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法律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有什麼明文的要求
一、培訓要求:
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不少於20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相關員工教育和培訓內容。如:從業人員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對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並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
「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從業人員對個體防護用品的要求、配備規定、佩戴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班前班後會記錄、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監測記錄、檢驗記錄、會議記錄、隱患上報規定、事故上報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司爐工上崗操作證》、《電工進網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證件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培訓。
特種設備監測檢驗規定進行培訓。
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調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規問題。
國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員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規。
三、培訓准備
根據培訓主要內容收集整理資料編寫講議。
制定「培訓計劃安排表」。(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教師、組織單位、培訓參加人數。)
制定培訓管理制度。
根據培訓內容製作《法律法規試卷》。
四、考核
培訓結束後要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
對試卷要進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的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五、培訓管理,所有培訓的簽到表、分數登記表、培訓計劃安排表、培訓講義等資料和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妥善保存。
員工獲取相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徑:
公司為各單位定有「中國安全生產報」、「長治日報」、「山西日報」等報刊,通過閱讀獲取。
公司每旬下發內部報刊「食品安全」報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發到各車間、班組,便於員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分公司的宣傳欄、板報及各種會議來獲取。
員工參加單位內部或外部舉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班來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網路查詢下載、看電視等媒體可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貳』 企業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卡怎麼做
檔案卡如下:
『叄』 相關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活動情況進行的檢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李某系某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新任職工,在李某新上任不久,其所在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需要到其所轄區的某片區的化工廠進行安全檢查。到其中的某一化工廠後,李某以及同事決定對某化工廠的安全培訓的投入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但是化工廠負責人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只是可以檢查安全生產,對於安全培訓的投入和使用情況以及相關的費用並沒有檢查的權力。負責人的說法正確嗎?李某應該怎樣跟負責人解釋呢?
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檢查並不只是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表面的安全措施,包括與安全相關的一系列的問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都要檢查。《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一)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管理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的情況;(二)安全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的情況;(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的情況;(四)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以及轉崗前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五)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這些法律規定的情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都要檢查。所以本案中化工廠負責人的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法律規定范圍內的有關安全的事項都有權力檢查。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一)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管理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的情況;(二)安全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的情況;(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的情況;(四)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以及轉崗前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五)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對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職工安全素質的重要的措施,是構建安全長效生產的機制。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建立安全培訓管理檔案,讓員工及企業的順利生產具有安全保障,促進職工和企業的共同發展。
『肆』 有關企業安全管理所有台賬及所要檢查的資料有哪些
我可以把安監局需要檢查的內容給你。
用人單位應提供的相關資料:(安全生產)
1、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領導機構(查看公司文件和資料);
2、 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資格證書(查看證書);
3、 三項制度審核備案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查看資料;
4、 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表和隱患排查記錄(查看資料);
5、 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查看資料);
6、 特種作業人員登記台帳(查看登記台帳);
7、 特種設備登記台帳(查看登記台帳);
8、 為工人繳納工傷保險台帳(查看台賬);
9、 公司負責人每季度召開的安全事故防範會、管理人員每月召開的安全生產調度會、班組每周的召開的安全生產事故分析會(查看會議紀要和會議簽到表);
10、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記錄(查看資料);
11、 各級簽訂的安全生產承諾書(查看資料
用人單位應提供的相關資料:(職業衛生)
1、按照規定設置或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查看公司文件和資料);
2、按照規定建立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查看資料);
3、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按照規定接受職業健康培訓(查看證書);
4、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培訓(查看公司培訓檔案);
5、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查看資料);
6、按照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查看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按照規定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從業人員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維護、檢修、檢測(查看各台帳);
8、按照規定及時、如實申報職業危害因素(查看回執);
9、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查看報告);
10、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設備和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化學品材料是否有中文說明書(查看中文說明書)。
『伍』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之: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陸』 相關部門對安全培訓機構的安全培訓活動情況進行的檢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王某是某培訓機構的負責人。2014年的一天,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到其內部檢查,先後檢查了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以及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檢查到培訓機構的收費情況時,負責人王某不予配合,他認為關於收費的情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沒有權力檢查。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檢查培訓機構的培訓收費情況嗎?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有權檢查培訓機構培訓的收費情況。這在《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中有明確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一)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二)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四)培訓收費的情況;(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本案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只檢查了法律規定的前三項的內容,安全培訓機構的負責人王某便阻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檢查其培訓收費情況,這種做法是欠妥的,更何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有權力檢查培訓機構的收費情況。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一)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二)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四)培訓收費的情況;(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安全培訓是安全生產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根本性舉措。安全培訓機構在滿足一定的人員、教育和資金的條件下方可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對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定期監督檢查,以便提升安全培訓機構的安全培訓水平,使將來進入到安全生產部門的人員得到更加專業、規范的安全知識培訓。
『柒』 《安全生產法》中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有哪些規定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考核不得收費。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7)在對企業安全培訓檔案進行安全檢查時擴展閱讀: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 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 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告知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費。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注冊安全工程師按專業分類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_中國人大網
『捌』 聽說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安全教育的學時問題,工人不少於30學時,管理人員不少於20學時,請問是哪個文件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總局第三號局長令)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