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應該如何加強校園安全管理
校園安全防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為確保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建立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保衛制度,完善防範機制,學校成立以校長、書記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處室主任、工作人員、體育老師組成的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責任制度》,與分管處室政教主任、總務主任、門衛值班人員簽訂責任書,加強有關人員的安全工作責任心,真正使學校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將校園安全工作與各處室、班級和教職工學期考核相掛鉤,實行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確保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安全教育,樹立安全意識
安全工作的重點是及時消除隱患,加強全校師生的安全教育,防患於未然。多年來學校利用櫥窗板報、標語、校園廣播、班級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升旗儀式、放光碟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營造出「人人講安全,處處講安全、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濃厚氛圍。邀請交警講「交通安全常識」,邀請消防隊員講「消防安全知識」,同時根據學生特點舉行知識競賽、作文比賽、書畫比賽、組織學生觀看安全教育警示錄像、疏散演習等各種宣傳教育活動,通過這些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採取切實措施,創建「平安校園」
開展創建安全班級、安全校園活動,認真落實「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體的防範措施,堅持「從細微處著眼,從最小處抓起」的原則,加大安全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一方面在班級內部宣傳安全知識,加強學生的自我安全防範意識,二是政教處做好平時學生教育和班級管理,在周一升旗多次強調學生安全並提出要求。針對課間操及升旗全校1100多學生聚集後的安全疏散有了明文規定,要求學生分幾路整隊回教室,杜絕了校園亂跑及上下樓的擁擠現象。學生在校內也不允許打鬧、瘋跑,以防發生碰撞事故。三是總務處對出現的設施安全隱患都能夠及時排除,一時不能解決的先圍起來不讓學生靠近,並加掛安全警示牌。各處的電源、電線、插座、體育器材做到經常檢查,隨時維護。除了平時的檢查外,每學期針對安全工作進行多次全校性的排查,排除安全隱患。四、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學校對二號樓、四號樓樓道安裝了塑鋼推拉窗加固樓道走廊護欄,二號樓、四號樓教室後窗也封閉起來。四個樓頂通道門都上了鎖。五、從安全、防盜考慮學校已著手「紅外線安防監視攝像頭」安裝工程,加強硬體建設,覆蓋學校操場、校門口等處,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同時將增加警用器材、消防器材,加強安全防範。此外,在以技術防範為主要手段的同時,加強人防安全,嚴格值班制度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完善值班預案和節假日領導帶班制度,學生上下學管理制度的措施。
四、建立報告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工作日報告制度。在全校各班級、各處室中設立安全檢查員,要求每天對各自范圍內的學生動態、教學生活設施、設備進行檢查、記錄,並向班主任和總務處責任人匯報;在校園各區域配備消防設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使學校安全管理網路覆蓋到校園的每一個區域,每一個角落。教育學生增強自我防範意識,開展必要的安全防範技能培訓,提高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嚴格值周值班制度。實行值周領導提前半小時到崗,值周教師上下學時間在崗,學生全部離校後才能下班。對學生入校、放學、在校安全,實行全方位、無間隙監控。嚴格校規校紀,對違反紀律的學生要嚴肅處理。
五、突出學生安全重點,抓好學生安全管理
1.嚴格門衛制度,嚴格校規校紀,每天上午下午學生進出校門時均有值周學生和值周教師在校門口進行檢查。嚴格控制社會人員、非聯中師生進校。外來人員聯系事宜的須徵得有關部門的同意,登記後才能進校,否則一概不得進入,值班人員如違反規定擅自放入無關人員將按學校紀律處理,嚴重者開除崗位。
2. 門衛值班人員學生上學後及時鎖大門。開門時間:早7:00-8:00,11:30-12:15;中午2:00-2:30,4:50-6:20。要求小學生5:30必須全部離校。
3.加強課間管理,要求政教處和值周教師每天課間在校園、操場、各教室間巡視,杜絕學生在課余時間打鬧滋生事端。
4.進一步加強學生行為規范的養成教育,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加強安全防範知識的教育。狠抓校園安全措施的落實,在校門口、樓梯口、體育設施旁設有安全警示語。
5.加強交通安全法規教育,經常性的進行交通安全常識講座,教育全體師生注意交通安全。
6.定期聯系家長,齊抓共管,家校結合不斷提高學生、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寒暑假、五一和國慶長假,學校都要求家長配合提醒家長注意對子女的安全教育,以保證學生假期中的安全,嚴防事故的發生。
7.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和特殊學生檔案。對單親家庭、重組家庭學生,有心臟病、心理疾病的學生和行為不規的學生進行特別關注,建立跟蹤檔案,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六、定期進行安全工作檢查
建立、完善檢查制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除每周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大檢查外,還要不定期抽查學校安全工作,每學期初、學期末和每年雨季前,學校後勤人員都將所有樓房、水電線路檢查一遍,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學校不定時召開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做好安全工作的方法,解決工作出現的問題,將隱患和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堅持不懈的抓好安全工作,努力營造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校園安全責任重於泰山。我們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決不能有任何僥幸心理,不能有絲毫鬆懈麻痹思想,真正做到思想重視、措施有效、防範到位。要深入開展學校周邊環境集中整治,認真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堵塞安全漏洞。
以上便是校園安全防範措施的介紹,學生人員在校園的時候也應該注重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走偏僻的地方,不在夜深的時候在外行走,隨身最好攜帶防身工具,不要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B. 校園安全工作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1、體育教師備課中要有安全注意事項,上課前要對學生講明安全注意點,進行安全教育。
2、體育老師上課前,認真對本課使用的體育器材及場地進行檢查,消除隱患。
3、學生練習前,必須認真做好准備活動,危險動作要做好保護措施,如單雙杠,跳馬等。
4、學生課外活動,必須由班主任組織管理,在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活動。
5、運動隊訓練必須由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鉛球標槍等器材一律不出借。
6、要定期對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二、實習室注意事項
1、實習室配有專人負責,非授課教師和學生不得擅自入內,特殊情況需用須經專職教師同意。
2、上課前檢查電源是否正常,線路和計算機是否完好,下課及時關機,並切掉電源。
3、實習人員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使用。
三、學生日常注意事項
1、 課間提倡文明休息,嚴禁用掃帚、拖把或棍棒打鬧。
2、 課間下、上樓梯不爭先恐後,到操場、單、雙械、乒乓台處活動,不準你搶我爭、嚴禁危險舉動。
3、 在勞動(或大掃除)中,擦玻璃時(特別在樓上),在高處清掃時,要有專人相扶。
4、 開關門窗要注意周圍是否有人或物,以免碰傷或發生意外。
5、 學生進校不得隨意攜帶彈簧刀之類的刀具與利器、打火機、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經發現,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
四、住宿生安全注意事項
1、不準擅自離校外宿或容留他人住宿,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規定床鋪就寢。
2、不準在寢室內亂拉電線或電燈,嚴禁使用熱得快等用電器。不準帶彈簧刀之類的刀具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3、不得將貴重物品帶到學校,如:戒指、項鏈等。
4、不得將宿舍的鑰匙交與非本宿舍的人。鑰匙要妥然保管。離校前要檢查門窗,及時關好。
5、不準將社會閑散人員帶進學校。同學之間要團結互助,有問題通過教師妥善解決。
五、自行車安全管理措施
行是我們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基本要求之一,表面看來,走路騎車是件極平凡的瑣事,但要真正的走好路、騎好車並不是每個學生都能做好的,因此提出如下安全騎車的規定:
(一)停放在學校的自行車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即做"五有"
1、有公安局備案的自行車牌照。
2、有學校核審發給的自行車停車證。
3、有完好無損的車鈴。
4、有較靈敏的剎車功能。
5、有車鎖。
(二)騎自行車必須做到"五必須"
1、 學生騎車年齡必須超過十二周歲。
2、 騎車前必須檢查剎車、車鈴是否完好。
3、 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謹慎騎車。
4、 通過交叉路口、上下橋、上下坡、彎路、人群密集地、窄橋、窄路時必須減速緩行。
5、 轉彎時必須伸手示意。
(三)騎自行車必須做到'"十不準"
1、 不準雙手離把,撐傘騎車。
2、 不準互相追逐,扶肩並行。
3、 不準在公路上、人行道上學騎自行車。
4、 不準在機動車搶道。
5、 不準載頭猛拐,曲線競駛。
6、 不準騎車帶人。
7、 不準攀扶機動車。
8、 不準逆向行駛。
9、 不準闖紅燈。
10、 不準亂停自行車。
(四)自行車停放要求
1、校園內不準騎車,進出校門要步行推車。
2、在放學高峰期,要禮讓、前後照應,不要爭先恐後
3、按車號停放自行車且要停整齊。
4、如違反上述安全規定則取消其在校停車資格。
六、教室、辦公室安全注意事項
為使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有利於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對教室、辦公室提出以下要求
(一)防盜:
1、貴重物品專人負責保管,鎖在電視櫃和材料櫃內。采購、保管要賬目清楚。
2、學生離開教室時要關好門窗,並及時檢查;教師進出辦公室隨手關門,下班時要將門反鎖。
(二)防電:教室、辦公室的飲水機、日光燈電器設備要有專人保管,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安全。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安排修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七、門衛及小賣部安全注意事項
1、來客統一在門衛登記,嚴禁無事隨便進入學校。
2、節假日值班要禁止學生及社會閑散人員隨便進入學校進行各種活動,特殊情況須經學校領導同意批准方可。
3、外來自行車一律停在門口,嚴禁入校。非教學時間注意騎車出校門情況,防止自行車失竊。
4、小賣部不出售變質食品,確保師生身心健康。
5、各種食品(飲料、肉類等)應在有國家衛生許可的廠家或銷售點購買,嚴防各種衛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學校。搞好小賣部的衛生工作,做到衛生、清潔、安全。
C. 廣東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實施細則的第三章 安全培訓機構
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活動,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安全培訓資質分四個等級。
申請一級、二級安全培訓資質,按《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令第20號)辦理。
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同意頒發安全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應將國家培訓資質證書的復印件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申請三級安全培訓資質,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申報單位的師資配備狀況和培訓設施等條件依法進行受理和認定。
申請四級安全培訓資質,由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受理和認定,並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四級安全培訓資質的申報程序,由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參照三級安全培訓資質的申報程序辦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培訓項目范圍,取得三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分別承擔初級安全主任;特種作業人員;省屬生產經營單位的分公司、駐粵中央企業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市(地)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乙類(包括乙類)以下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其他專項培訓的培訓工作。
取得四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鄉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或巡查員);縣屬生產經營單位(不含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他從業人員上崗前廠(礦)、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工作,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開展的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工作和受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委託負責組織開展各類專項培訓。 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三級培訓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50萬元以上。
(二)有必要的專職管理人員。
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報2006年第28期-16-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要與培訓項目相適應)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員,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並經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員。
(五)有獨立固定的培訓場所,有能夠滿足同期5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可以租賃、租借其他單位,但租賃、租借期不得少於3年)。
(六)申請特種作業培訓的機構要擁有與培訓項目相適應的實操基地或實習場所(可以租賃、租借其他單位,但租賃、租借期不得少於3年)(特種作業培訓機構的實操基地或實習場所的設施、設備配備的評估標准另行制定)。
(七)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安全培訓機構申請四級培訓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30萬元以上。
(二)有必要的專職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四)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要與培訓項目相適應)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員,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並經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員。
(五)有獨立固定的培訓場所,有能夠滿足同期3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60平方米以上(可以租賃、租借其他單位,但租賃、租借期不得少於3年)。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禁止培訓機構租賃、租借下列房屋作為培訓場所:
(一)簡易建築物。
(二)危房。
(三)從事正常教學的中小學校舍。
(四)其他不適合培訓教學的房屋和場所。 申請三級安全培訓資質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申請表(見附件1)。
(二)安全培訓機構章程。
(三)申請單位的情況簡介(見第十七條規定)。
(四)工商營業執照或工商名稱預核准證明材料和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的復印件。
(五)安全培訓機構培訓教員的情況匯總表、登記表(見附件2、附件3)。
(六)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專職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復印件。
(七)管理人員、培訓教員的學歷證書、師資培訓合格證書、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八)教學設備、儀器和圖書的清單。
(九)教室、圖書資料室、實驗室(含實習場所及附屬用房)、行政辦公用房、宿舍等物業的房產證書和租賃合同復印件。
申報材料應真實、准確,表格、文書的列印和復印件的大小統一使用A4尺寸的紙張,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並製作電子版軟盤,由熟悉申請材料內容的人員一並送達。 申請單位的情況簡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培訓機構名稱、詳細地址。
(二)安全培訓機構的管理人員、師資的學歷、技術職稱的結構情況。
(三)培訓項目的設置。
(四)內部管理制度:
(1)教學管理制度;
(2)培訓教員崗位責任制度;
(3)管理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責任制度;
(4)培訓檔案管理制度;
(5)學員管理制度;
(6)教學設備、設施和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7)特種作業培訓實習安全操作規程;
(8)後勤管理制度(包括住宿、就餐、交通服務、文體活動等);
(9)財產和財務管理制度。 申請程序:
1、申請三級安全培訓資質的單位應將培訓機構資質申報材料報當地縣(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並由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時上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2、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1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或由有關中介機構完成對申報單位的資質條件評估。評估合格的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資質證書;不合格的,說明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單位並知會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承擔評估的有關專家和中介機構對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安全培訓機構聘請專職教員,必須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原則上不少於3年。
安全培訓機構對已聘請的專職教員因故解除聘用合同,應及時報原資質審批部門備案。 持有安全培訓資質證書的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原認定核發安全培訓資質證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一)機構停業、破產或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的。
(二)法定代表人變更的。
(三)專職培訓教員調動、變更的。 安全培訓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類安全培訓大綱、培訓內容及其規定的學時,開展安全培訓。
安全主任、安全督導員、鄉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或巡查員)和各有關專項培訓等培訓大綱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2年組織一次安全培訓優秀教材的評選推薦工作。
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優先使用推薦教材。 安全培訓工作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的原則。
(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廣東省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廣東省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具體包括:
1、負責組織各地級以上市、各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察員的培訓工作(不含日常的業務培訓)。
2、負責組織廣東省中、高級安全主任的培訓工作。
3、負責組織各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專職教員的培訓工作。
4、協助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指導安全督導員的培訓工作。
5、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的集團公司(或總公司)、駐粵中央企業的分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含高危行業)的培訓工作。
6、負責組織廣東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包括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和甲類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包括劇毒品,成品油批發企業、加油站)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7、組織廣東省危險化學品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參加的安全培訓。
8、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省安委會的委託負責組織開展各類專項培訓。
(二)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本市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具體包括:
1、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行政區域內省屬駐地生產經營單位分公司、中央企業駐地的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市屬(在市區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生產經營單位(不含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2、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行政區域內乙類(包括乙類)以下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3、負責組織所轄行政區域內初級安全主任的培訓工作。
4、負責組織所轄行政區域內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工作。
5、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委託負責組織開展各類專項培訓。
(三)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本縣行政區域內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具體包括:
1、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鄉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或巡查員)的安全培訓。
2、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行政區域內縣屬(在縣以下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生產經營單位(不含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3、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上崗前廠(礦)、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工作,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開展的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工作。
支持、鼓勵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自主開展以上兩類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可委託所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協助開展安全培訓。
4、受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委託負責組織開展各類專項培訓。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活動必須堅持由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選派有關人員參加,培訓機構接受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依法、有序開展培訓業務的原則。
安全培訓機構應於每期培訓班開班前10個工作日內向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培訓考核的處(科)室提交《培訓班申報表》(具體格式見附件4、附件5)。
各級考核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到培訓機構兼課、任課。 考核及發證分工
(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廣東省以下各類人員的考核和發證:
1、負責中、高級安全主任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頒發《廣東省中級安全主任證書》、《廣東省高級安全主任證書》。
2、負責各地級以上市、各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察員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頒發《廣東省安全生產監察員證》。
3、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專職培訓教員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頒發《廣東省安全生產培訓教員證書》。
4、負責省屬生產經營單位(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和中央企業分公司及其所屬單位(不含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別頒發《廣東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合格證書》和《廣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
5、負責廣東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生產(包括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甲類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包括劇毒品,成品油批發企業、加油站)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別頒發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6、組織省屬和中央駐粵的中專、技校和特種作業培訓機構負責培訓的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和復審工作,考核合格的,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含IC卡)》。
7、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安委會委託,或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發證的各類人員。
(二)各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以下各類人員的考核和發證:
1、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初級安全主任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頒發《廣東省初級安全主任證書》。
2、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和復審工作,考核合格的,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含IC卡)》。
3、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行政區域內省屬駐地生產經營單位分公司、中央企業駐地的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市屬生產經營單位(不含高危行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別頒發《廣東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合格證書》和《廣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
4、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行政區域內乙類(包括乙類)以下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別頒發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三)各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以下各類人員的考核和發證:
1、負責鄉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或巡查員)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頒發《廣東省鄉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證》。
2、負責縣屬(指在縣區以下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生產經營單位(不含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頒發《廣東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合格證書》和《廣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 安全培訓的考核和發證應堅持教考分離、統一考核標准、統一證書式樣、分級負責。
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分為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考核。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其他安全培訓的考核採取閉卷考核,試題由省組織各市、縣考核機構工作人員,根據國家、省的有關考核標准,結合推廣使用的教材,共同參與研究開發,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考核機構綜合建設廣東省統一的試題庫,供各級考核機構使用。各級考核機構應當採取保密措施,嚴格落實保密責任。
接受安全培訓的人員經考核合格者,由考核機構向發證機關申辦相應的證書。
考核機構向發證機關申辦相應的證書應如實填報《發證報批表》(具體格式見附件6、附件7)。
根據工作需要,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將考核事務性工作委託給具備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進行。
受委託的考核機構應當制定考核管理規章制度,落實考核責任制。 安全監督、監察人員;非煤礦山、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准,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
除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頒布的考核標准外,其他考核標准,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含IC卡)等證書的式樣,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統一規定,委託有關機構統一製作。
除前款規定的證書外,其他包括安全生產監察員證、安全主任證書、安全生產培訓教員證書、鄉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或巡查員)證等有關證書的式樣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規定(已製作的證書式樣見附件8),由考核機構負責印製。 除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外,各類資格證書和其它培訓證書的有效期均為3年。各類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於期滿前2個月內向原發證部門辦理延期手續。
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有效期為6年,每2年復審一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需延期或者復審的,應當於期滿前1個月內向原發證部門或者異地相關部門辦理延期或者復審手續。復審內容包括責任事故記錄、違法違章記錄、參加培訓記錄等。復審不合格的,經重新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辦理延期手續。個人在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在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有效期滿時,經原發證部門或者異地相關部門同意,不再復審,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有效期延長2年。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細則的規定審查、頒發安全培訓機構的資質證書。對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3年進行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報2006年第28期-23-
一次評估檢查,並定期向社會公布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安全培訓的機構應當配合執法監察機構,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培訓場所的衛生、安全狀況。
(二)課程、課時安排與培訓大綱的落實情況。
(三)專職教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四)學員的出勤情況。
(五)培訓收費情況。
(六)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安全培訓機構的違法違紀行為,均有權向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安全培訓的機構應當配合執法監察機構,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加強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培訓計劃的實施落實情況。
(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安全主任)持證上崗情況。
(三)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落實情況。
(四)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情況。
(五)有關培訓記錄、檔案管理情況。
(六)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D. 怎樣做好校園安全管理培訓評價或建議
地震、火災、防踩踏、反恐防暴等災害留給人們的逃生時間是有限的,一般是兩
分鍾左右,應急疏散演練應明確最終的時間目標,原則上中學生兩分鍾以內,小學生
三分鍾以內完成,幼兒園五分鍾以內完成。天廷救援從學校實際出發,設定合理的時
間要求,通過經常性的演練逐步提升,最終達到設定的目標。
演練准備階段應包括:制定演練方案,成立演練組織結構,演練前安全教育及其
他准備工作。演練方案應做到:內容完整、簡潔規范、責任明確、路線科學、措施具
體、便於操作。
做為學校負責人/教育工作者,必須提前做好預防措施,防範未然、居安思危!!!
天廷救援,竭誠為您服務!
E. 如何抓好校園安全管理
一. 要明確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標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一個長期性的工作,要通過各處室、各班級的通力協作和不懈的努力達到「三有、三無、三不發生、三加強」的目標。「三有」,即有周密細致的責任體系和管理網路;有規范、完善的安全工作制度和獎懲考核機制;要有與我校安全任務相適應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和強力到位的工作措施。「三無」,即校園內無打架斗毆現象發生,無盜竊學生財務現象,無明顯地安全隱患存在。
「三不發生」,即校園內部不發生嚴重侵害師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不發生在校學生違法犯罪案件,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三加強」,即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形成維護廣大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爭創零犯罪校園;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整治,努力消除各類治安安全隱患,使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明顯好轉。
二、要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
1.加強學校飲食衛生安全管理。
我校要強化對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的監管,凡不符合要求、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一律要整改到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是學校,因此必須要明確層層分包責任制,強化監管機制,要堅決防止後勤「一包了之」。加強食堂承包人和聘用人員的法紀教育,教育他們守法經營、科學管理、規范操作。對食堂實行承包、租賃經營後,承包經營者不服從或不配合學校實施衛生安全管理和監督,食品衛生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要果斷採取措施,堅決予以糾正,切實保證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各項規定和要求落到實處。
2.加強學校校舍的安全管理。
我校責任部門要經常深入各班級、各宿舍對房屋主體、公共設施及電線電路加強檢查和維修,由於學生公寓樓房屋主體使用年限較長,各班級必須要有高度負責的主人翁意識,防止如電線老化、裸露現象,防止水管破裂和房屋漏水等現象的發生,發現有安全隱患後必須及時上報解決,千萬不能有等靠和依賴思想,該維修的、該更換的必須立即維修和更換,絕不留任何安全隱患。同時要在一些醒目的地方增設一些安全警示標識。
3.加強護送學生過公路及消防安全的管理。
明確校長、中層幹部、班主任、任課老師和門衛值班一體化管理制度及層層負責的管理機制。每天學生過公路時,除門衛保安現場指揮車輛和學生過公路外,學校各級領導及老師一定要親臨現場維護學生過公路的安全。對於在課間零星往返教室和寢室的個別學生,班主任要通知門衛保安護送,各班級過公路時,必須要有老師帶隊一路護送,確保安全。學校對消防工作負有直接責任,負責購置、配備、檢修和更新消防器材,保證數量和質量達到要求;經常檢查用火、用電等消防安全,重點檢查各宿舍、倉庫、電子操作室等存放易燃物品及學生宿舍、食堂、會議室、教學樓等人群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每層樓要按規定配齊消防器材,做到人人懂消防,人人會使用滅火器材,要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F.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期火災能力
3.組織引導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災現場處置程序:
1.撥打:「119」
2.組織人員疏散。
3.火場警惕。
4.初期火災撲救
5.協助消防滅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規,
2「懂」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3「懂」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預防火災措施,
4「懂滅火和應急疏散及火災撲救,
5「懂」火場逃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