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費用報銷管理流程如何簡化
對於目前很多企業傳統報銷的工作體驗來講,已經可以通過一些比較好的工具,來輔助我們帶來更好的工作效率體驗。比如我們是不是可以把報銷這樣沒有附加價值的事務型工作給告別掉?在整個報銷環節中,我相信最頭疼的幾個事就是我們員工自己墊資,收集一大堆散票後,還要按標准規格去填寫好報銷單,貼好發票,再交給財務部門,有問題還會被打回來,沒問題就是一段長時間的審批流程,最後墊資款回到手上後相信比拿到工資還要難吧?我之前在的一家公司就有用一款軟體,叫分貝通!使用他們最大的方便之處就是,我不用自己墊資,出差途中我不用問行政問財務哪些消費是可以報銷的,我能消費多少,在工具里都已經給我設置好了,這樣減少的溝通成本也是非常好,相信財務行政同事也非常開心不用接我們的騷擾電話了吧?哈哈哈哈… 在一款APP里,我就能達到預定機票 酒店 火車 打車 用餐的消費,且都不需要去前台開發票,因為軟體方會與企業直接結算,開票!無形之中,我的工作中就已經沒有報銷這個工作內容了…從以前的每個月貼報銷,催報銷的時間中解放出來,我直接去干更多有意義的事了!科技改變生活,一款為企業員工開發的軟體~
『貳』 培訓資金管理辦法
AK/ZD1802A—2007 安瑞科能源裝備控股有限公司培訓經費管理辦法 1 總則 1.1為加強培訓經費管理,合理使用培訓經費,特製訂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於安瑞科能源裝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瑞科控股)
本部及各成員企業培訓經費的管理。 1.3管理職責 1.3.1 控股人力資源部負責控股公司培訓經費歸口管理,負責確定培訓
經費的計提標准、使用范圍和使用標准;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各成員企業培
訓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控股本部培訓經費使用台賬維護(見附表1《安瑞科
控股****年度培訓經費管理台賬》)。 1.3.2成員企業人力資源部(或綜合辦)負責本單位培訓經費的具體管
理。 1.3.3財務部負責培訓經費的計提和報銷審核工作。 2 培訓經費的計提、結存管理: 2.1培訓經費分為日常培訓經費和專項培訓經費。 2.2日常培訓經費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計
提,不得超支使用。其中,各成員企業培訓經費的三分之一,即各成員企業
工資總額的0.5%歸控股本部支配。 2.3專項培訓經費根據特定用途設立,專款專用,由控股人力資源部提
出,主管領導審核,控股總經理特批。下列項目可作為專項培訓項目:教材
開發、印刷、出版;出國學習深造;重大投資配套培訓項目;非基建培訓設
備購置等。 1 AK/ZD1802A—2007 2.4培訓經費結存:年度培訓經費未使用完,不得累積轉入下年度。 3 培訓經費使用范圍 3.1公派外出培訓(進修)的學費、資料費。 3.2公派學歷教育費用。 3.3專業對口或相關專業非公派學歷教育費用。 3.4教材開發、購置及印刷費用。 3.5教學用品、用具、儀器、設備購置或租賃費。 3.6講師授課費、食宿費、交通費。 3.7教學場地租賃費。 3.8考試費。 3.9其他與培訓密切相關的費用。 4 培訓經費使用辦法 4.1日常培訓經費支取必須嚴格控制在總提取數額
『叄』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工作,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加強培訓費管理,節約培訓費開支,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使用財政資金在境內舉辦的三個月以內的崗位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初任培訓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 (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四條 各單位舉辦培訓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實行單位內部統一管理,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培訓質量,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第五條 建立培訓計劃編報和審批制度。各單位培訓部門制訂的本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稱、對象、內容、時間、地點、參訓人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財務部門審核後,報單位領導辦公會議或黨組(黨委)會議批准後施行。
第六條 年度培訓計劃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增加培訓及調整預算的,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第七條 各單位年度培訓計劃於每年3月1日前同時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備案。 第八條 培訓費是指各單位開展培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其他費用。
(一)住宿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租住房間的費用。
(二)伙食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用餐費用。
(三)培訓場地費是指用於培訓的會議室或教室租金。
(四)講課費是指聘請師資授課所支付的必要報酬。
(五)培訓資料費是指培訓期間必要的資料及辦公用品費。
(六)交通費是指用於接送以及統一組織的與培訓有關的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文體活動費、醫葯費以及授課教師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條 培訓費實行綜合定額標准,分項核定、總額控制。綜合定額標准如下:
單位:元/人天 住宿費 伙食費 場地費和講課費 資料費、交通費和其他費用 合計 180 110 100 60 450 綜合定額標準是培訓費開支的上限,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准以內結算報銷。
15天以內的培訓按照綜合定額標准控制;超過15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80%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70%控制。上述天數含報到撤離時間,報到和撤離時間分別不得超過1天。
第十條 講課費執行以下標准(稅後):
(一)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
(二)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一般不超過3000元。
其他人員講課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第十一條 培訓實行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各單位舉辦培訓,原則上不得下延至市、縣及以下。
第十二條 各單位開展培訓應當在開支范圍和標准內,擇優選擇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部門行業所屬培訓機構、高校培訓基地以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承擔培訓項目。
第十三條 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5%以內,最多不超過10人。
第十四條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餚,不得提供煙酒;7日以內的培訓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
第十五條 各單位組織培訓應盡量利用網路、視頻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幹部選學、在職自學等方式,降低培訓成本,提高培訓效率。 第十六條 報銷培訓費,應當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培訓費開支,對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序的培訓,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七條 講課費、小額零星開支以外的培訓費用,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的有關制度執行,採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八條 培訓費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在各單位日常公用經費或專項經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將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等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
第二十條 各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包括培訓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培訓對象及人數、工作人員數、經費開支及列支渠道、培訓成效等)報送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
第二十一條 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對各單位培訓活動和培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 培訓計劃的編報是否符合規定;
(二) 培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三) 培訓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定;
(四) 是否存在虛報培訓費用的行為;
(五) 是否存在轉嫁、攤派培訓費用的行為;
(六) 是否存在向參訓人員亂收費的行為;
(七) 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並予以通報;相關責任人員,所在單位按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工作實際,制定培訓費管理具體規定。
第二十四條 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組織的調訓和統一培訓,國家外專局組織的出國(境)培訓以及商務部組織的援外培訓,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五條 中央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肆』 培訓管理制度,急
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司全體員工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以適應企業的快速發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與教育培訓管理方面有關的各項工作。
第二章 教育培訓機構
第三條 公司成立教育培訓中心。總體負責公司員工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條 公司教育培訓中心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部,負責日常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教育培訓中心聘任專職教師、兼職教師若干名。負責培訓教學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條培訓計劃的擬定
1、部門依照培訓實際需要,擬定「培訓計劃上報表」,送培訓中心審核,作為培訓實施的依據。
2、培訓中心應就各部門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匯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領導審核。
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於定期內,填寫:「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審核後,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4、臨時性培訓課程,也需要填寫「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審核後實施。
第七條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並負責培訓的全盤事宜,如培訓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於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培訓中心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3、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測試,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考,測試題目由講師於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
4、各項在職培訓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培訓中心應確實了解上課,出勤狀況。
5、受訓人員應准時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6、培訓中心應定期召開總結會,以評估各項培訓課程實施成果,並紀錄,送交各有關單位參考予以改進。
7、各項培訓的測試缺席者,事後一律補考,補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訓測試成績,列入考核及升遷的參考。
第八條培訓成果的呈報
1、每期培訓結束後一周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登錄於「培訓測驗成績表」,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2、主辦單位應於每期培訓結束後一周內填報「培訓結報表」及「講師鍾點費用申請表」,連同「成績表」及「培訓評估表」,送培訓中心,憑以支付各項費用及歸檔。
3、每三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呈人力資源部門與培訓單位,以了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第九條培訓的評估
1、每期培訓班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培訓評估表」,供學員填寫後與測試卷一起收回,並匯總學員意見,作為以後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2、培訓中心應對各部門評估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培訓成效調查表」,供各單位主管填寫後匯總意見,並結合業績分析評估培訓的成效,做成書面報告,並呈核後,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作為再舉辦培訓的參考。
3、外派培訓
對因升遷、儲備需要,於任職前可集中委託培訓中心辦理相關培訓,但以每年二次為限。
第十條附則
1、另有因為工作需要參加外部培訓的員工,應盡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正確處理工作與學習的關系。在職員工經批准後學習培訓期間,要妥善處理好工作與學習的關系,不能因學習影響和延誤工作。造成不良影響者,按公司有關考核辦法處理考試時間時,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前提下,有部門負責人同意給考試時間;部門負責人考試時間,由分管經理批准。(參加考試時,憑准考證由主管領導准假。
2、在職員工自費參加業余進修學習,成績突出被評為優秀學員者,公司可考慮給予一定獎勵。
3、所有受訓人員的成績及資歷,可提供給人力資源部作為年度考核、晉升的參考。
4、部門組織結構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工作流程等變化時,培訓中心應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訓項目實施程序:
培訓中心根據年度培訓計劃,調整確定月度培訓方案
培訓實施前1周,培訓小組向各部門下發
培訓項目、培訓方案及報名通知書
員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時參加培訓
培訓實施
培訓結束,學員填寫講師評價表
人力資源部培訓中心進行學員培訓記錄登記
培訓中心將學員培訓情況反饋各部門主管
外訓工作流程:
公司委託外培是指公司根據工作的需要選送員工參加的外培項目及外部的專項認證,這類培訓的實施程序為:
培訓需求
到人力資源部培訓中心填寫培訓申請表
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
培訓中心負責課程的選擇與聯絡
到財務部申請培訓學費
第四章**公司培訓體系
培訓是一種全方位的立體培訓體系。系統劃分為:工作現場培訓、集中培訓二大類。
1、工作現場培訓
工作中上級(或老員工)對下屬(或新員工)的日常培訓即為工作現場培訓。就是通常所說的「師傅帶徒弟」。
2、集中培訓
集中培訓就是短期脫離工作的培訓,它幾乎囊括了傳統意義上的所有在職培訓。其中包括:
1 新員工入職培訓;
2 公司內部組織的其它集中培訓,包括:
培訓中心組織的全公司的公開培訓;
各部門組織的專項技能培訓;
部門之間的業務交流;
專項外培、公司委託外培。
3、培訓流程
第五章 崗位基礎培訓
第一條 技術講課每班每月4課時(每課時45分鍾),由車間技術人員負責,講課人須認真備課,有詳細的教案,考核要全面嚴格。講課要有教學效果,學以致用。
第二條 安全培訓:設想安全事故(如火災、水災、觸電等等),進行安全事故演習,由車間安全員負責,同時做好演習記錄。
第三條 規程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運行操作規程》《檢修操作規程》三項規程考試,於每年五月份進行。要求公司生產一線全體員工參加,規程考試80分為及格。因故不能參加考試者,須有部門正式批假手續,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條 新分、轉崗、休假三個月以上及重新上崗人員,須經人力資源部備案,並經過相應的專業培訓和規程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第六章 崗位技能培訓
第五條 開展員工崗位技能培訓工作,培養一批精業務、懂技術、一專多能的崗位高技能人才。
第六條 為保證崗位技能培訓的質量,培訓教師要制訂本專業的培訓教學計劃和教學方案,經審核後實施。
第七條 培訓採取半脫產和業余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八條 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其工作崗位待遇不變,在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崗位技能培訓結業證書》,成績記入員工檔案,作為今後任用的依據,並給予適當的獎勵。學習成績不合格者待崗。
第七章外出學習
第九條 凡需外出參加培訓學習的員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審核同意並簽署意見,然後經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並辦理相應的請假手續,方可參加培訓學習。培訓結束後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不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對個人要求學習,所學專業與本職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經公司研究同意後,可按公假辦理請假手續,但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自理;未經公司同意,參加學習的,學習費用自理,學習必須利用業余時間。如佔用工作時間,在工作許可的情況下,可按事假辦理請假手續。
第十一條 公派學習,經考核獲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專業證書的,學習費用由公司報銷,否則,由個人承擔。
第十二條 因個人原因公派學習中途棄學或畢業後在我公司服務不滿五年,主動要求辭職的,應按服務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歸還學習期間公司支付的費用。
第八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有參加培訓的權利,同時參加培訓也是每個員工的義務。員工對於參加的每項培訓,都需要認真對待,按時參加,公司也會進行嚴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類培訓,受訓人員一經確定,須按時到場,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請假,經部門經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獲批准後方可缺席。如果沒有按照規定程序請假,將按曠工處理。
公司統一組織的培訓項目,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參訓人員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簽到。
對各部門組織的培訓項目,由部門負責考勤,培訓結束後將培訓出勤情況向人力資源部通報。
2、考核要求
培訓結束後,視實際需要進行培訓效果考核,受訓員工按照要求獨立完成測試,達不到要求者給予相應處理。
受訓人員按要求填寫培訓評價反饋表,並進行培訓總結。
對於參加外派培訓的員工,返回公司後1周內應提交培訓資料和培訓報告。
『伍』 求培訓部部門規章制度範例!
規章制度手冊
★培訓中心管理制度
一、點名制度
上課之前輔導員點名,開課後十五分鍾如學生仍未到堂就與家長聯系,問清具體情況,對學生負責。
二、請假制度
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通知我們,並交請假條,以便我們安排補課。無特殊情況,無故曠課概不補課,望家長諒解。
三、收費制度
1、可免費試聽一次
2、開課2次一概不可退班
3、開學一周內需繳清全部學費
★教師日常細則
一、課前應提前十分鍾進教室,並做好備課等准備工作。
二、在課堂上要耐心的教導每一位學生並培養學生的良好的人格品質。
三、上課期間通訊設備應設為關機或靜音狀態,以免影響授課。
四、課後應積極與學生及家長溝通,以便更好地開展教學工作。
五、注意自身素質的提高,具備良好的師德,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獎勵制度(以此鼓勵學生取得更好地成績)
獲得獎勵的條件:
1.通過PETS等級考試
2.市級及市級以上英語賽獲獎
3.通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以上條件滿足任一條均可獲得相應的獎勵
★考試制度
每月有月考,通過月考形式來檢測學生的學習效果,以便教師更好地掌握每個學生的學習狀態。
★課後互動
1.每月本機構會依據各任課老師的意見定期對學員進行電話回訪
2.每學期課程都會有相應的師生互動反饋表
培訓中心管理制度作者:未知 來源:未知 點擊數:797 更新時間:2008-9-18
凡受聘我培訓中心的教師須服從我培訓中心的規范管理,嚴格按培訓中心的管理制度工作,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1、任課教師需有培訓中心下發的聘書。
2、任課教師需有教師資格證。
3、任課教師需按選定的課程制定具體的教學進度計劃,書寫教案,研究教材、學生、教法,講究教學藝術,授課方法要靈活,杜絕只講不練或只練不講的現象。
4、任課教師要關心每一位學生,對上課遲到或曠課的學生要做到心中有數,記錄好考勤。
5、任課教師須做好班務管理工作(衛生、考勤、關燈、門窗等),要早於學生到位,放走全部學生方能離校。
運營篇-培訓中心管理制度之一
培訓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節 培訓中心內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樹立培訓中心良好的辦學形象,營造一個團結、有序、嚴謹、實干、高效的工作團隊,創造更好的業績,特製定以下有關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本中心的每位員工。
二、員工聘用制度
(一) 聘任規定
1.具備規定學歷,有較高文化素養,具有愛崗敬業、一絲不苟、積極進取精神,能夠與他人團結合作為本培訓中心聘任員工的基本條件。
2.本培訓中心實行試用期制(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發試用工資。試用期結束後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分管校長在《試用員工轉正協議書》上簽署意見。
3.在試用期內表現突出的,由所在部門主管提出《試用員工轉正協議書》,分管校長簽字批准後,可提前結束試用期,轉為正式員工。
4.試用期內,培訓中心、員工雙方均可隨時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
5.聘用期間,培訓中心有權根據員工的能力和表現,調整其工作崗位。
6.培訓中心按國家規定為員工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根據政府規定和培訓中心狀況發放員工福利。
(二) 解聘規定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訓中心予以解聘、辭退員工:
1)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通緝者;
2) 違反培訓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3) 給培訓中心形象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者;
4) 在培訓中心實行末尾淘汰制中不能勝任工作者;
5) 被培訓中心予以警告處分、累計達三次以上者(含三次);
6) 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7) 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者;
8) 培訓中心因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富餘的員工。
培訓中心與員工發生勞務糾紛,且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應向所在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考勤請假制度
1、培訓中心正常工作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員工每周工作44小時,每周5.5個工作日,培訓中心實行輪休制。
2、培訓中心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制度。對培訓中心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培訓中心每年可安排5天的帶薪休假待遇。
3、培訓中心員工不得擅自遲到、早退和曠工。
(1). 遲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幣處罰(重大交通事故,惡劣天氣除外),遲到1小時者扣發當日工資。月遲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訓中心予以警告處分;年累計遲到十次以上者,培訓中心予以解聘。
(2). 早退:未經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時罰款5元,超半小時按曠工半日處理。
(3). 曠工:按日工資的兩倍處罰;無故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請假應經過審批。
(1). 兩天以內的病假、事假,由部門主管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
事假由校長批准;
(2).請假應提前半天向部門主管請示,並將休假期間內與自己有關的 工作向有關人員交代清楚,並留下聯絡方式;
(3).根據培訓中心的特點無特殊情況,概不準假。確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應於上班後30分鍾內與培訓中心取得聯系,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如本部門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長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培訓中心予以解聘。
5、培訓中心實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時加班薪金為正常薪金的1.5倍,假日
加班薪金為正常薪金的兩倍,節假日加班薪金為正常薪金的3倍。
6、員工加班後不應影響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後的第二個工作日應當
准時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應由其部門主管批准,否則按曠工一
次處理。
7、員工考勤統計以簽到簿為准。如員工填寫簽到簿與實際情況不符,每發現一次,培訓中心將予以警告處分。警告處分累計達三次者,培訓中心予以解聘;
8、考勤記錄統計結果將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之一;
9、每月8日為發薪日,新員工的薪金以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發薪
一書閣少兒書畫培訓中心物品的管理制度
總則
教學物資倉庫是儲存保管教學物資的場所,倉庫各項工作都是為教學、科研服務的。為了加強管理,做到供好、管好、用好各種物資、結合具體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物品的采購
一書閣購物程序:
一書閣各部門討論需購物品 → 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分管經理申請 →交上級領導簽字→ 根據采購單到財務上撥款→交采購員購買 →入庫→消帳
采購制度:
一書閣物品采購工作的優劣直接關繫到教學物品質量的好壞,並對教學直接產生影響甚至關繫到學生的安全。為了規范,一書閣采購工作特製定以下制度:
1、采購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各種辦公用品和教學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和用 途。
2、采購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各種物品的質量和價格的合理。
3、任何部門需要購買物品必須先申請,任何物品的購買由有關部門領導負責, 經上級領導簽字後方可購買。
4、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否則不予報銷,由購買人承擔一切費用。
5、如購買人對所購物品的性能及價格不清楚時,可由懂行人員陪同一起購買。
6、采購人員購買物品後由保管人員點收核對。
7、在采購大眾物品的過程中,經手人員須廉潔自律,嚴禁向供應方索賄、受賄,損公肥私。如發現有上述情況,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當事人嚴肅處理。
采購原則:
一、采購設備、物品必須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和財務支付能力,本著勤儉節約、優質優價的原則,貨比三家、精心選購。
二、采購設備、物品必須在年度財務綜合預算范圍內,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請購單(一式二份,一份采購、財務報銷用,一份後勤分管經理留存)。
三、采購人員購回物品後,必須連同請購單及原始憑證,到行政處辦理登記驗收入庫手續。
四、屬於固定資產的,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單,屬低值易耗品的、填寫低值易耗品驗收入庫單。
五、行政處嚴格把好驗收關,對於所購物品與請購單計劃不符、所購物品價格明顯不合理或者存在質量問題,應拒絕辦理入庫手續。
六、采購人員持請購單、入庫登記單、原始發票交主管審批簽字後到財務科報銷。財務科應將請購單、入庫登記單(記帳聯)、發票收作記帳報銷憑證。
七、如違反本制度、財務科不予辦理報銷手續,如采購中弄虛作假、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將追究經辦人責任。
二、物品的管理
(一)、物品管理規范
1、凡是公司所有的商品和固定資產,都需在購買後填寫入庫單,方可報銷費用;
2、入庫單一經入庫由以下種情況:
A、教具,學慣用品和教室內的固定資產,(包括自用品和教學用品,以及報名贈品)。
a)自用品:需填寫出庫表時,填上出庫數量,並由領用人簽名;
b)教學用品:由本店店長和全職教師兩人同時簽,出庫單,並寫上數量;
c)報名贈品:也由兩種方式領用:1、預領:由領用人負責;2、即時領:由領用人負責
B、後勤、行政人員領用物品:由領用人簽名。
C、庫存物品(暫存,無人領用):必須入庫上鎖,並且做到庫內物品每日銷帳,庫存物品開鎖的當日必須清點。
以上教學點領用的除自用品外,教學練慣用具和預領贈品都需每日清點做帳。
3、自用品的領用周期如下:
筆:領用周期為三個月;
毛氈:領用周期為六個月;
墨汁:每次領用1瓶,領用周期為45天,
鎮紙:領用周期為長期;
瓷盤、筆架:領用周期為長期;
毛邊紙:10*按上課班內報名人數=總領用數量;
圍裙:按該報名數開設班中最多的一個班的人數領用;
不幹膠:領用數量為一周所需量。
4、資產的管理:行政及各教學點應每月清盤一次並以表格形式,清盤,每月定月末為清盤日,月初第一日行政和各教學點相互監盤。其中需調拔由各店寫調拔單據,經手人簽名和收物品的單位簽名。負責出入庫的人員不可負責銷售物品。
5、出入庫表的操作:出入庫表也稱為台帳,它能清晰,准確表現出當日及當月的庫存量、銷售量、入庫量、調撥量:
庫存量:以庫內存量實際數為准;
銷售量:以當日的出庫銷售單據為准;
入庫量:以當日的入庫單據為准;
調撥量:必須和收物品單位的入庫數一致。
出入庫的平帳為:前一天的庫存量+當日的入庫量-當日的銷售量-當日的調撥量=當日的庫存量。
本制度由全職老師及店長共同遵守執行
三、物品的發放
1、認真實行"先進後出、推陳出新"的原則,要密切注意物資的保管期限,防止過期報廢。
2、發貨時應仔細審查單據手續是否齊全,領用是否合理,並當場點清。取貨發貨要迅速准確。
3、實驗、實習設備,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領導批准同意後,方能外借。
4、若發現物品將要接近最低儲量時,應立即向後勤行政部提出購物申請。
四、盤點核對
1、各教學點實行每月一盤點。
2、每月30日定為盤點日,如遇節假日,休息日順延下一個工作日。
3、盤點內容包括固定資產、教學用具和庫存商品。
4、盤點人員相互交叉,監盤、核對實數。
5、盤點表上反映兩排數字:帳面數和實數。
6、30日上午12:30前完成盤點,13:00前將盤點准確數據交辦公室。
7、盤點表一式叄份:教學點留一份,辦公室留一份,財務留一份,並在交辦公
室的後附一份盤點報告,詳細說明盈虧原因。
8、出現盈虧均屬不正常現象,盤盈和盤虧,下月的帳面數均按實數來做
底數,出現虧數該教學點的老師和店長平均分攤損失。
9、做每日的台帳和調撥,必須在帳上有所反映。
10、清倉盤點是物資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庫存物資要經常進行倉庫盤點,對盤點發現的差錯,要查明原因,及時進行盈虧調整,以保持帳物相符。
11、盤點時除清點數量之外,還應同時對教學物品的質量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破損物品,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
12、盤點時應對帳、物進行核對,如出現盤虧要查明原因,並分別填寫"規格調
整""盈虧調整""報廢報損"等表格,按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帳面調整。
13、帳面要求干凈整潔,無塗改,帳面有問題的在當月的考評分數中扣分。
本制度由全職老師及店長共同遵守執行。
附:一書閣采購價目表
『陸』 求一份小公司制度,和日常報銷制度。
小公司教育機構財務制度
『柒』 職業培訓中心規章制度
目 錄
一、 培訓中心校長崗位職責
二、 培訓中心教師職責
三、 教師考核制度
四、 教師獎懲及淘汰制度
五、 上課制度
六、 學員守則
七、 學員考勤制度
八、 教學質量管理制度
九、 教材使用發放管理制度
十、 財務管理制度
一、 培訓中心校長崗位職責
1、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執行經理事會審核通過的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
2、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3、組織教育教學、科研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4、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5、提出學校內部組織設置方案。
6、組織、指導本機構建立、健全各項培訓管理制度,認真開展安全培訓工作。
7、對本中心培訓秩序管理、培訓計劃執行管理、培訓人員組織管理、培訓質量保障管理、師資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二、培訓中心教師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執行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編寫好學期授課計劃,努力完成教學任務。
2、嚴格遵守中心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不隨意調課、堅持上下課制度、不無故提前下課。
3、認真備課,寫好教案,做好課前的一切准備工作。
4、按章行事,加強組織紀律觀念,維護和保證教學制度權威性和嚴肅性。
5、關心和愛護學員,尊重學員人格。
6、教師講課理論聯系實際,更新觀念,注重培訓效果,激發學員的學習積極性。
7、教師上課應口述和手寫並重,板書整齊,使學員能做好筆記。
8、任課教師認真回答學員提出的問題。
9、遵守培訓中心的教學管理制度。
10、加強學生實訓管理,嚴禁學生在課室嬉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11、嚴格要求學生認真執行中心的規章制度,教育學生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對違章、違紀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提出處分建議。
12、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教學水平,關心學生,注意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13、積極參加中心的教學教研活動,完成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教師考核制度
根據有關「師資管理」的要求,為搞好教師的「理論、實踐能力」等教學工作質量的考核工作,希望一方面加強教學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強教育教學的監督工作,使教師考核的工作任務真正落到實處。特製定教師考核制度如下:
一 、教師考核組織及成員。
由校長、教學主任、教學相關人員組成。
二 、教師考核內容。
包括教師的德、能、勤、績方面。又分為五個項目來綜合評定。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學生評議、同行評議、領導評議)、實踐能力、科學研究、工作態度方面。
三 、教師考核的打分標准。
1、教學工作量的多少(滿分為15分)。
2、教學效果的三個方面(滿分為50分)其中:
(1)學生評議(滿分為10分)
(2)同行評議(滿分為20分)
(3)領導評議(滿分為20分)
3、實踐能力(滿分為15分)
4、科學研究和論文發表情況(滿分為10分)
5、工作態度是否端正(滿分為10分)
四、教師獎懲及淘汰制度
為嚴肅工作紀律,規范教學秩序,充分調動教師教學、科研及其它社會工作的積極性,確保教學任務圓滿完成,特製定教師獎懲制度如下:
1、凡是在授課過程中,違反教學管理規程,造成教學差錯的,初次提出警告,情節嚴重的撤換教師。
2、在教學過程中,凡是檢查出教師工作消極、敷衍了事、工作質量低、不負責任者,課時津貼扣30%。
3、在教學檢查過程中,凡是教學資料缺項或質量較低者,罰課時津貼20%。
4、凡參加教科研活動並有成果鑒定、發表論文、出版著作的酌情予以獎勵。
5、凡自製課件、電子講義並應用較好者,酌情予以獎勵。
6、凡在教學中表現突出、有重大貢獻者,酌情予以獎勵。
7、凡是承擔本職工作以外的工作,且工作量較大並完成較好者,酌情予以獎勵。
五、 上課制度
1、嚴格執行教學計劃,按規定進度授課,不缺課,不隨意按課。
2、上課要講清基本概念,注意知識的系統性、科學性和完整性,做到層次清楚,深入淺出,便於學員理解和記憶。
3、貫徹精講多練的原則,重視案例分析,使學員通過分析案例的辦法,提高掌握知識的理解能力。
4、上課必須有教案,不上無准備之課。
5、課堂教學必須預防缺漏,當堂鞏固,注重板書,讓學員做好記錄,以便復習與考試。
6、做好學員的上課考勤工作。
7、正確操作多媒體教學設備,愛護好教學儀器設備。
六、 學員守則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班主任、教師和後勤人員的管理。
2、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特殊情況不能聽課者,須辦理請假手續。缺課超過培訓時間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試資格。
3、遵守課堂紀律,上課專心聽講,認真學習,不看與上課內容無關的報刊雜志,不交談聊天,不在課堂上打、接手機。
4、尊敬教師和工作人員,團結學員,禮貌待人。
5、自覺遵守考紀,維護良好考風。考試時不交頭接耳、互通答案,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6、講文明、講衛生。校園及課堂內不穿背心、拖鞋,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自覺維護教室、寢室及校園清潔衛生。
7、愛護教具、課桌、課椅、餐桌、餐椅、被褥、床等一切公物,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8、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嚴禁浪費。
9、遵守寢室管理規定,寢室內不大聲喧嘩,按時就寢,不影響他人休息。
10、嚴禁酗酒、賭博,嚴禁聚眾鬧事、打架斗毆,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追究其相應責任。
七、 學員考勤制度
1、學員參加培訓,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因事、因病不能上課,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一律按曠課論處。
2、學員請假由本人事先向班主任遞交書面申請,半天以內經班主任批准,一天以內經科長批准,兩天以內經中心分管領導批准,超過兩天需經中心主任批准。病假必須有醫院出具的病假條,因公請假必須有單位證明或經單位領導同意的假條。不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一律以曠課論處。
3、凡出勤率低於三分之二者,取消考試資格。
4、學員的考勤由任課教師或班主任負責,值班人員進行抽查。
5、學員的出勤情況根據需要不定期地在班級公布,培訓班結束後,班主任做好統計,中心以書面形式通報到學員所在單位。
八、教學質量管理制度
1、凡承擔安全培訓教學的教師,均應根據年度計劃做好各工種備課,均應在開課前備好課。備課做到五備,即:備大綱、備教材、備對象、備重點難點、備考點。
2、教師必須認真撰寫教案,准備電子課件。
3、教學管理人員不定期地認真對照大綱、課表、教案和「授課小結」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任課老師指出,對優秀和較差者,在月度考核時給予相應的獎懲。
4、課堂教學規范,突出實用性。落實「從生產到科學,從科學到安全」理念。按規定對學員進行管理,對不聽講,不做筆記又影響他人學習的,及時通知班主任進行教育和處理。
5、組織學員對授課情況進行評價,如實客觀地反映任課老師的優缺點。同時找五人以上的學員嗲表座談,認真聽取學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授課好的要組織大家學習,對缺點突出的要及時告知,並要求及時改正。
6、教學科研能力和水平要不斷提高,提倡和鼓勵教師到生產一線去學習,及時了解和掌握煤礦生產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組織教師開展科研活動,積極撰寫科研文章,推動新技術、新技改和新方法在生產中的應用,為煤礦生產服務。
7、規范考試考核工作,突出學員的實操能力培養。對理論和實操考試考核不能通過的要耐心輔導,對確無能力通過考試考核的,決不讓其過關,確保輸送合格的學員到生產崗位。
九、教材使用發放管理制度
1、教材存放於中心資料室,安排人員專管。建立教材入庫、出庫、台帳,做到賬物相符。
2、教材管理人員應根據教材使用情況,及時提出教材訂購計劃。
3、開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據各班培訓人數,到資料室領取教材。
4、教材出庫時,必須填寫教材領用登記表。填表要求字跡清楚、數量准確,不隨意塗改。
5、開班後第四天,班主任必須將發放後多餘教材退回資料室。
6、教材管理人員應經常整理入庫教材,及時結算教材款。
十、財務管理制度
1、中心設立會計一名、出納一名。負責培訓中心的日常賬務管理。
2、 認真學習國家的教育、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訓經費,認真貫徹《會計法》和《財政法規》。
3、建帳、記賬、算賬、報賬等工作做到了手續齊全、數字准確、存檔規范
4、 學員收費嚴格按物價局的統一規定和收費標准。
5、 出納負責辦理支票和各項費用報銷工作,會計負責各項開支的記賬工作。
6、嚴格執行事前申請、事後報銷制度,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支付。
8、 中心依照法律法規建立本中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主動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及主管部門的監督,並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做出財務會計報告。
『捌』 新勞動法關於培訓費的規定
沒有具體范疇,包含崗前培訓,專項培訓兩方面。
一、勞動合同法對培訓費的規定,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能收取勞動者培訓費;
1、崗前培訓,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
2、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單純地認為只要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在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時,就可以向勞動者要回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的培訓費用。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培訓費用,首先應當同時符合三個法定條件: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培訓前簽訂了培訓協議
2、培訓協議中,依法明確約定了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其次,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者在培訓期內,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2、勞動者違反培訓協議有關服務期約定,在培訓結束後,不進入或中斷履行服務期,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在服務期內,因嚴重違紀或其他有損用人單位利益的違法行為,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