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要求給員工辦理公務卡,到底應不應該辦理呢這公務卡有用嗎需要收什麼費用嗎
不是強制性的,不辦理只是得不到其中的利益,並沒有什麼損失。只要按正規內程序走,徵信有逾期容記錄,就下不來卡。
首先需要單位與建行簽訂辦卡協議,文本由建行提供。其次,單位出具辦卡人員清單,加蓋公章,上面應有單位編碼內容。然後由辦卡清單上每一人員填寫公務卡申請表,交與建行集體辦理。
(1)公務卡業務培訓會會標擴展閱讀:
公務卡的持卡人為預算單位的工作人員,申請辦卡時必須由單位確認其身份,而普通信用卡在申請的時候不需要確定身份。
公務卡可以用於公務活動開支和報銷,公務卡本質上是信用卡,因而其在公務消費同時兼具個人消費功能。作為個人消費信用卡時,和普通信用卡功能相同,還可以在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享受銀聯標准卡優惠活動帶來的實惠。一般普通信用卡主要是用於消費。
㈡ 公務卡是什麼
公務卡是中央財政預算公務卡的簡稱,屬於銀行貸記卡的范疇,是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財政預算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並兼顧私人消費的信用卡,且不可辦理附屬卡。
㈢ 公務卡的管理要求
公務卡的報銷要求
建立公務卡制度後,學院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報銷審批程序和會計核算辦法不變,但在三個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計財處對持卡人申請報銷的公務支出,必須通過公務卡支持系統,對刷卡消費的信息進行查詢、審核,確認無誤後才能予以報銷。
二、對批准報銷的公務卡支出,由計財處簽發支票等支付指令,從單位零餘額賬戶將報銷款項直接劃入公務卡賬戶。。
三、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要求,公務卡具有先消費後還款的特點,報銷的審批等手續等要在「免息還款期」的前五個工作日辦理好交到計財處。
公務卡的免息期
公務卡的免息期為:20到50天
按龍卡公務卡出賬單日計算:在出賬單日前消費的,在出賬單後的20天要還款;在出賬單日後消費的,可在下一個到期日前還款。
如龍卡公務卡的出賬單日為每月7日,你在7號前消費的,須在本月份27日前還款;在8日以後消費的,可在下一個月的27日前還款。
公務卡實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很多人把公務卡看成是一副良葯,可以包治百病,可以完全杜絕一切問題。實際上用公務卡進行公務消費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1.公務卡仍不能從根本上避免腐敗。從公務卡消費的執行過程和目的來說,公務卡消費方式解決了以往易發生的湊票報銷、虛開報銷發票金額等腐敗行為,增加了公務消費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腐敗行為的發生。但它畢竟只是一種技術手段,還存在一些漏洞:一是實行公務卡消費時,仍可能依然存在虛假開支情況。一些人仍可以在與供應商協調好後,打出與所消費不一致的小票與發票。二是公務消費吃回扣的問題將依然存在,公務卡消費達到一定金額後,一些人仍能得到商家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現金返還。作為公務卡,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只能從根基上出台相關措施抑制腐敗,才能有效抑制此類問題的發生。
2.預算外資金不能真正反映出來。按照目前我國的財務體制,政府預算分為預算內支出和預算外支出,預算外的部分幾乎完全脫離監管。這部分收入,當地政府既可以用來發展,也可以用於各種招待,其中的自由裁量空間巨大。但仍有一些單位違反規定私設小金庫,為某些領導幹部進行不正常消費提供了渠道。此外,由於預算外收入的管理非常混亂,監督不嚴,私建的小金庫往往都掌握在各單位主要的幾個負責人手中,這又為他們貪污腐敗行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3.公務卡受理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持卡人普遍反映,在許多地方從事公務活動時不能刷卡,只能個人先墊付現金,待報銷後再到銀行取出。此舉不僅佔用個人資金,而且將原來僅存在於單位提取現金時的安全風險擴大到了所有持卡人,容易引起持卡人對公務卡推廣的抵觸情緒。目前我國信用卡刷卡網路系統還不夠完善,國內一些中小型城市和小商戶的刷卡網點較少。
公務卡實行的相關建議
為更好地促進公務卡結算方式的實施,需要預算單位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銀行系統加強服務和管理,保障公務卡消費通暢,持卡人提高用卡意識。
1.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促進公務卡結算。結合單位實際和業務特點,完善關於轉賬結算、公務卡結算和公務卡結算後現金使用規定等管理辦法,嚴格限定單位現金支取范圍,以確保公務卡結算內容的統一規范。加強財務人員公務卡結算知識的相關業務培訓,增設公務卡結算信息維護專門崗位,合理配備財務人員和設置財務崗位。
2.加強銀行信息化建設,推進公務卡結算。各銀行要按照有關部署,及時完成相關業務系統改造和人員培訓,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快公務卡產品開發,提升服務能力,加快POS 機的更新換代,對偏遠地區,要加快公務卡使用的相關支持力度,如通過財政補貼和銀行共同出資,對偏遠地區建立信用卡使用系統。
3.持卡人提高用卡意識,積極使用公務卡。各銀行機構、單位財務部門應對持卡人消費進行積極引導,要對使用現金交易的弊端和使用銀行卡交易的好處進行合情合理的宣傳,促使人們深入地了解使用銀行卡的便利,從觀念上逐步接受信用卡。持卡人應通過學習,了解透支消費的基本知識,熟悉單位公務卡結算制度,提高用卡意識,在公務支出中,積極使用公務卡結算。
㈣ 辦信用卡為什麼送東西
水杯等等日常生活用品。其屬於信用卡激活禮品。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發卡銀行應當建立信用卡激活操作規程,激活前應當對信用卡持卡人身份信息進行核對。
不得激活領用合同(協議)未經申請人簽名確認、未經激活程序確認持卡人身份的信用卡。對新發信用卡、掛失換卡、毀損換卡、到期換卡等必須激活後才能為持卡人開通使用。
信用卡未經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費用。在特殊情況下,持卡人以書面、客戶服務電話錄音、電子簽名、持卡人和發卡銀行雙方均認可的方式單獨授權扣收的費用,以及換卡時已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除外。信用卡未經持卡人激活並使用,不得發放任何禮品或禮券。
信用卡的相關要求規定:
1、發卡業務包括營銷推廣、審批授信、卡片製作發放、交易授權、交易處理、交易監測、資金結算、賬務處理、爭議處理、增值服務和欠款催收等業務環節。
2、收單業務包括商戶資質審核、商戶培訓、受理終端安裝維護管理、獲取交易授權、處理交易信息、交易監測、資金墊付、資金結算、爭議處理和增值服務等業務環節。
3、商業銀行發行的信用卡按照發行對象不同,分為個人卡和單位卡。其中,單位卡按照用途分為商務差旅卡和商務采購卡。
㈤ 財政預算單位公務卡有什麼利弊
財政預算單位公務卡的利弊如下:
1、有利之處
有利於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率專,降低行屬政成本。通過合理配置資源,減少財政供養人口,大力壓縮公款招待、公務用車以及差旅費等支出;有利於深化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規范財政資金管理;有利於促進非現金支付工具使用,減少現金流通。
2、弊端
公務卡仍不能從根本上避免腐敗。實行公務卡消費仍可能依然存在虛假開支情況和消費吃回扣的問題;預算外資金不能真正反映出來,幾乎完全脫離監管,為不正常消費提供了渠道;公務卡受理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在許多地方從事公務活動不能刷卡,只能個人先墊付現金,等待後續報銷。
(5)公務卡業務培訓會會標擴展閱讀:
財政預算單位公務卡的推行條件
當前,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不斷健全,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進,財政財務管理透明度明顯提高,同時國內銀行卡產業快速發展,銀行卡受理環境明顯改善,適應現代管理需要的信息網路系統也日益健全,為全面推行公務卡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條件。
推行公務卡制度的時機已基本成熟。公務卡支付結算的范圍,主要是中央預算單位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5萬元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等。
㈥ 單位可以查到我的公務卡消費記錄嗎求解
可以的。
根據《單位公務卡管理辦法》:
第九條 單位公務卡只能用於公務支出,禁止用於個人支出,禁止分期付款,禁止存取現金,不產生積分或發卡銀行用卡紅利返還。
第十條 單位公務卡和個人公務卡都適用於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所規定的結算項目。發行單位公務卡後,個人公務卡主要用於結算差旅費支出項目,單位公務卡主要用於結算差旅費之外的其他支出項目。
第十一條 單位公務卡和個人公務卡均可在線下、線上渠道(網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支付結算。單位公務卡用於線下交易必須採用「密碼+簽名」方式進行核驗。
線下交易的銷售點終端(Point of Sale, POS)簽購單、線上交易的記錄憑據等,可作為輔助報銷憑證。商戶發票為必備報銷憑證。
第十二條 單位公務卡使用現行代理銀行公務卡支持系統(或財政部門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系統的公務卡模塊)進行報銷,並納入財政部門預算執行動態監控范圍。報銷和動態監控有關規定參照個人公務卡執行。
第十三條 預算單位應在單位公務卡免息還款期內完成報銷還款工作,逾期產生的利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均由單位承擔。但持卡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提請辦理單位公務卡報銷手續。
(6)公務卡業務培訓會會標擴展閱讀:
根據《單位公務卡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預算單位在單位公務卡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選擇單位公務卡發卡銀行,簽訂單位公務卡服務協議。
(二)確定本單位單位公務卡的持卡人,組織統一辦理單位公務卡,合理分配信用額度,並做好離職、變更等情況下的單位公務卡管理工作。
(三)制定單位公務卡內部管理規定,加強對單位公務卡持卡人的培訓和管理,防範持卡用卡風險。
(四)及時辦理單位公務卡報銷還款和資金退回等業務,做好有關賬務處理及對賬工作。
(五)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單位公務卡監督管理和業務數據統計工作。
第十九條 發卡銀行在單位公務卡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主動向中國銀聯申請單位公務卡專用卡BIN,確保單位公務卡與個人公務卡的卡BIN分離管理。
(二)按照本辦法規定及與預算單位簽訂的單位公務卡服務協議,為單位及持卡人提供辦卡、使用、掛失、注銷、資金信息反饋等方面的服務。
(三)按照財政部門有關政策要求,加強與單位公務卡管理有關的內部制度規范和信息系統建設,及時反饋動態監控所需信息,並確保信息傳送的准確性和保密性。
(四)配合財政部門做好有關單位公務卡業務的數據統計和報送工作。
(五)加強對員工的公務卡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公務卡服務水平。積極擴大線下、線上商戶范圍,不斷改善公務卡受理環境。
㈦ 公務卡和公務現金支出有什麼關系
1、該卡主要用於財抄政預算單位的員工進行公務支出,當然它也可以當做是貸記卡,用於個人消費。
2、工行的公務卡屬於工行的金卡,首次申請額度不超過5萬,如果不滿足日常所需可以進行調額(填寫公務卡專用調額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3、這種卡和其他信用卡是一樣的,主要就是用於消費,當然也可以取現,但是次日就會產生罰息(每日萬分之五,如果本期未還夠足底還款額,還會收取滯納金),建議不要這樣使用,否則會造成信用記錄不良,今後無法辦理任何授信業務了。
4、該卡片有效期5年,免收年費。
5、刷卡消費後,次月的25號前還款就行了。具有25----56天的免息還款期。
㈧ 關於建行公務卡的辦理與使用。
第一,建行的公務卡一般不接受個人的申請辦理,必須是公務員或相關事業單位人員所在的單位提出辦理申請,然後由建行給需要辦理的公務人員個人辦理公務卡。只採用上門辦理方式,不接受社會零星申請。
第二,首先需要單位與建行簽訂辦卡協議,文本由建行提供。其次,單位出具辦卡人員清單,加蓋公章,上面應有單位編碼內容。然後由辦卡清單上每一人員填寫公務卡申請表,交與建行集體辦理。
第三,公務卡一定是集體辦理的。只有當增加某一人的卡片時,才會出現個人辦理的情況(例如:辦卡單位新增或調來了人員),但所需材料與集體辦理時相同。
第四,關於公務卡分期的問題。這要看你們當地公務卡協議內容里或辦卡行是否承諾了此項優惠。一般不會有手續費率上的減免。通常只是免收年費的優惠。具體情況可詢問建行的辦卡行。
(8)公務卡業務培訓會會標擴展閱讀:
公務卡是中央財政預算公務卡的簡稱,是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07]63號)的有關規定,中央預算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並兼顧私人消費的信用卡,且不可辦理附屬卡。2012年9月27日,財政部下發通知,將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務卡。
所謂公務卡,是指財政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貸記卡。公務卡消費的資金範圍主要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零星購買支出等費用。
公務卡具有一般銀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費等共同屬性,同時又具有財政財務管理的獨特屬性,能夠將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與銀行卡的獨特優勢相結合,是一種新型的財政財務管理工具和手段。同時公務卡具有一般銀行卡的基本屬性,提取現金免利息。
具有的授信消費等共同屬性
即公務卡能夠像其他信用卡一樣,由持卡人方便快捷地辦理支付結算並形成相關消費信息,從這個意義上講,公務卡屬於銀行卡范疇,是一種現代支付結算工具。
公務卡在卡種選擇、額度設定、組織申辦、結算報銷和支付結算的信息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於普通銀行卡的專門管理制度規定,因此,公務卡又屬於財政財務管理范疇。公務卡這兩個屬性不可分割,不能簡單地將公務卡作為一種替代現金支付的結算工具來理解。
作為公務業務的一種新型結算方式,公務卡操作可以概括為「銀行授信額度,個人持卡支付,單位報銷還款,財政實施監控」。
以後單位工作人員外出公務消費時,可以不再預借現金,而是持公務卡先行刷卡支付,並取得發票及刷卡憑證(即銀行的小票),例如,某單位工作人員外出公務消費時,可以不再預借現金,而是持公務卡先行刷卡支付,並取得發票及刷卡憑證,出差回來後向單位財務申請報銷,單位財務審核無誤後將報銷款項直接劃入該工作人員公務卡賬戶中。
㈨ 公務卡與信用卡的區別 公務信用卡可以轉賬嗎
公務卡是不可以轉賬的。
1、優惠上的區別。
公務卡:可以用於公務活動開支和專報銷,公務卡本質上是信用卡,因屬而其在公務消費同時兼具個人消費功能。
信用卡:作為個人消費信用卡時,和普通信用卡功能相同,還可以在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享受銀聯標准卡優惠活動帶來的實惠。一般普通信用卡主要是用於消費。
2、信用額度的區別。
公務卡:信用額度高,各家銀行給公務員信用卡的信用額度普遍較高,最低1萬元,最高5萬元甚至10萬元。
信用卡:根據申請人自身條件決定信用額度。
3、年費收費的區別。
公務卡:是終身免收年費的,溢繳款在市轄或省轄內取現免手續費,有些特別公務卡還可享受免異地取款手續費;
信用卡:按取現金額的0.1%-0.5%收取。
4、功能上的區別。
公務卡:是貸記卡,是發卡銀行給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後還款的信用卡。
信用卡:只是各大銀行發行的信用卡,並沒有特殊功能,只是適合信用卡日常消費。
㈩ 培訓費發票開具要求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培訓業務屬於其他文化業,營業稅適用稅率3%。
城建稅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依照城建稅稅率計算繳納(城建稅稅率在城市的7%;在縣城、建制鎮的5%,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的1%)
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依照城3%附加率計算繳納。
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如果到地稅申請代開發票,那麼所得稅將採取附徵得辦法,附征率在2%左右,應納所得稅=培訓業務收入*附征率。
根據1993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文件國稅發[1993]149號發布《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其他文化業,是指經營上列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的業務。
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文化體育業按3%繳納營業稅,其他稅費(所得稅、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等 )按當地規定確定。
稅務機關徵收的各項稅費都有明確的法律文件規定,徵收對象、徵收依據、徵收標准(即稅率)等都有明文規定。
(10)公務卡業務培訓會會標擴展閱讀: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 師資費在綜合定額標准外單獨核算。
(一)講課費(稅後)執行以下標准: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
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
其他人員講課費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同時為多班次一並授課的,不重復計算講課費。
(二)授課老師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和標准執行,住宿費、伙食費按照本辦法標准執行,原則上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
(三)培訓工作確有需要從異地(含境外)邀請授課老師,路途時間較長的,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書面批准,講課費可以適當增加。
第十七條 報銷培訓費,綜合定額范圍內的,應當提供培訓計劃審批文件、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收款票據、費用明細等憑證。
師資費范圍內的,應當提供講課費簽收單或合同,異地授課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照差旅費報銷辦法提供相關憑據;執行中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批准臨時增加的培訓項目,還應提供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材料。
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培訓費開支,對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序的培訓,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八條 培訓費的資金支付應當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有關制度規定。
第十九條 培訓費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不得向參訓人員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