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會涉及繳納哪些稅費
企業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會涉及繳納的稅費有教育經費,管理費用:
《企業所回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答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
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
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貴社員工培訓費是在該條規定的比例范圍內計
提,並計入管理費用— 職工教育經費科目中。
為使貴社准確的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我們歸納整理了實際操作時應特別注意的幾方面,
作為溫馨提示:
1、 實際發生額方可稅前扣除
允許稅前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必須是實際發生數,而不是計提數,已計提而未發生的不
能稅前扣除。
2、年內超出工資、薪金總額2.5%比例部分,可向以後年度結轉
考慮超比例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並沒有時間限制,因此要注意教育經
費的財稅差異屬於暫時性差異,不要忘了差異的轉回。
3、注意教育經費的開支范圍
❷ 企業培訓經費使用中存在哪些問題
財政扶持企業培訓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培訓財政扶持不夠。調查發現,財政安排用於企業員工培訓的資金比重不高,2015年,市級財政安排用於企業員工培訓的資金僅占各類培訓資金總額的百分之十左右。企業員工培訓特別是生產一線技工培訓基本上依靠企業自行解決,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業人力資源成本。如某裝備製造公司全年共組織部門經理、班(組)長等培訓67期600人次,共投入培訓經費70萬元,全部由企業自身承擔。
(二)企業培訓主管部門職責不明。從審計調查情況看,當地企業培訓組織工作主要由市經信委和市人社局負責,市經信委負責全市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市人社局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專業人才培養。「三定」方案中,市經信委和市人社局均沒有確定企業員工培訓工作職能,企業生產一線技能人才培訓的職責缺失。由於主管部門職責不明,企業員工培訓難以統籌,培訓資源難以整合。
(三)企業培訓針對性不強。據企業反映,目前各主管部門組織的企業員工培訓的范圍、內容、模式遠遠不能滿足企業發展需求。從培訓對象看,重中高層管理人員輕一線技能工人。2015年,市經信委、市人社局組織涉企培訓23期,針對一線工人技能培訓僅3期307人次,培訓服務明顯不足;從培訓內容看,重管理知識輕實用技能,調查了解工會、黨校等所辦培訓,主要是以政策法規和管理知識為主;從培訓形式看,重集中辦班輕定向培訓,企業普遍反映員工培訓模式單一、供需失衡。如湖北航特裝備製造有限公司、湖北動能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和湖北福力德鞋業有限公司等希望將鑄造、縫紉車位、製鞋等技能培訓班辦在企業,缺什麼、補什麼,接地氣、傳技能,使培訓針對性更強、效果更好。
(四)企業培訓師資力量不足。經調查,本地現有培訓機構、職業技能學校以及高等院校等機構專業課程設置、專業教師配備,與企業對需求相比力不從心。本地裝備製造類企業尋求與學校合作開辦鑄造專業培訓班的設想難以如願,只能花重金從外地高校聘請專業師資授課。當前,傳統產業技能培訓存在師資力量不足的短板,隨著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將面臨更加突出的矛盾。
(五)培訓人員在本地就業率不高。人社部門統計數據表明,去年,本市就業培訓中心和市康復技能培訓中心,針對應屆畢業生等組織創業就業類培訓5期2507人,由於適需不對路、後續跟蹤服務不到位和待遇偏低等多種因素,在本地就業的僅943人,占培訓總人數的37.61%。如市就業培訓中心對某高校897名應屆大學畢業生進行了創業培訓,返回生源地就業697人,留在本地就業159人,僅占培訓總人數的17.73%。
❸ 培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不同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按稅法規定可以以計稅工資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於企業職工培訓的費用。
培訓費用是指企業實際發生的用於職工培訓的費用。
2、范圍不同
職工教育經費不等於職工培訓費,但是職工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職工培訓,除此還包括繼續教育、獎勵、購買教學設施等費用;
職工培訓費只包括各項職員培訓、特訓的費用。
3、所得稅待遇不同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職工培訓費用,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的規定全額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3)企業培訓費上繳財政擴展閱讀:
職工教育經費開支范圍:
(1)公務費。包括教職員工的辦公費、差旅費、教學器具的維修費等。
(2)業務費。包括教師教學實驗和購置講義、資料等費用。
(3)兼課酬金。是指聘請兼職教師的兼課酬金。
(4)實習研究費。學員在本單位生產實習和經批准到外單位實習研究,以及畢業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如有生產實習產品收入的,應以收抵支。
(5)設備購置費。主要是指購置一般器具、儀器、圖書等費用。
(6)委託外單位代培經費。是指本單位職工選送到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和兄弟單位代為培訓,按國家規定應支付的進修培訓費。
(7)其他經費開支。是指其他零星開支。
❹ 單位支付培訓費該繳稅嗎
單位支付培訓費該繳稅需要繳稅。企業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會涉及繳納的稅費專有教育屬經費,管理費用等。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繳稅就是根據國家各種稅法的規定,集體或個人收入按照一定的比率的把一部分所得收入繳納給國家。
❺ 企業進行培訓收取的培訓費如何繳稅
企業進行培訓收取的培訓費應該按服務業繳納5%營業稅。
營業稅中的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
具體包括:
代理業:是指委託人辦理受託事項的業務,包括代購代銷貨物、代辦進出口、介紹服務、其他代理服務。
代購代銷貨物,是指受託購買或銷售貨物,按實購或實銷額進行結算並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代辦進出口,是指受託辦理商品或勞務進出口的業務。
介紹服務,是指中介人介紹雙方商談交易或其他事項的業務。
其他代理業務,是指受託辦理上列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業務。
金融經紀業、郵政部門的報刊發行業務,不按本稅目繳稅。
旅店業:是指提供住宿服務的業務。
飲食業: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顧客提供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
飯館、餐廳及其飲食服務場所,為顧客在就餐的同時進步的自娛自樂形式的歌舞活動提供的服務,按「娛樂業」稅目繳稅。
旅遊業:是指為旅遊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導游等旅遊服務的業務。
倉儲業:是指利用倉庫、貨場或其他場所代客貯放、保管貨物的業務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所、房屋、物品、設備或設施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
融資租賃,不按本稅目繳稅。
廣告業: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霓虹燈、燈箱等形式為介紹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通告、聲明等事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和業務。
其他服務業:是指上列業務以外的服務業務。如:沐浴、理發、洗染、照相、美術、裱畫、雀寫、打字、攜刻、計算、測試、試驗、錄音、復印、曬圖、設計、制圖、測繪、勘探、打包、咨詢等。
航空勘探、鑽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稅目繳納
❻ 某單位以現金交來業務培訓費5 500元(不需要上交財政專戶,直接確認為事業收入)
任何單位都不得收取培訓費,只有培訓機構才行,事業單位的培訓都是無條件免費的。
❼ 學歷教育是企業培訓職工的一種形式,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卻規定職工學歷教育不能擠占企業培訓費。
避免企業多列支培訓經費,從而減少所得稅。
沒有新的制度,而且以後也不會改版革。學歷教權育從根本上與企業無關,是職工個人的事情,由職工個人終生受益,企業並不會從裡面直接受益,所以有別於企業培訓費,是不能夠列支於企業的培訓經費的。
企業培訓經費是為了增加員工的技能而產生的費用,受益的是企業,個人只是間接受益。
❽ 黨校培訓費收入要上繳財政嗎
黨校屬於國家事業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培訓費收入不能直接作為事業收入,可以作為營業外收入入賬。
❾ 公司為員工繳納的培訓資金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財政部、全國總工會、 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國防科工委版、人事部、勞動保障部權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工商聯《關於印發〈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規定,切實執行《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中關於「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的規定,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企業當年發生的屬於職工教育經費范圍的職工培訓費,超過扣除限額的部分,以後年度結轉扣除。因此公司為員工繳納培訓費用(培訓資金)時,應當直接從所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即「其他應付款———職工教育經費」科目中支付,而不應當在實際發生培訓費用時,再次計入「管理費用」予以稅前扣除。
❿ 職工教育經費和培訓費的區別企業哪些屬於職工教育經費,哪些屬於培訓費
職工教育經費不等於職工培訓費,但是職工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職工培訓。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
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要注意職工教育經費與職工培訓費用所得稅待遇上的區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執行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2號),軟體生產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用,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的規定全額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軟體生產企業要准確劃分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支出,對於不能准確劃分的,以及准確劃分後職工教育經費中扣除職工培訓費用的余額,一律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比例扣除。即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