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員工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員工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用法律武裝頭腦,使大家都能學習自覺運用法律武器,既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同時也不損害國家和他人的益。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使市場經濟真正成為法制經濟。
在市場經濟中,由於不懂法、不知法使企業造成巨大損失的案例舉不勝舉,如因不懂《合同法》而造成賠償的;因不熟悉稅法造成多交稅或漏稅的等。這些行為的發生必然會影響企業的發展。
所以,在企業中舉行法律知識培訓,使員工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規定和法律程序,是很有必要的。
例
有一家文化傳播公司的前台接待員劉小姐,因不滿現在工作,經朋友介紹在某公司找到了一個負責公文管理的工作。工資雖然沒有太大變化,但對個人的職業發展前景有益處。
提出辭職後,因有一個月的辭職預告期,劉小姐在工作之餘就投入到了去新公司工作的准備。公司在一周內找到了合適的頂替人選,由劉小姐對新招聘人員進行幫帶和工作的交接。三日後,新員工就能獨立承擔此項工作。劉小姐則順利提前從公司離職投入到新工作中。
上例中員工轉換工作的情況很常見,值得我們思考和學習的地方在於前台劉小姐的專業化。
根據勞動法,員工向公司提出辭呈要提前30天通知,在這30天之內,這名員工不得離職。如果是一名比較專業的從業人員,會這樣利用這30天:首先,在工作之餘投入對新公司的准備和了解中;其次,主動幫公司推薦一個前台來替代自己;再者,如果公司在這30天內找到了合適的人選,應該主動負責對新進人員進行培訓、教練、傳幫帶等等一系列的工作交接。
上例中的劉小姐正是這樣做的,她的做法不僅會給原公司的高層留下很好的印象,而且也會讓自己的新工作在一種美好的情況下順利開始。如果劉小姐因為還要停留一個月的時間而消極怠工甚至做出違法的行為,只會為自己招致麻煩。一個員工專業與否實際上與以後的發展息息相關,上例就是用來強調員工要時時刻刻注意自己的專業化問題。
『貳』 勞動法上關於員工培訓方面的具體規定
勞動法關於員工培訓方面的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六條國家通過各種途徑,採取各種措施,發展職業培訓事業,開發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發展職業培訓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劃,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進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企業員工法律培訓擴展閱讀:
員工培訓具體案例:
鍾某於2014年3月入職某中介服務公司,雙方訂立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約定鍾某從事咨詢師工作。入職後,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了為期一周的崗前培訓,雙方簽署了一份《服務期協議》,其中註明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了專業培訓,花費培訓費2萬元,鍾某須為公司服務滿5年後方可離職。
工作滿2年後,鍾某以個人原因辭職,中介服務公司以鍾某未滿服務期為由要求鍾某支付違約金,並從其最後2個月工資中扣除了違約金12000元。鍾某不服,遂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中介服務公司予以返還。
仲裁委審理後認為,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的培訓並非專業技術培訓,而是上崗前就公司的業務概況、開展業務的工作技巧、開展業務的注意事項等進行了必要的崗前培訓,且沒有證據證明真實發生了2萬元的培訓費用,故裁決支持了鍾某的仲裁請求。
評析:崗前培訓非專業技術培訓,服務期協議不可濫用。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從上述規定來看,本案中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的一些簡單、必要的崗前培訓而並非是專業技術培訓,也未為此支出相關的培訓費用,故仲裁委支持了鍾某的仲裁請求。由此可見,用人單位企圖通過弄虛作假、濫用服務期協議,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企圖是行不通的。
『叄』 企業員工應該學哪些法律法規
憲法、刑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安全生產法、產品質量法等。
『肆』 有關企業職工法律知識培訓
市場經濟,企業同樣需要法律培訓,增強法律意識,提高企業、職工的法律風險防範能力。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確定相應的培訓內容。比如,職工經常打架,可以有針對性的進行法律培訓,介紹刑法、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內容。
『伍』 企業員工法律培訓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二、故意損壞財物罪。
三、破壞生產經營罪。內
四、偽造公司、企業、容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五、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案。
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七、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八、職務侵佔罪。
九、挪用資金罪。
十、保密法。
『陸』 求勞動法合同法中所有關於員工培訓的司法解釋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柒』 公司對新員工的培訓,對公司有什麼法律規定
《勞動合來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源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這就是法律關於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的規定。
『捌』 誰能告訴我新入職員工法律培訓有哪些
最主要是學習新的勞動法,社會保險防方面的條例,還有一些地方的法規
建議你登陸下地方的人力和社會保障網站,上面政策法規欄目有比較詳細的內容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