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空作業國家有何規定
所謂高處作業來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源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築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築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勞動法》 第五十五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Ⅱ 高空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有哪些
(1)高空作復業工人須經過身體制檢查合格後,方可施工作業;
(2)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防滑鞋,掛好掛鉤,並有安全防護欄和安全網等防護設施;
(3)在高空作業條件較差時,避免單人單獨操作;
(4)高空作業時,對施工工具和材料要有保護措施,避免掉落,嚴禁向下方丟棄廢物
(5)在搭設電動吊籃時,要統一指揮、協調作業,嚴禁使用材質、規格和缺陷不符合要求的配件;
(6)拆除腳手架時,要按搭設時相反的順序拆除;
(7)嚴禁操作人員以繩索及起重機作為梯子上下,嚴禁在未固定的腳手架上工作;
(8)夜間進行高處作業時,配足照明設備,有塌陷、空洞地區要設有明顯的標志;
(9)高空作業附近有高壓線時,應先拆除或採取防護措施。
Ⅲ 高處作業必須經過什麼才可進行高處作業
1、操作架搭設必須嚴格按有關規范執行,必須與牆體拉接牢固,並經回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答,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外架上用密目安全網進行封閉施工。
2、搭設腳手架的材料應有合格證,各部件的焊接質量必須檢驗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
3、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經體檢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必須經常體檢。作業時施工人員衣著要輕便,禁止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以及帶釘或易滑的各種鞋從事高空作業。
4、對進行高空作業的人員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防護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否則,不得進行施工。
5、操作人員必須栓安全帶,入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6、雨天和雪天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冰雪應及時清除,並對防護措施逐一檢查、修繕。
7、高空作業在操作台上鋪滿木架,則邊設防護桿加竹膠板封閉,然後掛密目安全網,安全網與鋼管連接必須牢固。
8、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後應急時恢復。
Ⅳ 高空作業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高空作業安全培訓內容有:
1、離地面2米以上,包括2米均屬於高空作業。
2、高空作業從業人員要定期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或貧血等其他不適合高空作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3、施工中對高空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4、高空作業所用的物料工具,均應堆放平穩,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嚴禁拋擲傳遞物件。
5、雨天或雪天進行高空作業時,採取可靠防滑、防寒或防凍的措施,水、冰、霜等及時清除。
6、遇有6級以上的大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和懸空高空作業。
7、作業人員從規定的通道上下,穿防滑鞋,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等。
8、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如拆模板),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於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以外。
9、拆除的鋼模板、腳手桿等隨拆隨運走,不得堆放高處。高空作業走行用的腳手板,厚度不小於5厘米,且兩端用8號鐵線綁牢固定,嚴禁探頭板。
10、雙層作業或靠近交通要道作業設隔離設施。
11、進行高空作業根據具體情況,使用符合要求的腳手架、腳手桿、吊架、梯子、跳板、安全帶,臨空處應設置欄桿及安全網。
12、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和安全帽,穿防滑鞋。
13、腳手架牢固、穩定、應經常清除雜物,冬季應及時清除冰雪,在過道上應有防護設施。
14、嚴禁操作人員以繩索、起重機作為梯子上下,不應在未固定腳手架上工作。
15、夜間高空作業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16、當梯子在2米以上,舉放時應採用安全梯,斜放時,應採用踏步梯加設扶手。
17、高處作業配帶工具袋,小型材料裝入袋內。
18、懸掛的梯子應掛在牢固處。
19、安全帶應拴在操作人員垂直上方牢固處。
20、安全網使用前應進行試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21、高空作業有高壓電線應先拆除或採取防護措施。
Ⅳ 對高空作業人員有哪些基本安全作業要求
對廣西高空作業操作電動吊籃《今立達》人員的要求
⑴各施工隊項目中涉及到的所有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列入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並經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
⑵高處作業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對各種用於高處作業的設施和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檢查確定完好後才能使用。
⑶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如架子工、井字架工等,必須經專門培訓機構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並應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⑷遇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⑸用於高處作業的防護設施,不得擅自拆除,確因作業需要臨時拆除必須經指揮部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可靠的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⑹高處作業的防護門設施在搭拆過程時應相應設置警戒區派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⑺高處作業人員的衣著要靈便,但決不可赤膊裸身,腳下要穿軟底防滑鞋,決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靴鞋。
⑻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置放在臨邊、洞口附近或妨礙通行和裝卸,對於有墜落可能的物料、工具,都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⑼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⑽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剛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范要求。
Ⅵ 高空作業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為了便於操作過程中做好防範工作,有效地防止人與物從高處墜落的事故,根據建築行業的特點,在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對建築物和構築物結構范圍以內的各種形式的洞口與臨邊性質的作業、懸空與攀登作業、操作平台與立體交叉作業,以及在結構主體以外的場地上和通道旁的各類洞、坑、溝、槽等工程的施工作業,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的,均作為高處作業對待,並加以防護。
2 、腳手架、井架、龍門架、施工用電梯和各種吊裝機械設備在施工中使用時所形成的高處作業,其安全問題,都是各工程或設備的安全技術部門各自作出規定加以處理。
3、 對操作人員而言,當人員墜落時,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標准所稱墜落高度基準面,是指通過最低的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而所謂最低的墜落著落點,則是指當在該作業位置上墜落時,有可能墜落到的最低之處。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墜落高度。因此,高處作業高度的衡量,以從各作業位置到相應的墜落基準面之間的垂直距離的最大值為准。
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預防、控制,是依據不同類型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原因,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對每類高處墜落事故進行具體預防、控制要點。
1、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預防留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須設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蓋板、圍欄、安全網);洞口防護設施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繕;洞口防護設施嚴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應背朝洞口作業;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鬧或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同時洞口還必須掛設醒目的警示標志等。
2、腳手架上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要按規定搭設腳手架、鋪平腳手板,不準有探頭板;防護欄桿要綁扎牢固,掛好安全網;腳手架載荷不得超過270kg/m2;腳手架離牆面過寬應加設安全防護;並要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使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懸空高處作業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加強施工計劃和各施工單位、各工種配合,盡量利用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避免或減少懸空高處作業;操作人員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過猛,身體失穩;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穿軟底防滑鞋,同時要正確使用安全帶;身體有病或疲勞過度、精神不振等不宜從事懸空高處作業。
4、屋面檐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在屋面上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於25°應採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業不能背向檐口移動;使用外腳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桿要高出檐口1.2m,並掛好安全網,檐口外架要鋪滿腳手板;沒有使用外腳手架工程施工,應在屋檐下方設安全網。
Ⅶ 高處作業有哪些安全規定
凡在離地面2m以上的地點進行工作為高處作業。進人高空作業現場,應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皮帶。高處工作傳遞物件,不得上下拋擲,應使用工具袋。
在進行高處作業時,除有關人員外,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設置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以防落物傷人。
(7)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幾級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高處作業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高處作業要求承載時建築物或支承處應承住吊籃的載荷,理論上來說高處作業有一定的風險。
建築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製作與使用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安全帽》(GB2811)的有關規定。
2 懸空高處作業人員應掛牢安全帶,安全帶的選用與佩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安全帶》(GB6095)的有關規定。
3 建築施工過程中,應採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對建築物進行封閉(或採取臨邊防護措施)。
4 建築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和建築物的各種孔洞蓋嚴並固定牢固。
5 對人員活動集中和出入口處的上方應搭設防護棚。
6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並在施工前完成,最後經驗收確認符合要求。
7 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施工。
8 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
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預防、控制,是依據不同類型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原因,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對每類高處墜落事故進行具體預防、控制要點。
(1) 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預防留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須設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蓋板、圍欄、安全網);洞口防護設施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繕;洞口防護設施嚴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應背朝洞口作業;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鬧或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同時洞口還必須掛設醒目的警示標志等。
(2) 腳手架上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要按規定搭設腳手架、鋪平腳手板,不準有探頭板;防護欄桿要綁扎牢固,掛好安全網;腳手架載荷不得超過270kg/m2;腳手架離牆面過寬應加設安全防護;並要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使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