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根據工會相關規定,工會委員候選人可以不是職工代表,在這種情況下,正式會議的時候非代表候選人如何參會
其實大家存在一個誤區,認為每年召開的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就是會員專大會或者會員屬代表大會。其實,不是這樣的,只是為了節約,單位一般會把職工代表大會和會員代表大會,一起召開。而作為工會委員的候選人,首先必須是工會會員,只要是工會會員就有資格被列為候選人。在會前可以召開工會全委會,補選一下,在召開代表大會的時候確認,程序上就沒有問題了
Ⅱ 怎樣確定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名額及其在會員中的比例
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按會員人數確定: 會員在內200 至500 人者,代表為會員的25%至20%; 容會員在501 至1000 人者,代表為會員的20%至10%; 會員在1001 至5000 人者,代表為會員的10%至6%; 會員在5001 至10000 人者,代表為會員的5%; 會員超過萬人的大型企事業單位, 會員代表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500 人。 會員在200 人以下的基層工會,一般應召開會員大會。 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召開會員代表大 會時,須報經上級工會批准。代表人數比例不得少於會員的30%。 會員代表應具有廣泛性、先進性、代表性,工會幹部和工會積極分子應在代表中佔半數以上, 女會員、勞動模範和知識分子、青年等應佔一定比例。 職工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群眾性,職工代表的人數一般根據企業規模大小適當確定,職工人數 100 人以上不足200 人的企業,職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30 人;200-1000 人的企業,職工代表人數為40-100 人; 1000-5000 人的企業,職工代表人數為100-200 人;5000 人以上的企業,職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200 人。
Ⅲ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人數如何確定
<關於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實行常任制的若干暫行規定> 第二條 基層版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權,按會員人數確定。
會員在200至500人者,代表為會員的25%至20%;會員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為會員的20%至10%;
會員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為會員的10%至6%;
會員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為會員的5%。 會員在200人以下的基層工會,一般應召開會員大會。
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時,須經上級工會批准,代表人數比例不得少於會員的30%。 第三條 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組成,應有廣泛的群眾性和代表性。
企業單位中的工人會員代表,學校、科研單位中教職員工和科研人員會員代表,一般應占會員代表總數的60%以上。女職工和青年職工會員代表應佔一定比例。
Ⅳ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人數如何確定一線職工代表應佔多大比例
<關於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實行常任制的若干暫行規定> 第二條 基層專工會會員屬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按會員人數確定。
會員在200至500人者,代表為會員的25%至20%;會員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為會員的20%至10%;
會員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為會員的10%至6%;
會員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為會員的5%。 會員在200人以下的基層工會,一般應召開會員大會。
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時,須經上級工會批准,代表人數比例不得少於會員的30%。 第三條 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組成,應有廣泛的群眾性和代表性。
企業單位中的工人會員代表,學校、科研單位中教職員工和科研人員會員代表,一般應占會員代表總數的60%以上。女職工和青年職工會員代表應佔一定比例。
Ⅳ 工會開會討論開除員工,要員工參加會議嗎
工會,是依抄法維護勞襲動者的合法權益的機構,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工會無權討論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工會參與解除勞動合同,應做為勞動者的代表,依法給予勞動者支持和幫助。
勞動者有權要求參加會議。
法律鏈接:《勞動合同法》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Ⅵ 工會主席選舉需要企業多少比率的職工參加代表會
你們單位應該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從全體會員中選舉30-50名會員代表,代表638名會員選舉工會委員會,由工會委員會選舉工會主席。然後報上級工會委員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