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耕還林政策可以讓農民享受多少年補助
國務院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
國發〔2007〕25號
(2007年8月9日)
二、政策內容
(四)繼續對退耕農戶直接補助。現行退耕還林糧食和生活費補助期滿後,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繼續對退耕農戶給予適當的現金補助,解決退耕農戶當前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長江流域及南方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現金105元;黃河流域及北方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現金70元。原每畝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補助費,繼續直接補助給退耕農戶,並與管護任務掛鉤。補助期為:還生態林補助8年,還經濟林補助5年,還草補助2年。根據驗收結果,兌現補助資金。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在國家規定的補助標准基礎上,再適當提高補助標准。凡2006年底前退耕還林糧食和生活費補助政策已經期滿的,要從2007年起發放補助;2007年以後到期的,從次年起發放補助。
(五)建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為集中力量解決影響退耕農戶長遠生計的突出問題,中央財政安排一定規模資金,作為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西部地區、京津風沙源治理區和享受西部地區政策的中部地區退耕農戶的基本口糧田建設、農村能源建設、生態移民以及補植補造,並向特殊困難地區傾斜。
中央財政按照退耕地還林面積核定各省(區、市)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總量,並從2008年起按8年集中安排,逐年下達,包干到省。專項資金要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並與原有國家各項扶持資金統籌使用。具體使用和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西部開發辦、農業部、林業局等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
『貳』 為了退耕還林賠了我們農民辛苦掙來的血汗錢,公平嗎,國家有相關法律解決嗎
退耕還林合同與農民利益的保護
實施退耕還林工程,不僅關系著西部生態保護,而且與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我國於2002年12月出台了《退耕還林條例》,這是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表現。退耕還林工程是一項長期的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必須得到廣大農民的支持。如果法規、政策不能很好地保護農民的利益,勢必導致退耕還林工程受阻。在《退耕還林條例》中,對與農民利益相關的退耕還林合同作了具體的規定。退耕還林合同是保障農民在實施退耕還林工程中相關利益,充分調動農民參與退耕還林工程積極性和主動性的法律制度。本文擬就對與農民利益有直接關系的退耕還林合同進行討論,分析其性質及法律救濟,並討論其與農民利益保護的關系。
一、 退耕還林合同的性質
我國《退耕還林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委託的鄉級人民政府應當與有退耕還林任務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退耕還林合同」,這一規定是退耕還林合同定訂的法律依據。
如果要講退耕還林合同的性質,就必須從退耕還林合同的作用入手。我們知道,退耕還林合同是作為實現退耕還林工程,讓農民有效加入退耕還林建設的法律工具。退耕還林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參與其中的主力軍是廣大的農民。退耕還林退的是已經簽訂了土地經營承包合同的坡耕地,還的是生態林[1]。應該說,這是公益對私益的一種侵害,土地是大多數農民的收入來源,為了保證環境公益得以實現,必須對一部分私益進行限制。通常,行政部門對公用建設用地採取行政徵收的方法。但是行政徵收在實施過程中所遇到的阻力非常大,而且導致暴力行政的報道常見於報端。由於行政徵收對行政相對人的保護力度不夠,常常使得作為弱勢群體的行政相對人的利益受到極大的損害而的不到相應的補償。全國出現過幾起因強制拆遷導致的被拆遷人自殺的情況說明,在實施公益活動中,對私益的侵害必須要考慮到行政相對人的意見和利益,否則極易導致行政過程中出現阻礙。與城市中的被拆遷人相比,廣大的農民更處於弱勢的地位。退耕還林工程雖是利在當代,功在千秋的大事,但是,其在實施過程中免不了對農民現有利益產生侵害。所以,倘若採取行政徵收的方式進行退耕還林,勢必導致一部分農民喪失生活來源,使得社會產生不安定因素。退耕還林合同制度的引入,使農民可以在自願的情況下進行退耕還林活動,減少對因強制徵收土地而導致抵制心理的產生,使得退耕還林工程得以順利進行。當然,退耕還林合同的背後,是以其合理的補償為基礎的。如果,農民得不到合理的補償,退耕還林工程也是無法順利進行的。
從對退耕還林合同的作用來看,退耕還林合同,是將農民引入環境公益事業的一種法律制度。通過訂立退耕還林合同,私人得以加入環境公益事業的建設,實現行政之目的,避免了傳統的行政處分的弊病。考察退耕還林合同訂立的目的可以發現,它是為了實現國家關於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建設生態林等目的,而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的合同。所以說,退耕還林合同是一種行政合同。行政合同即行政契約,是指行政主體和相對人以協商一致的方式,設立、變更或消滅行政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2]退耕還林合同中雙方當事人通過合同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設立了一項公法上的權利義務,即承擔植樹造林的義務,並從國家獲得相應的補償的權利。退耕還林合同之所以不是私法合同,就是在於合同中包含了公法義務。退耕還林合同的訂立意味著,農民在自願的條件下可以放棄耕地原本的用途,從耕地轉為生態林地,從而是放棄了某種經濟利益,承認國家對其權利的侵害並承擔非強制性的植樹造林義務。所以,農民單方面作出這種放棄行為並不產生效力,他必須通過行政機關與農民之間的合同方式來達成預期效果。
『叄』 中國退耕還林農民土地減少怎麼生存
退耕還林是從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出發,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停止耕種,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因地制宜地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目前也已經實行不少時間了,全國情況不知道,不過部分地區並沒有出現上述擔憂情況。畢竟生態環境的惡化也會導致可耕種土地減少,倒不如眼光長遠一些。
再有就是提高現有耕地利用率、作物產量和保住耕地紅線了,這些做到,不會沒法生存。
而且現在一直在力推城鎮化,農業人口,特別是從事農業勞動人口是在減少的。
『肆』 2018年退耕還林錢啥時打給農民呢
你問的是這個寧夏固原市原州區河川鄉人2018年退耕還林的錢什麼時候發給農民,退耕還林也是國家一個政策,一般來講會跟農戶簽訂相應的協議。
最起碼會有一個明確的事情來,告訴什麼時候把錢打給你打多少錢,如果不打街上會有什麼連後果這些信息都是在協議中都能體現的,建議以後去查看一下信息,如果沒有寫,你那麼需要及時的找政府來確定情況進行,這樣心裡才有保障。
認真回答,希望能夠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伍』 農民如何申請 退耕還林場 補貼
根據《退耕還林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按照核定的退耕還林實際面積,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提供補助糧食、種苗造林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具體補助標准和補助年限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不同地區, 退耕還林補貼發放方式不一樣,有農戶自行申請也有鄉鎮匯總牽頭。
農戶自行申請,以都安縣退耕還林為例:
要領取退耕還林補貼須到鄉鎮退耕辦領取「XX年度都安縣退耕還林糧食現金補助發放申請表」來填報,填完表格中的項目並經相關人員簽字、部門蓋章認可後才能領取,具體需與鄉退耕辦或縣退耕辦聯系,
鄉鎮匯總發放程序:
由鄉(鎮、街道)退耕辦牽頭,鄉(鎮、街道)財政所人員會同鄉(鎮、街道)、村(居)幹部共同負責發放的具體工作。
1、填寫補助發放表並公示。根據縣退耕辦技術人員的驗收合格面積和合同中的利益分配要求,填寫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發放表,並在各村民小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七天。
2、鄉(鎮、街道)財政所根據張榜公布結束後經核實無誤的數據填制《申請撥款單》報縣財政局辦理撥款手續。縣財政局根據縣退耕辦提供的《退耕還林補助發放匯總表》和鄉(鎮、街道)財政所的《申請撥款單》進行撥款。
3、鄉(鎮、街道)財政所收到縣財政撥付的補助款後,由鄉(鎮、街道)財政所牽頭,會同鄉(鎮、街道)退耕辦按核實無誤的數據及時將退耕還林補助發放到大戶(農戶)一卡通(存摺)中。
『陸』 退耕還林給我們農民有哪些好處
還退耕林就是從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出發,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停止耕種,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因地制宜地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退耕還林工程建設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坡耕地退耕還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一、實施退耕還林,合理建設生態環境,戶籍當地的農民有更多的實惠:
1、它能改變大農民變貧窮落後的面貌,農民將荒山變成林地,能大量增加收入。
2、退耕還林,將耕地變成林地,還能搞活生態資源,這對涵養水源、防風固沙、防止水土流失,凈化水質和空氣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3、森林面積增加,水土流失降低,物種多樣性得到恢復,政策補助給退耕農戶帶來一定收益。
4、增強全民生態環境意識,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
二、具體的優惠政策如下:
《總體方案》明確了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補助政策,退耕還林每畝補助1500元。
1、財政部通過專項資金安排現金補助1200元、國家發展改革委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種苗造林費300元;退耕還草每畝補助800元。
2、財政部通過專項資金安排現金補助680元、國家發展改革委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種苗種草費120元。
3、中央安排的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分三次下達給省級人民政府,每畝第一年800元(其中,種苗造林費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還草補助資金分兩次下達,每畝第一年500元(其中,種苗種草費120元)、第三年300元。同時,《總體方案》還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政策宣傳、檢查驗收等工作所需經費,主要由省級財政承擔,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重點退坡耕地和嚴重沙化地。
按照規劃,到2020年,全國具備條件的坡耕地和嚴重沙化耕地約4240萬畝將退耕還林還草。其中包括:25度以上坡耕地2173萬畝,嚴重沙化耕地1700萬畝,丹江口庫區和三峽庫區15度-25度坡耕地370萬畝。
對已劃入基本農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確保省域內規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的前提下,依法定程序調整為非基本農田後,方可納入退耕還林還草范圍。嚴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的15度-25度坡耕地,需有關部門研究劃定范圍,再考慮實施退耕,還林還草。
『柒』 退耕還林政策可以讓農民享受多少年補助
在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基礎上,按照 誰退耕、誰造林、誰經營、誰受益 的原則,實行責權利持鉤,把植樹和管護任務長期承包到人,承包期50年,允許依法繼承、轉讓,到期後可按有關法律和法規繼續承包。退耕後不願承包管護的,可由別人承包管護,擔必須辦理有效手續。農戶憑《農戶退耕還林手冊》,到當地糧管所領取糧食,到財政所領取補助現金。退耕還林後,長期享受補助。
『捌』 請問哈農村的退耕還林補貼幾年沒發下來了,政府又喊村民簽了字的,這農民應該向什麼部門反應呢
退耕還林的補貼幾年沒有發下來,政府又喊村民簽了字,我覺得應該耐心的等待就好了,總會發的,政府不會失言。
『玖』 我們退耕還林到期了,承包商把樹砍了,政府叫農民自己把樹樁拔了,自己去還耕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請問這樣做退耕還林的意義在哪裡呢?
退耕還林是指從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出發內,將易造成容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停止耕種,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因地制宜地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
現在重新還耕,之前的努力都白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