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食品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與食品原料采購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准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准、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鑒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二、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准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四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 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 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 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 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准確、有效。
四、場所環境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 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五、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後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六、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准,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 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 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准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七、從業人員健康查體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 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八、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復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九、五病調離制度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2、新參加公共場所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檢查合格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滲出性或接觸性皮膚病患者必須立即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治癒後方可恢復從事原工作;
4、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健康情況必須全程監護,了解病情狀況;
5、向衛生行政部門及時通報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基本情況;
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范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采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冷盤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准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准,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00㎡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 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十一、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製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匯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復,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復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十二、食品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1、制定、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及規定。
2、依照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對餐廳的安全、衛生進行監督、檢查並做好記錄,監督各餐廳搞好食品衛生、個人衛生、環境衛生,保證安全生產,嚴防食物中毒,並對各餐廳質量、安全、衛生情況進行量化評比、排名。
3、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4、對采購的原料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購進材料安全、衛生、可靠。
5、及時總結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促進酒店餐飲工作不斷提高。
十三、廚師崗位職責
1、在餐廳領班指揮下,負責對各種食品的加工製作,保證食品質量;
2、服務周到,禮貌待人;
3、遵守作息時間,准時開餐,不擅離職守,不脫崗、串崗。
4、服從分配,按質、按量、按時烹制飯菜,做到飯菜可口,保質保鮮;
5、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節約水、電、煤氣等用料;
6、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廚房、餐廳衛生,保證不讓客人吃有異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上班前將工作服穿戴整齊,廚房內嚴禁吸煙,不準另搞標准開小灶;
8、自覺遵守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努力鑽研業務,提高烹飪技術;
9、服從主管調動,維護好廚房灶具、設備,協助員工餐廳服務員做好開餐准備工作。
十四、粗加工人員崗位責任制
1、領取原料並進行初加工:
(1)根據點菜單的情況領取原料,並向廚師長報告貴重原料的領取數量。
(2)負責蔬菜的清洗加工,根據烹飪要求將蔬菜去老葉、去皮、去根等。
(3)負責禽類、海鮮、河鮮等原料的宰殺、清洗和初加工工作。
(4)負責肉類產品的解凍以及海參等干貨的漲發與初加工工作。
2、保管及傳送原料:
(1)負責妥善保管每日剩餘的原料,對於有保鮮、冷凍要求的原料要及時送冷庫保存。
(2)及時將經過初加工的原料送至相應的操作點,例如將經過初加工的蔬菜送到切配間及相關操作點。
3、清潔衛生及其他工作:
(1)負責將用過的刀、墩、案等工具洗凈收好,並清潔負責區域的衛生。
(2)完成中廚廚師長臨時交待的其他工作。
十五、餐廳服務人員崗位責任制
1、在餐廳經理的領導下工作,做好包桌、零點的接待服務及衛生清掃工作。
2、做好開餐前的准備工作,檢查餐廳設備、餐具是否完好使用,按照規范要求配備用具,布置台型、美化環境。
3、保持餐廳的衛生,做到無蚊蠅、無灰塵、無雜物,無異味,使餐具炊具清潔完好。
4、文明禮貌,熱情待客。做到來有迎聲、去有送聲,微笑服務,耐心解答就餐者提出的問題。
5、注重個人儀表儀容,保持服裝整潔,疏妝好自己的發型、站立端正,面帶微笑。
6、嚴格執行服務規范和操作程序,掌握好上菜時機。根據菜餚種類按順序上菜。要准確清楚的報上菜名,主動介紹飯菜特點,掌握上菜速度。
7、客人就餐完畢視情及時開具「飯單」並收取就餐費用,記帳單位應主動請有關人員簽字,避免錯收或「跑單」。
8、客人離開後及時清點餐具物品,刷洗干凈,保潔放置。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交餐廳經理或服務台,盡快轉交客人。
9、在服務工作中不斷總結提高,對就餐客人提出的問題和意見,不斷改進服務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❷ 怎樣寫小飯桌管理制度表
目錄
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2、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3、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4、采購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
5、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6、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7、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9、學生小飯桌應急處置預案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學生小飯桌開辦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職責如下:
一、參加食品葯品監管監管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檢查學生小飯桌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並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處置;
四、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杜絕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員為學生加工食品;
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六、接受和配合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七、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2、學生小飯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內容包括體檢表或復印件、健康合格證明或復印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上崗前和每年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學生小飯桌食品加工工作。
三、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立即脫離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3、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應當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學習,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准和食品安全知識,並建立學習記錄,明確食品安全責任。
二、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每年要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一次培訓,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
三、從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掌握本職工作必須的食品安全知識和要求,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4、采購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
一、采購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關產品應指定專人負責。
二、采購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關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准和規定的有關要求,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得銷售的農產品。
三、采購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關產品時,應索取相應的證件、發票及產品合格證明,並做到貨證相符。
(一)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
(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采購清單。
四、采購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關產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進多少的原則。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采購肉類、水產品要注意新鮮度。
五、采購食品原料時,應如實記錄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六、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應按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七、若發現采購的食品原料有明顯的食品安全問題時,應及時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直接舉報。
5、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一、每餐所加工的食品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二、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樣食品取樣後,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四、留樣食品冷卻後,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五、食品留樣要立即密封、貼好標簽後,必須立即存入留樣冰箱內。
六、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於檢查。
七、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後方可倒掉。
6、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程。
二、堅持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便後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三、從業人員加工操作食品時,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
四、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操作用具用後不得隨處亂放。
五、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於帽內。
六、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學生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一、實行登記制度。取得《學生小飯桌登記表》後,方可從事學生小飯桌經營活動,並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學生小飯桌登記表,以便學生、家長了解和監督。
二、從業人員工作衣帽整潔,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
三、確定桌椅整潔後方能擺放餐飲具及食品。餐飲具擺放至學生用餐前不得超過1小時,當餐未使用的應收回清洗消毒保潔。
四、直接入口食品用專用工具存放,專用工具定位存放防止污染。
五、端菜時手指不接觸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觸餐具。不得面對食品及餐飲用具咳嗽、噴嚏、擤鼻子、閑談。
六、發現食品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異常、變質,發現餐飲具不潔時,應立即撤回。
七、餐前檢查衛生。就餐過程中及時清除地面、桌椅垃圾、臟物。餐後集中清掃保潔。隨時保持桌、椅、台、地面、洗手池、牆壁、門窗、燈具等清潔。垃圾桶加蓋,垃圾及時清運。
八、定期除「四害」。所有外接通道及窗戶、通風口設有防蠅防塵設施並完好,保持餐廳相對封閉,防止蚊蠅進入。及時清除蒼蠅、蟑螂。
8、餐飲服務單位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一、保持內環境整潔、地面干凈。
二、衛生清掃有專人負責,保持餐廳內桌、椅、台等清潔,堅持餐後和每日打掃衛生。
三、就餐場所場所保持通風換氣,各種容器應每天清理、及時清洗消毒。
四、廢棄物用密閉容器存放,不得外溢且保持外觀清潔衛生,防止有害昆蟲的孳生。
五、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經營場所視野內無蒼蠅、老鼠和蟑螂害蟲。
六、有完善的防塵、防蠅、防蟲和防鼠設施。
七、定期開展環境衛生檢查,並有記錄。
9、學生小飯桌應急處置預案
食物中毒事件是嚴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為了能夠在發生食物中毒時,及時有效地採取果斷措施,協助相關部門查明中毒原因,搶救病人,迅速控制中毒事件,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製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我單位成立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理小組(以下稱應急小組),專門負責處理發生在我單位的食物中毒事件。
1、組織機構
負責人:
食品安全管理員:
2、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開展對食物中毒事件人員進行初步調查、了解情況,搶救中毒人員,報告當地食品安全餐飲服務環節監管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集與保全病人食用過的所有剩餘食物及當餐所用原料、輔料等等,收集與保全中毒病人的嘔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廚房及有關原料倉庫,協助衛生部門進行衛生學調查。
二、緊急報告制度
1、在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時,在場的從業人員,應當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報告,應急處理小組必須在收到該信息起一小時內以最快捷的通訊方式報告當地食品安全餐飲服務環節監管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人數,病人主要症狀、可能發生的原因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2、應急處理小組應當掌握當地食品安全餐飲服務環節監管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報告電話。
三、食物中毒的應急處理
出現食物中毒事件後,應當立即啟動本預案。
1、發生食物中毒時,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理小組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中毒人員進行初步調查、核實。
2、對病人採取緊急處理。
①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②對病人進行臨時緊急救助,通知120前往救護或組織人員將病人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③及時提取採取病人有關樣本,如嘔吐物、排泄物,供有關部門作檢測。
3、對可疑食品、生產加工場所迅速採取控制處理措施。
①保護現場,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②立即停止使用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③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設備及用具。
四、協助食品安全餐飲服務環節監管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衛生學調查。
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注,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台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三、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❹ 我是木製傢具企業,我想知道怎麼創建職業健康管理機構以及人員配備、還有從業人員培訓、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怎樣建立職業管理機構
4.1.2 設立職業病防治領導機構
4.1.2.1 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體系的最高責任人,全面負責用人單位的職業
病防治工作。
4.1.2.2 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可在最高決策層任命一名或幾名人員作為分管職業衛生工作
的負責人,其職責是:
—建立、實施、定期評審職業衛生管理體系;
—定期向最高管理層報告職業衛生管理體系的績效;
—組織並推動全體勞動者參加職業衛生管理活動。
4.1.2.3 職業病防治領導機構由:
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相關職能部門以及工會代表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審議職業衛
生工作計劃和方案,布置、督查和推動職業病防治工作。
4.1.3 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用人單位應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及其相關組織, 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體
系的建立和運行。
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及其相關組織的責任是:
—組織執行職業衛生管理體系的方針政策;
—制定職業衛生管理工作計劃,確定明確的目標及量化指標,並組織實施;
—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以及勞動者之間 (包括勞動者及其代表)的合作與交流,
以全面實施其職業衛生管理體系要素;
—負責確定職業危害識別、評價及其控制人員的職責、義務和權利,並告知勞動者;
—制定有效的職業病防治方案,以識別、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及工作有關疾病;
—監督管理和評估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負責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測和職工職業健康監護。
4.1.4 用人單位應明確相關組織的職能
用人單位應明確工會、人事及勞動工資、企業管理、財務、生產調度、工程技術、職業
衛生管理等相關部門在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的職責和要求。
4.1.5 配備專(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
用人單位應配備專(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對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提供技術指
導和管理。用人單位按職工總數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配備職業衛生專(兼)職人員,職
工人數少於三百人的用人單位至少應配備一名職業衛生專(兼)職人員。應檢查職業衛生專
(兼)職人員的書面聘用文件、個人資質(職業衛生專業知識背景、工作經歷和執業醫師資
格)文件和專業檔案。
4.1.6 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
用人單位在制定生產經營整體規劃時, 應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法定代表人的目標管理
責任制中並通過層層分解的目標使下屬機構都有相應的職責、任務、 目標、 進度和考核指標。
4.1.7 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用人單位制定的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應包括目的、目標、措施、考核指標、保障條件等
內容。實施方案應包括時間、進度、實施步驟、技術要求,考核內容、驗收方法等內容。
用人單位每年應對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必要的評估, 並撰寫年度
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包括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書面評估報告應送達決策層閱
知,並作為下一年度制定計劃和實施方案的參考。
4.1.8 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用人單位應根據國家、地方的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相應的
規章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應涵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作
業場所管理、作業場所職業病有害因素監測、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職業衛生培訓、職業危害告知等方面。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應包括管理部門、職責、目標,內容、保障措施、評估方法等要素。
❺ 餐飲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應該怎麼寫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從業人員版必須經過培訓,權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❻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里從業人員培訓計劃。有文本嗎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啊,必須全員培訓,學時符合要求,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知識、個人防護等等。
❼ 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充實其業務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教育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 工作權責劃分
1.教育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制定及修改培訓制度。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對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每季舉辦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派外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11)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2.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范制定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受訓員訓練結束後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訓練成果。
第四條 培訓規范的制定
1.教育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 《從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規范》,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2.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發生變化時,教育培訓部應立即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范。
第五條 培訓計劃的擬訂
1.各部門依培訓規范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 《在職培訓計劃表》,送教育培訓部審核,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
2.教育培訓部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匯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
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於一定時期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核准後,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4.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核後實施。
第六條 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並負責該項訓練之全盤事宜,如訓練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於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教育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3.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測驗,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考,測驗題目分三至四種,由講師於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
4.各項在職訓練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教育培訓部應確實了解上課、出席狀況。
5.受訓人員應准時出席,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6.教育培訓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訓練課程實施成果,並將記錄送交各有關單位參考予以改進。
7.各項培訓的測驗缺席者,事後一律補考;補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處理。
8.培訓測驗成績及成果報告,列入考核及升遷之參考。
第七條 培訓成果的呈報
1.每項 (期)培訓辦理結束後一周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記錄於《在職培訓測驗成績表》,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門,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2.主辦單位應於每項 (期)培訓結束一周內填報《在職培訓結報表》及《講師鍾點費用申請表》,連同《成績表》及《學員意見調查表》,送教育培訓部門,憑以支付各項費用及歸檔。
3.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時,主管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送相關部門核簽後憑此予以支付。
4.各部對所所屬人員應設定《從業人員在職培訓資歷表》。
5.每三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呈教育培訓部,以了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第八條 培訓評估
1.每項 (期)培訓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供學員填寫後與測驗卷一並收回,並匯總學員意見,送講師轉人力資源部會簽,作為以後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2.教育培訓部應對各部評估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培訓成效調查表》,供各部門主管填寫後匯總意見,並配合生產及銷售績效,比較分析評估培訓之成效,做成書面報告,並呈報核准後,分送各部及有關人員作為再舉辦培訓的參考。
第九條 派外培訓
1.因工作或晉升就任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門應在推薦有關人員送教育培訓部審議,呈總經理核准後派外受訓,並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辦理出差手續。
2.派外受訓人員返回後,應將受訓的書籍、教材及資格證書等有關資料送教育培訓部歸檔保管,其受訓成績亦應記錄於受訓資歷表。
3.派外受訓人員應將受訓所獲知識整理成冊,列為講習教材,並舉辦講習會,擔任講師傳授有關知識給本公司員工。
4.差旅費報銷單據呈核時,應送教育培訓部審核其派外受訓的資料是否交回,並於報銷單據上簽注,如未經過審核,會計部門不予付款。
5.本條款適用於參加公司外的培訓,對因升遷、儲備需要,在任職前可集中委託外協部辦理培訓,但每年以三次為限。
第十條 附則
1.各項培訓的舉辦,應盡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如距離下班時間一個半小時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訓時,應由主辦部門負責申報提供學員膳食,學員不得另報支加班費。
2.從業人員之受訓成績及資歷可提供給人力資源部門作為年度考核、晉升的參考。
3.本制度呈總經理核准後頒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一、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2、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3、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4、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三、銷售衛生制度:
1、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2、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3、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4、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四、展示衛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2、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4、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5、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五、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8)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里的農村食品安全:
一是受消費水平及消費觀念的影響,農村市場假冒偽劣商品現象較為普遍,多數農民屬於低水平消費群體,購買能力有限,所以他們購物時多圖便宜,而且識假辨假能力差,因而為成本低、價格低的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市場。
二是經營主體的素質相對較低,他們大多數是農民,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和守法經營觀念。個別經營者往往只求經濟利益,不管商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人們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惡果。
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質食品,為了不讓自己虧本,甚至是有利可圖,經營者也會想盡一切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
三是在農村,小賣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經銷商大量存在,他們經營規模小,廣泛分布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這些狀況滿足了農村的消費需求,但不利於監管。
四是農民消費者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能正確運用法律維權,多是自認倒霉。還有的是礙於同鄉的情面,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因而使違法經營長期得以生存。
五是維權成本較高。為幾元錢的食品,費錢投訴很不合算。
❾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並經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參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證件的人員不得上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否則,不得繼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並按要求調離其工作崗位。
四、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