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廢除勞安標志沒有
已經廢除。2015年5月29日發布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廢止和修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培訓等領域十部規章的決定》對2部規章予以廢止。
1、廢止《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2005年7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管理總局令第1號發布)
2、廢止《礦山救護隊資質認定管理規定》(2005年8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號發布)。
並規定,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應急預案,或者定期進行演練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1)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培訓擴展閱讀:
國家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標志管理制度。常見的特種勞保用品有過濾式防毒面具、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防化服、防沖擊面罩等。
過濾式防毒面具主要由面罩主體和濾毒件兩部分組成。面罩起到密封並隔絕外部空氣和保護口鼻面部的作用。
濾毒件內部填充以活性炭為主要成分的活性炭,由於活性炭里有許多形狀不同的和大小不一的孔隙,可以吸附粉塵,並在活性炭的孔隙表面,浸漬了銅、銀、鉻金屬氧化物等化學葯劑,以達到吸附毒氣後與其反應,使毒氣喪失毒性的作用。
② 有限空間作業存在哪些風險以及應對措施
1、中毒危害:有限空間容易積聚高濃度有害物質。有害物質可以是原來就存在於有限空間的也可以是作業過程中逐漸積聚的。
2、缺氧危害:空氣中氧濃度過低會引起缺氧。
3、燃爆危害:空氣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過高遇火會引起爆炸或燃燒。
4、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脅生命或健康的環境條件。如墜落、溺水、物體打擊、電擊等。
措施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
第八條 工貿企業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並經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准。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經2013年2月1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5月2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9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保障、法律責任、附則5章30條,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80號令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廢止和修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培訓等領域十部規章的決定》已經2015年2月2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15年5月29日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一)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二)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三)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