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護士崗前培訓制度
1、協助醫生做好對病人及其家屬的咨詢、輔導、接診和治療工作。對病人要有回高度的同情心,體貼愛護、主答動熱情,表情親切,說話溫和,工作耐心細致,有問必答,不與病人爭吵。
2、執行醫囑及護理技術操作;注意巡視、觀察病情及輸液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醫師;協助新入、手術、急、危重病人的處理;負責備血、取血,護送危重病人外出檢查。
3、經常性地深入病房和病人交流,以獲得有關病人病情的信息,了解病人的疑慮,及時解決病人存在的問題,給予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向家屬和病人解釋病症的原因、治療原則、注意事項並進行飲食生活指導、健康教育指導。
4、加強醫學及護理新知識的學習,重點學習本科室的相關知識,比如,本科常見病的發病原因、病理、生理機制,治療、預防護理,多看本科室每個病人的病歷、治療經過、療效及各項化驗指標,對本科室每個病人的病情用葯治療了如指掌,在進行治療護理查對時,做到心中有數。
㈡ 護士管理條例已經廢除了嗎
七年前沒有被注冊? ? ? ?難道你通過考試收到一個「人民共和國的中國護士執業證書不小藍本後注冊的執業證書的種類,而是一個證書,一塊紙護士從業證書(其實一樣,這個獎狀證書的名字應該被稱為護士執業資格,誰知道衛生部制定此證書是不是大腦短路?混亂的名稱),如果是獲得這個證書,2008年兩個證書的證書,該證書將被帶走,然後你走了證書,但是你還沒有被注冊,肯定是有沒有更換,護士執業證書,那麼你試試此卡進行登記,按理說,此卡是執業證書的有效期為生活,但後來衛生部取消該卡後,2008年(這個時間不知道?可能更早)開始,而不是卡的考試成績單,因此其他衛生主管部門考試合格成績單(符合性聲明)登記為基礎,所以現在各地未確認這張卡是不是說,如果它不認可,也許你真的有重新測試時間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按理說:如果有護士從業證書,可注冊年3月26,1993年,護士管理辦法由中國人民共和國,而不是注冊護士條例「,2008年和的護士注冊條例注冊的,其實,在護士的管理方法的中華民國1993年3月26日生效,還沒有被廢除(我查了衛生部不取消這種管理方法),至少在按照章必要的基礎管理辦法仍然是有效的..但是,這僅僅是這樣,但各地衛生局並沒有認識到,很難說??最終,他們的注冊審計決定!!
三年不登記表變得無效,但也有三年以上(護士管理辦法是要求沒有登記,要注冊5年),以及以掛號郵遞方式在第一時間相應的薪酬在3個月的指定醫院護理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外,但前提是上面的句子,和其他衛生當局不承認表彰樣的人民共和國的中國護士執業證書??
㈢ 新護士崗前培訓方案
現在對於學生報考護理專業的要求也是非常低的,初中學歷一樣可專以學習護理專業。好好學,考屬個護理證就行。
護理專業在近年來越來越缺乏高素質人才。全國各地各大醫院正缺乏高素質高技能的護理專業人才。護理是一門運用科學,分為家庭護理和有償護理。有償護理必須按照衛生部、衛健委、醫政部所規定的法律法規相關條文執行開展相應的護理項目。
㈣ 護士管理條例的學習心得
為更好地維護我們護理人員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護理人員執業行為,不斷促進醫院護理事業的發展,醫院組織我們學習了《護士條例》。《護士條例》共6個章節35條內容,條例旨在維護護士的合法權益,規范護理行為,改善護患關系,促進護理事業發展,保障醫療安全和人體健康。
護士肩負著救死扶傷,減輕疼痛,促進康復的使命,她是美麗、善良、純潔的使者,她是幸福的播散者,她受人敬仰,這是一個充滿幻想的職業,而現實給我一記重的耳光。在工作中,我體會了什麼叫忙,忙就是你說聲忙的實忙的時間都沒有了;在工作中.我體會了什麼叫苦,苦就是上一天班下來雙腿酸到下樓梯都在發顫發抖;廣大護士們默默無聞工作在臨床一線,奉獻著青春和熱血,正是她們的辛勤勞動,才換來了無數病人的康復。廣大護士承擔了大量繁重、超負荷的護理工作;護士配備不足,護士缺編嚴重,使基礎護理滑坡。這種長期超負荷的勞動也嚴重影響了護士的身心健康,致使一些臨床護士流失。這就更需要《護士條例》來對護理工作進行規范和保護。在工作中我體會了什麼叫無奈,即就是幾個家屬圍攻你,還用手指著你的鼻子破口大罵,有時還會給你一記耳光;在工作中,我體會了什麼叫失望,當辦公室的大門玻璃辦工桌被砸碎,當我的同事被病人打傷,當我們眼中噙著淚還要對病人道歉賠禮時,當我滿身疲憊,滿心傷痕時,我明白了什麼叫失望,當我有苦卻欲訴無門時,《護士條例》將從法律層面規定護士的責任、義務、權利等,能夠更加有效地保護護士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明確護士的執業規則,將有力地保障醫療護理質量和護士安全,必將推動護理事業更加規范、和諧、健康地發展,使我們護士的人格聲心都得到了全方面的保障.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迅速發展,廣大人民群眾對健康的需求越來越高,對護士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護士的工作不再只是打針、發葯,健康教育、心理護理、專科護理等已成為護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醫學模式的轉變也要求護士要從生物、心理、社會的觀念出發,滿足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需要。這就更加迫切需要從法律層面規范和明確護理工作行為,以提高護理工作質量,新出台《護士條例》正當其時。
新的《護士條例》將於XX年5月12日施行,它是我國第一部專門的護理行政法規,它的頒布施行,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是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策略,完善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和衛生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是反映新時期、新形勢對護理工作的新要求;是促進護理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的法律保障,對於我國護理事業的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通過學習,我認為條例有以下幾個重點:一是明確了護士的權利與義務從而規范護士的執業行為;二是加強基礎護理工作,提高主動服務意識,嚴格履行護士職責,促使全體護士盡職盡責;三是重視護患溝通,促進護患關系和諧發展,不斷提高護理質量,保障醫療安全和人體健康;四是在社會上要形成尊重護士,關愛護士的良好氛圍,促進護理事業的健康發展。
本人在自學的同時也積極與其他同事交流,大家普遍認為實施《護士條例》對規范護理人員執業行為,保障護理人員的合理權益,第一次上升到了法律的角度進行規范,對強化和規范醫院等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保障護理人員合法權益,促進護理事業健康發展,穩定護理隊伍,鼓勵人們從事護理工作,都將產生積極作用。《護士條例》的公布施行必將極大地激發廣大護理工作者的工作熱情,促進護理工作更加規范化,更好地促使整個護理事業健康、快速地發展,人民群眾和最廣大的傷病患者的健康需求將會得到更好、更優質的滿足和服務
總之,在學習過程中,我們都認為此次學習受益匪淺,表示在今後的工作中,要認真履行護士的權利和義務,規范護理行為,嚴格要求自己,提高法律意識,提高自己的護理專業水平。
㈤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注冊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護士執業注冊管理,根據《護士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護士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後,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
未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
第三條衛生部負責全國護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是護士執業注冊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護士執業注冊管理工作。
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具體辦法,並報衛生部備案。
第五條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六條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符合下列健康標准:
(一)無精神病史;
(二)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三)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第七條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第八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准予注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並書面說明理由。
《護士執業證書》上應當註明護士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及證書編號、注冊日期和執業地點。
《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製。
第九條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第十條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第十一條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第十二條注冊部門自受理延續注冊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延續注冊。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續注冊: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的;
(二)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
第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和延續注冊。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注冊:
(一)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的;
(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
重新申請注冊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第十六條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等注冊項目,應當辦理變更注冊。
但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交辦或者批準的任務以及履行醫療衛生機構職責的護理活動,包括經醫療衛生機構批準的進修、學術交流等除外。
第十七條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注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注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注冊部門通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注冊提供便利。
第十八條護士執業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冊部門辦理注銷執業注冊:
(一)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
(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
(三)護士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九條衛生行政部門實施護士執業注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護士執業注冊條件者准予護士執業注冊的;
(二)對符合護士執業注冊條件者不予護士執業注冊的。
第二十條護士執業注冊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護士執業注冊,並給予警告;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
第二十一條在內地完成護理、助產專業學習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人員,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可以申請護士執業注冊。
第二十二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護士的執業注冊管理適用本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教學醫院,是指與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有承擔護理臨床實習任務的合同關系,並能夠按照護理臨床實習教學計劃完成教學任務的醫院。
綜合醫院,是指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基本標准》的規定,符合綜合醫院基本標準的醫院。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㈥ 在職護士培訓與考評制度
1、復習鞏固護理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2、專科的醫學和護理學知識、技能。3、護理專業理論及臨床教學、護理管理、護理科研等綜合內容。
㈦ 新護士培訓計劃
新護士應該加強基本技能、基本知識的培訓,分管4~8個患者。
㈧ 專科護士培訓管理制度
1、協助醫生做好對病人及其家屬的咨詢、輔導、接診和治療工作。對病人回要有高度的同情答心,體貼愛護、主動熱情,表情親切,說話溫和,工作耐心細致,有問必答,不與病人爭吵。
2、執行醫囑及護理技術操作;注意巡視、觀察病情及輸液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醫師;協助新入、手術、急、危重病人的處理;負責備血、取血,護送危重病人外出檢查。
3、經常性地深入病房和病人交流,以獲得有關病人病情的信息,了解病人的疑慮,及時解決病人存在的問題,給予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向家屬和病人解釋病症的原因、治療原則、注意事項並進行飲食生活指導、健康教育指導。
4、加強醫學及護理新知識的學習,重點學習本科室的相關知識,比如,本科常見病的發病原因、病理、生理機制,治療、預防護理,多看本科室每個病人的病歷、治療經過、療效及各項化驗指標,對本科室每個病人的病情用葯治療了如指掌,在進行治療護理查對時,做到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