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做好基層稅務局征管科長工作
(一)樹立責任理念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轉變納稅服務理念。基層地稅部門要樹立「納稅人的一切合理需求,無條件滿足」理念。轉變思想觀念,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改變原來「我征稅,你繳稅」為「你繳稅,我服務」的征納思想,在思想上由「要我搞好服務」向「我要搞好服務」轉變,樹立「納稅人第一」的思想觀念,想納稅人之所想,急納稅人之所急,做納稅人之所需,竭盡所能使納稅人得到最大限度的方便和實惠。
二是破除陳舊觀念,樹立以服務促進稅收的理念。組織稅收收入是稅務工作的核心,也是一切稅務工作的落腳點。在實際工作中,稅務部門往往考慮組織收入多,考慮為納稅人服務少。然而應當看到,地稅部門為納稅人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不僅可以提高地稅部門的辦稅效率,同時也可以促進稅收收入任務的完成。為此,要引導幹部職工正確處理組織稅收收入與納稅服務的關系,通過提高納稅服務質量和效率來促進納稅人對稅法的遵從度,促進稅收收入任務的完成。
三是營造良好的征納環境,樹立在服務中管理的理念。要確立「為納稅人服務、讓納稅人滿意」的思維觀念,加強服務理念教育,樹立服務意識,從根本上對自身角色重新審視,實現由「鋼性管理者」向「柔性服務者」的轉變,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在管理中加強服務、通過加強服務促進管理。
四是提供全過程服務,樹立為納稅人暢通服務理念。納稅服務不再局限於某個部門,而是貫穿於稅前、稅中、稅後,貫穿於稅收征管的全過程。稅前,為納稅人提供公告咨詢、輔導服務,提高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能力;稅中,為納稅人創造條件,以使納稅人方便准確地履行納稅義務;稅後,為納稅人監督投訴、爭議仲裁、損害賠償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渠道。
(二)樹立效率理念
一是提高稅務幹部素質。幹部隊伍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納稅服務質量的好壞,只有高素質的稅務人員才有可能進行高質量的稅收征管,才能更好地為納稅人服務。通過不斷加強思想政治和行為規范教育、強化業務技能和崗位培訓,不斷提升幹部的職業道德修養和綜合業務素質,提高稅收執法水平和行政執行能力。
二是統一規范業務流程。統一辦稅服務廳承辦的全部業務處理流程和要求,對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所需資料,實行「一次性」告知;對資料齊全的涉稅事項,予以「即時辦結」;對不能夠即時辦結的涉稅事項,實行「限時辦結」。
三是改進納稅服務手段。以信息化為依託,促進人機結合,提高服務效率。進一步推行網上辦稅,推行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系統,健全12366快速反應機制,為納稅人提供綜合、高效的服務,促進征納雙方的互惠與和諧。
(三)樹立溝通理念
一是加強稅收宣傳服務。通過每年開展的稅收宣傳月、加大與地方新聞媒體合作,及時刊登稅收熱點問題、稅收政策動態,及時、准確、全面地將稅收政策向納稅人宣傳,使納稅人與稅務部門的信息交流始終暢通,減少和防止納稅人由於對政策了解不全面、不及時而出現問題,真正維護納稅人的權利。
二是加強稅務培訓服務。不定期為納稅人舉辦稅收知識培訓,有針對性地加強納稅人稅法知識培訓,在不斷提高納稅人主動納稅意識的同時也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讓納稅人在培訓中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為融洽征納關系,提高稅收征管質量提供一個平台。
(四)樹立人本理念
一是大力強化以納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基層稅務部門要尊重和維護廣大納稅人應有的政治權利、經濟利益和社會地位,從納稅人的角度思考問題和開展工作,充分為納稅人著想,為納稅人減負,力求以優質服務提高稅法遵從度。
二是建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服務制度和工作機制。以落實「一站式」服務措施為重點,對所有涉稅業務的環節、流程、所需攜帶資料、辦稅窗口、崗位人員及其電話等予以公布,使納稅人一目瞭然。繼續推行首問責任制、即時辦結、限時辦結、處罰公開制、過錯追究制和服務意見反饋制,真正實現稅收服務「一站服務、一窗管理、一次辦結」的服務目標。
『貳』 如何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提升納稅服務質量之我見
納稅服務是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基礎和環節。如何進一步搞好納稅服務工作是當前國稅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來,我市國稅征管部門在協調和配合該局辦稅服務廳著力減輕納稅人不必要的辦稅負擔的同時,以納稅人為中心,以提高稅法遵從度為目標,以稅收流程為導向,充分依託信息化手段,改進納稅服務工作,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做到執法規范,成本降低,辦稅便捷,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是盡管如此,還遠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以及納稅人的需求。為此,本文主要從如何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提升納稅服務質量等方面談談本人膚淺之見解。 一、當前在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一)征管力量薄弱,導致服務力度不夠。近年來,我市國稅部門為適應當前形勢,對所屬鄉鎮分局進行了大幅度的精簡,通過精簡機構,基層分局由過去的行政區劃設置,改變為現在的以經濟區劃設置。雖然節約了大量的人力資源和辦公經費,但從管理和為納稅人服務的角度上看,監控力度大大降低,由於稅管員忙於瑣碎繁雜的日常事務管理中,根本沒有精力對納稅人進行深層次的調查了解和宣傳輔導,稅管員在日常巡查的次數上遠遠低於從前,對納稅人在征管和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知之甚少,影響了管理和服務效能,制約了稅收管理和服務質量。 (二)管理手段落後,影響納稅服務效果。從實際情況來看,當前我市的稅收信息化建設還處於起步階段,稅收征管仍處於由傳統手段向信息化、程序化、科學化轉換的過程中,信息傳遞、反饋、共享的速度和程度較低,稅收征管仍然依靠紙質手工作業,征管方式未能從根本上脫開「粗放式」和「人海戰術」的鞠絆。納稅人在辦證,尤其是在申辦一般納稅人過程中,還存在諸多的不便,既影響了稅務機關的辦稅效率,又挫傷了納稅人的積極性。 (三)考評體系缺乏,服務工作流於形式。稅管員制度明確規定,基層稅務機關要通過加強對稅收管理員工作業績的考核,其中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我們必須對納稅服務工作的考核更加細化,每一項納稅服務工作都要有具體指標,通過嚴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到事,考核到單位,考核到人,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停留在紙質上。通過考核,真正使每一名領導和稅管員放在心上,落實在行動上,實現考核「收入」與考核「服務」並重。 二、加強稅收征管提升納稅服務質量的有效途徑 (一)優化職能,健全服務體系 按照人盡其才、人事相依的原則,根據管轄區域、管戶數量、稅源規模和人員編制對稅管員進行定崗定編,實現分類管理,發揮人才優勢和潛能。細化分解崗位職能,制定統一的工作標准、行為規則和規范的業務流程,推進稅收管理的標准化建設,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的稅收服務,在機制上起到良好的保證作用。加強稅收業務及納稅服務的教育培訓。根據新時期的要求,對稅管員開展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培訓,在注重提高稅收管理員財會水平、數據分析能力和相關知識掌握的同時,把為納稅人服務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講解,讓每位稅管員掌握一些基本的服務知識。 (二)簡化流程環節,規范納稅申報 一是簡化辦稅環節,規范涉稅文書。對已經納入CTAIS並可在網上直接審批的,取消紙質文書的審批。二是統籌安排稅收調查和日常檢查等工作。避免多頭重復安排內容相同的調查和檢查事項。如對於稅務登記、稅種認定、減免稅資格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等涉稅調查事項,實行一次下戶、調查辦結。對於納稅評估,應針對納稅人申報繳納的各個稅種進行綜合評估,國、地稅聯合評估,一年1次,避免多次下戶,多頭評估。三是規范申報。對納稅人的涉稅資料進行規范管理。對已存入CTAIS系統按照「一戶式」電子檔案管理要求採集的各項基礎信息,在納稅人辦理登記類、認定類、申報類、審批類等各種涉稅事項時,不得再要求納稅人重復提供有關證件的復印件;稅務機關在開展稅收分析、稅負調查等工作時,不得要求納稅人重復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涉稅信息。對於長期選擇電子申報方式報送涉稅資料,且數據質量比較高的納稅人,可確定報送紙質資料的時限。如增值稅、消費稅的紙質申報資料採取年度報送,企業所得稅季(月)度預繳申報採用電子申報方式,年度申報採用電子申報和紙質資料報送方式。 (三)創新征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一是加強部門協作。國、地稅機關在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基礎上,聯合評定納稅信用等級,聯合開展稅務檢查和稅收調查。要落實國、地稅聯系會議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加強分析比對,保證數據的真實、准確、完整,真正實現信息共享,提高服務質量與效率。同時要加強與工商、財政、金融、統計等部門的溝通和合作。大力開展外部信息交換,提高信息採集質量。逐步實現聯網,實行資源共享,形成社會合力,有助於提前發現問題,堵塞征管漏洞。 二是整合信息服務平台。優化稅務網站的服務功能,積極推行網上申報、網上下載稅務表格等服務措施,提供發票真偽鑒別、有獎發票等服務事項的網上查詢。積極利用簡訊開展催報催繳、申報提醒、辦稅通知等涉稅事項。 三是完善征管軟體功能。加快推廣稅收管理員平台等系統的開發與應用,增強征管軟體的查詢、監控、分析、評估功能,幫助稅收管理員更高效地開展包括戶籍管理、納稅評估、稅收檢查、數據分析等大量的日常工作,實現各級稅務機關對征管工作全面、有效的監督管理。 四是建立良性互動機制。征、管、查在稅收經濟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稅務稽查工作中要進一步建立良性互動機制,使各工作環節銜接得更加暢順,更好地發揮「以查促管,以管助查」的合力作用。 五是堅持辦稅公開。完善公開程序,拓展公開內容,規范公開形式,強化監督制約。按照納稅人辦稅流程,明確涉稅事項的類別、實施依據、公開形式、公開范圍、公開時間以及承辦部門等;做好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明確標准,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國、地稅機關要嚴格評定,確保評定的客觀性、准確性、公平性。充分運用評定結果,積極推行分類管理和服務。 (四)建立考核機制,落實服務效果 其一要強化考核監督。建立納稅服務責任制、考核制和獎懲制,堅持「三個結合」,即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定期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內部考核與社會評議相結合。 其二要開展社會評議。一要在辦稅服務廳內設置「服務評價器」,由納稅人現場對稅務人員的具體服務行為進行評價。二要採取問卷調查、稅企座談會、定期回訪納稅人等形式開展評價與監督。 其三要嚴格責任追究。確保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獎勤罰懶,獎優罰劣。 納稅服務工作是國稅部門根據當前稅收征管工作實際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一項長期工程。筆者認為,我們只有轉變觀念,做到「以人為本」,努力拓寬思路,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採取各項有力措施,傾心服務納稅人,通過不斷完善稅收征管機制來促進納稅服務質量的不斷提升。
『叄』 如何順應國地稅征管改革做好本職工作
對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關系的一點思考
2014年,省局推出了「兩個辦法一個清單一個平台」,積極探索推進稅收現代化的方向和路徑。從傳統的治稅觀念轉變為服務、法治和效率的觀念;從單純的管理型向服務和管理並重轉變,通過優化服務,幫助納稅人提高稅法遵從度。面對新的征管形勢,如何正確處理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的關系應引起我們基層稅務人員的高度重視,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努力實踐。
一、對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的概念理解。
依法治稅是指依照法律治理稅收,表現為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納稅人依法納稅兩個方面。具體來說依法治稅要求稅務行政執法機關和納稅人都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稅收事務。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通過多種方式,幫助納稅人掌握稅法、正確及時地履行納稅義務,滿足納稅人的合理期望,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項綜合性稅收工作。
依法治稅與納稅服務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稅務機關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是對納稅人的最根本服務。同時,納稅服務工作的開展也必須依法進行,努力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促進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更好實現依法治稅的工作目標。
二、當前對稅收執法和納稅服務存在的幾種模糊認識和行為表現。
(一)注重稅務處罰而忽視服務
由於長期受舊的思維模式的影響,在稅收執法中仍然存在對納稅人實行「有錯推定」的現象,對納稅人的「敵視」性大於服務性。少數稅務人員在「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的關繫上還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在實際工作中沒有把兩者很好地結合起來,或者說就認為他們是對立的。稅務機關應強調征納雙方的平等性,在征納關繫上要由強勢征稅向征納平等轉變;在執法角色上實現從「執法+管理」的強勢角色向「平等+服務」的平等角色轉變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從而提高納稅人的遵從度和納稅意識。
(二)片面理解納稅服務內涵,弱化執法力度
隨著服務型政府理念的建立和納稅服務工作地位的不斷提升,也出現了一些片面理解服務的科學內涵、忽視稅務機關管理職能和弱化執法力度的現象。一些稅務人員對納稅人提出的要求,缺少用法治觀念思考問題,強調優化服務而淡化了對納稅人的管理,忽視了執法的嚴肅性,客觀上造成了管理偏松、執法不嚴的現象,以至在稅收管理工作中出現了一些漏洞。如部分稅收管理員為追求「六率」指標,除按規定提醒納稅人申報外,會對一部分通知不到或通知到仍不申報的納稅人為其作零申報或虛假的申報,這種「為納稅人服務」其實是軟化了稅收執法的剛性,同樣其他征管指標也存在相同或類似的問題,如此的長期下去就會形成惡性的納稅服務循環,造成執法的缺信度或是虛擬執法。
(三)稅收執法與管理服務上存在錯位
在具體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工作中,一件涉稅事項往往既會涉及到稅收執法又會涉及到納稅服務,由於對執法與服務兩種行為的含義理解不清,把本屬於執法范疇的工作運用服務手段處理,或者把本屬於服務范疇的事情採取法律手段來對待,造成職責與職權履行過程中的串位現象。長期對納稅人實行的「保姆式」管理,把許多納稅人自身的事務大包大攬在手,以「管理」代替服務。正由於不放心、不放手,許多辦稅事務可以簡化的不能簡化,許多職權可以下放的卻不能層層下放,要求納稅人辦理申請審批的事務多,審批的環節和手續多,大大增加了納稅人的納稅成本。
有的幹部講服務就不講原則,在工作中將執法和服務對立起來,導致執法錯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現象時有發生,削弱了依法治稅的剛性。有的稅務人員片面理解納稅服務的內涵,生怕納稅人投訴,當納稅人有不符合辦稅手續、申報不實或遲申報等違章行為時,不敢堅持原則,不是審核不嚴,就是處罰不力,從而放棄了嚴格執法。從某種意義上說,依法治稅就是最大的服務。
三、如何正確處理執法與服務的關系
(一)充分履行行政職責,增強服務意識,做到權利和義務對等。稅務機關要克服以往的思維方式和運作模式,積極探索建立「始於納稅人需求、終於納稅人滿意」的稅收服務體系,以滿足社會對稅務工作職能轉變的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大力提倡公正執法,牢固樹立正確執法就是最好服務的思想,真正實現三個轉變,即:由單純執法者向執法服務者角色轉變,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由形象性服務向實效性服務轉變,建立起良性互動的稅收征納關系。
(二)實現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結合。公正執法,優質服務是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任何權利、義務失去監督將會走樣。稅務執法人員是否真正履行執法責任,執法行為是否合法規范,應通過稅收行政行為執法監督做出公平、公正、公開的評價,進而推動稅收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稅的進程。要建立健全稅收執法監督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通過內外監督來發現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和監督稅務幹部的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等行為。
(三)突出保護合法權益與打擊違法同步。稅法面前人人平等,打擊違法就是保護守法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稅務機關要積極構築誠信、和諧、協調、互動的征納關系。根據納稅人不同信用等級,在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務檢查、涉稅審批等方面,實行不同的管理方式,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服務,如對A級納稅人在管理中應以程序性的服務為主,並給予一定的優惠和榮譽,落實兩年免查,使納稅主體從忠誠性遵從稅法中得到"實惠",從而促使其保持較高的納稅遵從度,強化其示範效應,帶動廣大納稅人轉變對稅收管理的態度,努力提高納稅信譽等級,從而共同構築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稅收環境。同時要加大涉稅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對查處有問題的案件通過報刊、電視、電台、公告欄等形式公開進行曝光,一方面直接教育違法分子,藉助社會輿論和道德理念促其遵守法律。另一方面對有違法行為的納稅人起到威懾、警示、前車之鑒的作用,使廣大納稅人能夠自覺營造、維護良好的稅收環境。
(四)保障公正執法和納稅服務工作全面協調推進。一是讓納稅人充分享有知情權。對納稅人表示尊重的舉措應該貫穿於稅收征管的全過程,如搞好稅收政策宣傳和輔導,把新的稅收政策和繳納的具體方法,要在第一時間送達納稅人,嚴格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做到依法減免,不打折扣;二是不斷拓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探索形式多樣的公開形式,向納稅人定期通報稅務機關的工作程序和操作過程,積極探討征納互動管理模式,如請納稅人參與定額評定標准制定、繳納方法的確定等,引導納稅人參與,自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為納稅人提供一個受尊重的環境而感化納稅人的心境,從而樹立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以納稅人為本的良好形象。三是積極探索納稅評估、稅收專業化管理等新型征管服務模式,規范納稅資料報送內容,杜絕重復,加強納稅人服務需求征詢、處理、反饋等長效機制的建立,使納稅服務工作始終堅持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四是把公正執法、優化服務與現代化信息手段相結合,建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征管工作流程。通過征管改革、行政管理改革,對稅收業務和工作流程進行重組和優化,建立一套完整的、以信息技術為依託的,適合於專業化管理、便於操作的崗責體系,減少不必要的業務管理環節,實現信息化對稅收執法和征納稅收服務規范和服務質量的自動監控和自動考核。
(五)提升征納雙方素質。一方面,要提升稅務幹部的綜合素質。無論是稅收執法還是納稅服務,關鍵要看稅務工作者的素質。因此,稅務機關應從加強自身學習入手,使每一位稅務幹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提高綜合執法能力。只有這樣,才能准確無誤地將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到位,從而為納稅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規的宣傳、輔導、培訓咨詢等系列服務。另一方面,稅務部門要加強稅法宣傳與稅收政策輔導,逐步提高廣大納稅人依法照章納稅的自覺性和處理涉稅事宜的整體技能。
(六)探索執法與服務的新途徑。隨著經濟發展和納稅人素質的不斷提高,要求稅務機關的執法水平和服務的手段和內容要不斷的創新,才能很好地解決這對矛盾。一要加強禮貌服務,這是一切稅收服務的起點和基礎,也是稅務人員道德水準和個人修養的表現。二要嚴格執法,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對某一納稅人的特殊寬容,就是對其他納稅人利益的損害,也是對公平競爭環境的直接破壞。三要加強政策咨詢服務,加強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教育和培訓,尤其把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告知納稅人,在普遍的基礎上提供個性化服務,對重點企業可以開展有針對性的重點服務。四要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一窗式」辦稅,簡化程序和手續,降低納稅成本。五要鼓勵基層稅務機關在納稅服務上大膽創新,納稅服務不能僅僅理解為推出幾項便民措施,還必須從根本上「頂層設計」簡化辦稅辦事程序,創新稅收征管服務手段,優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創新稅收工作體制和工作模式。
『肆』 綜合實際談談自己如何做好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
對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關系的一點思考
2014年,省局推出了「兩個辦法一個清單一個平台」,積極探索推進稅收現代化的方向和路徑。從傳統的治稅觀念轉變為服務、法治和效率的觀念;從單純的管理型向服務和管理並重轉變,通過優化服務,幫助納稅人提高稅法遵從度。面對新的征管形勢,如何正確處理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的關系應引起我們基層稅務人員的高度重視,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努力實踐。
一、對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的概念理解。
依法治稅是指依照法律治理稅收,表現為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納稅人依法納稅兩個方面。具體來說依法治稅要求稅務行政執法機關和納稅人都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稅收事務。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通過多種方式,幫助納稅人掌握稅法、正確及時地履行納稅義務,滿足納稅人的合理期望,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項綜合性稅收工作。
依法治稅與納稅服務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稅務機關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是對納稅人的最根本服務。同時,納稅服務工作的開展也必須依法進行,努力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促進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更好實現依法治稅的工作目標。
二、當前對稅收執法和納稅服務存在的幾種模糊認識和行為表現。
(一)注重稅務處罰而忽視服務
由於長期受舊的思維模式的影響,在稅收執法中仍然存在對納稅人實行「有錯推定」的現象,對納稅人的「敵視」性大於服務性。少數稅務人員在「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的關繫上還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在實際工作中沒有把兩者很好地結合起來,或者說就認為他們是對立的。稅務機關應強調征納雙方的平等性,在征納關繫上要由強勢征稅向征納平等轉變;在執法角色上實現從「執法+管理」的強勢角色向「平等+服務」的平等角色轉變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從而提高納稅人的遵從度和納稅意識。
(二)片面理解納稅服務內涵,弱化執法力度
隨著服務型政府理念的建立和納稅服務工作地位的不斷提升,也出現了一些片面理解服務的科學內涵、忽視稅務機關管理職能和弱化執法力度的現象。一些稅務人員對納稅人提出的要求,缺少用法治觀念思考問題,強調優化服務而淡化了對納稅人的管理,忽視了執法的嚴肅性,客觀上造成了管理偏松、執法不嚴的現象,以至在稅收管理工作中出現了一些漏洞。如部分稅收管理員為追求「六率」指標,除按規定提醒納稅人申報外,會對一部分通知不到或通知到仍不申報的納稅人為其作零申報或虛假的申報,這種「為納稅人服務」其實是軟化了稅收執法的剛性,同樣其他征管指標也存在相同或類似的問題,如此的長期下去就會形成惡性的納稅服務循環,造成執法的缺信度或是虛擬執法。
(三)稅收執法與管理服務上存在錯位
在具體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工作中,一件涉稅事項往往既會涉及到稅收執法又會涉及到納稅服務,由於對執法與服務兩種行為的含義理解不清,把本屬於執法范疇的工作運用服務手段處理,或者把本屬於服務范疇的事情採取法律手段來對待,造成職責與職權履行過程中的串位現象。長期對納稅人實行的「保姆式」管理,把許多納稅人自身的事務大包大攬在手,以「管理」代替服務。正由於不放心、不放手,許多辦稅事務可以簡化的不能簡化,許多職權可以下放的卻不能層層下放,要求納稅人辦理申請審批的事務多,審批的環節和手續多,大大增加了納稅人的納稅成本。
有的幹部講服務就不講原則,在工作中將執法和服務對立起來,導致執法錯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現象時有發生,削弱了依法治稅的剛性。有的稅務人員片面理解納稅服務的內涵,生怕納稅人投訴,當納稅人有不符合辦稅手續、申報不實或遲申報等違章行為時,不敢堅持原則,不是審核不嚴,就是處罰不力,從而放棄了嚴格執法。從某種意義上說,依法治稅就是最大的服務。
三、如何正確處理執法與服務的關系
(一)充分履行行政職責,增強服務意識,做到權利和義務對等。稅務機關要克服以往的思維方式和運作模式,積極探索建立「始於納稅人需求、終於納稅人滿意」的稅收服務體系,以滿足社會對稅務工作職能轉變的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大力提倡公正執法,牢固樹立正確執法就是最好服務的思想,真正實現三個轉變,即:由單純執法者向執法服務者角色轉變,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由形象性服務向實效性服務轉變,建立起良性互動的稅收征納關系。
(二)實現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結合。公正執法,優質服務是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任何權利、義務失去監督將會走樣。稅務執法人員是否真正履行執法責任,執法行為是否合法規范,應通過稅收行政行為執法監督做出公平、公正、公開的評價,進而推動稅收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稅的進程。要建立健全稅收執法監督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通過內外監督來發現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和監督稅務幹部的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等行為。
(三)突出保護合法權益與打擊違法同步。稅法面前人人平等,打擊違法就是保護守法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稅務機關要積極構築誠信、和諧、協調、互動的征納關系。根據納稅人不同信用等級,在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務檢查、涉稅審批等方面,實行不同的管理方式,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服務,如對A級納稅人在管理中應以程序性的服務為主,並給予一定的優惠和榮譽,落實兩年免查,使納稅主體從忠誠性遵從稅法中得到"實惠",從而促使其保持較高的納稅遵從度,強化其示範效應,帶動廣大納稅人轉變對稅收管理的態度,努力提高納稅信譽等級,從而共同構築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稅收環境。同時要加大涉稅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對查處有問題的案件通過報刊、電視、電台、公告欄等形式公開進行曝光,一方面直接教育違法分子,藉助社會輿論和道德理念促其遵守法律。另一方面對有違法行為的納稅人起到威懾、警示、前車之鑒的作用,使廣大納稅人能夠自覺營造、維護良好的稅收環境。
(四)保障公正執法和納稅服務工作全面協調推進。一是讓納稅人充分享有知情權。對納稅人表示尊重的舉措應該貫穿於稅收征管的全過程,如搞好稅收政策宣傳和輔導,把新的稅收政策和繳納的具體方法,要在第一時間送達納稅人,嚴格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做到依法減免,不打折扣;二是不斷拓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探索形式多樣的公開形式,向納稅人定期通報稅務機關的工作程序和操作過程,積極探討征納互動管理模式,如請納稅人參與定額評定標准制定、繳納方法的確定等,引導納稅人參與,自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為納稅人提供一個受尊重的環境而感化納稅人的心境,從而樹立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以納稅人為本的良好形象。三是積極探索納稅評估、稅收專業化管理等新型征管服務模式,規范納稅資料報送內容,杜絕重復,加強納稅人服務需求征詢、處理、反饋等長效機制的建立,使納稅服務工作始終堅持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四是把公正執法、優化服務與現代化信息手段相結合,建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征管工作流程。通過征管改革、行政管理改革,對稅收業務和工作流程進行重組和優化,建立一套完整的、以信息技術為依託的,適合於專業化管理、便於操作的崗責體系,減少不必要的業務管理環節,實現信息化對稅收執法和征納稅收服務規范和服務質量的自動監控和自動考核。
(五)提升征納雙方素質。一方面,要提升稅務幹部的綜合素質。無論是稅收執法還是納稅服務,關鍵要看稅務工作者的素質。因此,稅務機關應從加強自身學習入手,使每一位稅務幹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提高綜合執法能力。只有這樣,才能准確無誤地將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到位,從而為納稅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規的宣傳、輔導、培訓咨詢等系列服務。另一方面,稅務部門要加強稅法宣傳與稅收政策輔導,逐步提高廣大納稅人依法照章納稅的自覺性和處理涉稅事宜的整體技能。
(六)探索執法與服務的新途徑。隨著經濟發展和納稅人素質的不斷提高,要求稅務機關的執法水平和服務的手段和內容要不斷的創新,才能很好地解決這對矛盾。一要加強禮貌服務,這是一切稅收服務的起點和基礎,也是稅務人員道德水準和個人修養的表現。二要嚴格執法,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對某一納稅人的特殊寬容,就是對其他納稅人利益的損害,也是對公平競爭環境的直接破壞。三要加強政策咨詢服務,加強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教育和培訓,尤其把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告知納稅人,在普遍的基礎上提供個性化服務,對重點企業可以開展有針對性的重點服務。四要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一窗式」辦稅,簡化程序和手續,降低納稅成本。五要鼓勵基層稅務機關在納稅服務上大膽創新,納稅服務不能僅僅理解為推出幾項便民措施,還必須從根本上「頂層設計」簡化辦稅辦事程序,創新稅收征管服務手段,優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創新稅收工作體制和工作模式。
『伍』 如何加強當前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
加強企業所得稅征管的措施
(一)堅持依法治稅,確保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落實
新的企業所得稅稅法是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法律級次都很高,對新法的執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以嚴肅的態度、嚴格的標准、嚴謹的措施,將依法治稅的思想貫穿於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過程當中。一是要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認真落實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反避稅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企業所得稅徵收率和稅法遵從度。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執行好新企業所得稅法,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嚴禁擅自製定或者變通與新企業所得稅法不符的政策規定,自覺抵制干預企業所得稅執法的行為。二是要對現行企業所得稅政策進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新稅法統一規定的,2008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執行。要逐步建立易於操作的企業所得稅制度體系,為依法行政提供製度保障。三是要加強稅收執法監督,深入推進稅收執法責任制,加強所得稅稅收執法檢查,加大執法過錯追究力度,全面規范稅收執法行為。
(二)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崗責考核體系
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崗責考核體系,形成分工明確、指導有力、管理到位、上下協作、獎罰分明的工作機制。要推進國地稅聯動、與外部門間配合、國際性合作的協同配合機制建設,加大稽查和打擊偷逃企業所得稅力度,推進反避稅等工作。要重視中介機構在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反避稅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和管理,藉助中介機構等社會力量提高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反避稅水平。
(三)加快企業所得稅信息化建設,提升科技含量
按照金稅三期工程的總體要求,加強企業所得稅信息化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信息化保障。一是加快符合企業所得稅管理需要的專項應用功能建設,完善綜合征管信息系統,強化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審核審批、台賬管理、納稅評估、收入預測分析、統計查詢等模塊的功能,對企業所得稅實行全面的信息化管理。二是抓緊推廣應用匯總納稅信息交換平台。明確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的信息交換職責,規范交換信息的內容、格式和時限。各省局將所轄總分機構的所有信息按規定打包上傳總局,由總局清分到有關稅務機關,實現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的信息即時互通和共享。三是開發包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和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等基礎信息的採集軟體,加快制定相關業務、技術和數據標准。
(四)強化企業所得稅隊伍建設
各級稅務機關都要切實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反避稅人才隊伍建設,提供人才隊伍保障。一是要合理配置人力資源。二是要分層級、多途徑培養實用型的專業人才。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應在繼續堅持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專業化管理。專業化管理就是要根據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和管理的不同特點,通過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專業人才隊伍,充分運用其掌握的企業所得稅專業技能,探索實施以分行業管理和分規模管理為重點的分類管理,達到加大管理力度和強化管理深度的目的。三是要保持人才隊伍活力和穩定。
(五)根據稅源狀況,實行分類管理
分類管理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方法。重點是針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類型企業和企業的不同事項的特點,科學進行分類,合理配置征管力量,採取不同管理方法,加強薄弱環節的管理,以體現專業化管理的要求。
分行業管理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詳細掌握本地區企業的行業分布情況,針對不同行業生產經營和財務會計核算的不同特點,採取不同的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分規模管理要求各地稅務機關科學分配企業所得稅管理力量,對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實施分層級管理,將管理重點放到大型企業上。同時考慮到大型企業尤其是特大型企業往往跨地域經營,基層稅務機關難以組織實施跨地域納稅評估和日常稅務檢查的情況,應探索省市以上稅務機關對跨地域經營的大型企業負責納稅評估和日常稅務檢查等管理職責。分行業管理和分規模管理相互聯系,應因地制宜,綜合運用。
匯總納稅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減免稅企業、異常申報企業,不同於一般企業,因此,在管理上不僅要引起稅務機關的足夠重視,而且要根據不同企業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防止出現管理漏洞。企業合並、分立、改組改制、股權轉讓、債務重組、資產評估以及接受非貨幣性資產捐贈等事項,一般比較復雜,具有不確定性,稅收管理難度較大,要實行企業事先報告和稅務機關跟蹤管理制度,切實加以管理。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對象是外國居民、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跨國經濟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所得,稅源具有流動性大、隱蔽性高的特點,稅收收入易流失,稅收征管難度大,在多數國家被列為稅收征管高風險領域。為此,要建立健全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稅源日常監控機制,把握其流動規律,重點要加強對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稅收管理、預提所得稅管理以及非居民企業承包工程與提供勞務稅收管理,防範稅源流失風險。
(六)優化企業所得稅納稅服務
優化服務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要求。重點是突出服務特色,創新服務措施,真正達到降低納稅成本、提高納稅遵從度的效果。
要根據企業所得稅政策復雜、涉及環節多、管理難度大、稅源國際化等特點,緊密結合當地企業的實際,在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各個環節,分別採取加強和改進服務的針對性措施。要加大企業所得稅政策宣傳輔導的力度,幫助企業正確理解各項政策和優惠;要嚴格按照規定簡化減免稅、財產損失等事項的審批、審核程序,提高效率;要推行電子申報,提高企業財務信息採集效率;要加強國際稅收交流與合作,為跨國納稅人提供更多、更及時、更准確的有效幫助。
(七)進一步核實稅基,加強稅源管理
核實稅基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核心工作。重點是在夯實稅源管理基礎上,綜合運用各種方法,加強收入、扣除項目、關聯交易和企業清算管理,確保企業所得稅稅基真實、完整和准確。
稅源管理是核實稅基的基礎。應抓住企業登記、納稅人認定、重要涉稅事項、重點稅源管理、跨國稅源管理、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核算制度等環節,提出管理要求。收入管理和扣除項目管理是核實稅基的兩個關鍵環節。要通過完善不同收入項目的確認原則和標准,以發票等各種憑據為抓手,利用稅收綜合征管信息系統,加強收入管理。通過分行業規范企業成本歸集內容、扣除范圍和標准,嚴格查驗據以扣除的憑證,加強費用扣除審核,對跨年度收入和扣除項目實行台賬管理,規范財產損失扣除管理等措施,加強稅前扣除管理。
關聯交易管理和清算管理是核實稅基不可忽視的內容。特別是在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較多、稅負差異較大的情況下,加強關聯交易管理更加重要。稅務機關要通過拓展關聯交易信息、健全關聯交易台賬、加強關聯交易行為審核、建立聯合檢查制度等方法來強化關聯交易管理。清算是企業注銷前所得稅管理的最後一道關口,要通過及時掌握企業清算信息,規范企業所得稅清算申報,加強清算後續管理等措施,切實強化清算管理。
(八)完善匯算清繳工作,提高申報質量
匯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關鍵環節。重點是抓住預繳申報、匯算清繳全程管理等環節,保證企業所得稅申報的准確性和稅款繳納的及時性。
分月或者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一個顯著特點。預繳稅款是年度終了後匯算清繳的基礎,預繳規范准確,就有利於保證匯算清繳質量。預繳的關鍵在於根據企業實際經營和財務會計核算情況,依法確定企業的預繳期限和方法,及時催報催繳,提高預繳申報的准確率和入庫率。匯算清繳的全程管理關鍵要抓好三個環節,一是匯算清繳前,主要做好減免稅、財產損失等審批工作和政策宣傳輔導工作;二是受理年度納稅申報,著重加強對企業納稅申報表和附送資料的審核控制;三是匯算清繳統計匯總,要認真做好匯算清繳的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在匯算清繳管理過程中,稅務機關要注意發揮中介機構在提高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質量方面的積極作用,對企業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自願原則下出具中介機構的審計鑒證報告進行認真審核。
(九)強化評估工作,提升征管水平
強化評估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有力手段。重點是對企業的所得稅納稅申報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及時發現疑點並進行相應處理。關鍵是要夯實評估基礎,完善評估機制,建立聯評制度。
夯實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基礎,就是要求全面、完整、准確採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第三方的涉稅信息,搭建行業評估指標體系及其峰值和評估模型。完善納稅評估機制,就是要求綜合比對分析各種數據後科學選擇評估對象,綜合運用各種比較分析方法進行評估,對企業疑點和異常情況作出具體分析判斷,並嚴格按程序對評估結果進行處理;著重構建重點評估、專項評估、日常評估相結合的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工作體系。建立聯評制度,就是要求建立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及其他稅種的聯合評估、跨地區聯合評估和國、地稅聯合評估的工作制度。
(十)積極防範避稅
防範避稅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內容。重點是通過完善反避稅工作制度和業務規程,建立反避稅與日常管理工作的協調配合機制,深入開展反避稅調查,有效維護國家稅收權益。
要嚴格貫徹執行反避稅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完善集中統一管理的反避稅工作機制,促進規范調查分析、加大案件調整補稅力度,不斷提高反避稅調查質量。要促進全國各地之間以及國稅與地稅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對於重點避稅嫌疑企業或行業深入開展全國聯查,形成反避稅工作合力,有效發揮反避稅的威懾作用。要加強反避稅與企業所得稅日常管理及其他稅收征管工作的協調配合,加強國際稅收情報交換,拓寬可比信息來源,強化反避稅信息基礎建設。要做好反避稅結案企業的跟蹤管理,監控其關聯交易定價水平和利潤水平,防止再出現避稅問題。要穩步開展預約定價安排的談簽,積極參與和協定國家就轉讓定價對應調整和雙邊預約定價安排的雙邊磋商,避免國際雙重征稅。要認真落實成本分攤協議、資本弱化、受控外國企業和一般反避稅措施,及時發現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全面提高反避稅管理水平,切實維護國家稅收權益。
『陸』 如何進一步加強納稅評估工作的對策及建議
一、納稅評估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稅收管理員對納稅評估的重視程度不夠,不能從稅源管理角度認識納稅評估的重要性
納稅評估的根本目的是強化對稅源的管理。隨著管理力度的不斷加強,「疏於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逐步得到了改觀,在納稅人戶籍的管理上也取得了不少成績,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辦法和措施。但是,稅源管理的深度還遠遠不夠,有的管理僅僅停留在表象上,對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甚至對其產銷利情況知之甚少,申報納稅情況也只憑納稅人自我申報,就表論表,就賬看賬。由於不能很好地監控稅源結構、規模,特別是對某一具體納稅人應該實現的稅收真實性掌握不夠充分,從而對收入的預見性不足,使強化稅源管理流於形式。
(二)納稅評估職責和要求不夠明確,納稅評估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從目前情況來看,納稅評估工作涉及的面非常廣泛,包括征管部門、稅政部門、稅源管理部門、稽查部門等相關業務部門,各部門都有自己的工作重點,但是都沒有詳細的工作要求,缺乏具體的規定,沒有統一的操作規程,從而沒有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各方面的協作配合不夠。
(三)納稅評估工作流於形式,評估效果不明顯
基層稅源管理部門負責納稅評估的具體實施,從工作形式和程序上看,很多稅收管理員將納稅評估當做了一項全新的額外的工作,沒有將其融於日常稅收管理中,還不能把納稅評估當作加強稅務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認為評估工作就是整理一些形式上的資料,完成評估面,不講質量和效果,工作被動應付,沒有發揮對稅源的監控作用。
(四)部分地稅幹部業務素質有待提高,不能適應納稅評估工作技術要求
納稅評估是—個納稅服務過程,是稅務機關通過人工和信息化手段,設置能夠了解和掌握納稅人財務核算和相關經營情況的納稅申報表,並結合審查賬簿報表,可以及時發現並糾正納稅人納稅申報中的錯誤與偏差,幫助納稅人提高納稅申報質量;並通過約談、舉證等方式,有效解決納稅人因主觀疏忽或對稅法理解錯誤而產生的涉稅問題。納稅評估是一種現代化的稅收征管手段,對評估人員的財會知識、稅收政策、稅收工作經驗、分析判斷能力以及計算機操作水平等綜合素質的要求較高,對目前稅收管理員的業務素質提出了嚴峻的考驗和深層次的要求,業務知識不全面或者工作停留在表面就不能很好地開展評估工作。因此,納稅評估工作是否能夠取得預期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幹部素質的高低。
二、有效開展納稅評估的幾點建議
(一)加大培訓力度,造就一支既懂財務知識,又熟悉稅收政策的稅收管理員隊伍
稅收管理員是納稅評估的主要力量,造就一大批優秀的稅收管理員隊伍是作好納稅評估、強化稅源管理的根本所在。納稅評估工作的開展對稅收管理員的綜合業務素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此,要大力開展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一是要系統地學習稅收業務知識,組織好稅收程序法、實體法、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稅收政策、涉稅法律法規的學習,精通本部門的業務知識;二是要培訓財務會計知識,掌握記賬原理和方法,拓寬知識面,熟悉稅收與會計處理的差異,弄通弄懂會計指標之間、會計指標與稅收之間的內在聯系;三是要培訓納稅評估知識,掌握納稅評估分析指標的計算原理和主要功能,稅政等專業管理部門要及時發布評估指標預警值,並將各指標的配比分析原理傳授給基層稅收管理員,使稅收管理員從深層次上掌握納稅評估的相關知識;四是要培訓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和企業管理知識,針對我轄區納稅人的行業特點,邀請企業管理人員及其行業主管部門專門人員講解各行業特點、生產工藝流程和經營規律,使稅收管理員更多地掌握企業的生產和管理方面的知識,從而把握不同行業、不同納稅人稅收管理中的關鍵環節。
(二)堅持信息化手段與人工分析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好評估對象,增強評估工作的針對性
納稅評估對象的確定是做好評估工作的重要一環,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市場日益繁榮,納稅對象增多,各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形式下,稅源管理的任務日趨繁重,納稅評估不可能做到戶戶到位。選取對象必須有的放矢,確保評估工作實效,這就要求我們對納稅人的各類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篩選、甄別,抓住重點。在評估對象的確定上應堅持依靠信息化技術手段和人工分析選取相結合的辦法。要充分利用計算機管理系統中存儲納稅人的登記、申報、納稅、財務報表、發票使用、稅務認定等信息,分析信息間的關聯關系,鑒定其申報的真實性,對長期零申報、負申報、申報異常、稅負偏低的納稅戶作為評估重點;要開發推廣應用納稅評估軟體,利用計算機選取相關信息,自動分析提取數據,進行批量處理,解決人工篩選工作量和技術難度大的問題。同時要結合本區經濟稅源結構狀況的實際,先針對某一行業選取有代表性的納稅人進行評估,然後再倚重稅收管理員在實踐中積累的工作經驗,充分發揮人工篩選對象,分析疑點的主觀能動作用,針對自己的管理對象,把握重點,有效地展開納稅評估。
(三)規范評估流程,統一文書資料,簡化手續,講求評估實效
納稅評估是一項稅收管理活動,側重於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事前、事中的監督,對納稅人補稅一般不作處罰,但應確定所屬期限加收滯納金,這是體現稅收的嚴肅性。納稅評估的目的是讓納稅人及時主動,改正錯誤,不夠成犯罪。我們在工作中首先要規范和簡化流程,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評估操作辦法,方便稅收管理員操作;其次要統一文書資料,對必經程序,使用規定格式的文書。在目前沒有使用評估軟體的手工評估方法下,對經審核分析判斷納稅人申報正常的,納稅評估工作中止的可使用《納稅評估數據採集表》、《納稅評估指標測算表》、《納稅評估工作底稿》、《納稅評估分析結論》等文書;對開展了約談、調查核實的,再按程序使用《稅務約談通知書》、《稅務約談記錄》、《納稅評估工作底稿》、《納稅評估工作報告》等文書,對需要移送稽查的使用《納稅評估移送稽查傳遞單》,辦理交接手續。納稅評估工作要盡可能遵循簡便易行的原則,方便征納雙方,減少工作量,突出實效。
(四)加強對稅源實施行業分析,建立行業信息庫和數學評估模型,打牢納稅評估的基礎
要提高納稅評估的質量和效率,必須加強對納稅人實行分行業分析。便於對比不同行業經營、利潤和稅收負等擔情況,通過比較能夠較為准確地判別其納稅疑點。因此,對各類納稅人,可以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准,組織人力開展行業調查,在每個行業大類別的范圍內,細分為若干個小行業,對每一個行業都建立信息庫,把所有企業和經營規模較大、行業特點明顯的個體工商業戶劃歸為不同的行業,結合其信譽等級逐戶登記造冊,詳細地儲存本地各行業的基本情況、行業特點、工藝流程、評估思路、評估中注意的問題、典型案例等信息,從而建立一整套行業評估數學模型,為正常有效開展納稅評估打下堅實的基礎。
(五)完善納稅評估督辦考核機制,以經常性的全面考核檢驗納稅評估效果,促進鞏固提高
納稅評估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部分稅收管理員還不能在工作中正確地履行評估職責,納稅評估的深度還不夠,少數稅收管理員因為責任心和業務技能的原因對所管轄納稅人的深入程度不夠,因此,要加大工作的督辦力度,按要求檢查工作完成進度和質量,在實踐中鍛煉隊伍,摸索經驗。同時要制定對納稅評估的考核辦法,一是要通過設定合理的檢測指標,量化分析,檢查評定納稅評估在稅收管理中的總體工作實效。要從納稅評估面、程序規范性、文書使用正確率、工作按期完成率、納稅評估對象確定準確率等方面對納稅評估的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二是在稅收管理員崗位責任制考核和績效考核中要強化納稅評估工作落實情況的考核,促使稅收管理員自覺地搞好評估工作。三是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定期通報納稅評估的基本情況,納稅評估中發現的問題、指標分析的一般規律、與徵收稽查部門的工作銜接等問題,總結好的經驗做法,提出改進意見和處理辦法,提高評估質量。
『柒』 如何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自1994年國地稅改制,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實施以來,我國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完善,財政收入得到了明顯的提高,依法治稅等方面得到了突出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現有的征管工作仍存在問題,例如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稅源不清、漏征漏管、納稅服務不到位、工作效率低等問題。為此,筆者就如何建立高效率的徵收管理模式進行探討。 一、加強稅法宣傳和執行力度,建立新型稅收信息化管理系統 工作實際中,由於存在納稅人信息失真情況,決定了稅務機關必須具有對納稅人管理的信息系統。這樣的信息系統應包括稅收的預測、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務稽查、稅源監控、優惠政策管理、稅收資料的收集儲藏特別要有納稅人銀行信息資料和信用資料的儲存。目前,雖然我國在稅收信息化建設方面取得了很多的進步,金稅工程的實施對工作效率的提高起到巨大促進作用,但很多工作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間。建立完善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不僅有助於降低稅務機關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且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的科學化水平。也有助於實現征納平等和征納互信。為了避免徵納之間由於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稅收問題,稅務機關應加強稅法宣傳,進行納稅輔導,減少納稅人受處罰的幾率,減少納稅成本,進而減少了征管成本,從而提高了征管效率。 二、優化職能分配、均衡職能配置 在機構設置時要考慮征納主體之間的關系,維護執法權力。特別注意如何避免機構設置和業務活動的繁雜或重疊。在日常檢查中要注意減輕對納稅人的經營活動的干擾;近年來我國稅收法制化程度不斷提高,已經建立了稅務系統內部監督、專門監督、納稅人日常監督等各種監督方式,同時納稅人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增強。「金稅工程」的數次提速,使信息化建設取在短短幾年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筆者認為,分稅制不是分機構,機構分設固然有助於分稅制的貫徹落實,但這絕不是必然條件。當前,我國的政府機構改革仍按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在推進,這一工作思路決定了國地稅機構重組合並勢在必行。 三、加強執法監督、提升執法水平、提高執法效率 首先,稅務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要確保其合理使用。稅收法律法規賦予執法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自由裁量是合理和必要的,但要對其進行必要的控制,目的是使自由裁量權能夠有效地運作,同時防止其被濫用。江西省地方稅務局近年針對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自由裁量權條款制定了更加詳細的裁量標准,此舉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稅務行政效率,實現了自由裁量的公正,自由裁量權得到了控制。其次,完善執法責任過錯追究制度。為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行為,要從以下方面完善責任追究制度:一是要確認執法崗位,按照執法環節、工作時限、工作順序、合理的確定不同的執法崗位,按照一權多崗的分權原則,使每一個崗位和人員都不能有完整的稅收執法權力,以形成同事之間的權力制約。二要明確崗位職責,建立規范系統的崗責體系,即每一個執法崗位均按照重要程度,內容多少等進行考察、論證,科學確定工作標准和權責許可權。三要明確責任追究形式,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四是實施崗位的科學控權,對每個崗位、每個人的工作職責進行量化考核,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以最大限度的消除執法隱患,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造成重大的執法過錯。五是要更加嚴格的實施責任追究。根據考評結果,對存在執法過程人員,根據其過錯責任的大小,進行不同形式的責任追究,以確保執法質量和效率。六是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提高稅收執法水平和監督意識。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把進入關,大力推行稅收執法資格認證制度。對未通過認證制度的要調離執法崗位。探索實行能級管理,按能定級。同時大力加強法律知識培訓,使依法行政成為稅收執法人員永遠秉承的意志。七是以信息化為依託,提高公開辦稅的透明度,營造良好的監督環境。
『捌』 比較好的刊發稅務論文,進行稅務知識學習的網站有哪些
中稅網、納稅人俱樂部等網站都比較好,可以去看看
『玖』 我國的稅收征管工作存在哪些弊端
一、稅收征管的立法存在缺陷。
1、沒有統一的稅收基本法來明確稅收的來源、支配、征管以及稅務機關的組織、許可權、職責。(稅務機關不同於其他行政機關,存在稅收法定主義的觀點,包括英美法系在內的發達國家都有統一稅法典,明確上述內容。
2、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絕大多數行政法一樣充滿浪漫主義色彩,在實踐工作中無法落實。
3、稅收征管法缺位而稅收實體法越位。稅收征管的定義和特徵說明,稅收征管為各稅種提供統一標准、統一程序,但是各稅種又不斷規定各自的標准與程序。
4、稅收征管相關規定明顯與現實不符,亟待修改。
二、稅收征管模式缺乏有效支撐。
1、「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 的稅收征管模式是隨著客觀經濟稅收環境的變遷和稅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而形成的。這個模式明確了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促進了征管手段和服務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質量和效率,規范了稅收行政執法行為,確保了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通過近年來的運行實踐證明,這一模式總體上是成功的。然而,稅收征管模式正處在由監督打擊型向管理服務型的轉變過程之中,科學發展觀要求必須建立管理與服務並重的的征管模式。
2、稅收征管作為一種管理模式是管理學的專門科學,必須涵蓋管理學計劃與決策、組織與文化、領導與溝通、控制與創新等基本內容,實質上這些基本內容都沒有。
3、征管組織體系混亂,分工不明。
三、稅收征管職責劃分不清。
1、科學化、精細化、專業化管理稅源,仍要明確誰來管、怎麼管、管的怎麼樣的命題。當前,我們在此方面存在諸多問題,誰來管方面:一是縱向上,機構設置不統一,職責對應不到位;二是橫向上職責劃分不明確,相互銜接不到位;三是縣市局喪失獨立法人地位,凡事必請示上級(縣市局自己降低位置把自己看做分支機構)。
2、怎麼管方面:一是缺乏有效地征管手段,特別缺乏數據綜合分析應用手段(這點主要責任在省級局,因為數據省級集中後,省級局完全可以綜合分析應用征管數據,通過數據模擬運行趨勢可以提前預警異常地區、行業、企業,為稅收征管提供抓手);二是不能揚棄適用傳動手段(這點主要責任在縣市局,因公文、征管信息化後,一些傳統法的學習方法、征管手段被拋棄,而自己和上級沒有發現新的手段,故對違法行為聽之任之);三是能力不足,已經提供的手段無法應用(這點地州局、縣市局都有責任,綜合征管軟體查詢、省級數據報告、綜合數據查詢等為稅收征管提供了一定的手段,但很少培訓和應用;另外對管理人員財務知識、查賬技巧的培訓也是短板,導致稅務人員怕進企業、怕財務人員)。管的怎麼樣方面:當前僅依*總局關於征管質量與效率考核評價體系支撐,實際也沒有落實到位,管的怎麼樣憑感覺來判斷。
3、」四位一體「尚未建立,稅收征管沒有形成合力。為了解決職責交叉重疊,人浮於事,部分稅務機關提出「四位一體」觀念被總局接納,實質上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務稽查互動不是新的理論,早在1995年稅收專管員制度時期,稅收專管員就履行分析、監控、評估「三位一人」的職責,只不過經歷了1995-2004年之間的征管改革,2005-2006之間的綜合征管軟體上線,人們認識到無論多麼先進的科技手段都離不開人,人是決定因素。
四、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應用不足。
1、綜合征管軟體上線後標志著稅收征管步入了信息化軌道,但綜合征管軟體如果僅接收數據和開票,那無疑是葛朗台。
2、各種單行軟體數據不能共享,信息孤島依然存在,嚴重製約稅收征管信息化。
五、稅收征管剛性弱化。
稅收征管剛性弱化,既受整個社會法治化程度不高、守法意識淡薄等外在因素影響,更受稅收執法人員素質較低、監督考評機制弱化、缺乏科學可行的績效管理的內在因素制約。
1、稅務人員素質偏低,依法治稅觀念淡薄。人的因素是組織中最活躍、最關鍵的因素,人員整體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了組織效率的高低。與其他行政部門人員相比,稅務人員的整體素質相對較高的。但與「奉獻、法治、責任、和諧」核心價值體系要求相比還有一段差距,尤其是在科所長及以下稅務幹部中業務素質較低、法治觀念淡薄、缺乏責任感和事業心大有人在,成為整個稅收征管工作的薄弱環節,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稅收征管工作整體效能的發揮。
2、缺乏科學合理的稅收征管績效考評指標體系。目前,對稅收征管工作的考核主要看是否完成了全年稅收組織收入計劃,其次看稅收征管與質量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再次看稅收執法過錯責任。這些考核內容由上級派3-5人走馬觀花看看就確定一個單位一年的政績,明顯有失公允。
『拾』 如何加強稅收征管
納稅服務是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基礎和環節。如何進一步搞好納稅服務工作是當前國稅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來,我市國稅征管部門在協調和配合該局辦稅服務廳著力減輕納稅人不必要的辦稅負擔的同時,以納稅人為中心,以提高稅法遵從度為目標,以稅收流程為導向,充分依託信息化手段,改進納稅服務工作,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做到執法規范,成本降低,辦稅便捷,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是盡管如此,還遠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以及納稅人的需求。為此,本文主要從如何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提升納稅服務質量等方面談談本人膚淺之見解。
一、當前在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一)征管力量薄弱,導致服務力度不夠。近年來,我市國稅部門為適應當前形勢,對所屬鄉鎮分局進行了大幅度的精簡,通過精簡機構,基層分局由過去的行政區劃設置,改變為現在的以經濟區劃設置。雖然節約了大量的人力資源和辦公經費,但從管理和為納稅人服務的角度上看,監控力度大大降低,由於稅管員忙於瑣碎繁雜的日常事務管理中,根本沒有精力對納稅人進行深層次的調查了解和宣傳輔導,稅管員在日常巡查的次數上遠遠低於從前,對納稅人在征管和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知之甚少,影響了管理和服務效能,制約了稅收管理和服務質量。
(二)管理手段落後,影響納稅服務效果。從實際情況來看,當前我市的稅收信息化建設還處於起步階段,稅收征管仍處於由傳統手段向信息化、程序化、科學化轉換的過程中,信息傳遞、反饋、共享的速度和程度較低,稅收征管仍然依靠紙質手工作業,征管方式未能從根本上脫開「粗放式」和「人海戰術」的鞠絆。納稅人在辦證,尤其是在申辦一般納稅人過程中,還存在諸多的不便,既影響了稅務機關的辦稅效率,又挫傷了納稅人的積極性。
(三)考評體系缺乏,服務工作流於形式。稅管員制度明確規定,基層稅務機關要通過加強對稅收管理員工作業績的考核,其中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我們必須對納稅服務工作的考核更加細化,每一項納稅服務工作都要有具體指標,通過嚴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到事,考核到單位,考核到人,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停留在紙質上。通過考核,真正使每一名領導和稅管員放在心上,落實在行動上,實現考核「收入」與考核「服務」並重。
二、加強稅收征管提升納稅服務質量的有效途徑
(一)優化職能,健全服務體系
按照人盡其才、人事相依的原則,根據管轄區域、管戶數量、稅源規模和人員編制對稅管員進行定崗定編,實現分類管理,發揮人才優勢和潛能。細化分解崗位職能,制定統一的工作標准、行為規則和規范的業務流程,推進稅收管理的標准化建設,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的稅收服務,在機制上起到良好的保證作用。加強稅收業務及納稅服務的教育培訓。根據新時期的要求,對稅管員開展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培訓,在注重提高稅收管理員財會水平、數據分析能力和相關知識掌握的同時,把為納稅人服務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講解,讓每位稅管員掌握一些基本的服務知識。
(二)簡化流程環節,規范納稅申報
一是簡化辦稅環節,規范涉稅文書。對已經納入CTAIS並可在網上直接審批的,取消紙質文書的審批。二是統籌安排稅收調查和日常檢查等工作。避免多頭重復安排內容相同的調查和檢查事項。如對於稅務登記、稅種認定、減免稅資格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等涉稅調查事項,實行一次下戶、調查辦結。對於納稅評估,應針對納稅人申報繳納的各個稅種進行綜合評估,國、地稅聯合評估,一年1次,避免多次下戶,多頭評估。三是規范申報。對納稅人的涉稅資料進行規范管理。對已存入CTAIS系統按照「一戶式」電子檔案管理要求採集的各項基礎信息,在納稅人辦理登記類、認定類、申報類、審批類等各種涉稅事項時,不得再要求納稅人重復提供有關證件的復印件;稅務機關在開展稅收分析、稅負調查等工作時,不得要求納稅人重復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涉稅信息。對於長期選擇電子申報方式報送涉稅資料,且數據質量比較高的納稅人,可確定報送紙質資料的時限。如增值稅、消費稅的紙質申報資料採取年度報送,企業所得稅季(月)度預繳申報採用電子申報方式,年度申報採用電子申報和紙質資料報送方式。
(三)創新征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一是加強部門協作。國、地稅機關在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基礎上,聯合評定納稅信用等級,聯合開展稅務檢查和稅收調查。要落實國、地稅聯系會議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加強分析比對,保證數據的真實、准確、完整,真正實現信息共享,提高服務質量與效率。同時要加強與工商、財政、金融、統計等部門的溝通和合作。大力開展外部信息交換,提高信息採集質量。逐步實現聯網,實行資源共享,形成社會合力,有助於提前發現問題,堵塞征管漏洞。
二是整合信息服務平台。優化稅務網站的服務功能,積極推行網上申報、網上下載稅務表格等服務措施,提供發票真偽鑒別、有獎發票等服務事項的網上查詢。積極利用簡訊開展催報催繳、申報提醒、辦稅通知等涉稅事項。
三是完善征管軟體功能。加快推廣稅收管理員平台等系統的開發與應用,增強征管軟體的查詢、監控、分析、評估功能,幫助稅收管理員更高效地開展包括戶籍管理、納稅評估、稅收檢查、數據分析等大量的日常工作,實現各級稅務機關對征管工作全面、有效的監督管理。
四是建立良性互動機制。征、管、查在稅收經濟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稅務稽查工作中要進一步建立良性互動機制,使各工作環節銜接得更加暢順,更好地發揮「以查促管,以管助查」的合力作用。
五是堅持辦稅公開。完善公開程序,拓展公開內容,規范公開形式,強化監督制約。按照納稅人辦稅流程,明確涉稅事項的類別、實施依據、公開形式、公開范圍、公開時間以及承辦部門等;做好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明確標准,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國、地稅機關要嚴格評定,確保評定的客觀性、准確性、公平性。充分運用評定結果,積極推行分類管理和服務。
(四)建立考核機制,落實服務效果
其一要強化考核監督。建立納稅服務責任制、考核制和獎懲制,堅持「三個結合」,即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定期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內部考核與社會評議相結合。
其二要開展社會評議。一要在辦稅服務廳內設置「服務評價器」,由納稅人現場對稅務人員的具體服務行為進行評價。二要採取問卷調查、稅企座談會、定期回訪納稅人等形式開展評價與監督。
其三要嚴格責任追究。確保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獎勤罰懶,獎優罰劣。
納稅服務工作是國稅部門根據當前稅收征管工作實際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一項長期工程。筆者認為,我們只有轉變觀念,做到「以人為本」,努力拓寬思路,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採取各項有力措施,傾心服務納稅人,通過不斷完善稅收征管機制來促進納稅服務質量的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