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是否廢止,又有新的法律法規嗎
2008年1月15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明確規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自2008年1月15日廢止。理由是被《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取代。
按《勞動法》和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勞動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㈡ 如何設置企業內訓師的激勵淘汰機制
1 問題的提出
員工流失分為主動流失和被動流失兩種,從理論上講,保持一定的員工流失率有利於提高企業的活力,這里所指的是主動流失率也就是企業經過有效的機制把不合格的員工淘汰,在國外的很多知名企業中,有相當部分的企業都實行了「末位淘汰制」,該制度前幾年已經被國內的部分企業所採用,如海爾、聯想、華為等知名企業,但對於企業是否應該採取「末位淘汰制」,學術界一直爭論不休,筆者認為,我們關注的焦點不應該集中在「淘汰」二字,而是在「末位」二字。如何把真正的「末位」員工剔除出來?到底是從員工的工作質量、工作態度、個人品德、交際能力還是其他方面進行衡量?由誰來評價?如何才能做到公正合理?這些問題都是我們需要探討的。可以說,在企業內部建立淘汰機制是必要的,關鍵是如何做到「有效」,把不符合企業要求的員工進行淘汰,這才是我們應該真正關心的。在企業內部同樣應該引入「優勝劣汰」的機制,從而達到提高企業競爭力的效果。
2 建立有效員工淘汰機制的前提條件
企業要建立有效的員工淘汰機制,必須要具備相應的前提條件。如果企業不具備這樣的條件,那麼「淘汰機制」很可能會留於形式,甚至起反作用——把優秀員工淘汰,留下平庸的員工。筆者認為要建立有效的員工淘汰機制必須要具有以下前提條件:
2.1 具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體系 建立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體系是吸引內部和外部人才的核心因素,也是企業實行淘汰機制的前提之一。我國企業可以參考國外企業實行「全面薪酬戰略」,即公司將支付給雇員的薪酬分為「外在」的和「內在」的兩大類,「外在的薪酬」主要指為員工提供的可量化的貨幣性價值。也就是為員工提供的可量化的貨幣性價值,比如,基本工資、獎金等短期激勵薪酬,股票期權、認股權等長期激勵薪酬;還包括「內在的薪酬」,是指那些給員工提供的不能以量化的貨幣形式表現的各種獎勵價值。比如給員工提供完成工作的各種便利工具(如電腦),培訓的機會,升職的機會,良好的工作環境,以及公司對個人的表彰、謝意等。
外在的薪酬與內在的薪酬各自具有不同的激勵功能。它們相互聯系,互為補充,構成完整的薪酬體系。實踐證明,員工對企業的期望和需求是全面的,其中既包括物質需求,更包括高度的精神需求,因而實施內外相結合的「全面薪酬戰略」,是吸引人才也是留住人才的關鍵因素,同時也是實行員工淘汰機制的重要前提條件。
2.2 有效的績效管理體系 績效考核是一個完整的系統,對績效長期落後的員工進行淘汰,對績效優秀的員工加以獎勵,是保持企業活力,留住優秀人才的重要途徑,也是建立有效員工淘汰機制的關鍵一環。要保證「淘汰機制」的有效性,績效考核必須要具備以下特點:
2.2.1 對企業的高、中、低層員工應有不同的考核體系。高層應注重與公司總體績效掛鉤,中層應偏重本部門績效的考核,低層應偏重工作本身的考核。
2.2.2 考核程序上一般自上而下,層層逐級考核,不宜採用360度考核。
2.2.3 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盡量用客觀的、可衡量的標准進行評價,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感情色彩。。
2.2.4 考核要有一定的透明度,不能搞黑箱操作,甚至製造神秘感、緊張感。
2.2.5 在整個考核過程中,考核者和被考核者要充分開展績效面談,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應努力和改進的方向。發現問題或有不同意見應在第一時間內進行溝通。
2.2.6 績效考核是通過約束與競爭機制促進個人及團隊的發展,因此,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都應將通過績效管理手段提高工作績效作為首要的目標。任何利用考核手段打擊、壓制、報復他人和小團體主義的做法都應受到制度的懲處。
2.3 健全的人才測評系統 企業管理者應該清楚,員工之間所存在的績效差異除了他們自身的努力外,還和他們所處的工作系統本身有關系,企業在確定被淘汰員工時,不能只評價他目前工作業績的好壞,還要通過人才測評系統對員工能力的進行評估和考察,進一步確認導致員工工作業績不好的具體原因,根據測評情況採取不同的措施。
2.4 「公開公平」的企業文化氛圍 「公開公平」的企業文化氛圍,是企業實行員工淘汰機制的基石。企業文化是企業經營過程中不斷沉澱形成的,它不是公司提倡的一種口號,而是大部分員工,特別是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共同價值觀。准備採用員工淘汰制度的企業,必須要考慮本企業是否具有「公開公平」的文化,如果不具備這個基礎,恐怕淘汰制度會流於形式,甚至會產生很多負面影響。
3 員工淘汰機制的建立
3.1 員工試用期階段的淘汰 新進員工,通常都有試用階段,筆者主張採取高淘汰率的方式來篩選員工,淘汰率的高低,應視乎企業的特點進行制定,通常來說,對人才吸引力較高的企業,其淘汰率應該設高一些;對人才吸引力較差的公司則可以考慮降低新員工的淘汰率。假如我們設定30%的淘汰率,那麼,公司如果要招聘7個職位,那麼人力資源部應該考慮引進10個新員工,在試用期滿的時候,首先新員工的直接上司應該作出員工的工作評價,如果一些比較容易考核的職位,我們可以考慮用試用期間的業績及上司的意見綜合考慮新員工的去留。如果是一些技術性較強的,可以通過技術理論和操作兩方面進行考核,再綜合上司的意見後,由人力資源部決定新員工的去留。經過這種高淘汰方式的篩選,公司可以把適合本企業文化,同時能力較好的員工留在企業。
3.2 在職員工的淘汰 企業在確定淘汰對象時,不能只評價他目前工作業績的好壞,還要通過對員工能力的考察,進一步確認該員工未來的潛力如何,根據員工的業績表現和未來的發展能力,逐步建立起公司自己的人才矩陣。人與人之間所存在的績效差異除了他們自身的努力外,還和他們所處的工作系統本身有關系。對那些績效非常好的員工,企業可以通過晉升的方式給他們提供更大的舞台和機會,幫助他們獲得更大的業績。而對那些績效不佳的員工,管理者應該認真分析員工績效不好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員工所具備的素質和能力與現有的工作任職資格不匹配,則可以考慮進行工作輪換、降職、等方式進行處理;如果員工的工作態度比較積極,同時對於現有工作也比較有興趣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考慮培訓的方式,不過首先應該把員工轉為試用工,工資和待遇相應降低,並針對員工在工作中比較薄弱的技能進行培訓以提升其工作能力,經過一段時間後在考慮上崗;如果是員工個人不努力工作、消極怠工則可以採取淘汰的方式。
4 結論不合格的員工在企業內部所起到的負面作用是比較大的,通常來說他會把對企業的抱怨、不良的工作態度在企業內部進行傳播,影響周圍的同事,所以企業建立一套員工淘汰機制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淘汰員工要根據企業自身的特點選擇比較適合的方式,建立人才測評和績效考核等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是篩選出不合格員工的科學方法,具體情況具體處理。
[2]劉昱.績效考核中末位淘汰制的適用性.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0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