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含麻制劑是否包括含氨茶的復方制劑
鎮咳類處方葯品、鎮痛類處方葯品等都會適當含有,超量的是不正常的。
常見葯物如下:
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復方可待因口服溶液;
可待因 該葯不但有較強的止咳作用,並有鎮痛效果。當用其他止咳葯無效後,方考慮應用,尤其適用於伴有胸痛者。由於該葯存在抑制呼吸、產生便秘、連續應用產生耐受性和成癮等問題,應嚴格控制使用,且要適可而止。有痰者必須應用時,更應注重祛痰而不宜單獨使用,禁忌用於呼吸功能不全者。由於其具有支氣管收縮作用,也禁忌用於支氣管哮喘病人。
復方鹽酸可待因、聯邦止咳露、菲迪克止咳糖漿是其復方制劑,雖然組合了化痰葯,常用於感冒咳嗽,但仍應注意避免上述副作用,合理選用,適可而止,不應長期大劑量濫用。
右美沙芬 其止咳作用強度與可待因相似,沒有鎮痛作用,長期應用未發現耐受和成癮,一般治療劑量也不抑制呼吸,具有較好的安全性,因此應用較為廣泛。
復方右美沙芬糖漿、美可糖漿等是其復合組方,可用於呼吸道疾病的頻繁刺激性咳嗽。
外周性止咳葯 主要抑制呼吸道外周的感受器,減輕呼吸道刺激而止咳。一般止咳強度和效果不如中樞性止咳葯,但沒有呼吸中樞抑制及成癮等中樞性止咳葯的嚴重副作用,常用做一般性止咳。常見葯物有退咳等。
『貳』 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有哪幾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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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葯品復方制劑包括 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含麻黃鹼專類復方制劑、復屬方地芬諾酯片、復方甘草片
含麻黃鹼類復方制劑(不包括含麻黃的葯品)、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復方地芬諾酯片和復方甘草片
『叄』 為什麼現在買葯,甘草片要身份證
因為甘草片成分中含麻黃鹼葯物,屬特殊葯品,2013年7月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知,要求含可待因的復方口服溶液、復方甘草片、復方地芬諾酯片等葯品必須憑處方和本人身份證購買,零售企業需一並設置專櫃由專人管理、專冊登記。
復方甘草片用於治療呼吸道疾病,但其含特殊成分,具有副作用:長期、過量服用,會刺激人的中樞神經,出現快感並產生依賴。一旦停葯,將出現頻繁打呵欠、出冷汗、流鼻涕,甚至焦躁不安等症狀。
因此在銷售時必須與含麻黃鹼類復方制劑一樣,設置專人管理、專冊登記,不能實行開架式銷售。
(3)含麻黃鹼類復方制劑管理培訓試題擴展閱讀:
2005年年底,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將復方甘草片定為處方葯。
2009年,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切實加強部分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銷售管理的通知》(國食葯監安〔2009〕503號),對含可待因的復方口服溶液、復方甘草片、復方地芬諾酯片的購銷管理提出了要求,遏制此類葯品從葯用渠道流失、濫用。
2013年7月,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再次發布加強此類葯品管理的通知,復方甘草片等葯品在購銷環節發生流失的案件時有發生,因此需進一步加強對上述葯品的購銷管理。對違反有關規定,直接造成上述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會依法予以吊銷《葯品生產許可證》或《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處罰。
『肆』 麻黃鹼復方制劑是否屬於特殊管理的葯品
1、某種程度來上是,麻黃源鹼復方制劑與其它普通葯品管理的區別主要是葯品流通環節購銷是不能現金交易,零售時不能一次性超5個最小銷售包裝。
2、傳統意義上的麻精毒放等特殊葯品管理是有硬體與軟體上的特殊要求的(比如與公安聯網的視頻監控,雙人雙鎖等)。而含麻黃鹼復方制劑則不需要。
『伍』 gsp法律法規中關於含麻葯品管理及銷售的規定有那些
含麻黃鹼類的葯品屬於含特殊葯品的復方制劑類的。這類葯品屬於國家專管內類的葯品。
首先規定是不容能現金交易,必須是公對公打款。
其次必須要有專人采購和銷售。
另外還需送達客戶證件所錄之倉庫和門店所在地,並且辦理交接手續,要有交接回執,然後存檔備查。
『陸』 含麻黃鹼類復方制劑是指什麼樣的葯品
像很多感冒葯里就含有麻黃鹼,比如說康泰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