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能源管理體系課程包括哪些
能源管理體系的過程是能源管理體系建設的基本步驟簡稱。 能源管理體系的建立回一般按如下七個答步驟進行,即:領導決策與准備——范圍界定——初始能源評價——體系策劃——能源管理體系文件的編制——體系運行——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1、領導決策與准備 (1)管理者的承諾 (2)任命管理者代表 (3)提供資源 2、范圍界定 3、初始能源評審 4、體系策劃 5、能源管理體系文件的編制 6、體系試運行 7、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管理評審應包括如下七個方面: ①能源方針的適宜性; ②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③能源消耗情況和溫室氣體的排放情況; ④內審結果; ⑤針對客觀情況的變化,需要改進的方面,如能源基準和標桿是否要調整; ⑥職責劃分的合理性和資源配置的充分性; ⑦體系新的發展動向。 評審結論應形成文件,實施必要的溝通和後續改進活動
B. 能源管理體系
能源管理體系就是從體系的全過程出發,遵循系統管理原理,通過實施一套完版整的標准、規范,權在組織內建立起一個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體系,注重建立和實施過程的控制,使組織的活動、過程及其要素不斷優化,通過例行節能監測、能源審計、能效對標、內部審核、組織能耗計量與測試、組織能量平衡統計、管理評審、自我評價、節能技改、節能考核等措施,不斷提高能源管理體系持續改進的有效性,實現能源管理方針和承諾並達到預期的能源消耗或使用目標。
C. 能源管理體系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內容應包括法律法規、能源管理制度、能源審計、能源管理手回段與工具答的使用、能源使用效果、測量指標等方面的認證審核內容。《能源管理體系要求》標準的主要內容
1、總要求:組織應建立並實施能源管理體系,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體系應覆蓋組織與能源管理有關內部過程和外包過程。
2、管理職責:包括管理承諾、能源方針、作用、職責和許可權等方面的要求。
3、策劃:包括能源因素、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能源管理基準及標桿、能源目標和指標、能源管理方案等方面的要求。
4、實施與運行:包括資源,能力、培訓和意識,信息交流,文件控制,記錄控制,運行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5、檢查與糾正:包括監視、測量與評價、合規性評價、不符合,糾正、糾正措施
和預防措施、內部審核等方面的要求;
6、管理評審:包括總則、評審輸入、評審輸出等方面的要求。
D. 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具體步驟和過程
能源管理體系主要是通過「活動、產品和服務」識別能源因素,圍繞「產品實現全過程以及減少外部影響所產生的能源消耗」來確定相關的管理要求。
《能源管理體系—要求》的主要內容
1、總要求。組織應建立並實施能源管理體系,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體系應覆蓋組織與能源管理有關內部過程和外包過程。
2、管理職責。包括管理承諾、能源方針、作用、職責和許可權等方面的要求。
3、策劃。包括能源因素、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能源管理基準及標桿、能源目標和指標、能源管理方案等方面的要求。
4、實施與運行。包括資源,能力、培訓和意識,信息交流,文件控制,記錄控制,運行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5、檢查與糾正。包括監視、測量與評價、合規性評價、不符合,糾正、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內部審核等方面的要求;
6、管理評審。包括總則、評審輸入、評審輸出等方面的要求。
(三)能源管理體系關鍵要素分析
針對能源管理體系中所包含的關鍵的要素進行分析如下:
要素
能源管理體系-要求
能源方針
能源方針是指由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正式發布的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總體宗旨和方向。
在制定能源方針時,強調要對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並持續改進作出承諾;對遵守與能源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標准及其他要求作出承諾。
另外,組織自身需求和有關的法律法規、標准等強制要求也是能源方針關注的主要方面。
策劃
能源管理策劃相對比較復雜,首先要識別能源因素和評價出優先控制的能源因素,識別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標准及其他要求,同時還要建立能源管理基準和標桿,在此基礎上,確定能源目標、指標。最後,要針對所確定的目標、指標及相關能源因素,制定能源管理方案。
基準與標桿
建立能源管理基準和標桿是能源管理體系的一項基礎的、不可缺少的工作,組織可以依據所確定的基準、標桿(適宜時),進行能源績效的縱向比較(與歷史情況進行比較)和橫向比較(與同行業進行比較),同時,基準和標桿也是確定能源目標和指標的基礎。
目標和指標
能源目標是指組織所要實現的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總體要求。能源指標是由能源目標所產生,為實現能源目標必須達到的可測量的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具體要求。
同樣,能源方針、能源目標和能源指標共同構成了能源績效的評價依據。
能源目標通常是定性的,針對某一具體的能源因素提出總體要求,而能源指標通常是定量的並且是可測量的,如能源利用率指標、能源節約率指標、系統能源效率指標等。
能源目標和指標通常是「內外結合的比較要求」,主要依據基準、標桿、法律法規、標准等確定。
資源配置
能源管理將資源作為實施與運行的一個部分,不僅提出了原則要求,也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如:設備和系統的自身能源利用效率對能源指標的影響即直接又重大,在進行設備配置時需要綜合考慮其能耗和效率問題。
運行控制
一方面,組織的能源消耗產生於產品實現的全過程;另一方面,能源管理體系的運行效果將直接影響能源目標和指標的實現。因此,在能源管理體系中,運行控制雖然作為實施與運行的一部分內容加以闡述,但具體的控制內容應涉及兩個方面:
a) 產品和過程設計;
b) 設備、設施配置與控制;
c) 能源采購;
d) 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控制等。
設計
在能源管理體系中,作為運行控制的一部分,應針對產品和過程設計提出有關的能源管理要求。特別是在類似生產流程設計過程中,不僅應考慮生產全過程中所使用的能源的種類、經濟性、質量、環境影響、能量平衡等因素,還應重點考慮耗能設備、耗能系統以及各系統間的匹配,實現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也就是說,能源管理對「事前控制」依賴很強。
采購
由於能源采購對組織的能源目標和指標的實現有重大影響,應在能源管理體系中對能源采購提出具體要求。
監視和測量
除一般意義上對能源特性的監測和測量外,在能源管理體系中還強調:
− 能源測量:包括利用綜合能耗計算、能量平衡、節能監測、能源審計等手段進行的監測和測量;
− 能源績效評價:組織應定期收集關於目標和指標的執行情況,產品、設備和系統的能耗情況,節能新技術,最佳節能實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的使用情況等,利用這些信息對組織能源績效作出評價並識別出持續改進的機會。
(四)、關於ISO9000、ISO14000和能源管理體系標准
三者都是運用管理手段、系統思想、過程方法、PDCA途徑和持續改進對所控制的對象進行系統的控制和管理,但由於三個管理體系所對應的核心概念――質量、環境和能源不同,以及由此導致的管理體系的關注點和過程式控制制方法也不完全不同,因此,所使用的控制和管理措施以及採取的具體技術方法將存在差異。但總的來說,能源管理體系標準是在ISO9000標准和ISO14000標準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一套管理體系標准,因此,不論從標准結構、標準的內容都會存在直接或間接的聯系,也就是說要充分借鑒ISO9000標准和ISO14000標准來制定能源管理體系標准。
E. ISO50001的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簡介
該文件主要保證與ISO 9001(質量管理)和ISO 14001(環境管理)保持最大的兼容性。ISO 50001將會版提供以下權幫助:將能源效率納入管理辦法的框架中;更好地利用現有能源消耗資產;制定標准、測量、記錄和報告能源強度改進及其預計的對削減溫室氣體(GHG)排放量的影響;能源資源的透明管理和交流;能源管理的最佳做法和良好的能源管理行為;評估並確定新能源效率技術的實施和其優先順序;通過供應鏈促進能源效率的框架;和溫室氣體排放削減計劃有關的能源管理改進。
ISO 50001正處於國際標准草案(IDS)階段,並邀請ISO各國成員組織在5個月投票期內對標准文本進行投票和評議。如果DIS投票通過,修訂的文件將會成為最終的國際標准草案(FDIS)在各個ISO成員國運行。FDIS投票通過後,ISO 50001將在2011年初作為國際標准公布。
F. 能源管理體系的主要內容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內容應包括法律法規、能源管理制度、能內源審計、能源管理手段與容工具的使用、能源使用效果、測量指標等方面的認證審核內容。《能源管理體系要求》標準的主要內容
1、總要求:組織應建立並實施能源管理體系,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體系應覆蓋組織與能源管理有關內部過程和外包過程。
2、管理職責:包括管理承諾、能源方針、作用、職責和許可權等方面的要求。
3、策劃:包括能源因素、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能源管理基準及標桿、能源目標和指標、能源管理方案等方面的要求。
4、實施與運行:包括資源,能力、培訓和意識,信息交流,文件控制,記錄控制,運行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5、檢查與糾正:包括監視、測量與評價、合規性評價、不符合,糾正、糾正措施
和預防措施、內部審核等方面的要求;
6、管理評審:包括總則、評審輸入、評審輸出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