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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代征業務培訓會講話

發布時間:2021-03-02 18:24:36

1. 營改增委託地稅代征業務具體有哪些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第五十一條規定:營業稅改徵的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增值稅,國家稅務局暫委託地方稅務局代為徵收。

提示:1.所有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暫由地方稅務機關代征增值稅。
①代征涉及的納稅主體可以是任意納稅人;
②代征涉及的客體只能是取得的不動產;
此外,還要注意以下兩個概念:
①銷售不動產,是指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業務活動,包括轉讓建築物有限產權或者永久使用權的,轉讓在建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所有權的,以及在轉讓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時一並轉讓其所佔土地的使用權的。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等。
②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也就是說,此處自建與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行開發商品房不是同一概念。
2.其他個人出租住房、商業用房等不動產,應繳的增值稅暫由地方稅務機關代征。
這種情形,即代征出租不動產增值稅的,僅指其他個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第一條規定,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所以上述規定的「其他個人」應為自然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
①代征涉及的納稅主體只能是自然人納稅人;
②代征涉及的客體可以是住房、營業性房和土地。
③代征涉及的租賃方式是經營租賃方式而不是融資租賃方式。

2. 需要在稅務部門開具培訓費發票,稅率是多少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培訓業務屬於其他文化業,營業稅適用稅率3%。

地稅可以代開培訓費發票。

1、營業稅稅率5%。按開票金額的5%計算。

2、城建稅:按營業稅計算。

應交城建稅=營業稅*城建稅稅率。

城建稅稅率: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計算。

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根據1993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文件國稅發[1993]149號發布《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其他文化業,是指經營上列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的業務。

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文化體育業按3%繳納營業稅,其他稅費(所得稅、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等 )按當地規定確定。

(2)稅收代征業務培訓會講話擴展閱讀: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3. 南宮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暨業務培訓會議上,綠盾徵信相關負責人做了哪些講話

會上,綠盾徵信相關負責人張鵬應邀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背景、相關政策法規和南宮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進行了解讀。

4. 元陽縣建檔立卡戶枝能提升行動培訓會結業會上講話

一般說我們要在這個必須要完成我們相關的這種情況才是比較好的,是可以維護我們這種建檔立卡到他們的實際利益。

5. 請問稅務部門代征各種基金、費的相關征繳方式、票證使用和會統核算有哪些新的規定

一、為方便納稅人,提高基層稅務機關工作效率,各地稅務機關應嚴內格遵照稅務總局關於稅款征容繳、稅庫銀聯網電子繳稅、稅收票證管理和會統核算的有關規定,統一開展各項稅款、基金、費的征繳、票證和會統核算工作,確保各項會統工作的規范運行。
二、稅務機關應當採用稅收征繳方式代征各種基金、費。稅務機關應在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和稅庫銀聯網電子繳稅系統中增設有關代征基金、費的項目內容,在同一系統中,辦理稅款、基金、費的徵收繳納業務,實現稅務機關徵收稅款、基金、費的一體化管理。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8〕32號)規定,稅收票證是稅務機關組織稅款、基金、費用及滯納金、罰款等各項收入時使用的法定收款和退款憑證。稅務機關代征各種基金、費時,應根據繳款人電子、轉賬、現金、刷卡等不同的繳款方式,統一使用相關稅收票證作為繳款人的繳款憑證。
四、各級稅務機關對代征基金、費進行稅收會計、統計核算時,應嚴格按照稅務總局規定的相應會計科目、報表項目進行賬務處理和報表編報,准確核算反映基金、費的應征、欠繳、減免、入庫和退庫情況。

6. 收到代征業務的手續費應如何做賬

稅收
代征手續費
,是不需要
交稅
的,用於獎勵代徵人員和代征業務支出,因此,建議你
計入「
其他應付款
」科目,發放時造花名冊,簽字後發放。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7. 社保業務經辦培訓會講話稿

社會保險征繳政策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社保經辦是一項全新模式的社保專經辦業務,社保各相關屬科室應作好充分應對,在執行中考慮問題要周全,業務流程要規范,業務管理要跟上新變化,並勇於推進,穩步開展,積極開創社保經辦管理新模式。各參保單位要加大政策學習力度,自覺做好本單位本行業的義務「宣傳員」,耐心細致地做好答疑解惑工作,確保改革順利平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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