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安排員工雙休日參加培訓,算不算加班
雙休日參加培訓、來開會自之類的是否算加班,主要還看勞動者的工時制,根據標准工時制加班的3個認定標准,如果勞動者屬於標准工時制,那麼周末開會、培訓完全符合加班的認定標准。
1、周末開會、培訓通常容易認定為用人單位的要求,即便是單位組織的娛樂活動,只要是要求員工一定要參加的,都屬於單位要求,是加班的認定標准之一。單位組織,員工自願參加的活動,可以不認定為用人單位的要求,不視為加班;
2、周末開會、培訓的內容通常容易認定為用人單位意志的體現;
3、用周末的時間開會與培訓,在標准工時制下,也很容易認定為是在標准工作時間之外。
符合以上這3點,周末開會與培訓就屬於加班,用人單位可以安排倒休,如果沒有時間倒休,應該給予勞動者2倍加班工資。
綜合工時制下,周末開會與培訓是否能夠認定為加班,主要看第3點,即經過綜合計算,周末的時間是否超過了總的工時,就算是加班。
⑵ 單位周末開會算不算加班可以要加班費嗎
1、單位周末開會算加班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加班費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回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答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⑶ 周末參加單位組織的培訓算不算加班
現在單來位有好多培訓,有源的時候故意湊到休息天的時候培訓。其實這樣也要算加班呢,任何以工作理由培訓的都應該算是加班的,如果不加班的話,那就是公司耍賴了。
就我們單位來說,有的時候培訓也是從休息天培訓的,因為我們是服務行業,幾個人都是錯開休息的,所以不管哪天培訓都會有人休息的。如果該本休的人去培訓的話,會額外還一天休息的,如果不還休息的話,那就應該算是加班了,所以單位都是還休息的。
如果是精明的單位,故意湊到你休息天培訓,而不想給加班費,這樣你就要保留證據,到時候可以到勞動仲裁去告他們,一般的單位都是按加班來算的,再不然就補給你休息。
如果是所有的人培訓都這樣,大家可以聯合起來到12333去舉報。因為培訓是耽誤員工的時間。一個單位用員工的時間就應該算是加班的。
不管在什麼時候都不要吃啞巴虧,如果你們都不講話,公司還以為你們這些全部都不懂呢,以後還會變本加厲的剋扣你們的工時!不管什麼時候都要學會時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⑷ 周末休息參加企業培訓算加班嗎
第一,「加班」是用人單位安排的生產或工作。《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此規定可以分解出「加班」的兩層含義:首先,安排「加班」的主體是用人單位;其次,員工在「加班」時間內從事的是生產和工作。本案例中,員工在周六上午進行培訓是按照公司的安排而進行的,培訓的內容與生產工作相關,符合「加班」的這一特徵。 第二,「加班」是為用人單位創造利益,即在一定的生產基礎上獲得某種客觀需要。用人單位的客觀需要可以體現為很多形式,如完成工作任務、創造工作業績、提高員工素質、創建企業文化等,即使這種客觀需要短時間內不能轉化為經濟價值,也應當認定為「加班」。案例中公司利用休息日進行培訓學習的目的是提高和促進大家的工作能力和專業素養,以便於更好地為公司創造經濟價值,符合「加班」的第二個特徵。 由此可以確定,案例中公司利用休息日安排員工培訓學習應當算作「加班」。那麼,該公司必須要向其員工支付加班工資嗎?答案是不確定的。 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應當優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時則應當支付加班工資。
⑸ 佔用周末時間培訓和開會算加班嗎
問題: 每月平均佔用2個周末進行公司內培和溝通會議,應該算加班費嗎?這樣的規定合理嗎?是否增加了員工的勞動時間? 答復: 你的這個問題涉及到到底什麼是加班的問題。這也是現在很熱的問題。 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很好識別:在工作時間之外老闆叫你工作就是加班了。但是法律在說到何為加班的問題上比較注重了工業,對現代社會急劇發展的第三產業認識比較缺乏,加上低估了現代企業管理層的智慧,造成現在出現了很多好象不是加班,但是又象加班的行為。企業也就乘此模糊的概念大揩員工的利益! 要正確識別何為加班要從加班的定義上來說。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其實包括加班和加點。所謂加班,是指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從事工作。加點是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標准工作日以外繼續從事工作。 總結識別加班加點的要點有如下3點: 1、 加班是用人單位要求的; 2、 加班的內容體現用人單位的意志; 3、 在標准工作日之外。 你說單位利用周末來進行內部培訓和開會,我們從上述的幾點來分析一下。 首先,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是加班單位要求的呢?這是當然的。內部培訓不同於在單位外的培訓,一般都是單位讓員工去參加的,而且從實際情況來看,雖名曰培訓,但多是內部的業務交流,可能是單位想避開加班的概念而如此稱呼的,從實質上來說有點類似於開會。溝通會議大部分也是單位要求開的,否則豈不是員工俱樂部活動了?我們這里說的單位要求,當然也包括單位的管理人員要求下屬員工的會議。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管理人員就代表了單位。 其次,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體現了單位的意志呢?一般來說,既然是單位要求的,就體現了單位的意志。但是有少數的例外,比如公司老總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去做私事。不過在本例中沒這種情況,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應該是體現單位的意志的。 再次,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在標准工作日之外的呢!你也說了,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在2個周末中進行的。 綜上所述,單位的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都是屬於加班的項目,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單位給予加班工資。如果企業想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最好在工作時間進行這些培訓與會議。 現在人們還對一些其他單位的活動有這樣的疑問。比如單位在雙休日舉辦員工文體活動是不是加班呢?回答是只要該活動是單位辦的,單位要求參加的,應該算加班。 隨著社會的發展,用人單位會想出各種各樣的名目、各種各樣的方式來避免加班的提法。但是你只要掌握了上述的鑒別方法,都能正確得判斷到底屬不屬於加班,你是不是有權要求加班工資。
⑹ 周六休息日公司組織培訓,算加班么
你的這個問題涉及到「到底什麼是加班」。這也是現在很熱的問題。
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很好識別:在工作時間之外老闆叫你工作就是加班了。但是法律在說到何為加班的問題時比較注重了加工製造行業,對現代社會急劇發展的第三產業認識比較缺乏,加上低估了現代企業管理層的智慧,造成現在出現了很多好像不是加班,但是又像加班的行為。企業也就乘此模糊的概念大揩員工的利益!
要正確識別何為加班,要從加班的定義上來說。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其實包括加班和加點。所謂加班,是指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從事工作。加點是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工作。
總結識別加班加點的要點有如下3點:
1、加班是用人單位要求的;
2、加班的內容體現用人單位的意志;
3、在國家規定的標准工作時間之外。
你說單位利用周末來進行內部培訓和開會,我們從上述的幾點來分析一下。
首先,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是單位要求的呢?這是當然的。內部培訓不同於在單位外的培訓,一般都是單位讓員工去參加的,而且從實際情況來看,雖名曰培訓,但多是內部的業務交流,可能是單位想避開加班的概念而如此稱呼的。溝通會議大部分也是單位要求開的,否則豈不是員工俱樂部活動了?我們這里說的單位要求,當然也包括單位的管理人員要求下屬員工的會議。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管理人員就代表了單位。
其次,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體現了單位的意志呢?一般來說,既然是單位要求的,就體現了單位的意志。但是有少數的例外,比如公司老總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去為自己做私事。不過在本例中沒這種情況,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應該是體現單位的意志的。
再次,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在標准工作日之外的呢!你也說了,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在2個周六進行的。
綜上所述,單位的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都是屬於加班的項目,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單位給予加班工資。如果企業想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最好在工作時間進行這些培訓與會議。
現在人們還對一些其他單位的活動有這樣的疑問。比如單位在雙休日舉辦員工文體活動是不是加班呢?回答是只要該活動是單位辦的,單位要求參加的,應該算加班。
隨著社會的發展,用人單位會想出各種各樣的名目、各種各樣的方式來避免加班的提法。但是你只要掌握了上述的鑒別方法,都能正確得判斷到底屬不屬於加班,你是不是有權要求加班工資。
⑺ 公司平時的培訓和會議算加班么
加班加點是員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為了用人單位的直接或間接利益,版在工作時間以權外提供額外勞動。為了確定員工是否屬於加班加點,一般會依照以下幾點進行判斷: (一)是否為用人單位所要求或是否體現用人單位的意志; (二)是否為了用人單位的利益; (三)是否在標准工作時間之外。 如果符合上述三個條件,應當視作加班加點。 公司是佔用勞動者休息時間培訓的最終受益者。通常情況下,培訓應當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進行,而將其安排在節假日或其它休息時間,無疑節約了正常的工作時間,公司自然可以通過擠出來的正常工作時間獲得更多的效益。 員工通過培訓獲得技能,或者明確、了解業務流程規則等,有利於更好開展工作,為公司創造出更多、更好的經濟效益。雖然培訓不屬於直接生產經營,但它卻促進了生產經營,最終使公司受益。 所以,公司佔用下班後時間培訓員工,是屬於加班加點的情形。勞動者你們有權要求獲得加班費,公司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⑻ 周六培訓開會算加班嗎
問:我們公司每月平均佔用2個周六進行公司培訓和溝通會議,所有的員工必須參加。當有員工提出要求按加班處理時,公司則辯解說,這2天只是給員工培訓和開會,並沒有讓你們幹活,不能算加班。請問:這種情況應該算加班費嗎?公司這樣的解答合理嗎? 答:你的這個問題涉及到「到底什麼是加班」。這也是現在很熱的問題。 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很好識別:在工作時間之外老闆叫你工作就是加班了。但是法律在說到何為加班的問題時比較注重了加工製造行業,對現代社會急劇發展的第三產業認識比較缺乏,加上低估了現代企業管理層的智慧,造成現在出現了很多好像不是加班,但是又像加班的行為。企業也就乘此模糊的概念大揩員工的利益! 要正確識別何為加班,要從加班的定義上來說。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其實包括加班和加點。所謂加班,是指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從事工作。加點是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工作。 總結識別加班加點的要點有如下3點: 1、加班是用人單位要求的; 2、加班的內容體現用人單位的意志; 3、在國家規定的標准工作時間之外。 你說單位利用周末來進行內部培訓和開會,我們從上述的幾點來分析一下。 首先,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是單位要求的呢?這是當然的。內部培訓不同於在單位外的培訓,一般都是單位讓員工去參加的,而且從實際情況來看,雖名曰培訓,但多是內部的業務交流,可能是單位想避開加班的概念而如此稱呼的。溝通會議大部分也是單位要求開的,否則豈不是員工俱樂部活動了?我們這里說的單位要求,當然也包括單位的管理人員要求下屬員工的會議。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管理人員就代表了單位。 其次,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體現了單位的意志呢?一般來說,既然是單位要求的,就體現了單位的意志。但是有少數的例外,比如公司老總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去為自己做私事。不過在本例中沒這種情況,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應該是體現單位的意志的。 再次,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在標准工作日之外的呢!你也說了,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在2個周六進行的。 綜上所述,單位的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都是屬於加班的項目,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單位給予加班工資。如果企業想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最好在工作時間進行這些培訓與會議。 現在人們還對一些其他單位的活動有這樣的疑問。比如單位在雙休日舉辦員工文體活動是不是加班呢?回答是只要該活動是單位辦的,單位要求參加的,應該算加班。 隨著社會的發展,用人單位會想出各種各樣的名目、各種各樣的方式來避免加班的提法。但是你只要掌握了上述的鑒別方法,都能正確得判斷到底屬不屬於加班,你是不是有權要求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