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口普查人員的人身安全如何保障
一、摸底進展情況
自正式啟動了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以來,上門預約登記填表,普查指導員檢查指導和處理問題,普查員逐戶逐人詢問查驗登記,全區2135個普查小區正在按照「講規范、有秩序、點全人、查准項、保進度」的要求,全面推進清查摸底工作。
1、把握重點,解決難題。對普查對象特殊,工作開展難,尤其是軍隊等特殊對象的普查工作,區域內部隊不是說暫沒有收到軍隊系統的文,就是說抽不出人來。區人普辦不等不靠,不消極處理,而是一方面與部隊繼續協調,另一方面預增後備隊,將軍隊區域內普查的「兩員」配足。全區增加了22個普查小區,增派相應的指導員、普查員。同時,要求街道對於工作中存在的困難,要及時向區人普辦反饋,爭取早溝通、早解決,早落實。
2、把握節奏,確保進度。嚴格按照市人普辦的工作要求,把握好入戶清查摸底登記的時間進度,掌握規律,循序漸進地推進入戶核對登記工作。同時,街道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有特色、有創意的宣傳活動,切實提高普查對象的支持度、配合度。通過建立值班制、責任制、日報制、分片制來確保清查摸底入戶階段各項工作保質保量地推進,為入戶清查的順利開展保駕護航。
3、把握宗旨,保障安全。普查人員的人身安全是人口普查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普查人員在確保持證上崗,微笑服務、文明用語、耐心細致的同時,也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街道提前做好對普查員入戶的安全防禦工作,要上下聯動,提前防範,做到人身安全、普查安全。
截止月日,全區已完成摸底戶數100802戶,占總戶數的43.4%;登記人數282962人,占戶口整頓應登記數的41.6%,戶籍人數登記為186828人占總戶籍人數40.5%,出生人數929人,死亡人數788人。
存在問題: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戶籍資料與分局提供的人數有4843人的差異,現街道正和派出所核對,立求一致。而且,戶籍人口中存在已死亡多年,但未銷戶口情況;當兵入伍未銷戶口情況,這兩種情況都會使得登記的戶籍人口數小於公安數。此外,公安派出所列印的寄住、暫住人口資料與公安分局提供的人數差距更大。
二、其他工作情況
1、「兩員」培訓與隊伍管理。培訓工作各街道依據實際情況及問題提出,在入戶登記中穿插進行,做到在工作中培訓,在培訓中工作,確保工作質量。管理上:一是規范普查員的標識。入戶時,普查員必須按規定統一佩帶證件,便於普查對象確認身份,配合調查。二是規范普查員的工作程序。入戶前或入戶時,主動向住戶發放《被調查戶的一封信》消除普查對象的顧慮。三是規范普查員的行為。入戶時,嚴格遵守《普查員工作手冊》的各項規定,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態度。如果普查對象拒不配合入戶核對工作,普查員不得與普查對象發生矛盾和沖突,要及時向社區居委會反映情況,由相關機構和工作人員負責解決。那一世範文網
2、「普查宣傳月」工作開展情況。一是月日,在鄭和公園廣場隆重舉行了白下區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宣傳月啟動儀式,白下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張立新等領導參加了活動並做了重要講話。二是根據上級人普辦發放的人口普查宣傳片和公益廣告光碟,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利用單位戶外電子顯示屏等媒介滾動宣傳人普法規、解讀人普政策、提示人普注意事項,反復播放人口普查宣傳口號及宣傳光碟;在主要街道、大型商場等群眾聚集的地方設立人口普查宣傳牌,張貼宣傳畫、標語。目前已製作戶外廣告牌2處50平米;牆體廣告400平米、25條;協調區宣傳部及有關企業在大型led屏製作人普宣傳滾動字幕;製作宣傳橫幅500條、張貼宣傳彩頁,運用人普流動宣傳車,社區小喇叭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和廣泛性,提高宣傳的震撼力和沖擊力,為普查工作創造良好環境。
3、數據處理設備保障情況。一是8台用於數據處理的台式電腦已落實采購(其中3台已到位)。二是伺服器硬碟擴容工作正在聯系供應商。三是內網安裝,申請已批准,電信正在安裝。
⑵ 人口普查培訓主持詞
統計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動員會議上的主持詞
同志們:現在開會。
市政府確定召開這次全市統計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動員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全省統計工作會議和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會議精神,總結全市2009年統計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統計工作和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任務。參加今天會議的有:各縣(區)分管副縣(區)長、統計局局長及業務助手;濱州經濟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統計分局局長及助手;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企業負責人;設在我市的縣級國家調查隊隊長、市統計局和濱州調查隊全體工作人員。邀請市委、人大、政協、紀委有關部委、單位和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群眾團體負責同志參加會議。今天的會議有三項議程:一是傳達全省統計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會議精神,二是市統計局局長李樹軍同志作工作報告,三是請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韓奎祥同志作重要講話。
下面,會議進行第一項,請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張新穎同志傳達全省統計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會議精神。
會議進行第二項,請市統計局局長李樹軍同志作工作報告。
會議進行第三項,請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韓奎祥同志作重
要講話,大家歡迎!
以上,新穎書記傳達了全省統計工作暨第六次人口普查會議精神,樹軍局長作了一個很好的工作報告,這個報告清醒、務實,客觀地總結了全市統計工作取得的成績,對2010年的統計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韓奎祥同志作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講話,韓市長代表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了全市統計工作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努力推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所取得的成績,站在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加快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示範區和半島藍色經濟區建設的高度,對統計改革和建設、對搞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都提出了明確要求,站的高、看的遠,對統計工作的分析深刻,對解決問題的路子、辦法講的具體實在,這對於我們進一步統一思想,振奮精神,做好新形勢下的統計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統計工作的高度重視。今年的統計工作目標任務已經確定,關鍵在於狠抓落實。下面,就這次會議的貫徹落實我強調四句話:
第一,要迅速傳達貫徹好會議精神。會後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各企業要盡快向主要領導同志匯報這次會議的精神,特別要匯報好韓市長的重要講話和李樹軍局長的工作報告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具體意見,盡快把會議精神貫徹到位。
第二,要突出工作重點。提高統計能力,提高數據質量,提高統計公信力,是今後開展統計工作的主線,這次會議所部署的各項任務,事關今年乃至今後一段時期統計改革發展的大局。特別是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國務院部署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2010年市政府的100項重點工作之一。各級各部門必須切實採取措施,密切配合,統計部門作為這項工作的牽頭部門,責無旁貸,要下大氣力抓緊抓好。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強化工作措施,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埋頭苦幹,扎扎實實地開創統計工作新局面。
第三,要切實抓好統計分析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們統計工作的地位,進一步提高統計工作的形象,除去要著力提高統計調查數據的科學性和權威性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我們能否運用統計數據,對經濟運行態勢進行時效性、准確性、深刻性的分析,提出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分析報告或決策建議。這既是我們統計工作者的一項重要職能,也是各級領導寄予的期望,所以,各級統計部門要在過去工作的基礎上,總結經驗,進一步發揮統計參與決策的功能,及時向各級領導提供高水平的分析報告,使統計工作更好地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第四、要形成統計工作合力。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統計工作,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各級統計部門要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把這次會議部署的工作任務層層分解,明確分工、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嚴格落實責任制,積極作為,狠抓落實,確保這次會議部署的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⑶ 人口普查普查員工作職責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員工作職責
普查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及相關實施細則的規定,依法開展普查工作。普查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進行摸底、入戶登記、復查等。
一、參加培訓
認真參加業務集中培訓,主動開展線上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時長。通過培訓學習,熟悉普查目的、內容、方式等,理解普查表的內容,包括各項指標的含義及填報要求,掌握普查現場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技能。
二、進行摸底
普查登記前,普查員應按要求做好摸底工作,包括:明確普查小區邊界;核實建築物情況,繪制《普查小區圖》;入戶摸清人口和居住情況,編制《戶主姓名底冊》;向自主填報戶提供賬號信息,並講解填報流程和注意事項;記錄、安排普查登記的時間和順序;做好對群眾的宣傳工作。
三、入戶登記
(一)普查登記期間,普查員應完成普查短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員普查表、死亡人口調查表的填報。
(二)入戶登記時,普查員應主動出示普查員證,態度友善,表述清楚,化解普查對象的疑慮。按照普查對象的類型和普查表填寫說明的規定,使用電子採集設備認真填寫普查表,內容全面,做到不漏、不錯、不重。收集完信息後,請普查對象簽字,數據保存審核。發現問題及時向普查指導員報告。
(三)對登記完成且通過審核的普查表通過電子採集設備及時上報。
(四)在普查指導員的指導下,對採集完成的數據結合行政記錄資料進行檢查。
(五)做好自主填報戶上報進度的核實跟進,結合實際情況做好提醒工作;對超過指定登記時間未上報的戶,及時做好入戶登記工作;對自主填報戶上報數據與摸底數據差異較大的戶,及時做好核實工作。
四、復查
(一)認真學習復查工作的具體做法,明確工作要求。
(二)根據上級普查辦公室反饋的比對復查結果,按要求核實補報相關信息。
五、嚴格遵守統計法律法規及保密規定
對普查對象申報的信息,必須嚴格保密。嚴禁公開或向第三方泄露個人和家庭的登記資料。堅持實事求是,恪守職業道德,拒絕、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的普查資料。
⑷ 幫幫忙!關於人口普查人員培訓
培訓類容應復該比較簡單,不需要制任何經驗,畢竟上一次是2000年了。22歲的年輕人很合適。內容主要包括10月份摸底的方法,難點是如何確定和登記普查對象。11月1日到10日正式入戶登記的方法,和正確填寫普查表以及改錯的方法(這個比較復雜一些)。
到時候10月摸底調查和11月入戶,普查員會到自己分到的片區,逐一上門入戶登記,比較辛苦,但是有點補助。人口普查10年一次,摸清家底,很多政策的制定都要以此為依據,普查員是一線數據的錄入者。
如果你需要相關培訓課件也可以讓我發給你。
⑸ 求人口普查小結
根據調查點及其他社區調查的情況顯示:城鎮居民區存在的難點和問題主要有:(一)普查對象查找難。政府為解決動遷的安置問題,採取了跨村安置辦法,這些人無論是戶籍管理還是行政管理均歸屬原戶籍登記地,現住地沒有管轄許可權,造成「飛地」、「飛人」現象,同時許多居民目前居住在板房或者其他地方,很可能造成摸底時人在,登記時又不知去向,或者摸底時在戶籍登記地,登記時又居住在其他普查區,從而導致漏登或者重復登記。(二)搬遷戶多,熟悉住戶難。近十年來,什邡市城鎮動遷和搬遷現象十分普遍,很多城市居民居住地發生了變化,一些富裕家庭購置了多處房產,產生各種「人戶分離」現象,社區居委會或物業管理部門甚至對住戶也不十分了解。如何在居民區里挑選熟悉本小區住戶情況並且能順利進行普查登記的普查員是一個關鍵性問題。(三)高檔小區增多,入戶登記難。高檔封閉管理小區不斷增多。由於種種原因,小區居民的防範意識和隱私保護意識都非常強,要想敲開這些人的家門,沒有本小區物業人員的配合是很困難的。在這樣的小區里,如何加大人口普查宣傳力度,取得物業管理部門的積極配合,力爭取得真實的普查信息,是我們面對的一大難題。(四)非打工特殊流動人口,普查登記難。在城市的城鄉接合部和所謂的棚戶區,往往有較多的外地流動人口聚集居住。這類流動人口沒有穩定的收入,沒有固定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據了解,有些是「超生」的母親帶著孩子,為了逃避原居住地的計生部門才出來的。在團結,先鋒,紅星新港等村(街道辦)或多或少存在這一特殊流動人口群體,甚至在較偏僻的海岸線也不例外。在普查登記時,我們既要挑選比較熟悉他們的人做普查員,同時又必須採取有效有力的措施。否則,這些流動人口很可能與人口普查工作人員「捉迷藏」、「打游擊戰」,給普查工作造成又一大難題。(五)餐飲、娛樂等休閑服務業里的流動人口漏登可能性大。近十年來,長興鎮餐飲、娛樂等休閑服務業發展迅速,規模不斷擴大。這類行業里的打工人員,絕大多數是外地來的青年男女,他們往往吃住在工作區內。將來在人口普查登記時,單靠普查員與店主或老闆聯系,很可能難以溝通。另外,凡是有外來打工人員寄宿的工地、企業,在普查登記時,都有漏登的可能性。
⑹ 關於今年人口普查的事情
旅店不是普查范圍,如果真查到也沒關系,你可以說明你是在校學生,普查員就不會查了,因為按照規定在校學生是由學校統一組織普查。請放心吧。
⑺ 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權威解讀
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統計局負責人就《全國人口普查條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2010年5月24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全國人口普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於2010年6月1日施行。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統計局負責人就《條例》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為什麼要制定《條例》?
答: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和平時期最大的社會動員,涉及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以及社會的各個方面,需要社會各界及公眾的理解、支持與配合。同時,人口普查工作也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強有力的領導和嚴密的組織,普查機構的設立、普查人員的選調和培訓、普查經費的安排、普查的宣傳動員、普查數據的採集、匯總、處理和發布等,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積極參與和配合。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特別是依法行政觀念逐步深入人心,公民對自身權益的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因此,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工作,依法規范人口普查活動,維護人口普查對象的合法權益,贏得調查對象的信任、支持與合作,保障人口普查數據質量,制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對普查目的、普查原則、普查任務、普查對象、普查范圍、普查的組織實施等作出規定,是十分必要的。
問:為什麼要開展人口普查?
答:世界各國都把掌握准確的人口數量、人口素質、人口結構和人口分布等情況,作為科學治國和宏觀決策的基礎。通過人口普查,可以全面了解我國人口和住戶的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基本情況。這些信息將在各級政府制定政策中發揮重要的作用,並且最終會使每個參與普查的人受益。比如,分年齡的人口數告訴我們有多少孩子需要上學,有多少老人需要照顧,政府可以根據這些數據規劃學校和老年人服務設施;人口就業的數據告訴我們哪一類人群就業有困難,政府可以有針對性地制定促進就業的政策。我國各級財政每年都會劃撥大量資金,用於修建學校、圖書館和其他公共建築,建立公共交通系統,確定警察和消防部門的地點等,都要以人口分布的數據資料作為重要參考依據。人口普查信息在解決社會福利問題上也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來臨時,人口普查信息可以幫助確定需要救助的人員數量。企業也可以利用人口地區結構來決定在哪裡建造購物中心、電影院、銀行和辦公室。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以來,我國的人口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組織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查清多年來我國人口在數量、結構、分布和住房等方面的變化情況,對於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問:人口普查對象包括哪些人?
答:《條例》規定,人口普查對象指普查標准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這里的「境內」指的是海關關境以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根據這一規定,凡普查標准時點在中國境內的自然人,無論是大陸常住人口、港澳台僑人員還是外國人,原則上都屬於人口普查對象;在中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包括駐外使領館人員、出國留學人員、外派勞務人員等,也屬於人口普查對象;已經在境外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屬於人口普查對象;來華出差、旅遊等在中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也不包括在人口普查對象范圍內。
我國前五次人口普查,只調查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在境內常住的人口。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首次明確將我國境內的境外人員也作為普查對象。將居住在本國的外國人納入人口普查,是各國人口普查的通常做法,也是聯合國的建議。《聯合國2010年輪人口和住房普查的原則和建議》將人口的國際遷移作為人口普查的核心內容之一。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規定,對境外人員(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國人)進行普查,採用與內地居民相同的調查登記方法,即由普查員入戶進行普查登記。普查內容方面,要求境外人員填報的項目少於中國居民,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來華目的和居住時間、受教育程度、身份或國籍等。對中國公民和境外人員的普查內容都不包括收入、宗教信仰等。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在普查中將會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尊重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
問:人口普查對象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答:為了充分保護人口普查對象的合法權益,贏得普查對象對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條例》在保護人口普查對象的權利方面作了嚴格規定:一是人口普查對象提供的資料,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二是單個人口普查對象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作為對人口普查對象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不得用於普查以外的目的。三是人口普查中獲得的原始普查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存、銷毀。四是對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單個普查對象資料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同時,為了確保人口普查對象依法履行普查義務,《條例》規定,人口普查對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我們相信所有普查對象都會積極支持、認真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問:如何選聘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
答: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處於人口普查工作的第一線,承擔著入戶採集數據的重要任務,他們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質量直接關繫到人口普查的源頭數據質量,事關普查成敗。為了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隊伍,圓滿完成人口普查的入戶登記工作,《條例》從以下四個方面作了規定:一是明確了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選聘方式,規定可以從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借調,也可以從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社會招聘。二是明確了擔任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基本條件,要求具備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三是明確了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上崗資格,要求必須參加人口普查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才能從事普查登記等工作。四是對支付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勞動報酬作出規定,明確借調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工資由原單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變,並保留其原有工作崗位;招聘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勞動報酬在人口普查經費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單位支付。
問:普查員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答:普查員在普查中有權就與人口普查項目有關的問題詢問普查對象,有權要求普查對象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信息。普查員不得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不得要求普查對象提供不真實的人口普查資料。普查員在執行普查任務時,應當主動出示普查證件,並對在人口普查中所知悉的單個普查對象的資料或家庭情況,依法履行保密義務。
問:如何保證人口普查數據質量?
答:保證人口普查數據真實可靠、准確完整,是人口普查的核心要求,也是衡量普查成功與否的重要標准。為了保障人口普查數據質量,《條例》作了如下規定:一是規定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督的職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及其負責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機構、普查人員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或拒絕、抵制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普查人員打擊報復。二是要求人口普查對象對其簽字或者蓋章的普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三是要求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的普查資料。四是規定人口普查實行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普查機構應對人口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對人口普查數據進行審核、復查和驗收。五是規定國家統計局統一組織人口普查數據的事後質量抽查工作。六是明確規定了對普查數據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處罰。
問:對人口普查中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理?
答:為了確保人口普查的順利進行,保障普查數據質量,《條例》針對人口普查中三類主體的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一是地方、部門、單位的領導人員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資料、編造虛假人口普查數據的,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的,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存、銷毀人口普查資料的,違法公布人口普查資料的,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普查人員打擊報復的,以及對本地方、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嚴重人口普查違法行為失察的,由任免機關或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是人口普查機構不執行普查方案的,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的,要求人口普查對象提供不真實的人口普查資料的,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規定報送人口普查資料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人口普查資料毀損、滅失的,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對有上述違法行為之一的普查人員,責令其停止執行人口普查任務,予以通報,依法給予處分。三是人口普查對象拒絕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或者提供不真實不完整人口普查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批評教育。對於人口普查對象阻礙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開展人口普查工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⑻ 全國人口普查的普查條例
總則
第一條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數據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國人口的基本情況,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供依據,為社會公眾提供人口統計信息服務。
第三條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
國務院統一領導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研究決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問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和要求,領導本行政區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間,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由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組成的人口普查機構(以下簡稱普查機構),負責人口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做好本區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參與並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第四條人口普查對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
人口普查對象提供的資料,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條普查機構和普查機構工作人員、普查指導員、普查員(以下統稱普查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督的職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及其負責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普查人員打擊報復。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和戶外廣告等媒介,開展人口普查的宣傳動員工作。
第七條人口普查所需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足額到位。
人口普查經費應當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從嚴控制支出。
第八條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0的年份為普查年度,標准時點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時。
第九條國家統計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全國人口普查方案(以下簡稱普查方案),報國務院批准。
人口普查應當按照普查方案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對認真執行本條例,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人口普查的對象、內容和方法
第十一條人口普查對象是指普查標准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第十二條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第十三條人口普查採用全面調查的方法,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
第十四條人口普查採用國家統計分類標准。 人口普查的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人口普查登記前,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普查方案的規定完成戶口整頓工作,並將有關資料提交本級人口普查機構。
第十六條人口普查登記前應當劃分普查區,普查區以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為基礎劃分,每個普查區劃分為若干普查小區。
第十七條每個普查小區應當至少有一名普查員,負責入戶登記等普查工作。每個普查區應當至少有一名普查指導員,負責安排、指導、督促和檢查普查員的工作,也可以直接進行入戶登記。
第十八條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應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
第十九條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可以從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借調,也可以從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社會招聘。借調和招聘工作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
國家鼓勵符合條件的公民作為志願者參與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條借調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工資由原單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變,並保留其原有工作崗位。
招聘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勞動報酬,在人口普查經費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一條普查機構應當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進行業務培訓,並對考核合格的人員頒發全國統一的普查指導員證或者普查員證。
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執行人口普查任務時,應當出示普查指導員證或者普查員證。
第二十二條人口普查登記前,普查指導員、普查員應當繪制普查小區圖,編制普查小區戶主姓名底冊。
第二十三條普查指導員、普查員入戶登記時,應當向人口普查對象說明人口普查的目的、法律依據以及人口普查對象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人口普查對象應當按時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如實回答相關問題,不得隱瞞有關情況,不得提供虛假信息,不得拒絕或者阻礙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五條人口普查對象應當在普查表上簽字或者蓋章確認,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六條普查人員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恪守職業道德,拒絕、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的普查資料。
第二十七條人口普查實行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普查機構應當對人口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對人口普查數據進行審核、復查和驗收。
第二十八條國家統計局統一組織人口普查數據的事後質量抽查工作。 人口普查資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普查機構應當按照普查方案的規定進行數據處理,並按時上報人口普查資料。
第三十條人口普查匯總資料,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當予以公布。
全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人口普查數據,由國家統計局以公報形式公布。
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公布本行政區域主要人口普查數據,應當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核准。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做好人口普查資料的管理、開發和應用,為社會公眾提供查詢、咨詢等服務。
第三十二條人口普查中獲得的原始普查資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存、銷毀。
第三十三條人口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作為對人口普查對象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不得用於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人口普查數據不得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進行政績考核和責任追究的依據。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資料、編造虛假人口普查數據的;
(二)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的;
(三)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存、銷毀人口普查資料的;
(四)違法公布人口普查資料的;
(五)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普查人員打擊報復的;
(六)對本地方、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嚴重人口普查違法行為失察的。
第三十五條普查機構在組織實施人口普查活動中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
(一)不執行普查方案的;
(二)偽造、篡改人口普查資料的;
(三)要求人口普查對象提供不真實的人口普查資料的;
(四)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規定報送人口普查資料的;
(五)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人口普查資料毀損、滅失的;
(六)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的。
普查人員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停止執行人口普查任務,予以通報,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六條人口普查對象拒絕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或者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批評教育。
人口普查對象阻礙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開展人口普查工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接受社會各界對人口普查違法行為的檢舉和監督。 附則
第三十八條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等人員的普查內容和方法,由國家統計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軍隊有關部門規定。
交通極為不便地區的人口普查登記的時間和方法,由國家統計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第三十九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口數,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布的資料計算。
台灣地區的人口數,按照台灣地區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資料計算。
第四十條為及時掌握人口發展變化情況,在兩次人口普查之間進行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條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⑼ 怎樣配合人口普查人員的普查工作 我國應怎樣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人口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
一、領導高度重視,確保普查經費足額到位,是普查工作的堅強保證
各級黨政領導只有高度重視人口普查工作,加強對人口普查的領導,為人口普查提供堅實的基礎,是保證人口普查成功的關鍵。一是強化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這次人口普查逐級實行領導工作責任制,領導小組組長為人口普查工作第一責任人,普查辦主任具體負責普查的組織工作,並對人口普查質量全面負責。各級普查辦要建立和落實相關責任制,並實行嚴格考核,強化責任追究,以確保普查進度和質量。人口普查不是統計部門一家獨立完成的任務,需要各相關部門的參與和配合,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按照分工各負其責,要在資料提供、技術指導、宣傳報道等方面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領導的高度重視和高規格的普查機構及完整的組織體系建設是人口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的強有力的組織保證;二是明確責任。這次人口普查「普查范圍廣、參與部門與、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按照「統一分工、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按照國務院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地統一部署,各司其職,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人口普查各階段的任務。各級政府領導層層簽訂人口普查工作責任狀,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由於基層主要領導簽訂了責任狀,這一工作始終能在頭腦中掛上號,長抓不懈。三是保證普查經費。保障人口普查工作所需經費的問題是影響普查工作質量的最關鍵環節。人口普查經費是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級負擔,但多年來的普查經費特別是普查員的補貼是影響地方普查質量的主要問題。各鄉鎮政府及縣財政部門要把人口普查經費統一考慮安排,切實解決村級經濟基礎十分薄弱,補貼低難以聘到高素質的普查員的瓶頸,才能保證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選配得力普查工作人員,求真務實干工作,是保證普查工作成功的基礎
「欲要工其事,必先利其器」,選配好優秀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是干好人口普查的基礎,歷次普查在前期的准備階段針對普查員的選調工作,都明確規定了普查員應具備的條件,但具體到實際落實就出現了偏差,往往憑個人的主觀意志進行挑選普查員,出現了重普查人員數量,輕普查人員素質的現象,有些普查員連最基礎的知識培訓也沒有參加,更談不上填報普查表的質量了,這無疑給縣鄉級普查表的審核帶來一定的工作量。因此,要對「兩員」的選聘工作早做計劃,早做安排,要選那些文化素質高,熱心人口普查工作,責任心強的人擔任基層普查員,只有建立一支精幹、務實的普查工作隊伍,才能圓滿完成上級交給的普查任務。要充分利用村組幹部、中小學教師和離退休人員,要選調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素質優勢的人才庫,使他們在普查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責任部門通力協作,密切配合,是保證普查成功的有利條件
從以前的幾次大型普查情況來看,各級領導都非常重視,但由於配合部門沒有明確分工或分工不細,往往認為普查工作是統計部門的事情,其工作責任心不強,配合較好的單位選調一個閑人來充充數,配合不好的單位就是在文件上掛個名。因此,縣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一定要按照所簽訂的「責任書」和包鄉督查責任制的要求,切實負起責任,做好本單位應負責的人口普查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一定要按照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在認真做好本部門工作的同時,加強協作,密切配合,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打好普查總體戰。統計部門要履行主管部門的職能,加強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主動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配合和溝通。公安部門要做好普查前的戶口整頓,以及普查登記階級的配合協助工作;人口計生部門要研究協調查准出生人口的相關辦法;新聞單位要廣泛宣傳動員廣大群眾支持和配合普查;財政部門要在財力給予支持;衛生、民政、國土部門要在人力和資料提供上給予支持。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都要主動承擔普查任務,不推諉、不扯皮,在各級人口普查領導小組領導下協同做好各項普查工作。人口普查的難點是「居無定所」的流動人口,農村相對容易解決,城市特別是街道這部分人必須和派出所搞好密切配合,才能摸准搞實。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是確保普查成功的重要環節
普查工作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宣傳工作是否到位。人口普查是一項群眾性的工作,離開群眾的積極參與是不可能搞好的,各級普查機構要把宣傳動員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營造人口普查的良好氛圍。要通過電台、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宣傳媒體進行全民動員,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真正把群眾動員起來,達到人人自覺如實申報的效果。
五、求真務實,確保普查數據質量,是保證普查成功的必要條件
數據質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線,關繫到普查工作的成敗。開展人口普查的目的就是要摸清人口數量、結構等數據,因此,要千方百計保證普查數據的真實性,杜絕弄虛作假,防止漏報、瞞報、重報、虛報和亂報,依法開展普查。我們要准確把握人口普查工作各個階段各個環節的難點、重點,強化普查工作的責任,加強工作督促檢查和數據審核評估,嚴格實行數據質量問責制,嚴格按照《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要求,開展普查執法,對普查中發現的各種弄虛作假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縣監察機關要嚴格執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積極配合統計部門嚴肅查處普查中各類弄虛作假行為,以確保普查數據質量。
⑽ 人口普查員要學習多少時
(二)培訓要求
1.採取面授和在線學習的方式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進行業務培訓,明確人員職權、職責和工作任務;有條件的地區可採取小班化方式進行。
2.普查指導員接受集中業務培訓時間不少於24學時[1],在線學習的時間不少於16學時;普查員接受集中業務培訓時間不少於16學時,在線學習的時間不少於8學時。
3.培訓主要圍繞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承擔的工作任務、工作職責,以及如何使用電子採集設備和填好普查表來進行。對普查表指標的解釋必須符合普查方案中《指標解釋》的規定。
4.應加強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統計法律法規以及保密規定的培訓。
5.參加培訓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要經過模擬練習,掌握繪制和使用《普查小區圖》、編制《戶主姓名底冊》、填寫普查表、做好數據檢查等工作的方法。
6.培訓教員要組織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對練習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進行認真討論,並進行講評和總結;對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匯報,由上級普查辦公室負責解答。
7.培訓結束時,由縣級普查辦公室統一進行考核,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進行普查業務能力測試;培訓教員應將測試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講解,使每個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全面掌握普查工作任務和要求。
8.培訓結束後,縣級普查辦公室應組織專人督促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做好線上相關內容的學習,保證人員以及內容的全覆蓋,並及時跟進、反饋學習進度。
9.省級普查機構適時採取抽查的方式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業務能力進行測試,並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測試結果;對測試結果較差的地區,責成縣級普查機構採取適當方式,重新強化本地區所有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
[1] 每學時為45分鍾,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