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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業務培訓

發布時間:2020-11-30 14:59:01

❶ 公務員培訓的基本內容與流程

公務員考試中的筆試和面試都是有培訓的
只有適合您的才是做好的!建議您都無各家培訓學校試聽一下課程。了解他們的授課風格和服務,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問題一:公務員考試培訓為什麼要選擇全國性的培訓機構
答:
1.這是由公務員考試的命題特點決定的。
(1)公務員考試經過十多年,命題機構總結出一定的命題經驗,積累了考試的基本題型庫。這種題型庫考生是看不到的,但是大部分可以從全國各省歷年的考試中總結出來。
(2)全國性的輔導機構對各省的考試試題都要進行深入的研究,在研發和教學過程中,可以把各省市的題型積累出來,而考生在備考的時間內(一般三個月到半年時間),很難有那麼多精力和時間進行總結,而具有專業性、全國性的研發機構可以更容易做到這一點。
(3)全國各省的公務員考試題型互相借鑒,特別是一些新穎的題目。例如:2009年安徽省考第5題,原型來自2008年湖北省考第26題;2010年安徽省考第11題,原型來自2007年山東省考第49題……
2.全國性的培訓機構在教材研發、課程體系、課程質量有巨大的優勢,他們有著專業、專職的師資團隊。
3.全國性的輔導機構,在全國各地都設有分部,本身就是一種實力的體現。

❷ 簡述我國公務員培訓的原則

關於印發《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幹部(人事)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人事局: 現將《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在實施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告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08年6月27日

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公務員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務員培訓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公務員隊伍建設需要,按照職位職責要求和不同層次、不同類別公務員特點進行。
第三條公務員培訓應當遵循理論聯系實際、以人為本、全面發展、注重能力、學以致用、改革創新、科學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公務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中共中央組織部主管全國公務員培訓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協調全國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
中央機關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的公務員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公務員業務培訓。
地方各級黨委組織部門主管本轄區公務員培訓工作。政府人事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協調本轄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
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的公務員培訓工作。 [2]

培訓對象
第六條公務員有接受培訓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公務員培訓的對象是全體公務員。機關根據公務員工作和職業發展需要安排公務員參加相應的培訓。
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每5年應當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或經廳局級以上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累計3個月以上的培訓。
其他公務員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一般每年累計不少於12天。
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以實行公務員培訓學時學分制。
第八條公務員應當服從組織調訓,遵守培訓的規章制度,完成規定的培訓任務。
公務員參加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後,獲得相應的培訓結業證書。
第九條公務員按規定參加脫產培訓期間,其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與在崗人員相同。
第十條法律法規對領導成員、後備領導人員和法官、檢察官培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培訓分類
第十一條公務員培訓分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
第十二條初任培訓是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規范、機關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重點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機關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訓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專業性較強的機關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的統一要求,可自行組織初任培訓。
初任培訓應當在試用期內完成,時間不少於12天。
第十三條任職培訓是按照新任職務的要求,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進行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領導科學、政策法規、廉政教育及所任職務相關業務知識等,重點提高其勝任領導工作的能力。
任職培訓應當在公務員任職前或任職後一年內進行。
擔任縣處級副職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任職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少於30天,擔任鄉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任職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5天。
調入機關任職以及在機關晉升為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依照前款規定參加任職培訓。
第十四條專門業務培訓是根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的需要進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重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
專門業務培訓的內容、時間和要求由機關根據需要確定。
第十五條在職培訓是對全體公務員進行的以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為目的的培訓。
在職培訓的內容、時間和要求由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機關根據需要確定。
第十六條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第十七條沒有參加初任培訓或培訓考試、考核不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不能任職定級。
沒有參加任職培訓或培訓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公務員,應及時進行補訓。
專門業務培訓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公務員,不得從事專門業務工作。
在職培訓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公務員,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的公務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

培訓方式
第十八條堅持和完善組織調訓制度。
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制定公務員脫產培訓計劃,選調公務員參加脫產培訓。公務員所在機關按照計劃完成調訓任務。
第十九條推行公務員自主選學。
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按照公務員個性化、差別化的培訓需求,定期公布專題講座等培訓項目和相關要求。
鼓勵公務員利用業余時間自主選擇參加培訓。
第二十條建立健全公務員在職自學制度。
鼓勵公務員本著工作需要、學用一致的原則利用業余時間參加有關學歷學位教育和其他學習。
公務員所在機關應當為公務員在職自學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二十一條推廣應用網路培訓、遠程教育、電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訓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二條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公務員境外培訓工作。

培訓保障
第二十三條國家根據公務員培訓工作需要加強培訓機構建設,構建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布局合理、競爭有序的公務員培訓機構體系。
第二十四條黨校、行政學院和幹部學院應當按照職能分工開展公務員培訓工作。
部門和系統的公務員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承擔本部門和本系統的公務員培訓任務。
其他培訓機構經市(地)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可承擔機關委託的公務員培訓任務。
第二十五條公務員培訓機構應當按照素質優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原則,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省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建立公務員培訓師資庫,實現資源共享。
從事公務員培訓工作的教師應當根據學員特點,有針對性地綜合運用講授式、研討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等培訓方法,提高培訓質量。
第二十六條建立統一規范、科學實用、各具特色的教材體系,適應不同層次、不同類別公務員培訓的需要。
第二十七條通過培訓、交流等措施加強公務員培訓管理者隊伍建設。
第二十八條公務員培訓所需經費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並隨著財政收入增長逐步提高。對重要培訓項目予以重點保證。
加強對公務員培訓經費的管理,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培訓登記
第二十九條公務員的培訓實行登記管理。
公務員所在機關建立和完善公務員培訓檔案,對公務員參加培訓的種類、內容、時間和考試考核結果等情況進行登記。
第三十條公務員的培訓情況一般由公務員培訓機構或培訓主辦單位記載,並及時反饋公務員所在機關。
公務員自學情況由公務員所在機關認可後予以登記。
第三十一條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對公務員培訓機構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培訓方針、培訓質量、師資隊伍、組織管理、基礎設施、經費保障等。
公務員培訓主辦單位要對培訓班進行評估,也可委託培訓機構進行,評估內容主要包括培訓方案、培訓教學、培訓保障和培訓效果等。
評估結果作為改進培訓工作、提高培訓質量的重要依據。

監督紀律
第三十二條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對公務員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制止和糾正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公務員所在機關未按規定履行公務員培訓職責的,由組織、人事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
第三十四條公務員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組織、人事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對負有主要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一)採取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的;
(二)以公務員培訓名義組織公費旅遊或進行高消費活動的;
(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培訓費用的;
(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印發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培訓證的;
(五)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第三十五條公務員在參加培訓期間違反培訓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附則
第三十六條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的培訓,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6月5日印發的《國家公務員培訓暫行規定》(人發〔1996〕52號)同時廢止。

❸ 對加強公務員更新知識培訓工作的幾點思考

公務員培訓制度是國家公務員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立優化、精幹、廉潔、穩定、高效的公務員隊伍的重要措施。黨校作為培訓承辦單位,筆者有幸參與並承擔了《組織行為學》的教學輔導任務,通過備課和培訓輔導,對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公務員更新知識培訓工作也有些感觸,故訴諸筆端以求拋磚引玉。
1、提高認識,端正態度,是做好培訓工作的前提
當前,隨著新技術的飛速發展和信息產業的崛起,知識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越來越大。公務員作為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其工作的本質要求公務員們要有豐富的知識、高超的思維能力、正確的決策能力、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等等。公務員只有不斷地在工作中學習提高,更新原有知識,才能成為知識豐富、能力突出、站在時代前列的人。更新知識培訓不是可有可無,或可參加可不參加的事,每個在職公務員對此應該有正確認識,增強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培訓。
2、領導帶頭,率先垂範,是做好培訓工作的關鍵
領導者帶頭參加更新知識培訓,既是領導者適應新形勢提高自身整體素質和能力的必然要求,也給同事及下屬樹立了標桿,帶來示範效應。在今年新一輪公務員培訓中,如市統計局、司法局、林業局、檔案局等許多部門的「一把手」,率先垂範,在繁忙的工作中擠時間,按規定參加學習聽課和考試,此外還有些單位已退居二線的領導也不例外,受到人們的好評,也給我們輔導授課的老師以極大的鞭策激勵。
3、改進方法,提高效果,是做好培訓工作的中心環節
改進培訓方式方法,提高培訓效果,說到底就是要解決一個怎麼學,怎麼來提高效果,怎麼才能學以致用的問題。這涉及教與學兩方面,就教師而言,要求我們必須更新培訓就是「你來我訓,我講你聽」的觀念,確定教學相長、優勢互補的教學思路。因為對於參加培訓的學員來講,盡管屬於被培訓的對象,但他們有著良好的素質基礎和相對豐富的實踐經驗;培訓既是提高學員素質,培養人才的過程,也是培訓者自我提高和發展的過程,實行教學相長、師生互動,有利於共同加強對實際問題的理論思考。
4、精心組織,協調配合,是做好培訓工作的保證
新一輪培訓對象為全市在職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統計全市共有公務員1800多人需參與培訓,影響涉及面廣,集中面授考試,工作量大。作為培訓組織管理部門和承辦單位,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和市委黨校精心組織,認真細致地做好大量的前期准備工作,從教師的備課、各單位教材的發放,到每期參訓學員的選調組織等,培訓中還配備了兩位班主任,全程跟蹤管理服務,為有序開展培訓打下了良好基礎。每期培訓,還舉行開班儀式,由主管部門的領導對參訓學員進行學習動員,使學員明確意義和要求。此外每期參訓學員的選調安排也離不開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的積極協調配合,合理安排參訓對象,解決好工學矛盾。
5、完善機制,嚴格管理,是做好培訓工作的根本
盡管《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暫行規定》明確指出:「參加培訓教育是國家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期間的學習成績和鑒定作為任職、定級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之一。」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上述規定並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不能完全將幹部參加學習培訓的情況作為考核幹部、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也缺少相應的獎教獎學制度。因此,做好公務員培訓工作還應重視健全完善培訓激勵機制,公務員培訓的考核結果應該與公務員的職務職級直接掛鉤。具體地說,就是通過法規的形式,明確規定公務員在一定任期(時間)內通過輪訓、培訓等形式的學習達到所規定的要求,則具備下一任期(時間)的任職資格。其中,成績特別突出的可以作為職務職級晉升的重要依據。如達不到規定要求,則必須經過補課補考或下崗培訓,直至達到要求為止。若仍有少數公務員經補考或下崗培訓還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則應降級,真正使培訓的激勵約束機制落到實處。

❹ 公務員培訓的種類及其具體內容有哪些

1、公務員培訓分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

2、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規范、機關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重點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機關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訓是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的培訓。任職培訓是按照新任職務的要求,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進行的培訓。專門業務培訓是根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的需要進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重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在職培訓是對全體公務員進行的以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為目的的培訓。

(4)公務員業務培訓擴展閱讀:

公務員培訓方式:

1、堅持和完善組織調訓制度

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制定公務員脫產培訓計劃,選調公務員參加脫產培訓。公務員所在機關按照計劃完成調訓任務。

2、推行公務員自主選學

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按照公務員個性化、差別化的培訓需求,定期公布專題講座等培訓項目和相關要求。

鼓勵公務員利用業余時間自主選擇參加培訓。

3、建立健全公務員在職自學制度

鼓勵公務員本著工作需要、學用一致的原則利用業余時間參加有關學歷學位教育和其他學習。

公務員所在機關應當為公務員在職自學提供必要的條件。

4、推廣應用網路培訓、遠程教育、電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訓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5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公務員境外培訓工作。

❺ 公務員在培訓期間都應該注意些什麼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是突出強調加強基層公務員培訓。基層公務員是公務員隊伍的主體,直接面對群眾、服務群眾,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具體執行者。抓好基層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就抓住了提升整個公務員隊伍能力的重點。「十一五」期間,要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促進社區事業協調發展,切實加強基層公務員培訓工作。要實施好基層公務員培訓工程,制定和落實定期輪訓等制度。重點加強鄉鎮公務員和街道公務員培訓,不斷提高執行政策、服務群眾、依法辦事、社會管理等本領。要加強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等執法部門基層公務員培訓,不斷提高科學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們近期還將下發《關於加強基層公務員培訓工作的意見》,對這項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是突出強調以能力建設為主題,統領和深化各類培訓。「十一五」期間,要大力提高公務員政治鑒別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務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處理復雜問題能力和心理調適等能力。要做到培訓目標指向能力,培訓內容圍繞能力,培訓方式著眼能力,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初任培訓要著力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職位要求、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任職培訓要著力提高晉升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領導能力。專門業務培訓要著力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在職培訓要著力促使全體公務員更新知識、開闊視野、提高素質。要繼續開展科技、文化、歷史、心理等知識培訓,做好電子政務、普通話、外語等基本技能培訓和公共管理核心內容培訓,提高公務員的綜合能力素養。要貫徹落實西部大開發、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和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以提升這三個地區公務員隊伍推動和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核心,繼續深化公務員對口培訓。 三是突出強調規模、質量和效益的統一。我們認為,開展大規模培訓,國家投入了大量經費,必須強調產出和效益,為此,《綱要》明確提出要堅持規模、質量和效益的統一,既要擴大培訓規模,保障每個公務員接受培訓的權利,又要加強培訓管理,增強培訓針對性、實效性,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同時還要整合培訓資源,注重培訓成本控制,節約使用培訓資源,充分發揮培訓資源效用。 四是突出強調加強培訓辦班管理和監督檢查。為制止部分地方和部門存在的辦班混亂現象,提高培訓規范化程度,根據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印發治理違規培訓辦班部際協調會議辦公室成員第三次會議紀要的通知》精神,《綱要》提出要加強培訓辦班管理和監督檢查,要求建立健全舉辦規定合理收繳和使用經費,嚴禁舉辦以盈利為目的的培訓班,嚴禁以培訓為名搞公款旅遊,既要防止不培訓、假培訓,又要堅決制止亂辦班、亂收費、亂發證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❻ 公務員培訓包括的四種類型是什麼

公務員培訓的四種類型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機關對新錄用人員應當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在任職前或者任職後一年內進行任職培訓。

對從事專項工作的公務員應當進行專門業務培訓。對全體公務員應當進行提高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更新知識的在職培訓,其中對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應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國家有計劃地加強對優秀年輕公務員的培訓。

(6)公務員業務培訓擴展閱讀

公務員培訓的對象:

公務員培訓的對象是全體公務員。機關根據公務員工作和職業發展需要安排公務員參加相應的培訓。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每5年應當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或經廳局級以上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累計3個月以上的培訓。

其他公務員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一般每年累計不少於12天。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以實行公務員培訓學時學分制。

❼ 公務員培訓包括4種類型,分別是

公務員培訓包括4種類型,分別是: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在職培訓。

1、初任培訓亦稱「職前培訓」:培訓部門對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所進行的培訓。

2、任職培訓:公務員剛開始進入任職部門所進行的培訓,主要是為了熟悉業務和工作環境。

3、專門業務培訓:和公務員自己所從事的專項業務有密切關系,主要是為了提升專業技能知識

4、在職培訓:為了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一種培訓。讓公務員能搞好的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態度。

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及職位的要求,通過種種形式,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公務員進行的政治理論、文化知識、科學技術、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是公務員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參加培訓既是公務員的權利,也是公務員的義務。

(7)公務員業務培訓擴展閱讀:

初任培訓培訓目的是使新錄用的公務員熟悉和了解將要從事的工作。培訓方式主要有工作實習和專門培訓,前者指新錄用的公務員在有經驗人員的指導下從事實際工作,後者指機關培訓部門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的集中培訓。

任職培訓的培訓內容主要集中於擬任領導職務所必須具備的政策水平、組織領導能力和專業知識。培訓方式以離職培訓為主,時間長短根據實際需要而定。

專門業務培訓培訓內容、時間和方式應視專項工作需要確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是指因國家和政府根據需要,從機關抽調公務員完成某項工作任務,如人口普查、計劃生育、經濟普查等。

公務員的專門業務培訓,也就是指圍繞從事專項工作所需的知識、技能、工作方法等的培訓活動。培訓的目的是保證公務員能夠勝任專項工作的需要。

在崗業余培訓一般採用崗位培訓、各種短期培訓班、系列講座、各類培訓中心以及電大、業大、夜大、函大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形式。離崗專門培訓的具體形式,通常有各類職業中學和職工大學,或委託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進行代培等形式。

❽ 我國國家公務員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公務員培訓分為初任培訓、資格培訓、業務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四種類型.

初任培訓又叫職前培訓,它是對經過國家公務員考試合格被正式錄用的人員所進行的崗前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是學習公務員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基礎知識和技能,目的在於使新進入公務員系列的人員了解即將從事的工作內容和程序,掌握一般的工作方法,為正式上崗做好准備。

資格培訓指國家行政機關對准備晉升一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根據新任職務的要求所進行的崗前培訓。

培訓內容是擬晉升新的領導職務所必須具備的政策水平、組織領導能力和專業知識技能,目的在於通過培訓,為公務員晉升一定領導職務作好准備。

(8)公務員業務培訓擴展閱讀:

公務員培訓通過種種形式,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公務員進行的政治理論、文化知識、科學技術、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是公務員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參加培訓既是公務員的權利,也是公務員的義務。

國家為提高公務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對公務員進行各種知識更新、理淪訓練和技能培養。在科學技術迅猛發展,國家管理愈益現代化的今天,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對公務員的培訓。

許多國家除建立正規的國家公務員培訓中心外,還在各類大學里設置公務員進修班、專修班,或在政府機關內部設立短訓班,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我國對公務員的培訓包括對新錄用人員的初級培訓,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的資格培訓,對轉換工作崗位的公務員的崗前培訓,對在職公務員進行更新知識的輪訓。國家公務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成績和鑒定存入公務員檔案,作為其任職和晉升職務的依據之一。

❾ 公務員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公務員培訓分為四種類型:一是對新錄用人員的培訓,也稱初任培訓;二是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的培訓,即任職培訓;四是根據專項工作需要進行專門的業務培訓;四是對全體公務員進行的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職培訓。
初任培訓的對象是機關新錄用人員,即經考試錄用進入機關、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目的在於通過培訓,使新錄用人員對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機關工作特點、組織紀律和行為准則有所了解,明確自己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范圍,初步掌握即將從事的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識,了解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為正式上崗工作做好准備。初任培訓在試用期進行,時間一般不少於十天。初任培訓合格者才能正式任職,不合格或未參加培訓的不能任職。
任職培訓是指機關對准備晉升一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按照晉升職位的要求所實施的相應的培訓。培訓的目的在於,通過對公務員進行擬任職務所需的理論和政策水平、組織領導能力和專業知識的培訓,為公務員履行擬晉升職務的職責打好基礎。任職培訓一般在到職前進行,培訓時間不少於三十天。經任免機關批准,也可先到職後培訓,但必須在到職後一年內完成。
專門業務培訓是指機關為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而提供所需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培訓內容、時間和方式應視專項工作需要確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是指析需要,從機關暫時抽調公務員完成某項工作任務,如人口普查、經濟普查等。公務員的專門業務培訓,就是指圍繞從事上述專項工作所需的知識、技能、工和方法等開展的培訓活動。培訓對象是從事該專項工作的公務員,培訓由負責該專項工作部門組織。培訓目的是保證公務員能夠勝任專項工作的需要。
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職培訓是指機關有計劃地對在職的公務員所進行的以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為主要目的的常規性全員培訓。培訓的目的在於,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幫助全體在職公務員及時調整知識結構,補充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對專業技術類公務員來說,由於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已經開展多年,有較好的實踐基礎,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同,形成了較完備的制度,所以公務員法規定,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公務員的在職培訓,應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後備領導人員培訓,也就是平常所說的後備幹部培訓,是培訓的一種特殊形式。根據後備領導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後備領導人員的培訓工作。培訓的對象是列入後備隊伍的人選,培訓的目的是促進後備領導人員的成長,使其在需要時能擔負起更高層次的領導職務。對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要求其具備較高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因此,後備領導人員培訓的內容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為主,中心內容是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時,根據實際需要還要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基本知識、領導科學和管理科學知識、現代科技知識、法律知識、歷史知識等等。對後備領導人員的培訓,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在培訓方法上提倡採用自學、研討、進修等符合領導人特點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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