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家人突然叫我報名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工作,但是我對這工作一點頭緒都沒有。現求助各位大哥大姐
我上個月才考了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
要看的書就是專《勞動法》、《屬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法》、《社會保險法》 再看看公文寫作的格式
考試內容有時事方面的問題,在加上大部分都是那四本勞動法有關的東西,最後來個公文寫作。
面試就不清楚了,因為還沒通知 - -!
②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工作職責: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十條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容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2)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培訓講話擴展閱讀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採取下列調查:
(一)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二)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並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可以發出調查詢問書;
(四)採取記錄、錄音、錄像、照相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六)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採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③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
不知道你想問什麼?
是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職責么?
以下是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版的職責權。
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
依法進行勞動保障法律監督;
反映、傳遞檢舉、控告;
反映建議、意見和要求;
及時採集和維護用人單位基本信息;
做好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征繳擴覆工作;
協助做好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布置的其他工作。
④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與勞動保障協管員有區別嗎
勞動保障監察是勞動保障的一個分支,勞動保障監察協管主要是協助勞動保障監察員內做好勞動保障監察的工作容。勞動保障包括社會保險,就業、失業、培訓,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等等。一般的勞動保障員基本上從事社會保險的工作,社會保險又包括醫療、養老、職工保險等等。監察協管和保障協管最大的不同在於監察是有執法性質的而勞動保障是沒有的。
⑤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職業道德基礎知識你啥啊~~~!!! ...
你的問題好模糊啊
呵呵
答案補充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職業道德基礎專知識就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職業道德教育屬的課本吧。就向有檢察官就有檢察官職業道德教育一樣
答案補充
應該是的。考試只會考和專業相關的。這樣才能考證將來錄取的人員符合要求
⑥ 勞動監察協管員的工作內容
1、及時採集和維護轄區內用人單位基本信息;
2、協助勞動保障部門做好對從業人員版參加社會保險的監權督檢查;
3、協助勞動保障部門做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
4、協助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社區內用人單位實施日常勞動保障監督,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和專項檢查; 5、接受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並協助做好取證報告工作;
6、協助做好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布置的其他工作。
⑦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面試一般考什麼
我馬上也要面試、也不知道考什麼,不過我聽考過的人說了這幾條。1;為什專么要做這工作?2;如何做好屬這工作?3;新單位同事領導不喜歡你你該怎麼辦?4;一個團隊最總要的是什麼?怎麼理解?5;你的座右銘是什麼?為什麼?
⑧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答: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工作職責為:
1、及時採集和維護轄區內用人單位基本信息;
2、協助勞內動保障部門做容好對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
3、協助勞動保障部門做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
4、協助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社區內用人單位實施日常勞動保障監督,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和專項檢查;
5、接受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並協助做好取證報告工作;
6、協助做好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布置的其他工作。
⑨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應履行哪些職責
答: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的工作職責為:
1、及時採集和維護轄區內用人單位基本專信息;屬
2、協助勞動保障部門做好對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
3、協助勞動保障部門做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
4、協助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社區內用人單位實施日常勞動保障監督,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和專項檢查;
5、接受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並協助做好取證報告工作;
6、協助做好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布置的其他工作。
⑩ 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
職責是為勞動都維的權,當然要談到要具備這方面的素質與認識;優勢可以提回及對勞動法的了答解,可以說些良好的素質與職業道德。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以下稱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監察,適用本條例。
(10)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培訓講話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勞動保障監察》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
(一)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的。
(二)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或者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的。
(三)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的。
(四)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夜班勞動或者延長其工作時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