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一個教育培訓機構報名簽的退款協議,誰懂幫我看看,裡面有沒有那些是不平等的規定!
一般來說是沒有漏洞的,沒有不公平這一說,我這里也是做積分落戶的,
⑵ 在某互聯網教育培訓機構昨天剛交了學費,現在突然不想學了,可以退回學費嗎協議上是說明退費是比較困難
你好,雖然寫著退費比較困難,但不是不能退,是嗎?如果培訓機構強制不退,可以去當地有關部門申訴
⑶ 培訓機構報名之後中途想退費,協議也沒簽
你有繳費收據嘛?如果有的話還好辦,沒有的話,你也還沒簽訂協議,培訓機構那邊可能會翻臉不認人,甚至說你沒見報名費都是有可能的,就算打官司或者找有關部門調解你也沒證據,不佔優勢!
⑷ 在培訓機構簽訂合同,要求退費
法律分析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如下分析1,首先來說,你和培訓機構簽訂協議要求培訓,你們之間簽訂的是一個服務性的合同,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2,由於個人原因協商退費無法參加培訓,雙方簽訂退費協議,相當於協議終止之前的合同,你們之間的退費協議就是對原來合同終止後的一個清理事項協議,對方應該按照你們協議退費的合同履行3,本培訓機構是北京地區的,濟南分校不參與退費管理。你可以直接起訴總校進行賠償,因為分校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也可以直接起訴分校,分校相當於分公司,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權,公司授權其經營管理的資產是公司法人資產的一部分。但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開展經營活動,有完備組織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有經公司授權經營管理的資產,最為重要的分公司在當地工商管理機關領有營業執照,符合《民事訴訟法》關於當事人的規定。因此,分公司獨立作為被告並承擔民事責任是沒有法律阻礙的行動建議1,退費協議,相當於協議終止之前的合同,你們之間的退費協議就是對原來合同終止後的一個清理事項協議,對方應該按照你們協議退費的合同履行2,你可以起訴要求分校履行也可以要求總校履行,起訴分校如果不履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3,法律規定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企業法人為被執行人。企業法人直接經營管理的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企業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4,保管好你們之間的培訓合同以及退費協議,作為證據
⑸ 培訓機構退費條件
那一般培訓機構是不會退費的,他們是那種私立的機構,並不受其他東西的關系。
⑹ 教育培訓機構收費退費管理
⑴退費核算
退費標准:學生所交總費用—建檔費(300元)—所上課時對應的費用(所上課時數乘以單價,單價以所上課時對應的價位段為准)— 一倍周課時費(周課時乘以單價,以所上課時對應的價位段為准;簽約一個月內退費不扣周課時,簽約一個月後扣周課時)=學生最終所退的費用
⑵退單受理
①學管師收到家長的退費要求時,首先自行挽單,挽單無效,及時上報校長,校區總監組成校區挽單小組再次挽單
退單原因:成績不明顯或者學生被老師帶走
②挽單措施:
肯定學生,說有一定的輔導計劃,一對一輔導針對性強
聽取家長退費的原因,進行解決
課時必須在簽約時間內完成
③挽單失敗,由家長提交《退單申請》學管師/咨詢師當日在系統上提交退費/壞賬申請。
④校區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給分公司審核部提交退單所需全部資料(包括《退單審批報告》、《退單申請》、《挽單報告》、《 退單情況說明 》),並檢查表上各項內容填寫是否完整,保證信息准確無誤。
⑶退單處理
①由審核部在2個工作日內核實課時數量、課時單價、退費金額等正確性,審核確定無誤後統一交給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
②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無誤後,由學管師進行系統提報;
③系統審批通過後,由學管師列印附件到《退單申請》後面交給分公司財務部;
④由會計核實後簽字認可,並在7-10個工作日內辦理退費手續,並從家長處收回輔導協議(如輔導協議丟失,需簽署《輔導協議終止說明》)及收款收據原件(如收據丟失,需簽署《收款收據作廢說明》)。
⑷退單解決
①當月退費完成後,校區教務主管將完成《退費匯總》表,發送給校區總監,抄送分公司總經理、審核部經理;
②每月底由審核部匯總本月退費情況與人事交接,便於人事核算薪資。
⑺ 你好我想問下如何從培訓機構退費,在合同約定不退費的情況下,要求退費合計嗎
如你如述,約定不能退費的情況下,想要退費,只能是溝通協商了。
終究是你無理在先,對方沒有違約。
⑻ 教育培訓機構退費規定
一、培訓機構退費法律規定有哪些?
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學校須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
第二,學校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學生出具國家各級各類承認學歷的院校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武裝部門的應征入伍通知書或因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困難等正當理由提出退學退費申請,而向學校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5%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
第三,簽訂協議前務必看清協議內容 建議消費者保留維權證據。協議中有相關退費的約定,一般情況下以消費者和商家訂立的協議為准(無效格式條款除外)。
關於違約金的問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約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對於消費者所說並未預約課程或者已取消課程等情況,建議消費者在與商家交流過程中,保留相關證據,如書面材料、錄音、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網路聊天記錄等。若日後涉及訴訟,從證據的角度來看,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在法律程序中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第四,學生在校期間因個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等原因而無法繼續上課,申請退費的情況,則一律不予以退還。
第五,學校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進行收費,並使用相關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票據。該票據作為學校收費和退費的唯一憑證依據。
對於那些正在接受培訓機構教育或即將進入培訓機構學習的同學。如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一定要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根據以上的培訓機構退費法律規定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簽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上面的條款內容,這樣的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⑼ 報的輔導班協議丟了,這樣還能退費嗎
只要想退,協議沒有無所謂,難道不給你推嗎?你給他搞媒體曝光一下,你看他退不退
⑽ 在培訓機構簽訂的協議裡面有一旦確認xx則不予退款屬於霸王條款嗎
要看具體內容才行,同時也要結合培訓機構提供的服務情況綜合判斷。
同時,機構提供的一般格式合同,當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