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碧桂園的管理培訓生以後發展咋樣
碧桂園!!!全國各地都有碧桂園,不知道你的是哪裡的。管理培訓這方面通常來說還是比較有發展的!
㈡ 碧桂園督導崗位職責,我不要以下的答案。我要比較通俗易懂的,下面的答案太籠統了!
有一類督導,說的難聽點就是 負責監督罰款,確保員工認真工作,請假等要經過她
另一類品質督導,負責巡園區,發現園藝、綠化等質量問題,反饋給工程部,保證小區效果。
㈢ 碧桂園業績超前,該公司有怎樣的管理體制呢
說起碧桂園大家都不陌生,從偏居一隅的鄉鎮企業,到世界500強,毫無爭議,碧桂園已成為中國最具競爭力的房企。這個時代的機遇是留給有膽識的人,有想法的人。只有不斷學習,才能適應這個社會,被淘汰的只能是不思進取的人。
㈣ 碧桂園三個培養人才的計劃是什麼
碧桂園堅信「人才」是企業第一資源,公開、公平、公正的競聘和內發展機制,會容為所有追求卓越的優秀員工打開寬廣的職業發展通道。
結合員工不同的崗位和發展階段,碧桂園具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培養計劃,讓不同層級、不同領域的所有員工都能獲得對應的培訓學習機會。例如針對高校畢業生的「碧業生」發展計劃,針對房地產開發板塊核心價值鏈上優秀經理人的「領導力發展項目」等,均是碧桂園人才培育的品牌項目,目前「碧業生」發展計劃正申報注冊商標。
㈤ 2020年七月二十八號碧桂園到南昌培訓有多少人
2020年7月28號碧桂園到南昌培訓的話應該有這么多人,他的那個規模非常大,可能有先進1000到2000人。
㈥ 碧桂園有專門的人才培養計劃嗎
碧桂園堅信「人才」是企業第一資源,公開、公平、公正的競聘版和發展機制,會為所有權追求卓越的優秀員工打開寬廣的職業發展通道。
結合員工不同的崗位和發展階段,碧桂園具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培養計劃,讓不同層級、不同領域的所有員工都能獲得對應的培訓學習機會。例如針對高校畢業生的「碧業生」發展計劃,針對房地產開發板塊核心價值鏈上優秀經理人的「領導力發展項目」等,均是碧桂園人才培育的品牌項目,目前「碧業生」發展計劃正申報注冊商標。
㈦ 碧桂園的人事關懷、晉升怎麼樣
碧桂園每個季度末都會組織員工生日會,每個季度還會組織員工團建日
晉升嘛,碧桂園人才理念:以德為本 德才兼備;不拘一格,能者居上
營銷人才培養模式:時間70%+學習2%+培訓10%
業績就是尊嚴,是唯一的護身符
㈧ 碧桂園關於員工適用期最長幾個月考核我進碧桂園已經滿四個月了。勞動合同也簽了,但是部門經理遲遲不給我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公司是否會補償要看公司是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第十九條、第四十條和法院的判決。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公司是否會補償要看公司是否違反勞動合同法的第四十條。
作為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應該注意的事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㈨ 我在碧桂園騰越建築公司已經簽了人事合同,加上八天培訓上了18天班,後面辭職了,請問公司需要給我發工資
看勞動合同上面是怎麼寫的。你可以問問為什麼不給你發工資,看回期間對方的態度,是人答員多把你漏了,還是說沒有給你發工資的打算。你有權去勞動局維權的(不過具體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須一式兩份的,且蓋公章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