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行政單位財務收支審計 審前調查談話內容有哪些
審計准則對審前調查的主要內容和要求作了明確規定。在具體操作中,審計組應著重了解被審計單位以下幾個方面情況:
(一)財政財務隸屬關系,與主管部門、下屬單位之間的收支繳撥體制,與關聯方的經濟聯系,內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基本情況。例如一些主管部門設立較多的分支機構或基層派出單位,如教育、公安、國土等,這些主管部門往往掌握大筆財政資金的轉撥、管理、使用,容易出現擠占挪用、剋扣應撥款的問題。一些部門在基層設置了辦事窗口,進行審前調查時要注意收費執行「收支兩條線」的情況、上級對下屬的管理監督情況、上下級之間的考核分成辦法等等。
(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要注意收集被審計者的基本情況及其任職時間、任期目標,任期內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群眾關心熱點,上次審計情況。
(三)主要業務經營范圍或職責范圍,經營項目、業務流程、經營狀況,並分析其業務特點,找准審計重點領域。基層審計機關業務人員往往「分科不分工」,難以保持某一科室審計人員審計某個行業單位的固定性,而需要經常輪換。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前,除了利用審計檔案和咨詢前任審計者,自己更要了解被審計單位的主要業務及其行業特點、內部管理和外圍環境可能造成哪些影響等等,判斷容易出問題的領域。
(四)財務狀況、經濟管理狀況和收支概況。通過收集會計報表、發放審前調查表等方式方法,了解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負債狀況和經營成果,銀行賬戶情況。並通過了解其財會機構及其工作情況,初步掌握財務工作質量和管理水平。例如:鄉鎮基層單位的財會工作往往比較薄弱,容易出現問題;重點行政、企事業單位的財會基礎工作相對比較規范,審計組應從更深更廣的層次思考問題,關注發生的重大事項及因此給被審計單位造成的影響。例如各項資產權屬有無糾紛,是否存在重大未披露、未人賬、或未預計的負債和或有損失等等。此外,了解是否實行電算化管理,程度如何,採用哪些軟體系統等等。
(五)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對被審計單位作出的檢查結論、處理決定及執行情況;注冊會計師及其他中介機構、內審機構出具的報告、意見。這些檢查結果哪些可以直接為審計組所利用,哪些方面應引起審計組關注。
(六)初步了解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況,有否發生重要管理人員或其他職員舞弊,對其怎樣處理。實踐經驗告訴我們,測評內控制度最容易批准管理薄弱環節和問題所在。
上述幾方面的內容當中,了解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體制、主要業務范圍及行業特點是審前調查的重點。尤其對初次審計的單位,審計組如果不掌握這些最基本的又最重要的情況,就談不上把握審計內容,突出審計重點。
了解經濟管理狀況和初步評估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審前調查的難點。審計組需要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評價,才能確定是否依賴內部控制和實質性測試的性質、范圍、時間和重點。審計組應通過初步評估管理者的經濟管理水平,了解其控制意識和誠信程度,被審計單位的經營規模及業務復雜程度,組織機構和相關制度,各部門的分工和職責,主要財政預算和財務計劃,人力資源政策等內容,及早發現內控制度的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才能把握主要矛盾,找准審計切入點,查出主要的問題。同樣,審前調查遇到一些管理較規范、制度較健全的被審計單位,可以增強審計人員確定重點領域的信心。但是,在審前調查環節要達到好的效果,需要審計人員的經驗分析和專業判斷,不被一些表面現象所迷惑。
Ⅱ 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強基層審計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基層審計幹部隊伍素質的高低,對審計執法質量、審計服務水平都有重大影響。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要求我們基層審計幹部不斷掌握新知識、積累新經驗、增長新本領,也對新形勢下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是擺在我們面前亟待研究和解決的一項課題。
一、准確把握基層審計幹部隊伍素質的現狀
就基層審計機關而言主要是重視程度不夠,對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工作的內在規律把握不夠,認為培訓工作難見實效,存在表面應付,形式主義的情況;一些審計幹部對審計信息化建設以及依法治審等工作除了被動應付外,對新形勢下審計工作的巨大變化沒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缺乏敏銳的洞察、主動的認識和積極的互動。工作進取思想淡漠,普遍存在「得過且過」思想、「自滿」思想、「畏過」思想和「推諉」思想,囿於經驗,滿足現狀,主動精神、主人翁意識缺乏。在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工作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培訓工作缺乏創新意識。雖然每年都要制定相應的培訓工作計劃,但培訓內容多側重於理論性和知識性,加強專業知識、更新知識培訓和幹部繼續教育的工作做得還不夠,對新形勢下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進行分析、研究,沒有結合工作實際為審計幹部「充電」,教育培訓在一定層面上流於形式,效果欠佳。
(二)基礎性工作薄弱。首先是師資隊伍力量薄弱,與培訓工作的發展需要不完全適應。如何培訓屬於自己的兼職師資力量,提高兼職師資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研究。其次是專業培訓陣地缺乏,沒有將現有的教育培訓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發揮最佳效益,實現資源共享。第三是培訓工作的方法也有待進一步改進,現在網路、信息等技術已經普及,應擺脫以往面對面授課的培訓方式。
(三)教學形式較單一。教學形式仍停留在「你講我聽」、「滿堂灌」、「填鴨式」單一的教學模式上,缺乏學教雙方的互動,學員在教育培訓活動中的主體地位不突出。這種教學形式較陳舊,只起到一般的傳輸知識、信息的作用,對於調動學員們的積極性,提升學員的創新能力,作用並不明顯。
(四)管理機制不夠健全。一些制度不符合工作實際,流於行式,沒有發揮作用,注重培訓數量、不注重培訓質量,對參加培訓幹部的紀律性要求不夠,對幹部缺乏約束力和促進力。同時也缺少相應的保障機制,激勵獎勵機制不健全,執行不力,形成「學與不學、做與不做」區別不大,無法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參與學習的積極性。
(五)工學矛盾突出。有不少幹部反映,影響教育培訓的主要因素是工作太忙,走不開。實際中也發現,在培訓過程中,幹部因工作請假的比較多,有時導致受訓幹部無法做到全脫產進行培訓,沒有做到「教育培訓與工作」相結合。
二、全面加強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
針對當前幹部教育培訓方面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提高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下一步要從以下五方面著手:
(一)要在培訓內容上提高針對性。要根據參訓幹部的年齡層次、知識結構、工作要求等情況,按照「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合理設置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內容,提高培訓內容的針對性。一是要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廣大一線幹部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廣泛開展以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合理謹慎、職業勝任、保守秘密、廉潔奉公、恪盡職守為基本內容的審計幹部職業道德教育,教育幹部干一行、愛一行、鑽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績。二是要加強財經法律法規培訓。繼續深入開展審計法和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培訓,不斷提高依法治審的本領。凡新出台財經法律法規政策都要及時組織幹部學習,弄懂基本要求,使基層審計幹部嚴格按法律法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審計。三是要加強財務會計知識的培訓。使基層審計幹部熟悉會計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掌握會計核算方法,較好地掌握各種行業主要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分析方法,提高分析和處理會計實務的能力,熟悉會計軟體的操作和運用,提升幹部會計業務素質,為做好審計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四是要加強計算機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審計水平。特別是要加強基層審計幹部對審計管理系統工作流程和現場審計實施系統操作的培訓,從而不斷提高各崗位人員對審計應用軟體的熟練程度,提高審計效率。
(二)要在培訓模式上提高針對性。要根據成人教育培訓的特點和規律,在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過程中轉變過去那種「滿堂灌、填鴨式」的陳舊教學方法,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內容,努力在培訓載體、方式等方面進行創新,不斷提高培訓模式的針對性,確保培訓效果。一是在培訓載體上進行創新。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拓展培訓的空間和載體。積極穩妥地推進審計遠程教育培訓平台的建設,整合現有信息資源,建立審計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信息採集和電子化管理機制。逐步實現全體審計幹部能夠在線學習、視頻培訓、網上練兵,拓寬培訓渠道,提高培訓效率。二是在培訓方式上進行創新。大力推廣研究式、參與式、互動式教學。廣泛運用案例式教學,把審計實際工作中的真實事例加以典型化,通過相互討論,提高審計幹部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根據基層單位需要培訓的人員多的特點,上級審計機關可採取巡迴培訓的辦法,組織師資到基層,針對一些業務重點工作,進行現場教學培訓,同時解決基層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三)要在師資配備上提高針對性。由於院校教師在政策理論方面更具優勢,而系統內兼職教師則更了解審計工作實際,因此,在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師資配備上提高針對性主要是要做到「內、外」結合。一是「內」的方面:就是要加強兼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審計系統內資源,選聘一批實踐經驗豐富、理論和教學水平較高的人員擔任兼職教師,形成由領導幹部以及審計業務骨幹組成的兼職教師隊伍,建立師資庫,實現資源共享。要加強兼職教師管理和考核,調動兼職教師的積極性。二是「外」的方面:一方面就是把知名的專家教授請上門來,為基層審計幹部講授前沿的審計政策理論知識。另一方面,就是走出去,依託財經、審計院校等專門施教機構的師資力量辦班培訓。
(四)要在時間安排上提高針對性。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在時間安排上,必須遵循成人教育的內在規律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工作。一是堅持「三為主」。根據幹部零碎時間多整塊時間少的特點,把學習要點整理成自學提綱,以崗位自學為主;根據幹部晚上時間多白天時間少的特點,鼓勵基層審計幹部以晚上自學為主;根據幹部假日時間多平時時間少的特點,鼓勵基層審計幹部以星期天和節假日學習為主。二是合理確定培訓時間。按照培訓對象的不同,合理確定培訓時間的長短,以確保不影響本職工作。三是實行彈性學習制度。為解決工作與學習的矛盾,可探索採用學時學分制度。推出一定數量的「自選式菜單」課程,由幹部根據自身需求挑選,實行個性化培訓,滿足幹部的不同層次需求,採取分段、分散學習的方法,通過累計學時學分的辦法抓學習效果的落實,達到規定學分即算完成學習任務。
(五)要在管理機制上提高針對性。在今後的教育培訓工作中要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體制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學習的積極性,強化培訓管理,促使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真正取得實效。一是完善教育培訓激勵和約束機制。在績效評定、崗位安排、工作獎懲等方面,把學習培訓情況作為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尤其是在選拔基層審計領導幹部時,將培訓情況或獲得的審計相關資格、職稱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條件,增強廣大審計幹部學習的動力。堅持述學、評學、考學相結合,對學習優秀並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同志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對完不成教育培訓任務或學習效果不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通報批評。真正落實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原則,解決幹部學習不積極、不主動、不扎實,既沒有壓力,也沒有動力的問題。二是健全學員管理制度。實行培訓班跟班制度,由組織培訓的單位派出聯絡員跟蹤了解培訓進展情況,及時幫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建立完善班委會制度,每個培訓班都要建立班委會,加強自我管理,組織開展實踐活動。建立培訓情況通報制度,凡是培訓時間在十天以上的培訓班,學習結束時要對學員進行考試考核,並以培訓情況通報的形式,將考試考核結果向參訓人員所在單位通報。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三是完善教育培訓工作考評制度。基層審計幹部培訓重心在基層,培訓任務的完成也主要靠基層,因此,上級審計機關要完善對基層審計機關培訓工作考評的指標體系,加強對教育培訓工作的考評。要重點考核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制度的落實,培訓組織實施及效果情況等。對於培訓效果可採取每一至兩年進行一次基層崗位人員全員考試的辦法,將各單位平均成績進行排名並計入考核結果,對考核成績優秀的基層審計機關予以表彰,對成績差的單位取消當年評先資格並責成寫出書面檢查,從而促使各基層審計機關對幹部培訓引起高度重視
Ⅲ 經濟新常態下內部審計如何更好發揮作用的最新相關信息
在新常態下,基層內審計人員必須迎接新挑戰,增強免疫力,服務新發展,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用新理念、新方法、新作風、新作為主動適應、把握和引領新常態,積極推進基層內部審計工作創新開展,爭取發揮新作用。
一是新常態對基層內部審計要有新認識,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經濟發展新常態是中央基於國家經濟增長處於「三期疊加」階段的正確判斷,內部審計工作只有堅持與基層單位領導的決策部署同頻共振,才能體現建設性,彰顯時代性,內容審計工作才會更有價值。基層內容審計要主動跟進基層單位的工作中心,從審計計劃上聚焦單位領導層的決策部署,從審計思路上秉承「宏觀著眼、微觀著手」,提升內容審計成果。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基層內部審計人員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新常態的認識和判斷上來,提高對新常態的認識,增強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自覺性,這是做好內部審計工作、適應新常態的前提。我們必須深刻認識經濟發展新常態新在哪裡、常在何處、有何特徵,才能使我們的各項工作有的放矢、更有針對性,才能更好地發揮基層內部審計的作用。作為加強基層單位管理的推動者,基層內部審計人員面對新的形勢和要求,要認真學習,深入領會,准確把握,深入研究新形勢下基層內部審計工作新常態,准確把握基層內部審計定位和審計職能,加大審計力度,強化審計監督,積極發揮國家利益捍衛者、公共資金守護者、權力運行「緊箍咒」、反腐敗利劍和深化改革「催化劑」的作用。
二是新常態下基層內部審計要有新思路,適應作風建設新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就加強作風建設與推進反腐敗作出了系列部署,出台了系列規定。十八大以來中紀委歷次全會提出,要加強反腐敗的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十八大以來國務院歷次廉政工作會議強調,要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加強「三公」經費管理,要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要用制度形成對權力的有效制約,要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內部審計監督,確保單位資金使用安全。以上規定和講話內容,均包含「八項規定」、「四風」、「制度建設」、「懲治腐敗」等一些高頻詞彙,這些都是大局,也是基層內部審計工作的關注點和著力點。置身時代大潮流,面對發展新常態,創新才是推動基層內部審計事業持續發展的動力之源。面對新常態,基層內部審計幹部要用新的視野、新的思維來認識和把握基層內部審計工作在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新變化、新特點,主動研究新情況、接受新觀念、創新新思路。要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努力使基層內部審計工作煥發勃勃生機。要改進審計方法,創新審計手段,科學審計方式,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創新電子審計技術,積極探索基層內部審計監督全覆蓋的措施和途徑,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資金、重點人員等的審計監督,不斷提高基層內部審計質量和水平。
三是新常態基層內部審計要有新作為,適應審計職能新定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從頂層設計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把審計監督從行政監督中單列出來,納入黨和國家九個方面的監督體系。國務院《意見》提出,要發揮審計促進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保障作用,審計作用由監督向監督與保障並重轉變。國家審計是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基層內部審計的新定位,使內部審計視野更為寬廣、內部審計實踐更為豐富、內部審計作用空間更為廣闊。主要表現為:一方面,基層內部審計的功能性在不斷拓展。內部審計功能已由過去單純的經濟監督向審計治理轉變,重在發揮內部審計「預防、揭示和抵禦」的免疫功能,職責范圍進一步擴大,基層內部審計的要求更嚴格,對審計評價、結果運用等都作出了詳細規定。另一方面,基層內部審計的著力點更加全面。按照《意見》精神,要發揮好五項保障與三個監督作用。今後的基層內部審計工作,將在傳統的監督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性的基礎上,更加關注單位及領導幹部的履職盡責和依法行政情況,更加關注廉政和作風建設情況,更加註重建設性。在新常態下,基層內部審計幹部要強化緊迫感、使命感、責任感,主動而為,強力而為。要進一步提高勇於擔當的自覺性,在困難面前,敢闖敢試;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風險面前,敢做敢為;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將責任扛起來,將工作做起來,把「精益求精、臻於至善」作為工作態度和工作目標,不等不靠,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勇於創新,找准基層內部審計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以「釘釘子」的精神強抓審計質量,用實際行動和務實作為迎接經濟社會的新常態、審計監督的新挑戰,真正把領導的重託、群眾的期待體現在實際行動中。
四是基層內部審計要主動作為,適應內部審計創新新局面。近年來,從各級領導對內部審計創新的要求,以及全國內部審計發展的現狀來看,整合社會審計與內部審計資源是大勢所趨。現階段審計力量不足是主要困難,在編制受限的情況下,基層單位要根據實際需要,積極探索購買社會審計服務,參與財務審計和政府投資等審計,同時,完善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銜接配合機制,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審計全覆蓋中的補充作用。基層內部審計的信息化迅猛發展。計算機審計成為現代審計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各地以「金審工程」為依託,搭建大型數據分析平台,穩步開展聯網審計和信息系統審計。大數據審計、聯網審計成為新常態。審計質量控制和成果開發的力度更大、手段更多。在質量控制上,以全過程、全方位質量控制為特徵的責任制更加強化,以集中審理為重點的內部審計工作機制更加優化,以質量監督檢查為手段的項目創優和質量評議機制更加完善。在成果開發創新上,突出表現為以審計整改、責任追究等為核心的制度機制不斷完善,以審計要情、審計整改督辦函、審計約談函等為載體的新工具得到有效運用。主動才能把握先機,主動才能大有作為。基層內部審計人員要深刻把握新常態下基層內門路審計工作新規律,主動適應新常態,牢固樹立新思維,努力增強新本領,積極發揮新作用。
新常態下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的實現路徑,歸納起來,應從以下幾點著手;
(一)加強內審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國家經濟運行新常態下對基層內審工作有著更加明確的要求,基層內審如何在國家政策落實中發揮保障、監督作用的新形勢,應及完善基層內部審計工作管理辦法。一是要明確基層內審機構在新常態下的工作總體目標任務。基層內審機構要緊密圍繞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落實、本部門單位的中心工作,擴大審計監督面、深化審計內容、規范審計程序,不斷探索加大經濟效益審計審計力度,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所管理的黨政領導幹部的監督,促進依法理財,依法管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要明確基層內部審計的目標任務。主要包括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准則開展內審工作等落實情況。三是要明確基層內部審計監督的主要內容和形式。做到及時傳達貫徹審計署、中國內審協會和上級管理機關的內審工作目標任務,及時總結內審工作並部署內審工作任務。制定基層內部審計業務質量考核辦法,及時總結內部審計工作經驗,研究基層內部審計工作發展中的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促進各基層內審機構提高審計工作水平和質量。
(二)提高對基層內部審計的思想認識,擴大影響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對加強基層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增強基層單位對建立內部審計監督制度、開展基層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認識,增強各級領導對基層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和支持。一是要注重交流互動、徵求意見。積極圍繞各內審機構主管部門對內審指導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做好各項工作,尤其是加強與各單位分管內審工作的負責人的溝通聯系,積極組織內審工作相關工作會議,搞好基層內部審計理論研討工作。二是要提升信息宣傳力度。深入基層內審一線挖掘各內審機構的先進性經驗和做法,做好基層內審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雙先」評選表彰工作。充分藉助各級審計網站、審計刊物等平台大力宣傳各類典型,積極擴大工作影響,廣泛動員各內審機構和內審人員參與信息宣傳。
(三)完善基層內部審計管理考核機制。對基層內審機構設置及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國內部審計准則》為依據,以規范化建設為目標,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考核機制,在基層內審機構建設、人員配備、工作成果、業務質量、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採用百分制,進行量化考核。一是要重點考核基層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情況。考核各部門單位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積極探索計算機輔助審計進程,推進計算機技術在內審工作中的應用,實現基層內部審計工作現代化,提高基層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二是重點對基層內審項目進行考核評審,通過查閱檔案、對照規范、找出問題、點評反饋、交流討論等方式,指出基層內審工作中不規范行為,使基層內審人員看到項目的成績、存在不足和今後努力方向,進一步促進基層內審工作規范管理。
(四)加大基層內部審計人員交流培訓力度,提高內審人員素質。採取定期培訓、交流學習的方式,在財務管理、財經法規、審計專業和計算機審計知識等方面,有計劃、有重點地定期組織基層內部審計培訓,不斷提高基層內部審計人員業務能力,建設高素質、高水平、復合型的基層內部審計隊伍,使基層內部審計人員具有與形勢發展需要相適應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做好組織基層內審人員培訓、後續教育等服務工作,協助省、市內審協會舉辦各類培訓班,及時提供咨詢服務,將辦公電話、聯系人等基本情況及時公布到每個基層內審單位,提供必要的幫助。二是要積極搭建平台,鼓勵和推動各單位內審機構加強相互交流學習,採取多種形式靈活開展討論、內審課題理論研討等活動,不斷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和全球經濟的發展變化,學習先進科學的審計理念,促進從財務收支審計向管理審計、績效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風險導向審計全面轉型。
(五)強化監督檢查,提高基層內審質量。開展定期內審項目質量檢查,強化基層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促進完善基層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建立科學的基層內部審計管理機制。一是要加強基層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管理。審計機關應結合基層內部審計發展實際,加強結基層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管理,制定基層內部審計工作考核辦法和基層內部審計優秀項目評審辦法,指導基層內部審計機構根據本單位的工作目標,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實現基層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的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基層內部審計質量。二是要對基層內審項目從計劃管理、審計方案、審計取證、審計復核、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加強質量控制,規范基層內部審計程序和審計行為,避免基層內部審計工作的隨意性,防範內部審計風險,不斷強化基層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提高基層內部審計工作質量,促進基層內部審計事業穩步發展,促使基層內部審計發揮更主動、更關鍵、更積極的作用。
Ⅳ 武警部隊財務管理審計領導講話材料
一、當前武警部隊財務管理工作的現狀
我國武警部隊的財務管理工作在總體上是能夠滿足武警部隊管理的需要的,但是由於財經紀律觀念不強、財務制度不落實等種種原因,仍然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是武警部隊缺乏專職高素質財務人員。現專(兼)職人員會計人員很多也沒有經過專業培訓,而且調換頻繁,不能保持相對穩定;個別地方甚至未配齊會計出納,會計出納集於一人,章、款、賬一人管理,毫無內部控制可言,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約機制。
2、是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薄弱。原始憑證不符合要求,會計科目有白條、收據報銷現象;會計、出納記賬不及時,尤其是出納賬,借款不登記,白條抵庫現象比較普遍;賬簿設置不符合要求、會計科目設置不準確,不能准確地反映經濟業務內容;超范圍使用現金,現金余額過大,不安全因素增多等。
3、是武警部隊經費開支隨意性較大,經費預算或預算制度不落實,造成資金開支隨意性大。特別是向社會收取的贊助費開支不嚴格,主要用於發放福利和招待,不能用於彌補正常經費不足和改善戰士伙食。
二、加強武警部隊財務管理的措施
針對以上武警部隊財務管理中的問題,我們認為以下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1、規范經費預算核算中會計科目的設置和應用
①預算經費核算:預算經費主要是指武警部隊核撥的公用經費和生活費,按照會計科目統一設置的原則,武警部隊常用的會計科目主要有九個:公雜費、給養器材費、差旅費、水電費、訓練費、取暖費、政治工作費、衛生事業費、機動費。根據武警部隊的特點,可以增設或刪除一些科目。
②預算外經費核算:預算外經費主要包括設施設備費和武警部隊事業開發收入兩塊。根據規定:核算設施設備費應設立「應繳預算款」單獨反映,貸方反映日常收到的設施設備款,借方登記設施設備費上繳財政的數額,年終一般無余額。對於事業開發收入,一般有以下四個科目就夠了:房地產出租收入、教育培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主要核算武警部隊與地方單位軍民共建或者單位捐助等形式收入的款項。
③地方財政撥款核算:武警部隊和地方財政的經費報領關系主要是武警部隊工作的業務費和日常公用支出以及不常發生的武警部隊基本建設費。武警部隊應根據政府預算收支的規定合理運用科目,建立健全帳薄,規范核算,定期向財政報表。及時反饋經費使用信息,接受財政監督,真正發揮財政經費的保障作用。
2、建立健全以武警部隊內部財務管理為中心的內控制度。
①實行財務公開。由於經費存在多渠道撥款的現象,經費投向投量缺乏透明度。從經費管理上,增強透明度有利干通盤考慮解決執勤、生活的急需問題,有利於提高經費綜合使用效益和保障能力,防止決策失誤和濫用職權。
②是加強經費預算管理,做好事前計劃。編制預算時,要了解所供各部門、各單位工作任務,細化量化部門預算,做到預算的科學性。執行預算時,要堅持按預算確定的項目、金額執行,保證預算的嚴肅性,不得盲目超預算;確需追加預算的,應按一定的審批許可權,經單位領導批准後追加執行。要實行全過程預算監督,要對所供各部門、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認真的考核,並以此作為下年度預算制訂的參考依據。
③是認真執行經費標准,嚴把支出審核關。應嚴格按照全軍統一的生活費標准和武警部隊公用經費標准,審核各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必須做到「報銷憑證真實,內容完整,手續完備,開支合理」,堵塞經費開支的漏洞。隨著武警部隊後勤改革的日益發展,住房分配貨幣化、軍人保險制度的進一步出台,很多涉及到廣大官兵切身利益的政策,需要會計人員按標准規定去審核和監督。加強經費收支管理,嚴格財經紀律。各項收入、支出,都要如實反映到賬簿,支出進行明細核算,嚴禁賬外賬,私設小金庫、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的現象。
④加強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和理財水平。財務人員除要具備較扎實的專業知識之外,還要求熟悉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對武警部隊外部環境有一定的觀察和預測能力以及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熟悉基本財務理論,掌握武警部隊現行財務標淮,增強業務技能,不斷提高財務人員業務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武警部隊機關的財務主管部門要採取專業培訓與業務指導相結合的方法,從基本知識、基本技能人手,堅持通過每月報賬制度,幫助他們解決業務上的問題和難題,幫助他們掌握經費使用、核算、監督的管理方法,宣傳普及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知識。同時加強崗位練兵,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技能,培養一支既精通業務又有一定思想覺悟和較強事業心的財務干武警部隊伍。
3、完善武警部隊財務會計監督體系
①是堅持開展財務檢查,促進財務規范化。武警部隊財務檢查,是會計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應堅持定期財務檢查制度。通過檢查各單位的資產安全完整和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指導考核武警部隊財務管理情況,及時發現各單位在會計工作和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並督促其定期整改,促進財務規范化建設。
②是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保證實物資產安全。要改變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思想,要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賬簿記錄制度、職責分工制度、固定資產處置制度、定期盤點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另外,對需要投保的固定資產(如汽車),還要建立固定資產保險制度。對其他一些辦公用的低值消耗品,也應加強管理,以切實保證各級武警部隊的實物資產的安全完整。
③是落實經濟責任審計,客觀評價任期業績。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應考慮:被審計對象的主要職責、黨委的要求、紀檢幹部部門反饋的問題等。審計的重點包括: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資產負債的存在性、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財務收支行為的合法合規性。審計應採用查賬與調查相結合的方法,以查賬取證核實的事實為依據,按照全面性、客觀性、歷史性原則,界定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工作業績。
Ⅳ 如何加強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和審計
一、認真學習、嚴格落實新《工會會計制度》
首先,加強組織培訓。這次新會計制度的實施,對於工會財務系統是一個重大的任務,因此必須加強對基層工會的財務和經審人員培訓,同時加強指導、監督,組織培訓和實施,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圍繞和結合各基層工會的各項工作,認真仔細研究,切實把新《工會會計制度》貫徹好、落實好。再次,做好新舊會計制度的銜接過程中的指導,根據新《工會會計制度》和《工會新舊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落實並建立相應的資金管理制度,保證新舊制度轉換過程中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加強工會財會電算化工作的同步銜接,規范工會財務電算化的操作,保證工會新制度的順利平穩過渡。
二、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工作
加強工會的宏觀管理 ,主要是要通過工會財務對工會經費的使用方向、投資方向、資金流向和收支結構等方面進行決策、計劃、調節、監督和服務,確保證工會組織開展的各項工作與活動有序進行,要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必須做好基礎工作:
一是了解各單位年度工工資總額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採取相應措施和對策,及時、足額收繳工會經費。二是深入研究重大政策調整給工會組織的財務、財產管理帶來的影響。如企業解散、合並、剝離、分流等情況發生,都為工會組織的財務、財產管理帶來較大影響,作為工會財務管理部門要事先做好准備,對工會經費結余、固定資產做好清理和盤點,保證工會資產安全、完整不流失。
三、強化預算管理,科學評價執行效果
認真落實全面預算管理原則,新制度根據《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的規定,將工會經費的五項來源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使工會預算內容更加合法、合規、完整、准確。根據全總提出的工作思路,工會協調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社會職能進一步突顯。工會經費的使用要適應新時期工會工作的新要求,突出反映工會維護職工權益、幫扶困難職工、就業培訓、法律援助、勞動爭議調處、勞動安全保護、工會自身建設等重點工作的資金投入情況。如使各項支出反映更全面、結構更合理,工會財務部門要對預算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這樣有利於工會領導決策保障分析、優化支出結構。
強化預算執行過程管理,要以「細」字入手,對基層工會、部門的每一項支出,嚴格預算,細化管理。強調過程管理,對工會組織每一項大的經濟活動都要提前介入,實現全過程的動態參與。一是積極、主動地融入到工會組織每一項大的經濟活動中,及時、有效地制止不規范行為,保證所有資金能夠得到正確使用。二是按照有利於各級工會履行維護職能的要求,切實管好用好資金,充分發揮財務的職能作用。三是要嚴格執行工會財務制度。做到熱情服務,費用節儉等。如在管理過程中切實加強與單位財務、人力資源部門的聯系,確保工會經費正確使用。
年終決算對工會資金使用效果給予科學、准確的評價和分析,及時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建議。有效防止經濟損失發生,使工會財務部門真正為工運事業服務。
四、加強經審監督,促進規范管理
加強基層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促進基層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
智能化、信息化建設,全面實行台帳化管理。認真執行本級工會一年兩次經審會審查、年度工會經費預決算執行情況及經費收支審計。更好地規范工會經費使用管理。
堅持對下級工會年度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規范子公司工會經費收支情況的檢查及審計,積極落實審計建議和意見,把管好用好工會經費落實到實處。
五、堅持服務與指導相結合
以敬業、熱情、耐心的態度投入到本職工作中。做到熱情服務,做好會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在工作過程中及時將上級領導的要求貫徹落實到基層,把基層的意見、要求反饋上來。並將財務管理的觸角延伸到基層,做好指導與協調,為基層職工樹立起開拓創新、務實高效的新形象。
Ⅵ 淺談如何加強基層審計幹部培訓的針對性
基層審計幹部隊伍素質的高低,對審計執法質量、審計服務水平都有重大影響。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要求我們基層審計幹部不斷掌握新知識、積累新經驗、增長新本領,也對新形勢下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是擺在我們面前亟待研究和解決的一項課題。 一、准確把握基層審計幹部隊伍素質的現狀 就基層審計機關而言主要是重視程度不夠,對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工作的內在規律把握不夠,認為培訓工作難見實效,存在表面應付,形式主義的情況;一些審計幹部對審計信息化建設以及依法治審等工作除了被動應付外,對新形勢下審計工作的巨大變化沒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缺乏敏銳的洞察、主動的認識和積極的互動。工作進取思想淡漠,普遍存在「得過且過」思想、「自滿」思想、「畏過」思想和「推諉」思想,囿於經驗,滿足現狀,主動精神、主人翁意識缺乏。在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工作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培訓工作缺乏創新意識。雖然每年都要制定相應的培訓工作計劃,但培訓內容多側重於理論性和知識性,加強專業知識、更新知識培訓和幹部繼續教育的工作做得還不夠,對新形勢下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進行分析、研究,沒有結合工作實際為審計幹部「充電」,教育培訓在一定層面上流於形式,效果欠佳。 (二)基礎性工作薄弱。首先是師資隊伍力量薄弱,與培訓工作的發展需要不完全適應。如何培訓屬於自己的兼職師資力量,提高兼職師資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研究。其次是專業培訓陣地缺乏,沒有將現有的教育培訓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發揮最佳效益,實現資源共享。第三是培訓工作的方法也有待進一步改進,現在網路、信息等技術已經普及,應擺脫以往面對面授課的培訓方式。 (三)教學形式較單一。教學形式仍停留在「你講我聽」、「滿堂灌」、「填鴨式」單一的教學模式上,缺乏學教雙方的互動,學員在教育培訓活動中的主體地位不突出。這種教學形式較陳舊,只起到一般的傳輸知識、信息的作用,對於調動學員們的積極性,提升學員的創新能力,作用並不明顯。 (四)管理機制不夠健全。一些制度不符合工作實際,流於行式,沒有發揮作用,注重培訓數量、不注重培訓質量,對參加培訓幹部的紀律性要求不夠,對幹部缺乏約束力和促進力。同時也缺少相應的保障機制,激勵獎勵機制不健全,執行不力,形成「學與不學、做與不做」區別不大,無法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參與學習的積極性。 (五)工學矛盾突出。有不少幹部反映,影響教育培訓的主要因素是工作太忙,走不開。實際中也發現,在培訓過程中,幹部因工作請假的比較多,有時導致受訓幹部無法做到全脫產進行培訓,沒有做到「教育培訓與工作」相結合。 二、全面加強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 針對當前幹部教育培訓方面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提高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下一步要從以下五方面著手: (一)要在培訓內容上提高針對性。要根據參訓幹部的年齡層次、知識結構、工作要求等情況,按照「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合理設置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內容,提高培訓內容的針對性。一是要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廣大一線幹部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廣泛開展以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合理謹慎、職業勝任、保守秘密、廉潔奉公、恪盡職守為基本內容的審計幹部職業道德教育,教育幹部干一行、愛一行、鑽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績。二是要加強財經法律法規培訓。繼續深入開展審計法和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培訓,不斷提高依法治審的本領。凡新出台財經法律法規政策都要及時組織幹部學習,弄懂基本要求,使基層審計幹部嚴格按法律法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審計。三是要加強財務會計知識的培訓。使基層審計幹部熟悉會計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掌握會計核算方法,較好地掌握各種行業主要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分析方法,提高分析和處理會計實務的能力,熟悉會計軟體的操作和運用,提升幹部會計業務素質,為做好審計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四是要加強計算機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審計水平。特別是要加強基層審計幹部對審計管理系統工作流程和現場審計實施系統操作的培訓,從而不斷提高各崗位人員對審計應用軟體的熟練程度,提高審計效率。 (二)要在培訓模式上提高針對性。要根據成人教育培訓的特點和規律,在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過程中轉變過去那種「滿堂灌、填鴨式」的陳舊教學方法,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內容,努力在培訓載體、方式等方面進行創新,不斷提高培訓模式的針對性,確保培訓效果。一是在培訓載體上進行創新。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拓展培訓的空間和載體。積極穩妥地推進審計遠程教育培訓平台的建設,整合現有信息資源,建立審計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信息採集和電子化管理機制。逐步實現全體審計幹部能夠在線學習、視頻培訓、網上練兵,拓寬培訓渠道,提高培訓效率。二是在培訓方式上進行創新。大力推廣研究式、參與式、互動式教學。廣泛運用案例式教學,把審計實際工作中的真實事例加以典型化,通過相互討論,提高審計幹部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根據基層單位需要培訓的人員多的特點,上級審計機關可採取巡迴培訓的辦法,組織師資到基層,針對一些業務重點工作,進行現場教學培訓,同時解決基層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三)要在師資配備上提高針對性。由於院校教師在政策理論方面更具優勢,而系統內兼職教師則更了解審計工作實際,因此,在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師資配備上提高針對性主要是要做到「內、外」結合。一是「內」的方面:就是要加強兼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審計系統內資源,選聘一批實踐經驗豐富、理論和教學水平較高的人員擔任兼職教師,形成由領導幹部以及審計業務骨幹組成的兼職教師隊伍,建立師資庫,實現資源共享。要加強兼職教師管理和考核,調動兼職教師的積極性。二是「外」的方面:一方面就是把知名的專家教授請上門來,為基層審計幹部講授前沿的審計政策理論知識。另一方面,就是走出去,依託財經、審計院校等專門施教機構的師資力量辦班培訓。 (四)要在時間安排上提高針對性。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在時間安排上,必須遵循成人教育的內在規律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工作。一是堅持「三為主」。根據幹部零碎時間多整塊時間少的特點,把學習要點整理成自學提綱,以崗位自學為主;根據幹部晚上時間多白天時間少的特點,鼓勵基層審計幹部以晚上自學為主;根據幹部假日時間多平時時間少的特點,鼓勵基層審計幹部以星期天和節假日學習為主。二是合理確定培訓時間。按照培訓對象的不同,合理確定培訓時間的長短,以確保不影響本職工作。三是實行彈性學習制度。為解決工作與學習的矛盾,可探索採用學時學分制度。推出一定數量的「自選式菜單」課程,由幹部根據自身需求挑選,實行個性化培訓,滿足幹部的不同層次需求,採取分段、分散學習的方法,通過累計學時學分的辦法抓學習效果的落實,達到規定學分即算完成學習任務。 (五)要在管理機制上提高針對性。在今後的教育培訓工作中要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體制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學習的積極性,強化培訓管理,促使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真正取得實效。一是完善教育培訓激勵和約束機制。在績效評定、崗位安排、工作獎懲等方面,把學習培訓情況作為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尤其是在選拔基層審計領導幹部時,將培訓情況或獲得的審計相關資格、職稱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條件,增強廣大審計幹部學習的動力。堅持述學、評學、考學相結合,對學習優秀並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同志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對完不成教育培訓任務或學習效果不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通報批評。真正落實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原則,解決幹部學習不積極、不主動、不扎實,既沒有壓力,也沒有動力的問題。二是健全學員管理制度。實行培訓班跟班制度,由組織培訓的單位派出聯絡員跟蹤了解培訓進展情況,及時幫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建立完善班委會制度,每個培訓班都要建立班委會,加強自我管理,組織開展實踐活動。建立培訓情況通報制度,凡是培訓時間在十天以上的培訓班,學習結束時要對學員進行考試考核,並以培訓情況通報的形式,將考試考核結果向參訓人員所在單位通報。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三是完善教育培訓工作考評制度。基層審計幹部培訓重心在基層,培訓任務的完成也主要靠基層,因此,上級審計機關要完善對基層審計機關培訓工作考評的指標體系,加強對教育培訓工作的考評。要重點考核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制度的落實,培訓組織實施及效果情況等。對於培訓效果可採取每一至兩年進行一次基層崗位人員全員考試的辦法,將各單位平均成績進行排名並計入考核結果,對考核成績優秀的基層審計機關予以表彰,對成績差的單位取消當年評先資格並責成寫出書面檢查,從而促使各基層審計機關對幹部培訓引起高度重視。(湖北省羅田縣審計局 潘麗霞 胡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