
4.3.7 火災無法控制時,單位火場總指揮應能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4.4 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4.4.1 單位應提高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做到消防常識普及化,消防設施標識化。
4.4.2 單位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教育人員,且應具備宣傳教育能力。
4.4.3 單位能利用展板、專欄、廣播、電視、網路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在明顯部位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志。
4.4.4 員工上崗前,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4.4.5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責;
b) 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d) 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4.4.6 單位員工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常識;
b) 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和安全操作規程;
d)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e) 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4.4.7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應熟知以下內容:
a) 崗位職責制度;
b) 本單位的消防設施;
c) 控制室設備操作規程;
d)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4.4.8 單位根據相關國家標准規定,結合自身特點設置消防標志和標牌。
5 自我評定
5.1 單位應按照本標准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自我評定工作,具體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5.2 依據本標准要求,可採取現場檢查、模擬演練、隨機提問、查閱檔案、組織考核等方法進行評定。
5.3 評定不合格的,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督促整改,並重新組織自我評定。
4. 新建養老院消防安全指導
根據規定的是新建的養老院面積超過300平米的就需要設置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淋系統、滅版火器和消火栓權系統、應急照明系統的,不足300平米的,不設置自動報警和自動噴淋系統的。這個需要申報消防機關審核備案,驗收和開業檢查的。
5. 敬老院,養老院消防安全應注意哪些問題
這個需要注意不低於2類建築的耐火等級要求的,需要滿足疏散距離不超過25m的,疏散通道寬度不小於1.4m且面積超過500平米的單體建築需要增加設置自動噴淋和自動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