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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總工會培訓中心

發布時間:2021-02-26 11:31:11

『壹』 上海市總工會是什麼性質單位

上海市總工會關於規範本市企事業單位在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過程中履行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程序的通知 -------------------------------------------------------------------------------- 各區縣局(產業)工會: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強化執法過程中規范履行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程序,確保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企事業單位與職工共同發展,現就本市企事業單位在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過程中加強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設,規范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程序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推進建立以工會為工作機構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黨的十七大工作報告明確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推進廠務公開,支持職工參與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並要求將包括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在內的基層民主作為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工程重點推進。《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工會法》要求「工會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中華全國總工會制訂的《企業工會工作條例》則明確規定:「企業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日常工作」。根據以上規定,凡在我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都應實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工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有組織和實施民主管理的法定權利和義務。各地區、系統工會要在推進《勞動合同法》、《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實施過程中,宣傳和指導基層企事業單位,尤其是外商投資企業和民營企業通過組建工會、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促進企事業單位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對於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各地區、系統工會應當通過委派工會指導員,指導職工通過推選並經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確定職工方協商代表,與用人單位就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勞動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進行協商,並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工會組織,發展工會會員,同時,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二、堅持推進職工代表大會的制度建設 我國的職工代表大會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基層企事業單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它的運作必須符合我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規范要求,切實體現法定的職權設置、規范的民主程序、廣泛的職工參與,以及相關的工作制度。各地區、系統工會和基層工會應積極主動地與用人單位溝通,宣傳我國實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目的意義和任務作用。要根據各自所在單位的所有制性質,分別依據《上海市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范》、《上海市非公有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范》、《上海市區域性、行業性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范(試行)》規定的會議屆期、代表構成、議事規則、議事許可權和工作制度等要求完善本單位的職代會實施辦法,用完善的制度保證職代會運作的規范有序,保證職代會作用的充分發揮。 三、嚴格履行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程序 企事業單位勞動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共同遵守的規則規定,其制訂過程應該遵循用人單位與大多數職工共同認可的原則。各地區、系統工會應認真指導基層工會,通過與用人單位積極主動的協調溝通,規范和完善用人單位在制訂、修改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規章制度或者決定重大事項過程中的民主程序,努力減少由於程序不規范而引發的勞動爭議和矛盾。各地區、系統工會應指導基層工會通過以下方式,進一步完善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有關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決定重大事項過程中的民主程序: (1)基層工會要督促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徵求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2)基層工會應當將上述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所形成的方案和意見作為平等協商的內容,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在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的基礎上,工會在協商文本上簽字確認。協商出現意見分歧,工會應將協商文本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審議,並形成決議,在徵得大多數職工代表或者職工的同意後,在協商文本上簽字確認。 (3)工會應當督促用人單位共同將經雙方協商確認的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通過廠務公開欄、廠刊廠報等方式予以張榜公示。 四、加強對勞動規章制度的執行檢查和修改完善工作 在實施和執行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各地區、系統工會要指導基層工會,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選舉產生勞動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專門委員會(小組),負責檢查勞動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的決議決定執行情況,收集和整理相關的修改意見,形成專題工作報告,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審議。工會應將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的意見及時向企業方反饋,並通過平等協商修改完善相關制度或規定。 五、探索實踐區域性、行業性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程序 各地區、系統工會要從小型非公有制企業勞動關系的特點出發,通過區域性、行業性職工代表大會,對勞動規章制度和其他重大事項中涉及大多數企業的共性問題進行集體協商,形成集體合同或集體協議,經區域性、行業性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成為共同認可遵守的制度或決議;對不同企業的特殊情況,則以企業職工大會的形式履行民主程序,形成相關決議和規定。 六、切實加強對職代會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及時掌握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要進一步強化同級黨組織對職工代表大會的領導,保證職工代表大會依法規范運行,切實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積極作用。要進一步加強上級工會對基層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指導,促進基層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質量的不斷提高。要建立完善工會向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工作報告制度,及時反映基層單位在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過程中履行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程序等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要不斷加大輿論宣傳的力度,努力營造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良好社會氛圍,以更好地促進基層單位和諧勞動關系的建立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二○○八年一月二日

『貳』 上海總工會是幹嘛的

為企業中的工會會員提供服務,

『叄』 上海總工會的上海機構

1925年8月,上海地委改組為中共上海區執行委員會(上海區委,又稱江浙區委)。上海區委書記先後為尹寬(尹碩夫)、王一飛和羅亦農。工農部主任汪壽華(負責對內工作)、李立三(負責對外工作),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汪壽華(兼)。民國15年(1926年)2~6月,上海區委書記羅亦農,職工部主任和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均由汪壽華擔任。1926年6月一16年(1927年)2月,上海區委職工部主任汪壽華,職工運動委員會主任汪壽華(兼)、李震瀛(李泊之)。民國16年(1927年)4月,陳延年(少堂)接替羅亦農為上海區委代理書記;趙世炎為上海區委職工運動委員會主任。四一二政變以後,民國16年(1927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局派李立三、周恩來、魏金斯基到上海與上海區委的領導人陳延年、趙世炎組成特務委員會,領導上海黨的工作和工運工作。同時,上海區委職工部等工作機構主要領導人不再稱主任,改稱部長,趙世炎任職工部長。
1927年6月成立中共江蘇省委兼上海市委。省委書記為陳延年,旋即被捕,趙世炎代理省委書記,趙於7月被捕,王若飛任代理省委書記至8月。1927年8月~17年(1928年)2月,鄧中夏為省委書記,鄭覆他為職工運動委員會主任,秘書為項英。1928年2~5月,項英為省委書記,鄭覆他、吏文彬為職工運動委員會主任。1928年5~10月,李富春為代理省委書記,徐炳根為工運負責人,馬玉夫為上海總工會負責人。11月後,省委書記為徐錫根,馬玉夫、王克全為職工運動委員會負責人。
1929年8月一1930年6月,徐錫根任職工運動委員會負責人,先為職工運動委員會主任,後改稱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1930年7~10月在上海成立江蘇省總行動委員會,書記先後由李立三、羅邁(李維漢)擔任,徐錫根任該委員會的工會負責人。1930年10月~20年(1931年)1月,中共江蘇省委改建為中共江南省委,羅邁任書記,沈先定任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
1931年1月,中共召開六屆四中全會,中共江南省委改組為中共江蘇省委,至1935年1月,江蘇省委書記先後為陳韶玉(陳紹禹、王明)、王雲程、史通(章漢夫)、袁孟超(宋三、袁家鏞)、孔二(孟慶發、孟慶祥)、趙躍珊(趙玉龍、趙立人)、寶爾(許寶野、許文藻)、王明德。在此期間,省委的工人運動負責人先後為沈先定(職工運動委員會負責人)、陳治平(職工部部長);上海工會聯合會黨團書記先後為徐錫根、殷鑒、劉少奇、饒漱石、楊尚昆、袁盂超、孔二、趙躍珊、薛尚實、鈕振群等。
1935年1月,江蘇省委遭到嚴重破壞,上海地方黨組織的統一領導機構不復存在。當年至1936年,領導上海工人運動的是全國總工會白區執行局(又稱上海執行局),領導成員有饒漱石、夏爵一、鄭文卿、馬純古等。1936年2月,中共江蘇省委臨時委員會成立,書記鄧潔。4月,中共中央派馮雪峰到上海。年底,馮雪峰領導組織了中共(上海)臨時工作委員會(臨委),王堯山(宋書模、路丁)任書記。
1937年7月上旬,中共中央暫定由劉曉、馮雪峰等組成三人團,作為上海黨的領導機構。在三人團領導下,成立兩個委員會:工人工作委員會,林楓(宋書常)任書記,吳仲超、馬純古為委員;群眾團體工作委員會,王堯山任書記。10月,劉寧一到上海參加工運的領導。11月,中共江蘇省委員會在上海成立,至民國32年(1943年)初撤銷。這期間劉曉任省委書記,劉長勝任副書記。中共江蘇省委在三人團工作基礎上,建立工人運動委員會(工委)和職員運動委員會(職委),領導上海工運工作。從1937年11月~1945年9月,工委書記先後由林楓、劉長勝(兼)、馬純古、劉寧一、張祺擔任。職委書記先後由顧准、彭柏山、陸志仁擔任。民國32年(1943年)4月一34年(1945年)9月,中共中央華中局敵區工作部(後稱城市工作部),取代中共江蘇省委作為上海地方黨組織的領導機構,工委和職委也改為其下屬機構。
解放戰爭期間,1947年1月成立中共中央上海分局,1947年5月6日改為中共中央上海局,書記劉曉,副書記劉長勝)和中共上海市委(中共中央華中局在民國34年即1945年8月9日宣布成立中共上海市委,劉長勝為書記。
1947年9月張承宗任書記,領導上海黨的工作。工委書記為張祺,副書記為馬純古。職委書記先後由陸志仁、梅洛擔任。

『肆』 上海市總工會的地址

有三個地方,都是總工會
盧灣區局門路600號
普陀區武寧路419號
黃浦區中山東一路14號

『伍』 如何 加入 上海市總工會

如果是下級組織,可以直接聯系,自動加入

『陸』 上海市總工會

上海市總工會
地址: 上海市黃浦區中山東一路14號(近漢口路)

1955年上海總工會改稱上海市工會聯合會,年又改稱上海市總工會。
上海市總工會是上海工會的領導機關,每五年一次的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市總工會領導班子。2008年,上海市總工會第十二屆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上海市總工會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由115人組成。現任主席1人、副主席6人、常務委員17人。上海市總工會屬轄區、縣、局(產業)工會、市直屬大型企業(集團)工會、行業工會和直屬機關工會共130個,全市基層工會組織共覆蓋18多萬個企事業單位,會員已達690多萬。市總工會機關內設14個部(處)室、下屬19個直管單位。
.上海工會在市委的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貫徹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發揮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國家政權重要社會支柱作用、職工合法權益代表者和維護者作用。在推進上海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上海工會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突出維護職能,全面履行各項社會職能,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廣泛開展勞動競賽和立功競賽,發揮工人階級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主力軍作用;牢固樹立和落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維權觀,
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積極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參與地方政府立法和執法監督,堅持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民主管理制度,推進廠務公開,發揮職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大力推進職工素質工程,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學知識、學科學、學技術,引導廣大職工創建學習型組織、
爭做知識型職工,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堅持以人為本,協助政府促進就業,促進完善和實施社會保障制度,廣泛開展職工互助互濟活動,深入實施「送溫暖工程」,切實解決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廣大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上海市總工會重視發展與國(境)外工會的友好交往,先後同日本、韓國、越南、印度、義大利、俄羅斯、德國、法國、希臘、丹麥、挪威、瑞典、英國、西班牙、美國、澳大利亞、巴西和埃及等18個國家及我國台灣、港澳地區的有關城市工會和產業工會建立了友好往來和交流合作關系。
上海工會在黨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勇於探索.開拓創新,求真務實,奮發有為,為上海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作出新的貢獻。

『柒』 上海市總工會閔行區工人文化宮怎麼樣

上海市總工會閔行區工人文化宮是1990-02-07注冊成立的全民所有制,注冊地址位於閔行碧江路310號。專

上海市屬總工會閔行區工人文化宮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310112000025263,企業法人張偉文,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上海市總工會閔行區工人文化宮的經營范圍是:電影,戲劇,卡拉OK,舞廳,落彈,游戲機,攝影,裝裱,郵品,溜冰,棋牌,乒乓,健身,跆拳道,場地.像帶出租,健美,KTV,文體用品,日用百貨.雜貨,五金電料,汽配,招待所,銷售:食品(不含熟食),煙,花卉,茶室,停車服務。【企業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件經營】。

上海市總工會閔行區工人文化宮對外投資2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通過愛企查查看上海市總工會閔行區工人文化宮更多信息和資訊。

『捌』 上海勞動局培訓中心

天山路1800號。這個你最好還是打12333去問一下吧.最可靠了!!

『玖』 2020上海市總工會互助保險有何新的政策

看看幫困補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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