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規范培訓管理,降低受訓人
培訓管理,指培訓的需求調查,制定培訓計劃,培訓課程開發,培訓講師管理,培訓實施,培訓效果評估的整個過程管理。培訓風險管理,主要是指在培訓實施過程中,通過培訓風險的防範和規避來實現,主要常用手段有培訓需求確定,培訓對象選擇,培訓方式選擇(內訓,外訓),培訓協議簽訂,再培訓等
㈡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工作,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加強培訓費管理,節約培訓費開支,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使用財政資金在境內舉辦的三個月以內的崗位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初任培訓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 (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四條 各單位舉辦培訓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實行單位內部統一管理,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培訓質量,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第五條 建立培訓計劃編報和審批制度。各單位培訓部門制訂的本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稱、對象、內容、時間、地點、參訓人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財務部門審核後,報單位領導辦公會議或黨組(黨委)會議批准後施行。
第六條 年度培訓計劃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增加培訓及調整預算的,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第七條 各單位年度培訓計劃於每年3月1日前同時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備案。 第八條 培訓費是指各單位開展培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其他費用。
(一)住宿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租住房間的費用。
(二)伙食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用餐費用。
(三)培訓場地費是指用於培訓的會議室或教室租金。
(四)講課費是指聘請師資授課所支付的必要報酬。
(五)培訓資料費是指培訓期間必要的資料及辦公用品費。
(六)交通費是指用於接送以及統一組織的與培訓有關的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文體活動費、醫葯費以及授課教師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條 培訓費實行綜合定額標准,分項核定、總額控制。綜合定額標准如下:
單位:元/人天 住宿費 伙食費 場地費和講課費 資料費、交通費和其他費用 合計 180 110 100 60 450 綜合定額標準是培訓費開支的上限,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准以內結算報銷。
15天以內的培訓按照綜合定額標准控制;超過15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80%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70%控制。上述天數含報到撤離時間,報到和撤離時間分別不得超過1天。
第十條 講課費執行以下標准(稅後):
(一)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
(二)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一般不超過3000元。
其他人員講課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第十一條 培訓實行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各單位舉辦培訓,原則上不得下延至市、縣及以下。
第十二條 各單位開展培訓應當在開支范圍和標准內,擇優選擇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部門行業所屬培訓機構、高校培訓基地以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承擔培訓項目。
第十三條 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5%以內,最多不超過10人。
第十四條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餚,不得提供煙酒;7日以內的培訓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
第十五條 各單位組織培訓應盡量利用網路、視頻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幹部選學、在職自學等方式,降低培訓成本,提高培訓效率。 第十六條 報銷培訓費,應當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培訓費開支,對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序的培訓,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七條 講課費、小額零星開支以外的培訓費用,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的有關制度執行,採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八條 培訓費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在各單位日常公用經費或專項經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將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等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
第二十條 各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包括培訓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培訓對象及人數、工作人員數、經費開支及列支渠道、培訓成效等)報送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
第二十一條 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對各單位培訓活動和培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 培訓計劃的編報是否符合規定;
(二) 培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三) 培訓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定;
(四) 是否存在虛報培訓費用的行為;
(五) 是否存在轉嫁、攤派培訓費用的行為;
(六) 是否存在向參訓人員亂收費的行為;
(七) 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並予以通報;相關責任人員,所在單位按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工作實際,制定培訓費管理具體規定。
第二十四條 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組織的調訓和統一培訓,國家外專局組織的出國(境)培訓以及商務部組織的援外培訓,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五條 中央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㈢ 如何制定員工培訓管理辦法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員工培訓制度
一、員工訓練的基本原則
所謂安排新進員工的人事及教育,也就是安排新進員工接受訓練並分配到各工作部門。教育訓練不只是以集合授課的方式舉辦,同時也要教導新進員工訓練一些非常基本的概念。
然後,在分配的工作部門中,由第一線的管理者、監督者來負責OJT(on the job training=工作場所教育)。
但是對工作忙碌的第一線管理者或監督者來說,要全身心地教導新進員工是不可能的。事實上,這種教導的責任大多是交給和新進員工一起工作的資深同仁們。
但是在將教育指導新進員工的責任交給資深員工之前,必須先教導資深員工教育新進員工的方法。
這並不是光指那些可以直接教育、指導新進員工的舊有員工,對其他人也是一樣。
因為新進員工會學習前輩們的各種處事方法。所以在新進員工尚未上班之前就必須將舊有員工訓練成為新進員工的榜樣。
□ 舊員工的檢查
訓練舊員工之前,首先要對員工的能力和素質做一次總檢查。也就是說,對舊員工的能力、素質等不足之處,一項一項檢查總結。換句話說,訓練之前要先找到教育的重點(必要點)。檢查的方法可依照下列幾點來做。
1.首先分為能力和人際關系
對於舊員工的能力、素質和人際關系等大致上進行分類,再從各項分類仔細地去檢查。
2.再細分為知識、技術、態度三方面
只將能力、素質分為工作和人際關系兩項是不夠的,必須再做進一步詳細地分類。也就是將能力、素質再分為知識、技術、態度三部分。因為能力是知識、技術、態度等綜合表現出來的一種力量,因此將能力、素質分為知識、技術、態度三方面是最合理不過的了。
3.將知識不足的部分列出來
既然分為知識、技術、態度三個方面,就必須將各方面欠缺的部分列舉出來。
首先關於知識方面,這方面必須分為工作上必要的知識和在人際關繫上必須的知識兩種。特別是在工作上必要的知識,一定要實事求是地總結,才能明確地知道教育的需求內容。
4.技術的熟練度
這里所指的技術就是指工作的技巧。知識是用頭腦去記的東西,但技術卻必須以知識為基礎,而由親身體驗去積累的東西。並且,這可以說是一種工作熟練的程度。
在上述的定義下,關於技巧上的一切問題也是非常重要的。
5.態度的總結
無論知識、技術多麼的優良,若是工作態度不好,人際關系有許多問題的人就不能算是優秀的商業人才。人際關系若有問題就是致命傷,因此關於這點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並且改正過來。
□ 工作方面的訓練
檢查完舊員工的能力、素質之後,就必須針對每一種教育的需要進行再教育。關於教育的內容會有許多的不同,必須先從舊員工中最常見的缺點開始訓練。接下來讓我們從各種角度來檢查。
1.對工作部門整體性的工作內容理解不足
有不少已經工作三四年的員工,無法理解自己的工作部分的整體觀。也就是說,這些人只處理上級交給他做的事,完全不了解整個工作部門的工作系統、流程等。
這種舊員工可以說沒有長遠的眼光,不足以成為新進員工的榜樣。這種員工遲早會成為壞榜樣,因此要早一點再訓練他們。
2.忘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
忠實地依照基本方法進行工作是重要的。忘了基本做法,任意地照自己的方法去進行的話就容易引起失誤或導致失敗。
但是,工作幾年後,忘了基本做法而照自己的方法去做的事例越來越多。因此如果新進員工一開始就碰到不照基本方法來做事的舊員工的話,事態將會變得更嚴重。
所以如果發現不依照基本方法做事的舊員工的話,要立即指正,讓他使用基本方法來做事。
3.對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夠
也有許多員工,雖然就職好幾年了,但是除了上司或領導人所指示的工作外,其他什麼事情都不做。他們常說:「照著指示做,總可以吧!」而不願意多投入。若舊員工有此狀況就必須立即糾正他,同時計劃如何改善其工作。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對改善工作的能力就是決定有沒有業務實行能力的因素,所以必須檢查舊員工對改善工作的努力,並且如果有這種情況時必須好好指導這些人如何改善工作的方法。
4.時間管理不徹底
工作就是和時間的戰爭。也就是工作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間(期限、deadline)之內完成,這是工作的准則。但是,也有不少舊員工沒有什麼時間觀念。這種人就無法有效地利用時間,這樣的員工也決不是新進員工學習的對象。
所以必須下功夫教會這種舊員工工作的方法,徹底改善他們對時間管理的能力。
□ 人際關系方面的訓練
人際關系是做人處事的基本,如果人際關系良好的話可以使工作績效事半功倍,因此要有好的工作表現,人際關系對每個人都是非常重要的。
1. 業務員基本的條件
為了維持團體的和諧,工作場所人際關系的圓滿,有些基本禮節是一定要遵守的。
這就是所謂的業務員的基本禮節,在新進員工進來之前,一定要先檢查每位舊員工是否已經記住最基本的禮節,並且確實遵守著,如果有尚未確實記住並遵守的舊員工的話就必須加以教育、指導。特別對被認為已經破壞公司規矩的人要盡早再教育。
2.合作、協調的能力
合作、協調是在團體中工作最重要的問題,如果不能主動積極地幫助別人或與周圍的人合作、協調的話,就無法順利達到公司的目標。
因此,上級、領導人必須注意自己的屬下是否有合作、協調的能力。對缺乏協調性的員工,為了維持團體績效就必須讓他了解在團體中每位成員之間能協調的重要性,一定要使他真正地了解並改正過來。
如果發現在合作、協調上發生了問題的話,就必須立即分析雙方的原因並盡快地恢復,有效地合作、協調。
3.對上司態度要有禮
有些年輕人不知道長幼有序的道理,所以常常不將上司當做上司。也就是說,不懂得尊敬上司,用對待同事一樣的態度對待上司,這是很不應該的。
如果舊員工有不將上司當做上司的態度的話,當然新進員工也會跟著學,因此,舊員工對上司的態度必須隨時注意並加以指導。
4.同事之間的態度問題
公司同事和學校同學或一般朋友不一樣,同事是以工作為目的集合在一起的公司成員。當然,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也和同學、朋友的關系不一樣,這一點很少人去理解、認識,因此與同事之間的態度應該常常提出來檢查,如果有不好的地方就要指出來,立刻改進。
□ 指導新進員工方法的訓練
新進員工分配到工作部門之後,有關實際的工作內容的指導大都由同部門的舊員工來執行。因此,在新進員工進來之前,就必須先訓練舊員工如何去指導新員工。
這里要提出幾點舊員工在指導新進員工時必須注意的重點:
1.首先要了解最近年輕人的特質、特徵
首先要教舊員工如何去發現現代年輕人的特質、特徵。大致可舉出下列特質:(1)以自我為中心;(2)較不認同所謂的權威;(3)沒有指示就不會有行動;(4)沒有義務(責任)意識,權利意識則很強;(5)注重休閑活動甚於重視工作。應該好好理解這種特質、特徵、即時加以指導使他們能夠改正。
2.教育內容
舊員工指導新進員工時,清楚的教育內容是第二個重要因素。例如:要教新進員工一些工作內容時,千萬不可毫無頭緒,不知道教些什麼。
因此,希望教給新進員工的東西,要先整理歸類,將教育的項目一條一條明確地列舉出來。如果可能的話,將所要教育的項目,以文字的方式紀錄並送交上司或負責人過目。如果能夠這么做的話,舊員工就不會漏掉任何重要的部分,確實地教育新進員工了。
3.教育方式
確定教導內容之後接著就是教育方法了,也就是如何指導教育的方法(How to)。例如,自己先示範表演一次並說明工作內容,再由新進員工親手去做,若有做不好的地方再加以指正,依順序來教育。關於教育的順序和方法,只要達到教育的效果即可。
當然隨著教育內容的不同,教育的方法也會有所改變。必須清楚地指示每個教育項目的教育方法。無論如何,新進員工如果不能很清楚、很正確地學習知識、技術的話,就是教育的方法不好,必須調整。
4.教育、指導的技巧
教育、指導是有技巧的。例如,集體教育時可以分為講授法和分組討論法等方法。舊員工教新進員工一般都是一對一的個別指導法,這種個別指導法也有些技巧。雖然有技巧,但如果沒有認真去教的話,也不能提高教育、指導的效果。個別指導的技巧有:(1)說明法,(2)說服法,(3)問題解答法,(4)輔導法,(5)作業挑戰法等主要的技巧。要利用這些方法達到教育的效果。
因此必須讓舊員工知道什麼是教育的方法,這種教育方法適用於什麼樣的對象,各種方法的優點和缺點以及如何具體地運用。所以必須將各種教育方法運用在實際的操練上才是最重要的。
二、培訓准備工作要點
□ 教學計劃的重要性
授課之前作好教學計劃的話,會有下列的優點。
1.對授課內容具有自信
講師的自信心影響教學的成功與失敗。而製作教學計劃的過程,教學內容或實例引用的檢查,資料的收集等過程都會使自信更加強。
2.在預定的時間內達到教育的目的
考慮內容和重點的組成,減少多餘和不相關的話題,明確地強調重點,使聽講者接收到強而有力的內容。
3.控制授課時間
內容和實例引用可以分開來,以實例引用來調整時間。
4.可以應用在各種對象上
做成一次教學計劃後,以後的授課也可以再使用,實例引用略做改變的話,也可以應用在別的授課上。
5.有利於講師的自我啟發
製作教學計劃時,必須有充分的准備,對內容的融匯貫通將有利於講師的自我啟發。並且借著對教材優缺點的檢查,可以發現下一次的啟發目標。
□ 各部門主管擔任的講課題目
教學計劃可分為個人用和定型(指南)的計劃兩種,由講師自己作成的計劃屬於個人用的教學計劃。
接下來以新進員工的教育為例來介紹部門主管的講義內容,這個內容是由擔任的講師自己製作的教學計劃。
1.高級幹部:致歡迎詞、公司歷史及概要、公司的方針和理想、同學中的地位、經營思想等。
2.總務經理:公司的組織、人事管理及各項規定、就職規則、資歷和薪水、勞資關系、就職合同。
3.業務經理:公司的經營活動、經營網路、商品構成、業務員心得、銷售技術。
4.生產經理:公司的生產管理、研究開發體制、關於質量管理、生產部門的概要。
5.教育部主管:職業禮儀、待客禮節、電話禮貌、人際關系、公司活動心得、各種手續、命令報告、電腦技術等。
□ 教學計劃的製作順序
決定擔任講師之後,接著就要以下列的基本順序來製作教學計劃。
1.確定講義目的:
確定課程整體的評鑒和重要性,明確地制定教學中心和教學目的。
2.決定授課題目(教學名稱):
題目最好能清楚明白並具有彈性。例如以「公司的生產管理」代替「生產管理體制的概要」。
3.檢查教材內容:
要例舉能包含教材全部的內容,並將重點項目列舉出來。內容要以聽講者能夠接受的程度為准,稍微簡單一點比較好。
4.決定教學方法:
以教材為主進行還是以邊教邊討論的方式進行。
5.選定教材和輔助工具:
為了提高教育效果,使用輔助工具和教材是必要的。在這個階段就必須決定要使用幻燈片或錄放影機。
6.設計進行方式:
這是整個教學計劃的重心,所以必須多花一些時間來討論。
7.時間的分配:
完成所有程序之後,最後就是計算分配時間。使整個課程能很順利地進行,最好在課程結束前5分鍾做總結,使時間不會顯得太緊或過多。
□ 教學計劃書的寫法
范圍和每個項目都決定之後,最後就是添入教學計劃書中,可以將這計劃書當做是講義的筆記。其寫法如下。
1.項目欄里寫上講座名稱,訓練名欄里寫上新進員工教育,或女性員工教育等名稱。
2.時間欄里寫上所需要的時間,形式欄里寫上授課或討論,或是事例研究等形式。
3.強調點欄里寫上這次講義中所強調的幾點。
4.內容按照每個要點、項目(細項)分類記入左邊的欄里,中間欄寫上說明。項目前面的數字是所需要的時間,和下一個項目之間要空一行。
5.要強調的地方劃紅線。
6.每個項目的事例寫在右邊空欄里。講課時間多出來時可利用這些事例來控制時間。
□ 講義資料的整理
完成教育計劃的同時也要開始整理講義資料。整理資料有一些原則,為了提高教學效果,希望能照此原則來整理。
1.資料的種類
資料分類的方法:有按照目的來區分,也有用顏色來區分的,目的是為了更容易區別。
(1)整理資料
又稱為作業資料。通常所謂的資料就是指整理資料,就是將講義的要點或補充說明經過整理寫出來的資料。又可分為寫上所有講義內容和只寫重點的資料兩種。
(2)課題資料
又稱作業資料。是假設性案例或思考問題的資料,在授課途中發給大家,當作習題。
(3)資訊資料
又稱情報資料。靠講課無法完全說明的內容或專門用語的解說資料,用來補充講課的不足,所以多在事前分發。
(4)摘要
所謂摘要就是只記下講義的項目名稱的資料。不寫具體的內容,項目和項目之間可以記錄講義內容,可以當做筆記簿兼資料。摘要也有資料之外的講義目錄的意思。
2.講義資料製作的原則
資料的製作與活用要根據以下的原則。
(1)在教學中使用呢?還是教學後當參考資料呢?按照使用方法來決定內容的量與組合。
(2)教學中使用的資料最好是整理成一頁。
(3)在上面寫上標題或項目名。以40~100字左右的短文來作說明。
(4)分項目來寫,越簡潔越好。
(5)資料不要在事前全部一次分發,說明的時候才分發。
(6)附上裝訂夾,使大家便於保管。
三、新進員工指導方法
□ 如何使新進人員有賓至如歸的感受
當新進人員開始從事於新工作時,成功與失敗往往決定其受雇的最初數小時或數天中。而在這開始的期間內,也最易於形成好或壞的印象。
新工作與新上司亦與新進雇員一樣地受到考驗,由於那工作需要他,不然他就不會被僱用,所以主管人員成功地給予新進僱用人員一個好的印象,亦如新進人員要給予主管人員好印象同樣的重要。
□ 新進人員面臨的問題
1.陌生的臉孔環繞著他。
2.對新工作是否有能力做好而感到不安。
3.對於新工作的意外事件感到膽怯。
4.不熟悉的噪音使他分心。
5.對新工作有力不從心的感覺。
6.不熟悉公司法令規章。
7.對新工作環境陌生。
8.他不知道所遇的上司屬那一類型。
9.害怕新工作將來的困難很大。
□ 友善的歡迎
主管人員去接待新進僱用人員時,要有誠摯友善的態度。
使他感到你很高興他加入你的單位工作,告訴他你的確是歡迎他的,與他握手,對他的姓名表示有興趣並記在腦海中,要微笑著去歡迎他。
給新進人員以友善的歡迎是很簡單的課題,但卻常常為主管人員所疏忽。
□ 介紹同事及環境
新進人員對環境感到陌生,但如把他介紹與同事們認識時,這種陌生感很快就會消失。
當我們置身於未經介紹的人群中時,大家都將是如何的窘困,而新進人員同樣地也感到尷尬,不過,如把他介紹給同事們認識,這個窘困就被消除了。
友善地將公司環境介紹給新同事,使他消除對環境的陌生感,可協助其更快地進入狀態。
□ 使新進人員對工作滿意
最好能在剛開始時就使新進人員對工作表示稱心。
這並不是說,故意使新進人員對新工作過分主觀,但無論如何要使他對新工作有良好的印象。
回憶一些當你自己是新進人員時的經驗,回憶你自己最初的印象,記憶那時你是如何的感覺,然後推己及人,以你的感覺為經驗,在新進人員參加你單位工作時去鼓勵和幫助他們。
□ 與新進人員做朋友
以誠摯及協助的方式對待新員工,可使其克服許多工作之初的不適應與困難,如此可降低因不適應環境而造成的離職率。
□ 詳細說明公司政策和法規
新進人員常常因對公司的政策與法規不明了,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煩惱及錯誤,所以新進人員報到之初,為使他感到愉快使其有賓至如歸的感覺,第一件必須做的事,就是讓他明白與他有關的公司各種政策及規章,然後,他將知道公司對他的期望是什麼,以及他可以對公司貢獻些什麼。
□ 以下政策需仔細說明
1.發薪方法。
2.升遷政策。
3.安全法規。
4.休假規章。
5.員工福利措施。
6.工作時間及輪值規則。
7.曠工處分辦法。
8.冤屈申訴的程序。
9.勞資協議。
10.解僱的規定。
11.在職雇員行為准則。
上述政策務必於開始時,即利用機會向新員工加以解釋。
□ 如何解釋公司政策
對新進人員解釋有關公司政策及規章時,必須使他認為對他們是公平的一種態度。假如主管人員對新進人員解釋規章,使他們認為規章的存在處處在威脅著他們時,那他對他的新工作必不會有好的印象。
所有公司的政策及規章都有其制定的理由,主管人員應將這些理由清楚地告訴他們。
假如把公司的政策及規章制定的理由一開始就詳細地告訴了新進人員,他將非常高興而且承認他們的公正與其重要性。除非讓他知道制定政策的理由,否則他勢必會破壞規章,同時對政策也將表示不支持。
新進人員有權利知道公司的每一項政策及規章制定的理由,因為當一個新進人員在參加一項新工作時,他是著手與公司建立合作的關系,因此愈是明白那些理由,則彼此間的合作是愈密切。
去向新進人員坦誠及周到地說明公司政策及其制訂的理由,是主管人員的責任,這是建立勞資彼此諒解的第一個步驟。
□ 給予安全訓練
1.配合新進人員的工作性質與工作環境,提供其安全指導原則,可避免意外傷害的發生。安全訓練的內容是:
(1)工作中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
(2)各種事件的處理原則與步驟。
(3)仔細介紹安全常識。
(4)經由測試,檢查人員對「安全」的了解程度。
2.有效的安全訓練可達到以下目標:
(1)新進人員感到他的福利方面,已有肯定的保證。
(2)建立善意與合作的基礎。
(3)可防止在工作上的浪費,以免造成意外事件。
(4)人員可免於時間損失,而增加其工作能力。
(5)可減少人員損害補償費及醫葯服務費用的支出。
(6)對建立公司信譽極有幫助。
□ 解釋給薪計劃
新進人員極欲知道下列問題:
1.何時發放薪金。
2.上下班時間。
3.何時加班,加班工作能賺多少錢?
4.發放薪金時,希望知道在保險、公共安全等不同的項目上已扣除多少?
5.額外的紅利如何。
6.薪水調整情況如何。
7.薪金在何處領取。
8.如何才能增加工資所得。
9.人事部門負責處理的事務為何。
10.休假、請假的規定。
因此把公司給薪制度詳細地告訴新進人員,可提高員工士氣,增強進取心,同時亦可避免莫須有的誤會。
□ 升遷計劃說明
幾乎不可能有人會滿足最初工作或原來職務而不思上進的。所以工作上晉升的機會對新進人員而言是十分重要的,也務必於人員初進公司時即加以說明。但切記不作任何肯定的承諾,以免將來所僱用人員不適任時,而導致承諾不能兌現的困擾。以下是適當的說明內容:
1.對新進人員解釋,單位內同事們已有些什麼成就,同時他們遵循些什麼方法在做。
2.很坦白的告訴他,晉升是根據工作表現而定的。
3.使他了解,若要有能力處理較難的工作,必須先有充分的准備功夫。
4.提供一些建議,若要獲得升遷的機會,必須做哪些准備。
5.很清楚地說明,晉升並不能由偏袒或徇私員而獲得。
6. 升遷之門對好員工是永遠開著的。
㈣ 公司員工培訓管理辦法包含外協員工嗎
外協人員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外協人員管理,現依據有回關法律、法規,結答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外協人員指公司確因工作需要,為完成階段性工作任務及專項任務所僱用的實用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外協人員不納入公司人員編制,其檔案和人事關系不進入公司。
第四條 外聘人員堅持按需選用、擇優選用原則。
第五條 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內容和定崗定員情況確需使用外協人員時,須先向公司總經辦提出書面申請(包含人員姓名、工作內容及相關要求),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六條 外協人員,原則上應具有相關作業資質,身體健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無任何經濟問題和法律糾紛。
第七條 用人部門必須對外協人員進行崗位工作和安全教育,特別是對從事有毒有害有危險等工作的外協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和技術方面的教育和檢查,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㈤ 三級安全教育在各行業中的培訓時間,具體是哪個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時間的呀
在《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中都有規定。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考核不得收費。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4號新修訂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2月3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駱琳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十八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優秀安全培訓教材的評選。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優先使用優秀安全培訓教材。
第十九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所轄區域內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培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拓展資料: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廠職員、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廠礦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是企業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級安全教育是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企業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的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對調換新工種、復工、採取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必須進行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衛生教育,受教育者,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廠部教育內容
(1) 講解勞動保護的意義、任務、內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廠的職工樹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1]。
(2) 介紹企業的安全概況,包括企業安全工作發展史,企業生產特點,工廠設備分布情況(重點介紹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設備的注意事項),工廠安全生產的組織。
(3) 介紹國務院頒發的《全國職工守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企業內設置的各種警告標志和信號裝置等。
(4) 介紹企業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訓,搶險、救災、救人常識以及工傷事故報告程序等。
廠級安全教育一般由企業安技部門負責進行,時間為4~16小時。講解應和看圖片、參觀勞動保護教育室結合起來,並應發一本淺顯易懂的規定手冊。
參考資料:三級安全教育-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