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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審計業務扶貧資金培訓會

發布時間:2021-03-13 14:40:13

1. 怎樣做好扶貧資金審計工作的重點和內容

一、扶貧開發規劃的制定和任務落實情況。
    一是重點審查、評價國家扶貧開發重點地區制定的扶貧開發規劃是否符合《扶貧綱要》要求。
    二是重點關注財政、扶貧、發改等部門有無建立扶貧項目庫,並按規定程序申報、審批和立項;是否按照規劃下達計劃與分配資金,並具體、明確地落實到貧困鄉、村、戶。
     三是重點關注否存在同一項目多頭申報資金的問題;項目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計劃實施,有無擅自調整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單位、建設內容、建設規模等問題。
二、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的分配、撥付和管理情況。    
    一是重點關注財政部門是否將扶貧開發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逐年有所增加,有無通過虛列支出、虛增工程量等方式搞虛假投入的問題。
    二是重點關注專項資金是否按規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時、足額撥付到下級財政或用款單位,有無用於平衡財政預算、財政滯留、抵扣及挪用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
    三是重點關注建設資金是否實行專戶管理、專戶儲存、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封閉運行以及進行報賬核算制度,資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項目。
     三、扶貧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一是重點關注用款單位是否按照批準的項目和規定用途使用,有無虛列支出、截留、轉移、出借、挪用、虛報冒領、貪污私分、揮霍浪費等問題;項目管理費是否按規定安排和使用,有無擅自提取項目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等問題。
    二是重點關注主管部門和用款單位是否按國家下達的計劃任務逐級逐項落實到村、戶;項目計劃批復和執行中有無自行改變計劃,擴大(縮小)范圍、調整建設內容的問題。主管部門和用款單位上報完成計劃的真實性,切實加強對鄉、村兩級扶貧資金管理和扶貧到戶政策落實情況的審計調查,有無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或將非扶持項目納入扶貧項目中來等問題,發現線索要一查到底。
四、扶貧項目實施和效益情況。
    重點審查項目是否經過專家論證、按規定立項、組織實施和驗收;以鄉、村為單位,調查項目計劃制定的合理性,完工驗收的工程項目是否達到預期效益,有無因立項不準、責任界定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質量等原因造成的損失浪費或事故隱患問題。
    五、扶貧貼息貸款投放、管理和使用情況。
    一是重點審查扶貧貼息貸款計劃是否符合扶貧開發規劃的總體要求;農業銀行是否按規定將扶貧貼息貸款用於支持重點貧困地區;有無擅自改變貸款投向、以貸還貸、以貸轉貸、扶富不扶貧、擅自提高貸款利率、多計利息、預扣利息或保證金以及弄虛作假騙取貸款和貼息的問題。
    二是重點審查扶貧貸款特別是小額信貸的計劃執行和貸款質量及回收情況;使用扶貧貸款單位的項目實施、資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況。

2. 如何開展扶貧專項資金審計

扶貧專項資金是國家對邊遠山區和貧困人群的特殊經濟補償辦法,這項資金審計面廣零散,那就要堅定信心把黨的關懷真正的體現在貧困人們手中,具體方法由下:、

  1. 到當地民政部門索取有關扶貧的項目、扶貧的額度、扶貧的對象的相關文件;

  2. 到當地財政部門索取各期扶貧資金的到位情況;

  3. 按照各期扶貧資金的分配原則,審計扶貧資金落實情況,這里要強調審計本期的扶貧資金與相應的扶貧落實清單的差額,從中看出哪級有截留扶貧資金、轉移扶貧資金現象;

  4. 按照上述「扶貧落實清單」到應該得到扶貧資金人家隨機抽樣或逐戶核對;

  5. 上述工作完成後將總發放額與批復的扶貧額比較,同時再將財政部門付出的額度相比較這樣就查出扶貧資金是否按照文件精神全部發放的貧困家庭手中。

3. 開展扶貧資金審計應重點關注的幾個內容

從資金分配入手,檢查分配的公平性。通過調閱項目計劃安排、申報資料、下達等相關資料,審查是否存在優親厚友、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主體分配或發放扶貧資金,超標准、超范圍發放或向下屬單位、關系單位傾斜等問題;注意指標分配與資金到賬數的核對,上級分配的指標、項目及用途與當地安排情況的核對,從而查找資金分配層次中的漏洞,揭露資金分配中的違規行為。

從賬戶管理入手,檢查資金收支余的合理性。首先,核對扶貧專賬中的資金收支。對於專戶、專賬管理的扶貧資金,取得相關部門扶貧資金專戶賬、台賬、記賬憑證和銀行對賬單,了解資金運行情況,揭示要求專戶核算的資金未封閉運行、大量扶貧資金未在專戶中核算的問題。其次,核對扶貧資金撥付情況。取得財政部門當年收到的所有扶貧資金指標文件,對照項目實施方案、報賬資料、撥付台賬,關注是否及時足額撥付扶貧資金,預撥資金是否及時報賬,未撥付資金中是否存在滯留、截留、挪用扶貧資金的問題,必要時實地延伸項目,審查因資金撥付不及時等對項目實施進度和效果的影響。再其次,核對扶貧資金結余。關注資金下達時間晚而結轉數額小的情況,揭示虛列支出、以撥作支、轉移資金、平衡預算,或扶貧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資金大量在專戶結存的問題。

從支出票據及資料入手,檢查資金使用的正確性。將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實施單位賬面專項資金實際支出與計劃支出數額、用途進行比對,發現專項資金被挪用於其他項目的問題;揭示項目單位將扶貧資金違規用於建設樓堂館所、職工住宅,發放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購置交通工具和通訊設備,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以及對外投資等方面問題;審查有無將扶貧資金用於公務接待,大吃大喝,安排參觀旅遊景點和高消費娛樂,贈送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揮霍浪費問題;有無使用虛假合同或人員名單虛報冒領、套取侵佔、貪污私分扶貧資金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對以現金形式發放扶貧資金的,關注領用名冊上農戶簽字的真實性,防止虛假名冊套取資金;對打卡方式發放補助資金的,關注銀行卡是否是農戶自己在保管,入戶調查農戶是否真正收到資金,是否存在先發放後收回問題。

從審查工程量入手,檢查資金支付的真實性。抽查項目部分工程量,核對項目施工單位編報的工程決算的真實性、准確性、合規性,有無偷工減料、高估冒算、虛報冒領等問題;項目建設單位有無故意多付工程款,然後再由施工單位返還,套取國家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從時間節點入手,檢查項目實施、資金支付的時效性。對比分析上級資金下達時間與本級預算指標下達時間、項目實施方案報送時間與審批時間、調整方案上報時間與審批完成時間、項目完成申請驗收時間與實際驗收時間、資金撥付申請與實際撥付時間等,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揭示審批制度制訂不合理或無故長時間拖延,進而影響項目進度及資金時效問題。

從資金效益發揮入手,檢查資金使用的績效性。重點關注產業發展補助資金發放、產業扶持基金出借情況等,揭示資金簡單發放,未組織貧困戶實施產業發展;產業扶持基金出借給專業合作社未與貧困戶簽訂分紅協議且專業合作社會計核算不規范,貧困戶利益無法保障,資金使用缺乏監督,未體現政策目的;產業扶持基金對貧困戶出借率低,難以發揮效益等問題。

4. 如何利用計算機開展扶貧資金審計

扶貧資金審計監督是扶貧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是不斷加強和規范扶貧資金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的一個重要手段。目前被審計單位違紀違規方法更隱蔽,給審計工作增加一定的難度,審計人員應注重審計方法,抓住審計重點,才能更好地履行審計職責。
(一)注重以項目為平台。即具體的扶貧項目從申報、立項、審批、招投標管理等程序來查閱檔案資料,發現疑點。項目申報程序一般是村申請,鄉鎮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向縣市扶貧辦申報,縣市扶貧辦審核後報省扶貧辦,最後由省扶貧辦審查審批下達執行。一是檢查項目的計劃申報、審批程序,有無擅自改變項目計劃,不按上級審批的要求執行。二是檢查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查閱多個項目檔案資料台帳,有無同一項目在不同年度申報、在不同部門申報、同一項目分解成多個項目申報的現象,避免一個項目重復申報,申報不實。三是對調整計劃的項目,要查明調整原因,審計其是否合法合規,防止項目審批的隨意性,堵塞人情腐敗項目。
(二)注重以管理為抓手。即抓住項目實施中的各個環節的管理或具體承辦人開展審計,從中發現重大問題或疑點線索。一是審核項目工程是否嚴格執行「四制」要求,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法規的規定進行招投標,有無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有無編制虛假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是否存在隨意或變相更改情況。有無工程監理不到位,工程轉包分包等問題影響項目工程質量。二是深入村社、農戶和田間地頭,實地現場勘測、丈量查看工程項目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是否按計劃實施,是否達到預期的設計要求;有無故意擴大建設規模,隨意調整建設地點,變更建設內容,改變資金用途。三是建成後是否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制定具體管護措施,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
(三)注重以資金為主線。即沿著扶貧資金的流向進行審計,檢查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情況。一是掌握省、市下達分配資金文件,核定下撥指標數目。二是注意「三核對」,即上級分配的指標文件與賬款的核對,指標分配與資金到賬數的核對,上級分配的指標、項目、用途與安排的指標、項目、用途核對。從而核查資金分配層次中的漏洞,揭露資金分配中違規行為。三是資金撥付環節中存在的差異,要逐筆查明差異原因,順著資金撥付流向,分析掌握資金活動的最終去向。四從報賬原始發票入手,核實票據開支范圍與建設內容是否一致,有無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如果以現金方式補助要有農戶親自簽字蓋章,並進一步實地入戶訪問與本人核實;如果是原材料購進、領用情況,要有物資入庫單、出庫單、領用清冊,並到項目現場了解核對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大額現金支出,報賬時要一律使用正式發票,杜絕白條入賬,並核實支出的真實性。
(四)注重以績效為方向。即檢查資金使用效果、促進合理有效利用資金,確保專項資金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一是對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進行分析,是否符合當地實際情況,有無未開工、已開工但停工、已完工但未交付使用閑置,或利用率不高,項目不能發揮作用甚至損失浪費等。二是對資金的撥付結存進行檢查,有無因項目立項不切實際、計劃下達較晚、變更調整項目計劃、項目實施方案未落實、施工進度緩慢等原因,導致資金結存數額大未撥付使用,「躺著睡大覺」的問題。三是審查項目是否經過專家論證、按規定立項、組織實施和驗收。驗收的工程項目是否達到預期效益,有無因管理不善或工程質量等原因造成的損失浪費或事故隱患問題。四是分析項目投入使用後,所在項目區或村的農業生產生活條件、生態環境是否得到改善,產業生產能力、農民收入是否得到提高。進一步核實項目自身運行成本和取得的經濟效益,檢查資金的投入未產生經濟效益或未達到預定經濟效益的原因。
(五)注重以計算機為輔助。扶貧資金惠及老百姓,逐級下撥,最後到每一農戶手中,補貼資金不大但數量多。如果仍用傳統的手工審計,核查結果面少費時,不能查明總體情況。運用計算機審計,將政策規定、補貼對象申報信息、資格審查信息、補貼資金發放信息等整合到一起,進行篩選對比分析,規范計算機審計工作程序, 可事半功倍地揭示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管理水平、效率和質量。

5. 如何做好審計 精準扶貧

扶貧資金審計監督是扶貧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是不斷加強和規范扶貧資金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的一個重要手段。目前被審計單位違紀違規方法更隱蔽,給審計工作增加一定的難度,審計人員應注重審計方法,抓住審計重點,才能更好地履行審計職責。
(一)注重以項目為。即具體的扶貧項目從申報、立項、審批、招投標管理等程序來查閱檔案資料,發現疑點。項目申報程序一般是村申請,鄉鎮根據實際情況向縣市扶貧辦申報,縣市扶貧辦審核後報省扶貧辦,最後由省扶貧辦審查審批下達執行。一是檢查項目的計劃申報、審批程序,有無擅自改變項目計劃,不按上級審批的要求執行。二是檢查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查閱多個項目檔案資料台帳,有無同一項目在不同年度申報、在不同部門申報、同一項目分解成多個項目申報的現象,避免一個項目重復申報,申報不實。三是對調整計劃的項目,要查明調整原因,審計其是否合法合規,防止項目審批的隨意性,堵塞人情腐敗項目。
(二)注重以管理為抓手。即抓住項目實施中的各個環節的管理或具體承辦人開展審計,從中發現重大問題或疑點線索。一是審核項目工程是否嚴格執行「四制」要求,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法規的規定進行招投標,有無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有無編制虛假,在履行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是否存在隨意或變相更改情況。有無工程監理不到位,工程轉包分包等問題影響項目工程質量。二是深入村社、農戶和田間地頭,實地現場勘測、丈量查看工程項目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是否按計劃實施,是否達到預期的設計要求;有無故意擴大建設規模,隨意調整建設地點,變更建設內容,改變資金用途。三是建成後是否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制定具體管護措施,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
(三)注重以資金為主線。即沿著扶貧資金的流向進行審計,檢查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情況。一是掌握省、市下達分配資金文件,核定下撥指標數目。二是注意「三核對」,即上級分配的指標文件與賬款的核對,指標分配與資金到賬數的核對,上級分配的指標、項目、用途與安排的指標、項目、用途核對。從而核查資金分配層次中的漏洞,揭露資金分配中違規行為。三是資金撥付環節中存在的差異,要逐筆查明差異原因,順著資金撥付流向,分析掌握資金活動的最終去向。四從報賬原始入手,核實票據開支范圍與建設內容是否一致,有無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如果以現金方式補助要有農戶親自簽字蓋章,並進一步實地入戶訪問與本人核實;如果是原材料購進、領用情況,要有物資入庫單、出庫單、領用清冊,並到項目現場了解核對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大額現金支出,報賬時要一律使用正式,杜絕白條入賬,並核實支出的真實性。
(四)注重以績效為方向。即檢查資金使用效果、促進合理有效利用資金,確保專項資金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一是對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進行分析,是否符合當地實際情況,有無未開工、已開工但停工、已完工但未交付使用閑置,或利用率不高,項目不能發揮作用甚至損失浪費等。二是對資金的撥付結存進行檢查,有無因項目立項不切實際、計劃下達較晚、變更調整項目計劃、項目實施方案未落實、施工進度緩慢等原因,導致資金結存數額大未撥付使用,「躺著睡大覺」的問題。三是審查項目是否經過專家論證、按規定立項、組織實施和驗收。驗收的工程項目是否達到預期效益,有無因管理不善或工程質量等原因造成的損失浪費或事故隱患問題。四是分析項目投入使用後,所在項目區或村的農業生產生活條件、生態環境是否得到改善,產業生產能力、農民收入是否得到提高。進一步核實項目自身運行成本和取得的經濟效益,檢查資金的投入未產生經濟效益或未達到預定經濟效益的原因。
(五)注重以計算機為輔助。扶貧資金惠及老百姓,逐級下撥,最後到每一農戶手中,補貼資金不大但數量多。如果仍用傳統的手工審計,核查結果面少費時,不能查明總體情況。運用計算機審計,將政策規定、補貼對象申報信息、資格審查信息、補貼資金發放信息等整合到一起,進行篩選對比分析,規范計算機審計工作程序, 可事半功倍地揭示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管理水平、效率和質量。

6. 如何進行精準扶貧項目資金審計

進行精準扶貧項目資金審計從四個方面入手,分別是:以項目為平台,以管理為抓手,以資金為主線,以績效為方向。

7. 誰有扶貧資金審計制度文本

一、積極爭取縣政府領導的重視。
財政扶貧資金政策性強,審計對象復雜,審計處理難,政府領導重視是審計機關作好財政扶貧資金審計工作的重要保障。政府領導重視就會大大增強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領導的重視程度,為審計機關開展財政扶貧資金審計創造優良的審計環境,為審計成果轉化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在爭取政府領導重視方面審計機關要「作好兩個匯報、開好兩個會」。首先要作好審前匯報,使審計工作成為政府當前所抓的工作任務之一。其次由政府牽頭召開有財政、發改委、扶貧開發辦、各項目鄉鎮等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審計進點會,請縣政府主要領導作重要指示。三是要作好審計結果匯報。四是由縣政府召開審計結果通報會,加大整改力度,促進審計整改措施貫徹落實。此外,由於財政扶貧資金審計耗時費力,審計收繳甚微,經濟收益與投入不成正比,因此,審計機關要通過優質高效的工作爭取政府給予專項審計經費支持。
二、認真作好審前准備。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財政扶貧資金項目涉及面廣,審計工作量大。為了以最少的審計時間和最小的審計成本達到理想的審計目標就必須認真作好審前准備。在審前准備階段,我們主要任務是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交流,搜集審計資料,進行審計分析,確定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制定審計方案。主要做法:一是召開與財政扶貧資金管理部門座談會,了解項目立項和資金計劃下達過程,資金支付程序和管理環節,財政扶貧資金管理適用的規章制度以及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的管理辦法(細則),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自身開展項目監督以及接受外部監督情況。二是搜集年度財政扶貧資金項目計劃、分鄉鎮資金支付情況表、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等與審計相關資料。三是對佔有的審計資料進行深入的分析:(一)掌握縣本級有關部門(單位)實施的項目、鄉鎮單位實施的項目以及重大項目(比如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分布情況,對財政扶貧資金項目(單位)進行排查和篩選,為確定重點項目(單位)和分配審計力量提供依據;(二)對財政扶貧資金報帳制進行研究,分析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的重點環節,採取相應的審計方法;(三)對審計工作量進行評估,成立中心組和若干個審計小組,科學配備財務、工程相關專業審計人員,合理分配審計任務。四是根據審前調查結果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
三、從銀行帳戶入手。
財政扶貧資金實行報帳制,由項目建設(實施)單位將項目支出憑證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機構報帳。對於鄉鎮項目實施單位的報帳,經該機構審核確定應支付的數額,將資金撥付到鄉鎮財政管理中心的專項資金會計帳戶(以工代賑資金也是撥入該帳戶),再支付到相關方面。從整個項目資金支付過程看主要是通過銀行或信用社帳戶間結算完成。因此,我們要抓住銀行帳戶這根「騰」,跟蹤項目資金的最終去向,審查項目資金是否是專款專用,是否存在嚴重影響財政扶貧資金發揮效益的問題。需要指出的是,有些項目單位在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機構報帳時的發票往往是通過稅務機關代開的或者是其他方面開具一張大額發票,等到資金撥到鄉鎮財政管理中心會計帳戶後,再按其需要開支,資金被化整為零,此時我們可以基本上看到被審計單位資金使用真實情況。從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機構支付資金到中心專項資金會計帳戶,再到村、組、農戶、項目承建單位和供應單位,通過全過程的跟蹤就比較容易發現財政扶貧資金在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如截留、挪用、弄虛作假套取扶貧資金、改項、通過繞圈使一部分資金迴流到項目管理單位另外帳戶,等等。
四、要特別重視報帳單據真實性、合法性審計。
財政扶貧資金大多是無償的,且政策性強。一些建設單位在立項過程中確實有一定的付出,少數項目單位財政又困難,很容易滋生以項目養項目的想法,通過報帳單據作文章也就不難理解了。加上財政部門嚴格要求以發票報帳,有些項目單位不管工程做沒做、項目實施沒實施都去開發票報帳。因此,在審計中加強報帳單據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尤為重要。如何審查被審計單位報帳單據所載資金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有所長。筆者談談在審查報帳單據方面的幾點不成熟的經驗。第一、從形式上看,是否是過期的發票;發票填寫是否完整,應當附有清單的是否附有清單;發票所載內容是否與出具單位經營、服務范圍一致;應當出具手工填寫的發票而出具定額發票;超市出具的手工發票是否替換了電腦小票;是否是統一發票。第二、從內容上看,對照有關項目立項資料和工程預(決)算資料,檢查報帳單據所載內容是否是該項目(工程)所應有的支出;報帳單據所載數量及金額是否與該項目進度或規模基本一致;某一類支出累計是否有異常,如一定時期培訓費累計報帳數是否與當地參加培訓人次相匹配。第三、從程序上看,驗收手續是否齊全,驗收資料所載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建設地點等要素是否與該項目立項資料一致,驗收單是否是復印件,檢查是否存在以非財政扶貧資金項目或者非本年度項目資金支持的項目頂替報帳;到戶的項目支出,從字跡上看是否存在代簽現象,實行社會化發放的是否有信用社日戳,卡號填寫是否完整;暫付款是否經過正當的審批程序、是否有合同、是否取得對方預收款憑證,財務結轉支出時依據是否充分、手續是否齊全,是否存在超長時間掛帳。
通過審計報帳單據發現的線索,我們要合理的組織審計力量進行核實,以鞏固、擴大審計成果。

8. 關於請求對扶貧資金專項審計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的請示

專項資金審計的定義:是審計機關對專項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監督活動。專項資金審計只對某項資金的收支活動進行審查,一般不需要涉及被審計單位的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活動。

專項資金審計的方法:

  1. 順藤摸瓜法。通過對資金運動軌跡的跟蹤,對每一筆資金的來龍去脈追查到底,沿著資金流向,資金到哪追到哪,涉及哪個單位查哪個單位,一直查到資金的最終用途。

  2. 調查法。此法適用於發現賬外線索和核實發票審計,是獲取賬外審計線索或審計證據最有效的方法。

  3. 銀行存款核對法。適用於專項資金審計,是發現專項資金轉移 挪用最有效的方法。

  4. 分析性復核法。分析性復核是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分析,主要目的是發現異常事件和數據,是審計人員進行綜合判斷的基礎。

專項資金審計的意義:

  1. 注重賬簿審計的同時,千萬別忽視實際項目的審計。

  2. 注重賬面的收支憑證的同時,千萬別忽視銀行票據的審計。

  3. 重視資金使用的同時,千萬別忽視資金使用效益。

  4. 注意資金到位率的同時,千萬別忽視資金到位的時間性。

專項資金審計的步驟:

審計機關對專項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監督活動。專項資金審計只對某項資金的收支活動進行審查,一般不需要涉及被審計單位的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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