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文件《上饒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饒財行【2014】24號)。
文件號不對 是饒財行〔2014〕23號
上饒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上饒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饒財行〔2014〕23號
市直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後的《上饒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上饒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上饒市財政局
2014年9月26日
上饒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差旅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完善公務活動管理制度,根據《江西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市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市級各人民團體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包括駐上饒市以外的市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市直機關」)。
第三條 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條 市直機關應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五條 市財政局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差旅費標准,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物價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 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❷ 江西省公務員上班時間規定
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從今年7月1日起,我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不含高等院校和科研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由原來的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調整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記者就此采訪部分公務員和市民,發現大家關注
的焦點不太停留在早上推遲上班半個小時,而是集中在中午上班提前半小時上。
市環保局的周先生說,上班時間調整,中午休息時間少了,一開始可能不適應,不過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調整,早上睡晚一點,我相信可以適應,不成問題。
市工商局的唐先生說,上班時間調整,中午提前半小時上班,剛開始會累點,不過習慣成自然,這就問題不大了。周先生和唐先生都認為,雖然他們中午少了半小時休息時間,但是對於來辦事的市民卻會有好處,因為公務員的工作時間連貫性加強了。
對於一些上了一定年紀或要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公務員來說,他們認為早上推遲上班多出來的時間沒有很大意義,反正都要早起;反而中午變得很緊張,休息時間少了。
市民全先生說,公務員實施新的工作時間後,可以和企業、學校錯開上班時間,應該可以舒緩交通壓力,不用塞車了。我認為挺好的。只是公務員中午休息時間少了,他們會辛苦些。
地產公司的朱先生說,公務員調整上班時間對他們影響不大,他們會據此調整自己的工作時間,不過他認為公務員下午提前半小時上班,對他們辦事有利,等於多了半個小時,不用大家都擠在三點到四點這個時間內辦。
擁有一家旅遊公司的莫先生認為,調整總的來說是有利的。因為他的公司實行的是「朝九晚五」上班時間制,中午一點鍾就上班了,公務員中午提前半小時上班,等於增加了辦事時間,他歡迎這種調整。
❸ 江西省醫保卡管理規定
根據江西省財政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關於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銜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財社[2012]35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江西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贛人社字[2012]27號)要求,從2012年7月1日起,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省直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及退休人員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社保中心承辦。為方便省直單位幹部職工掌握和執行醫療保險管理規定,我們編制了此就醫指南,內容包括就診須知、個人賬戶使用、轉診轉院、零星報銷、門診特殊慢性病就醫、異地安置人員就醫、生育待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名單和用卡須知等,供省直單位參保人員及相關醫務人員、管理人員掌握和使用。
一、就診須知
1、參保人員可以選擇哪些醫院和葯店就醫購葯?
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就醫購葯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管理。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暫使用江西省本級醫療保險卡,下同)可以自主選擇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診購葯(現有定點機構名單附後,最新詳細名單請查詢)。
省直單位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醫購葯,實行醫療費用即時結算,即個人只須支付個人現金支付的部分,應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的部分由省社保中心省直機關幹部醫保處(以下簡稱省直機關醫保處)與定點機構定期結算。
2、參保人員哪些醫療費用是醫療保險基金可以報銷的?
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以下費用: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2)急診搶救留觀並轉入院前的醫療費用;
(3)規定的39種門診特殊慢性病的門診治療費用。
符合規定的普通門急診費用、住院和慢性病費用中個人自付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後的剩餘金額從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中支出,個人賬戶余額不足的,由參保人員現金支付。
3、哪些費用是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
以下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包括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
(1)在非定點醫院和非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急診、搶救除外);
(2)超出《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目錄》范圍的;
(3)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4)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5)政策規定的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4、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入院和出院手續?
參保人員應持醫院開具的入院通知單、本人社會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材料),在定點醫院的醫療保險專用窗口辦理入院相關手續,並按醫院規定繳納押金,押金不得超過600元。參保人員出院時,持出院通知單、本人社會保障卡,到醫保結算窗口,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實行即時結算,參保人員只需按規定支付個人應現金負擔的費用,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大病醫保基金和單位補充基金應支付部分由省直機關醫保處與定點醫院定期結算。
5、住院費用具體能報銷多少?
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報銷政策如下:
(1)參保人員住院費用需要首先負擔住院起付線。一、二、三級醫院起付線分別是200、400和600元,年度內再次住院逐次降低起付標准100元,但最低不得低於100元。
(2)起付標准以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目前為10萬元)以下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一、二、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分別為98%、95%和90%。
(3)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費用,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報銷90%,報銷段為10萬-30萬。
(4)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診療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個人自付費用,按正廳100%、副廳98%、處級96%、處級以下95%在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中支付,對退休人員在此基礎上再增加2%進行報銷(不得超過100%)。
(5)超過30萬元以上,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診療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費用,按正廳100%、副廳98%、處級96%、處級以下95%在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中支付。
6、哪些住院費用會加重個人負擔?
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服務設施范圍(簡稱三個目錄)內的乙類葯品、乙類診療項目和乙類服務設施,個人必須先負擔8%,再進入報銷流程;丙類診療項目,個人必須先負擔10%,再進入報銷流程。三個目錄之外的葯品、診療、材料和服務,屬於自費項目,必須由個人現金支付,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7、參保人員住院還需要注意些什麼?
(1)參保人員住院時要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並配合醫院檢查人卡是否相符,由於社保卡損壞或網路異常等原因無法進行刷卡,應在48小時內補刷卡;
(2)醫院使用自費葯品、診療和服務時,必須徵得參保人員同意並簽字,否則參保人員有權拒付相關費用;
(3)帶葯規定: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天量,門診處方量和出院帶葯量一般在7天內,慢性病最長不超過15天量,禁帶注射劑出院,住院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外購葯物;
(4)參保人員發生醫療費用無法即時結算時,要妥善保管病歷、處方、檢查檢驗報告、出院小結和費用單據等有效票據;
(5)參保人員因外傷住院時,必須在住院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單位出具的排除工傷證明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排除第三者傷害證明(包括排除車禍證明)報省直機關醫保處,否則該費用不予支付。
(6)職工需院內轉科或15日內再次入院的,填寫《江西省本級醫療保險醫院內轉科或出院15日內再次住院申請表》,並提供出院小結、身份證復印件,報省直機關醫保處審核,審核通過的,准予再次住院。
二、個人賬戶使用指南
1、省直單位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如何劃入?
個人賬戶區分在職、退休人員不同分別建立,劃入比例為:
(一)在職職工以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分別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2%(含個人繳納的2%)劃入,從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1%劃入;
(二)退休人員以本人退休金為基數,分別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8%劃入。從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5%劃入。
個人賬戶劃入的數額,每年年初一次性核定,在單位按時足額繳費後劃入。
2、個人賬戶余額會計息嗎?
個人賬戶余額本金和利息(按照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每年計息一次)歸個人所有,可以轉移、結轉使用和繼承。
3、個人賬戶支付范圍包括哪些?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費用和住院期間應由參保人個人自負的政策內醫療費用。
三、轉診轉院和零星報銷指南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❹ 江西省省直單位的公務員(注意:是省直單位,不是報各地市的)是全省統一面試,還是各個單位自己面試
各個單位自己面試,比如說地稅系統或者監獄系統等等
❺ 江西省直機關公務員待遇如何
事業單位參考公務員待遇,那麼多人想考進去,自然待遇沒的說
❻ 江西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年休假辦法》規定,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專年限滿屬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均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請關注搜索 銳才公考 更多資訊內容。
❼ 江西省紀委機關,省委組織部十嚴禁紀律規定具體是指什麼
省紀委機關、省委組織部制定下發了《關於從嚴從實加強換屆風氣監督切實營造風清氣正換屆環境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執行換屆紀律「十嚴禁」,切實做到嚴格執行換屆紀律不動搖、不變通、不走樣。
一是嚴禁拉幫結派。不準利用宗族、同鄉、同學、戰友等關系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對拉幫結派的,一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二是嚴禁拉票賄選。不準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打電話、發簡訊、當面拜訪、委託或者授意中間人出面、舉辦聯誼活動等形式,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不準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對拉票賄選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免職、降職或者依法罷免,並依紀依法處理;對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的,一律比照為自己拉票賄選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理。
三是嚴禁買官賣官。不準以謀取個人職務調整、晉升為目的賄賂他人;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幫他人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變相索取、收受賄賂。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先予停職或者免職,再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通過行賄手段獲取的職務堅決予以撤銷。
四是嚴禁跑官要官。不準採取托關系、走門子、套近乎或者要挾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調整、晉升。對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並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且記錄在案。
五是嚴禁隱瞞實情。不準在幹部考察、信訪調查中不如實報告或者有意隱瞞本人或者他人有關問題;不準在幹部考察過程中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和基本信息。對隱瞞實情的,一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六是嚴禁蓄意造假。不準塗改、偽造幹部檔案材料;不準捏造虛假政績。對蓄意造假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七是嚴禁說情打招呼。不準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轉任重要崗位說情打招呼;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準利用特殊關系引薦特定人員要求予以關照。對說情打招呼的,一律記錄在案,嚴肅追究責任。
八是嚴禁違規用人。不準違反標准和程序選拔任用幹部;不準突擊提拔調整幹部;不準任人唯親,指定提拔調整人選;不準違反規定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或者違反規定提高幹部的職級待遇。對違規作出的幹部任用決定一律宣布無效,並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九是嚴禁跑風漏氣。不準私自泄露、擴散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涉及換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人事安排等保密內容。對跑風漏氣的,一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十是嚴禁干擾換屆。不準以威脅、欺騙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準編造、傳播謠言,誣告陷害或者侮辱誹謗他人;不準在換屆選舉期間私自向代表贈送紀念品和散發各種宣傳材料;不準阻撓對違反紀律、風氣不正問題的調查和處理。對干擾換屆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