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土資源部十三陵培訓中心怎麼樣
有次開會,公司安排到了這里,真的好荒啊。還是幾年前,在培訓中心裡,手機還有點信號,一出中心,信號就特飄忽。裡面倒是古色古香,有點像皇家行宮。
⑵ 國土資源職業資格證都有哪些
江蘇省測繪局 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印發《江蘇省測繪行業技術工種從業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規定》的通知
2009-12-10 20:12:04 瀏覽:100 作者:hena
江蘇省測繪局 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印發《江蘇省測繪行業技術工種從業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規定》的通知
蘇測〔2003〕84號
各市、縣(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全省各測繪單位:
為提高我省測繪行業勞動者素質,加強就業管理和測繪市場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全省測繪行業各用人單位在貫徹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6號令發布的《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的同時,江蘇省測繪局與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共同制訂了《江蘇省測繪行業技術工種從業實行職業技術資格證書制度的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江蘇省測繪行業技術工種從業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規定
江蘇省測繪局
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八日
江蘇省測繪行業技術工種從業人員 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規定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全面提高我省測繪行業從業人員的素質,加強全省就業管理和測繪市場管理,進一步強化測繪行業管理,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發展提供良好的測繪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勞動部《關於同意成立國家測繪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和印發〈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實施辦法〉的批復》(勞部發〔1996〕444號)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6號),結合我省測繪行業的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職業資格證書是國家對勞動者專業學識、技術能力的認可,是求職、任職、獨立開業、單位錄用以及工資分配等的主要依據,是勞動力市場的通行證,也是勞動者境外就業、勞務輸出中辦理技能水平法律公證的有效證件。職業資格分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五種等級。對職業技能鑒定合格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第三條 職業(工種)分通用職業(工種)和行業特有職業(工種)兩塊。全省測繪行業特有職業(工種)從業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的職業(工種)范圍是:
1.天文測量工 2.三角測量工
3.水準測量工 4.測量計算工
5.航測外業控制測量工 6.航測外業調繪工
7.航測內業照相工 8.航測內業加密工
9.航測內業測量工 10.地圖編繪工
11.地圖清繪工 12.測繪儀器修理工
13.工程測量工(含各分支專業測量工)
14.控制測量工 15.地形測量工
16.地籍測量工 17.數字化測圖工
18 .GPS測量工 19.房產測量員
第四條 測繪行業技術工種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江蘇省測繪局分別按通用職業(工種)和行業特有職業(工種)二類鑒定的管理模式負責組織實施。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由國家在我省批准設立的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站實施。
第五條 按國家規定測繪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鑒定的對象為:
1.測繪專業職高、技工及中專學校、測繪專業大專院校和各類培訓機構擬從事測繪行業技術工種的畢(結)業生,必須實行職業技能鑒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測繪技術工作。
2.學徒期滿,擬從事測繪行業技術工種的學徒工。
3.改變工種、調換新崗位、離開技術工種崗位一年以上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
4.從事測繪行業技術工種而未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在崗人員。
5.其他自願參加測繪行業技術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
第六條測繪行業從業人員申請職業技能鑒定的申報條件為:
(一)本等級鑒定申報條件
1.學徒期滿或經相應職業技能培訓獲得結業證書者可申報初級(五級)職業技能鑒定。
2 .參加工作七年並在本職業(工種)連續工作五年以上,可申報中級(四級)職業技能鑒定。
3 .參加工作十二年並在本職業(工種)連續工作十年以上,可申報高級(三級)職業技能鑒定。
4.經評估合格的測繪專業的技校生、中專生、大專生、本科生可申報中級(四級)職業技能鑒定。
(二)升級鑒定申報條件
1.取得五級(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並在本崗位連續工作五年以上,可申報四級(中級)職業鑒定。
2.取得四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並在本崗位連續工作五年以上,可申報三級(高級)職業技能鑒定。
技師、高級技師申報條件另行規定。
第七條 測繪行業從業人員申請職業技能鑒定的申報程序為:
參加測繪行業的職業技能鑒定向測繪行業國家職業技能鑒定站提出申請,填寫《測繪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登記表》一式三份。報名時出示本人身份證、畢(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材料。參加通用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鑒定向地方相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提出申請,按職業技能鑒定社會化管理方式運行。
第八條 用人單位需要招收、聘用從事測繪行業技術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用人單位擬安排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從事測繪行業技術工種工作的,應先組織培訓,達到相應工種的職業技能要求,經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對本規定發布前已經從事測繪行業技術工種而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在崗人員,用人單位應根據江蘇省測繪局的統一規劃和部署,督促其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使用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測繪行業技術工種工作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第十條 測繪行業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建立「培訓、考核(鑒定)、使用、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調動廣大職工培訓、鑒定的積極性,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十一條 江蘇省測繪局協助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⑶ 國土資源部附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附屬單位有:
中國地質調查局。
油氣中心。
咨詢回研究中心。
信息中答心。
財務審核中心。
宣教中心。
評審中心。
人力中心。
寶石中心。
整理中心。
地科院。
環境監測院。
經研院。
規劃院。
大地出版社。
地質出版社。
國土資源報社。
博物館。
圖書館。
法律中心。
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
⑷ 國土廳有哪些部門是行政有多少事業部門有哪些謝謝!!1
根據2009年7月3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國土資源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贛府廳發[2009]72號)精神,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內設14個職能處(室),其主要職責為: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文書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保密、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管理政務大廳工作;承擔綜合業務與協調處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處(科技與國際合作處)
承擔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事項;承擔國土資源系統幹部管理和編制人才規劃,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資源科技發展規劃,承擔國土資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組織並實施國土資源重大科技計劃、技術標准、規程和規范;編制國土資源國際合作計劃,承擔對外合作交流和組織實施境外礦產資源勘查並指導開發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調控和監測處)
組織起草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開展法制宣傳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推進全省國土資源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有關軟科學項目的立項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省宏觀經濟運行及相關改革研究;承擔綜合統計和國土資源系統專業統計的歸口管理工作;協調和組織國土資源系統有關綜合研究工作。
(四)規劃處
編制省級國土利用、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等綜合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省級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整理、復墾等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市、縣(區)國土資源相關規劃;編制和管理土地利用計劃、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計劃;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擬訂有關國土資源的區域、城鄉統籌協調、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政策措施。
(五)財務處
負責編制年度財務計劃並組織落實;承擔國土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的有關工作;依法承擔國土資源專項收入征管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和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以及內部審計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規章,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管的工作。
(六)耕地保護處
承擔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和佔用耕地補償、耕地補充制度落實情況。
(七)征地管理處
負責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的審查報批、審核工作;擬定區域性徵地補償標准及被征地農民的安置政策;承辦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用地事項的審核工作
(八)地籍管理處
擬訂地籍管理、土地確權、登記、爭議調處辦法,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爭議;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工作;擬訂土地調查、監測、統計的規程、規范、標准和土地調查、監測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市、縣(區)地籍工作;承擔省政府授權的省直機關土地登記工作。
(九)土地利用管理處
承擔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規范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轉讓行為;擬訂並實施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和土地儲備管理政策以及土地開發利用標准;承擔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和建設用地分等定級工作,組織實施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制度,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監督。
(十)地質勘查處
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中央級和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省重大地質勘查專項;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勘查資質;組織擬訂能源礦產資源戰略、政策和規劃。
(十一)礦產開發管理處
承擔省級探礦權、采礦權審批登記發證的管理工作;組織劃定省級規劃礦區,編制並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承擔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的管理事項,下達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管理礦業權市場;監管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調處重大礦業權權屬糾紛。
(十二)礦產資源儲量處(省國土資源儲量評審管理辦公室)
承擔管理全省礦產資源儲量、礦業權評估、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和地質資料;擬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准、規程;管理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登記、統計;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礦產地儲備、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的事項;承擔礦業權評估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組織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和戰略研究。
(十三)地質環境處
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承擔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的工作;承擔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程資質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組織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
(十四)信訪處
承擔國土資源重要信訪件的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接待涉及國土資源工作的來訪人員、接收來訪信件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國土資源系統的信訪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國土資源系統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省紀委(省監察廳)的派駐機構。
⑸ 國土資源局都有什麼部門
內設機構
1.原國土資源部
辦公廳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 政策法規司 調控和監測司 規劃司 財務司 耕地保護司 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質勘查司(礦產勘查辦公室) 礦產開發管理司 礦產資源儲量司 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執法監察局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局
2.原國家海洋局
戰略規劃與經濟司 政策法制與島嶼權益司 海域綜合管理司 預報減災司 科學技術司 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3.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國土測繪司 法規與行業管理司 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4.國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 上海局 沈陽局 南京局 濟南局 廣州局 武漢局 成都局 西安局
5.中國地質調查局
(5)國土部有幾個培訓中心擴展閱讀:
1.職責:
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
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⑹ 縣級國土局有哪些部門
縣級國土局有如下部門:
(一)辦公機構
辦公室(加掛政策法規股牌子)
人事教育股(加掛紀檢室牌子)
建設用地股(加掛統一征地辦公室牌子)
(二)下屬事業單位
土地規劃耕地保護地籍管理室(已設,加掛測繪室的牌子)
土地利用與市場管理室(已設)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已設)
地質礦產管理所(已設)
(三)中介服務機構
互助縣土地估價事務所(已設)
互助縣土地經營中心(已設)
(四)國土資源中心管理所
根據國發[2004]12號文和東署辦[2005]10號文及我縣的實際,各鄉(鎮)設置的專職土地管理員,其人員、編制、經費從鄉(鎮)劃歸縣國土資源局,成立雙樹、檯子、五十、哈拉直溝、威遠鎮、五峰、加定等七個中心管理所。
(6)國土部有幾個培訓中心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承擔本縣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監督、檢查;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調查處理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三)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組織編制縣級礦產資源、地質勘察、地質環境保護、礦山環境保護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預案,並承擔規劃的執行;參與報地區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四)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縣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落實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地區、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復墾和耕地開發的實施、監督工作。
(六)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縣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開展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
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承擔報縣、地區及省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八)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全縣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
(十)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實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十一)依法徵收國土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
(十二)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實施全縣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較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三)負責全縣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對新增建設用地、存量建設用地的界址確認、面積測算、宗地圖繪制等;負責全縣基礎測繪成果資料的收集和管理,組織實施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服務以及測繪資料年檢上報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⑺ 國土資源部下面有哪些部門
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部內各司局:
辦公廳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
政策法規司
調控和監測司
規劃司財務司
耕地保護司
地籍管理司
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質勘查司
礦產開發管理司
礦產資源儲量司
地質環境司
執法監察局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
(7)國土部有幾個培訓中心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負責土地資源 、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國務院機構被分為四類:宏觀調控部門,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國家政務部門。
國土資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一類中,與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一起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保障部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後勁所在。這充分突出了國土資源在國民經濟中基礎地位。
國土資源部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及法規,依法行政。
並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調整組織機構,把部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來,完善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符合我國市場經濟要求的資源管理機制
⑻ 請問,土地局裡面有幾個部門嗎
各地、各級土地局設置不同,行政科室一般包括辦公室、財務科、人事科內、地籍科、征容轉科、法規科、耕保科、利用科、地質環境科、規劃科、礦產科。事業單位包括監察支隊、征地處、信息中心、儲備中心、交易中心、整理中心、測繪院、培訓中心、評估所等。
⑼ 國土資源培訓有哪些
問題略顯籠統。國土資源法律知識當然應列入培訓內容。培訓確定主題,可以是土地確權與版發證、建設用地審批權、土地利用規劃工作、土地違法案件調處取證、地質災害防治和礦產資源管理、各級政府出台的方針政策、結合典型案例對案例分析、案件實務操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