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項目管理人員培訓要求有哪些
項目管理人員培訓要求如下所示:
1、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項目管理員不少於90標准學時;助理項目管理師不少於140標准學時;項目管理師和高級項目管理師不少於120標准學時。
2、培訓教師
培訓教師應當具備系統的項目管理知識,一定的實際管理經驗和豐富的教學經驗,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知識傳授能力。培訓教師也應具有相應級別:培訓項目管理員和助理項目管理師的教師應具有項目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或有關專業講師以上(含講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項目管理師的培訓教師應具有高級項目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或有關專業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項目管理師的教師應具有高級項目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有關專業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培訓場地
設備可容納20名以上學員的標准教室;有必要的教學設備、設施;室內光線、通風、衛生條件良好。有專門的網上培訓條件(包括硬體和軟體);有輔導答疑教師。
B. 培訓主任的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三年以上培訓講師及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
2、語言表達及策劃能力強,具備講解及授課能力;
3、較強的協調溝通及組織能力;
4、熟悉培訓課程的開發及設置,具有獨立編制培訓教程的能力。
C. 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必要的部門或者崗位
教育培訓機構需要以下部門:1.市場部銷售部,2.教學部,3.客服部,4.行政人事部,5.教務部,6.客服部
需要崗位:1.客服部經理,2.前台專員銷售人員,3,市場專員助教(中教),4.外教,5.學科教師
D.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中對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1.基本要求
(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2)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3)所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2.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培訓時間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4.再培訓的主要內容
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本領,包括: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
(2)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
(3)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典型事故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