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代辦社保怎麼收費標准
繳費比例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2%、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5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0.50%,個人不繳。
折疊編輯本段繳費分類
社會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繳納的,使員工退休後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保險制度。在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養老保險是絕大多數人普通關注的部分,尤其是在繳費比例問題上備受關注。養老保險[1]按繳納人群不同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折疊企業職工
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28%,最高不得高於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得低於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其中:單位繳納比例為20%,職工個人繳納比例為8%,個人帳戶計帳比例為11%,繳費由職工所在單位統一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續保補費,按照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資20%的繳費比例執行,與個體工商戶繳納保險費的比例相同。
折疊個體工商戶
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20%,全部由個人繳納,個人帳戶計帳比例為11%。繳費由個人到地稅繳納。
折疊農墾企業參保職工
繳費基數為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 60%,繳費由參保個人全部承擔。考慮農墾企業職工收入情況,為減輕職工負擔,2003年度繳費比例為12%,2004年度至2008年度繳費比例每年遞增一個百分點,2009年度繳費比例達到20%。個人帳戶計帳比例為11%。
㈡ 什麼樣的公司即給免費培訓又給免費交社保
應該沒有來什麼公司既能免費培訓又源能免費教社保吧,資本都是逐利的,如果不能給它創造價值,它不會給你這么多免費的福利和機會的,同樣的公務員雖然是國家單位,也要你能做出對應的成績,所以不要想著有這么好的公司了,自己腳踏實地的去干。
㈢ 人力資源公司工作社保代辦和招聘怎麼做
你是做市場業務的呢,還是做社保代辦具體工作的?
社保代辦和招聘:就是幫忙其他公司繳納社保、招聘人員,按照其他公司的要求去做這些事情(社保代辦一般其他企業就是看中你們的背景和專業,做的事情跟比企業社保人員的事情還要少,就是拿資料去提交,拷貝數據回來,提供專業的咨詢;人員代招就是幫忙企業招人,按照企業的要求去幫助他們招聘而已,然後推薦合適的人員過去工作,具體的事宜在代理協議裡面都會有)
㈣ 社保局免費的技能培訓如果收錢了怎麼辦
如果他們說是免費的,後來又收錢,你可以去政府投訴他們亂收費。
㈤ 在公司培訓一個星期上班兩天,然後今天辭職,需要承擔五險和社保費用
不需承擔,試用期是不用交五險一金的。
㈥ 為什麼巳轉聘職員社保系統還是代辦員
所謂代辦員,一般都是銀行系統原來的編外員工,後來通關轉換勞動關系轉為單位的正式工。當時參保時向社保部門提交材料註明了是「代辦員」身份,因為是非關鍵信息,社保中心也懶得去改。
改不改無所謂,又不影響到退休待遇。退休養老金待遇主要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歷年繳費水平高低,退休時當地社平工資等因素有關。
我推測,不改的原因,可能與養老保險的建賬時間有關,銀行是行業單位,由原來的系統統籌移交到地方社保參保,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建賬時間是1998年,而代辦員不能作為原行業單位的人員,建賬時間按地方企業一樣,養老保險建賬時間是1995年左右。這樣標記是在計算養老金待遇時好進行區別對待。
希望採納。
㈦ 社保業務經辦培訓會講話稿
社會保險征繳政策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社保經辦是一項全新模式的社保專經辦業務,社保各相關屬科室應作好充分應對,在執行中考慮問題要周全,業務流程要規范,業務管理要跟上新變化,並勇於推進,穩步開展,積極開創社保經辦管理新模式。各參保單位要加大政策學習力度,自覺做好本單位本行業的義務「宣傳員」,耐心細致地做好答疑解惑工作,確保改革順利平穩推進
㈧ 勞動合同和培訓費和社保問題
1、「不知道如何才能不賠償高額的培訓費」:
(1)如果確實是有專業培訓、如果培訓費用是真實的:你想不交這錢看來很難了。
(2)但是,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不應交培訓費的全部,只是應交剩餘服務年限的費用,也就是說:你的合同約定了服務期是5年,你做了2年,現在辭職走人,應交剩餘3年的培訓費。
2、「還有我到異地就職後,是應該轉出社保還是在異地另立賬戶,如果轉出的話,需要離職證明嗎?還需要其他什麼手續?」:
(1)現在社保一般還不能跨省轉移,但省內一般可以轉移:如果你將來就職是在同一省內,盡量轉移而不是另行開戶。
(2)如果是跨省:有些省之間開展了合作,可以相互轉移社保,具體原工作地和新工作地之間是否可以相互轉移,你到時向新工作社保機構詢問一下便可以明白了。
(3)如果是轉出:需要有解除合同證明、新單位的勞動合同等。
㈨ 1996年在工行上班做代辦員,2005年工行才幫交社保,1996年到2005年算工齡嗎
你好,雖然沒有交社保,但這段時間算工齡的。
㈩ 代理社保單位代理費用由誰來繳
一般是外包公司的名稱,除非是你單位有社保賬戶讓外包公司幫你們維護繳納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見,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開戶和繳費單位應當是「用人單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則社會保險也應以公司名義繳納,目前很多公司委託第三方並使用第三方社保賬戶進行社保繳費的行為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有些地方對委託代繳社保行為進行了規范,如2013年7月1日實施的《長沙市規范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行為若干規定》規定,「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單位代辦用人單位參保登記事務時應提供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協議、授權委託書、被代理單位的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代辦員工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申報應提供被代理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件、授權委託書以及經被代理單位確認的職工名冊、工資發放會計憑證等資料。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單位代辦社會保險事務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代理的規定,在代理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申報繳費時,不得將被代理單位的職工以代理單位職工的名義登記參保。」,從上述文件亦可看出,用人單位可以委託代理公司以公司名義繳納社會保險(即社保賬戶仍是公司的賬戶,可稱之為「代辦社保繳費」),但明確禁止以代理公司賬戶名義繳納社保費(此時社保賬戶是代理公司的賬戶)。從某種程度上說,後者的社保代繳行為沖擊國家的用工登記制度(實際用工單位和登記的用工單位不一致),並不為政府所倡導。目前上海、廣州等多地在外地員工辦理居住證積分申請、居轉戶過程中,要求勞動合同單位必須與社保、個稅繳費單位一致,從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的導向。員工對戶口的利益訴求也間接會倒逼企業規范社會保險代繳行為。
因此,用人單位委託第三方繳納社會保險並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對公司自身而言,亦存在巨大的行政和仲裁訴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