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要求培訓機構退費不肯退,怎麼辦
1、與該機構協商退款,雙方做出各自的讓步減少訴訟帶來的時間還金錢成本上的回消耗。
2、達答不成協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表明該機構違約帶來的損失,請求法院判決該機構退還定金,並且可以要求其賠償一些違約金。
3、機構退款但是扣錢的行為並不合理,即便是沒有了單據,但是該機構肯定也有你交款的證明,並不能因為丟失單據而扣錢。
(1)培訓機構倒閉退錢擴展閱讀:
消費者可向消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向責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協會在接到投訴後,將消費者投訴的問題轉交到被投訴單位,並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問題的處理與答復。
或轉請有關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解決。
對一些重要的投訴,消費者協會還將會派人進行調查、解決,了解有關政策和法規,向消費者作一定的解釋工作。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⑵ 培訓機構不給退錢,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
該機構違法了你們最初訂立的口頭協議,有以下幾種方法可以解決:
1,與該機構協商退款,雙方做出各自的讓步減少訴訟帶來的時間還金錢成本上的消耗
2,達不成協議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表明該機構違約給你帶了的損失,請求法院判決該機構退還你的定金,並且可以要求其賠償一些違約金。
3,機構退款但是扣錢的行為並不合理,即便是你沒有了單據,但是該機構肯定也有你交款的證明,並不能因為你丟失單據而扣錢。
(2)培訓機構倒閉退錢擴展閱讀
消費者可向消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向責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協會在接到投訴後,將消費者投訴的問題轉交到被投訴單位,並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問題的處理與答復;或轉請有關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解決。對一些重要的投訴,消費者協會還將會派人進行調查、解決,了解有關政策和法規,向消費者作一定的解釋工作。
消費者的投訴都要以文字材料為准,包括所購商品的名稱、規格、牌號、數量、價格、購買時間、購買地點或經銷單位、生產單位的地址和名稱,或註明是無生產單位和地址的商品及各有關票據的復印件;同時,把投訴人的姓名、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以及同經銷單位或生產單位交涉的經過等內容寫清楚。在沒有經過消費者協會同意時,不要郵寄票證、原始單據及實物,以防遺失。
⑶ 培訓機構不退錢,怎麼解決
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投訴,或者撥打12315投訴電話。
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採取書面、口頭、12315APP方式:
撥通12315電話後,如需投訴或舉報,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回答問題,如實說出投訴的事實、理由及投訴請求,並說出自己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或其他聯系方式和被申訴方的名稱、地址、電話。
拔打12315是收費的,消費者申訴案件,由經營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如商家在異地需商家所在地區號+12315。
(3)培訓機構倒閉退錢擴展閱讀:
下列投訴不予受理:
(一) 沒有明確的被投訴方;
(二) 經營者之間的爭議;
(三) 經營者事前已經向消費者真實地說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況;
(四) 爭議各方已經達成和解(調解)協議並履行,且無新理由和相關依據的;
(五) 消費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證據的;
(六) 法院、有關行政部門、仲裁機構已受理、處理的;
(七) 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應由指定部門處理的;
(八) 不屬於《消法》調整范圍的其他情況。
⑷ 培訓機構不退費是否合理
不合理的。
以廣東省為例,依據《廣州市番禺區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規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培訓機構應嚴格執行《廣東省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退費管理辦法》,及時處理學生退學、退費等問題。
培訓機構應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財務會計法規的相關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要求,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告;執行相應的會計制度,所執行的會計制度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並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反映。
(4)培訓機構倒閉退錢擴展閱讀:
培訓機構的相關要求規定:
1、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各自職能負責對培訓機構的登記、管理、監督檢查以及違規查處工作。財政、物價、稅務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配合對培訓機構進行管理。
2、批准設立的培訓機構,應憑《辦學許可證》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公章和財務章、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保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機構信用代碼證等手續。
3、培訓機構的招生廣告和招生簡章,應當到審批部門備案,未經備案的不得發布。招生廣告和招生簡章的內容必須真實、准確,不得誇大其詞,不得作虛假許諾,更不得作帶有欺騙性、誘惑性、模糊性的失實宣傳。
⑸ 被培訓機構騙錢,打算明天去讓他退錢,如果不給退,就躺在培訓機構大門口,怎麼樣
說說詳情,否則沒法幫助你,不能通過暴力方式去解決,要學會使用法律手段去維護。
⑹ 怎麼讓培訓機構退錢
請問你們交費的時候有沒有小票憑據?或者是簽訂一些協議呢?正規的培訓機構都是會有的。
如果有相關憑證的話,直接靠憑據去找他,他就必須要退還相應的錢,如果他不還的話就可以報警,或者是上告相關部門。
然後就是不知道這個培訓班機構是否正規,是否有辦理培訓班的資格證書,有沒有上層的領導來管理,可以找他們的上層反應,畢竟培訓班也是很擔心聲譽的。你可以聯系准許他們辦理機構的部門。
如果以上都沒有的話,機構不夠正規,無人監管,就只能向民生熱線之類的地方去反映,只有你一個家長嗎?其他的家長你可以聯合一下。只要能引起培訓機構的重視,退錢的可能性就會大。(另外有個小提示:今後報培訓班,一定要選擇正規機構,不然的話出現糾紛會很麻煩。)
然後想明確一點的就是,雖然錢交給的是機構,不是老師個人,但交易雙方只要一方想要終止交易,另一方是不可以強迫進行的,你又沒有要求他退全款,把不上的課的錢退回來就行了,這是合理的要求。而且難道家長不是奔著出名的老師去的嗎,機構心裡難道不清楚他是靠這個老師的名號來招攬學生的嗎,這一點他心知肚明。
現在唯一麻煩的就是,交錢的時候既沒有明確簽訂這個錢是可以中途退回的協定,又沒有簽訂這個錢是不可以退回的,是比較大的爭議點,從消費者的角度講,未消費的部分就應該退回。
⑺ 求助本人被教育培訓機構騙錢我想退錢該找那個部門投訴教育局根本不管還能找什麼部門
教育,培訓,學校,2018年相關規定就是教育局管,你是哪個區就找哪個區的教育局專,不屬管打紀委電話投訴,實在不行就把教育局一起告了,還有個消費維權中心電話叫
12315,但是你要積累所有證據,這社會靠嘴不好說話了,要靠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