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是什麼
第十八條是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專、健全本單位安全屬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專用金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職責作出了具體規定。這里講的「主要負責人」,包括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也包括其全面負責日常經營活動的總經理,以及非法人單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正職領導,如廠長、經理等。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責任、有義務在搞好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同時,搞好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按照安全發展戰略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做到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
㈡ 安全生產許可證屬於哪個機關頒發
相對應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頒發。
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三條規定: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規定: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規定: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專用金擴展閱讀:
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供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
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在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九條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㈢ 中國礦業大學是什麼類型的學校王牌專業是哪個
【一、中國礦業大學簡介】:
中國礦業大學(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位於江蘇省徐州市,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高校,全國首批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
學校溯源於1909年創辦的焦作路礦學堂;
1938年與東北大學工學院、北平大學工學院、北洋大學工學院在陝西城固合組為國立西北工學院;
【三、中國礦業大學專業推薦】:
1、推薦指數排名第一:采礦工程;
專業培養目標:采礦工程專業,全國排名第一,是國家特色專業,江蘇省品牌專業,通過教育部專業認證。本專業培養具有寬厚的專業基礎和人文素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和國際視野、創新意識和工程實踐能力,具備固體礦床開採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以及采礦工程師的基本能力,能在固體礦床開采特別是煤礦開采領域從事工程設計與施工、礦山經營與管理、以及科學研究等方面工作的礦山高級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
畢業生主要從事礦區開發規劃,能在礦山(地下、露天)開采領域從事設計、組織生產和施工、安全監察、科研及礦業管理等工作。優秀畢業生可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及直讀博士生。
2、推薦指數排名第二:礦物加工工程;
專業培養目標:創建於1952年,是"211工程"和"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學科、教育部卓越工程師培養試點專業;擁有以院士、國家級教學名師為帶頭人的高水平教師隊伍。本專業畢業生可在能源、冶金等行業從事科研、工程設計、技術管理和教學等工作,優秀畢業生可出國深造。
3、推薦指數排名第三:電氣工程與自動化;
專業培養目標:本專業是電氣信息類的一個寬口徑專業,首批江蘇省品牌專業。本專業下設兩個專業方向: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本專業主要培養掌握電工、電子、電氣、控制與計算機應用等基本理論與專業知識,具有人文、經濟、管理等基本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高級人才。專業領域主要是電氣工程、電力系統、電力傳動、自動控制、計算機控制、信息處理等。
畢業生主要面向科研單位、工礦企業、工程設計院、高等院校從事科學研究、科技開發、組織管理、教學等工作。學習的主要課程有電路理論、電力拖動與運動控制系統、信號與線性系統、自動控制原理、微機原理與系統、計算機控制技術、計算機網路技術、電力電子技術、電能系統基礎、智能控制、過程式控制制、智能儀表及測試系統、控制電機、電氣設備的故障診斷等。
4、推薦指數排名第四:地質工程;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能夠運用現代技術手段和方法從事地質科學與地質工程的研究、教學、生產和管理,適應當代地球科學發展和社會需求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下設資源勘查工程、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煤及煤層氣工程三個專業方向。
畢業生主要面向煤炭、石油、地礦、交通、冶金、材料、環境、旅遊開發等部門及科研機構或大專院校從事科研、教學、技術開發與管理工作。
5、推薦指數排名第五:安全工程;
業務培養目標:培養從事安全技術及工程、安全科學與研究、安全監察與管理、職業安全健康監測與檢測、安全生產與設計、安全教育與培訓等方面復合型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安全工程專業是"國家特色專業建設點"、"江蘇省十二五重點建設專業"、"江蘇省首批品牌專業"、"教育部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試點專業,2016年通過教育部工程教育認證。具備從本科、碩士、博士到博士後的培養能力。
本專業師資力量雄厚,擁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傑青、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等多名在我國安全領域的知名教授和一批高水平博士組成的高水平師資團隊。
6、推薦指數排名第六:土木工程;
7、推薦指數排名第七: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8、推薦指數排名第八:會計學;
9、推薦指數排名第九:電力工程及其自動化;
10、推薦指數排名第十:測繪工程;
依次為:金融學、計算機類、經濟學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煤及煤層氣工程、消防工程。。。。。。
㈣ 求人社部發[2009]9號文件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 第9 號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已經人事部部務會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部部長 尹蔚民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實施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條例》第二條中所稱「連續工作」的時間和第三條、第四條中所稱「累計工作」的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均按工作年限計算。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第三條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工作人員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條例》第四條第(二)、(三)、(四)、(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條 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於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 第六條 工作人員因承擔野外地質勘查、野外測繪、遠洋科學考察、極地科學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務,所在單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第七條 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徵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工作人員年休假工資報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外,其餘部分應當由所在單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解決。實行工資統發的單位,應當納入工資統發。 第八條 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 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第九條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條 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工作人員本人意願,統籌安排,保證工作人員享受年休假。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勤制度。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應當依據職權,主動對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年休假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機關、事業單位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又不按本辦法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工作人員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責令支付;屬於其他事業單位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由同級人事行政部門或工作人員本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因年休假發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公務員申訴控告和人事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以及機關、事業單位駐外非外交人員的年休假,按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按照國家規定經批准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的其他單位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參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㈤ 如何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要做到幾點:
1、強化責任落實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的領導責任。要強化安全生產的主動意識充分認識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從高層管理人員到項目經理人員、現場操作人員,把安全責任落實到生產過程的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環節,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控制自身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
2、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人是安全生產的主體,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事故發生的最大隱患,只有加強對人的安全教育,不斷強化人的安全意識,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質,增強人的防範意識,規范和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才能築起牢固的安全生產的思想防線。單位領導要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切實負起責任,把"安全第一"的方針真正落到實處。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企業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現代安全管理對安全管理人員提出了很高的專業素質要求,所以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把責任心強、具備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強、熟悉管理知識的人員充實到安全管理崗位上來,讓他們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強化施工現場管理
企業生產施工現場是動態的,要結合施工現場環境,合理布置施工設備、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運行,確保各項安全防護和用電設施到位,做到施工標牌化,材料堆放標准化、安全標志規范化、環境防治意識化、作業過程有序化,對施工機具和人的各種不安全行為等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設備隱患,及時整改,認真排除物的不安全狀態。對於檢查出的問題,必須按照「三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加大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企業和工人的「救命錢」,也是預防事故的最有力保障。購買新設備時,必須同時購買與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使之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預防事故的發生。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管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6、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
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性質,在履行好自身職能的基礎上,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如安全培訓作為提高員工安全素質的手段,是一項涉及面廣而又復雜的工作,不可能也不應該由人力資源部單獨完成。如果將安全工作看作是某個部門的事情,那麼安全工作肯定做不好。
7. 嚴格獎懲,增強員工愛崗敬業的責任心
安全生產同時建立獎罰機制,目的在於獎勤罰賴、獎優罰劣。對那些提出重要建議,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要給予獎勵。尤其對那些對認認真真、任勞任怨、在工地上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專兼職安全員,要給予必要的激勵和獎勵,使他們在安全管理的崗位乾的更踏實、更有干勁。
㈥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可用於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對不對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應當專項用於下列安全生產事項:
(一)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版設;
(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權新、改造和維護;
(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五)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
不難看出,上述句子闡述不全面,並且措詞應為「用於」不應是「可用於」,因此該闡述不對。
㈦ 市科技局是干什麼的,工作范圍是什麼
工作范圍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創新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牽頭擬訂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建設國家重要的科技中心、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全市科技創新發展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高新技術產業、都市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統籌科研誠信建設;推進全市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
組織實施全市創新調查和科研報告制度;擬訂全市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平台)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新型研發機構、技術創新平台等建設,推動產業功能區及科技園區創新能力建設。
4、負責科技金融服務工作,牽頭擬訂科技金融政策措施,推動建立科技金融服務體系;組織擬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優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編制市本級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學事業費及其他科技專項經費的預、決算並監督管理使用情況。
5、負責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發展,促進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負責推進科技服務業發展。
6、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都市現代農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事業建設。
7、負責組織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研究提出促進政產學研用協調、產學研結合的政策建議,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建設,推動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成果轉移轉化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推進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和服務工作。
8、負責擬定引進國外智力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吸引國外專家來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高端外國人才聯系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出國人員培訓工作。
9、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提出相關建議,擬訂激勵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
10、負責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擬訂國際科技合作、區域合作和校院地合作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國際、港澳台地區和市域外的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區(市)縣、市級部門的科技工作;負責科學技術引進,統籌推進科技招商工作,促進科技資源在蓉聚集。
11、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3、職能轉變。圍繞建設國家重要的科技中心,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
(7)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專用金擴展閱讀
科技局內設機構有
1、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落實;負責文電辦理和秘書事務。負責來往文電的收發、簽批和保存。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文件保密工作。負責綜合性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工作匯報、領導講話、文件起草和機關文件的審核。
2、發展計劃科: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五年規劃。組織編制年度科技計劃項目指南,發布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指南。
3、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研究提出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計劃。協調有關部門推進全市工業科技進步和全市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
4、機關黨委:負責制訂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黨建和群團工作規劃,負責政治理論教育,協助局黨組組織中心組的學習。
5、科技成果轉化與管理科:擬訂全市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草案。研究擬訂科技成果管理、評審和獎勵的政策和制度,督促、檢查有關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
6、科技人才開發與國際合作科:統籌科技人才工作,研究提出有利於科技人才成長和創新的政策,負責科技人才資料庫建設與管理,研究全市科技管理幹部業務培訓和黨政幹部科技知識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7、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貫徹執行離退休政策,落實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
8、紀檢組、監察辦公室:監督、檢查局及所屬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國務院、省、市政府決定、命令等情況;在《中國共產黨章程》和《行政監察法》規定范圍內,對局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監督。
㈧ 國資委是屬於國家部門,還是事業單位,還是國企
國資委是屬於國家部門,全名叫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特設機構,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
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劃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8)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專用金擴展閱讀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文電、會議、機要、督辦、保密、信息、檔案、信訪、信息化、政務公開等工作;聯系所監管企業維護穩定工作。
二、政策法規局
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承擔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稿的組織起草、審核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議;承擔委機關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
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指導推動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政府間有關國有企業議題的對話和談判等涉外政策法律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
三、規劃發展局
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國際化經營戰略的牽頭組織及境外投資管理工作。
四、財務監管局
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
督促委派總會計師報告企業重要經營事項和重大風險,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建議;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
五、產權管理局
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的資本金變動、股權管理及發債方案;監督、規范企業國有產權交易。
六、企業改革局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董事會建設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合並、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承辦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
七、考核分配局
健全企業國際對標、行業對標體系,分類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提出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
規范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八、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
研究建立國有資本運作制度,組織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推動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指導所監管企業對所從事的金融業務加強管理與服務;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歸口管理國資委履行多元投資主體企業股東職責有關工作;
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承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的工作;承辦國有資本預決算編制、執行的有關工作。
九、綜合局
綜合歸口指導監督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與地方加強合作;研究提出推動所監管企業實施科技創新戰略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履行社會責任以及援疆援藏援青等工作。
十、監督二局
十一、監督三局
以上兩局的職能為:負責有關監督成果在委內廳局和所監管企業的利用工作,分類處置、督辦和深入核查監督檢查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
十二、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
十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
以上兩局的職能為:研究制定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黨建工作局(黨委組織部、黨委統戰部)
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承擔中央企業團工委的日常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十五、宣傳工作局(黨委宣傳部)
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和推進所監管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國資委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
十六、研究局
組織開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國有資產監管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報告。
十七、國際合作局
承擔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外事事務,配合做好境外突發事件和危機處理工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局(行業協會商會工作局)
指導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研究制定有關規劃、制度和措施;審核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人選;指導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做好外事相關工作;承擔向行業協會商會委派和管理監事工作。
二十、機關服務管理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局)
負責所屬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機關服務中心的各項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財務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管所聯系協會的國有資產和財務工作。
二十一、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十二、黨委巡視工作辦公室
負責組織開展對國資委黨委任免主要負責人的中央企業、國資委直屬單位、具有黨組織隸屬關系的行業協會開展巡視監督;加強對中央企業開展內部巡視的領導和指導。
㈨ 求全套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管理制度
目 錄
第一章 組 織 機 構
一、 崗位設置原則
二、 組織機構
第二內章 部 門 職 能
一、 工程部容部門職能
二、 項目部部門職能
第三章 職位說明書
一、 工程部經理
二、 總工程師
三、 項目部經理
四、 土建工程師
五、 水暖工程師
六、 電氣工程師
七、 裝修工程師
第四章 工作制度
一、 工程部工作目標管理規定
二、 工程部資料與文件管理規定
三、 工程項目文件資料的簽收傳遞規定
四、 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制度
五、 工程現場管理規定
六、 用章制度
七、 考勤制度
八、 工作日誌、月報制度
九、 設計變更制度
十、 簽證管理制度
十一、 工程款支付程序
第五章 工作流程圖
一、 工程招投標階段
二、 施工准備階段
三、 施工階段
四、 竣工驗收階段
五、 工程部與外部的工作關系
第六章 附件 表格
具體文件已經發送郵箱,請查收。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