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三檢合一的意義是什麼
由原國家商檢局、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衛生部衛生檢疫局共同組建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國務院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和加強口岸管理、提高通關速度和檢驗檢疫工作效率的重大步驟。
「三檢」合一不僅為「一次報驗、一次取(采)樣、一次檢驗檢疫、一次衛生除害處理、一次收費、一次發證放行」提供了組織上的保證,而且為協調有關法律法規的實際運用提供了極大便利,有利於加大執法力度。
隨著該局的建立,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將得到進一步加強。
一是機構性質明確。即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主管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商品檢驗的行政執法機構。
二是「三檢」職能合一。原「三檢」主要職能統一交給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承擔。
三是轉變職能。如許多技術性、事務性和涉及民事行為的工作交由下屬企事業單位承擔。
四是對下屬機構實行垂直管理。
五是分工更加明確。六是機構和人員編制精簡,要建立一支精乾的、高素質的檢驗檢疫隊伍。
(1)口岸檢驗檢疫業務培訓意義擴展閱讀
1998年根據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今年7月經國務院批准,由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原衛生部衛生檢疫局和原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共同組建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由海關總署管理。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組建,揭開了全國"三檢"合一改革的序幕,標志著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
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三定"方案,一是確定了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為主管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商品檢驗合並為行為執法機構;二是明確了"三檢"職能合一。
B. 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目的是什麼
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主要內容和目的是:
(1)對進出口商品進行檢驗、鑒定內和監督管理,保證進出口商品容符合質量(標准)要求、維護對外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順利發展。
(2)對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包括其運輸工具、包裝材料的檢疫和監督管理,防止危害動植物的病菌、害蟲、雜草種子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國外傳入或由國內傳出,保護本國農、林、漁、牧業生產和國際生態環境和人類的健康。
(3)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實施國境衛生檢疫和口岸衛生監督,防止傳染病由國外傳入或者由國內傳出,保護人類健康。
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主管機關是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C. 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目的
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主要目的和任務
(一)、對進出口商品進行檢驗、鑒定和監督管理,回促進對答外經濟貿易的順利發展。
(二)、對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包括其運輸工具、包裝材料的檢疫和監督管理,防止危害動植物的病菌、害蟲、雜草種子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國外傳人或由國內傳出,保護本國農、林、漁、牧業生產和國際生態環境和人類的健康。
(三)、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實施國境衛生檢疫和口岸衛生監督,防止傳染病由國外傳入或者由國內傳出,保護人類健康。
(四)、按照SPS/TBT協議建立有關制度,採取措施,打破國外技術壁壘
D. 問一下,口岸管理辦公室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業務有沒有什麼交叉,相互間是什麼關系
口岸管理辦公室主來要是負責地方自政府口岸工作事宜,屬於地方政府下屬單位。檢驗檢疫局是歸屬中央管理的國家直屬單位,和海關類似,屬於中直單位,與地方政府沒有關系。口岸工作一般來說,檢驗檢疫局負責對國家法定的進出境貨物、人員、交通工具等進行檢驗檢疫工作,直接對國家負責,所收費用直接進入國庫。而口岸辦公場所一般來說是歸屬於地方政府,由口岸辦來具體管理。主要是負責口岸的具體工作,比如在口岸區域內的服務設施建設、招標、管理等,但是一般不涉及也沒有權利管理進出境事務。總之,兩者之間基本沒有直接的業務關系,但是工作中,尤其是口岸一線還是有部分交流的。
E. 進境一般報檢時是先口岸檢驗檢疫完成後再通關嗎
簡單地說是 報關地與目的地不同的進境貨物,應向報關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辦理進境流向報內檢
書面上的所容謂進境流向報檢,也稱為口岸清關轉異地進行檢驗檢疫的報檢。是指法定入境檢驗檢疫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持有關證單在卸貨口岸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獲取《入境貨物通關單》並通關後,由進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進行必要的檢疫處理,貨物調往目的地後再由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進行檢驗檢疫監管。申請進境流向報檢貨物的通關地與目的地屬於不同轄區。
而與其相銜接的,是異地施檢報檢。異地施檢報檢是指已在口岸完成進境流向報檢,貨物到達目的地後,該批進境貨物的貨主或其代理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進行檢驗檢疫的報檢。只有當檢驗檢疫機構對貨物實施了具體的檢驗、檢疫,確認其合格後,貨主才能獲得相應的准許進口貨物銷售使用的合法憑證,完成進境貨物的檢驗檢疫工作。
F. 請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海關有什麼區別業務方面是不是交叉
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海關有3點不同:
1、兩者的概述不同:
(1)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概述:簡稱C.I.Q,是為國家進行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部門。
(2)海關的概述:依據本國(或地區)的法律、行政法規行使進出口監督管理職權的國家行政機關。
2、兩者的職責不同:
(1)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職責:職責是對出入境的貨物、人員、交通工具、集裝箱、行李郵包攜帶物等進行包括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等的檢查,以保障人員、動植物安全衛生和商品的質量。
(2)海關的職責: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有的稱作通關管理,有的稱作保障貨物、物品合法進出境。
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許多國家海關除徵收關稅外,還在進出口環節代征國內稅費,例如增值稅、消費稅和石油稅等。有些國家海關,還徵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和進口商品罰金等。查緝走私。
3、兩者的級別不同:
(1)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級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上級機構。
(2)海關的級別:高於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級別。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海關的下屬機構,兩者在業務方面是存在交叉的。兩者均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
G. 產地檢驗檢疫的作用是什麼
產地來檢疫是指動物、動物產品出售或調自運離開飼養、生產場地前,由動物檢疫員到場到戶或到指定地點實施的檢疫。
產地檢疫是防止染疫動物及其產品進入流通環節的關鍵措施。若不開展產地檢疫,染疫動物及其產品則會流入市場,造成疫病的遠距離、大范圍的傳播,給養殖業的發展和人民身體健康構成威脅。搞好產地檢疫工作,可以把疫病消滅在產地的最小范圍內,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
產地檢疫是搞好防疫工作的重要手段。在產地檢疫時,通過查驗《動物免疫證》或免疫耳標,對不按規定開展動物強制免疫工作的依法代作處理,實施補免,達到「防檢結合,以檢促防」的目的。可見,產地檢疫的開展對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方針起到保障作用。
H. 出入境檢驗檢疫的定義
出入來境檢驗檢疫工作的定義自
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是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照國家檢驗檢疫法律法規規定,對進出境的商品(包括動植物產品),以及運載這些商品、動植物和旅客的交通工具、運輸設備,分別實施檢驗、檢疫、鑒定、監督管理和對出入境人員實施衛生檢疫及口岸衛生監督的統稱。
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主要內容和目的是:
(1)對進出口商品進行檢驗、鑒定和監督管理,保證進出口商品符合質量(標准)要求、維護對外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順利發展。
(2)對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包括其運輸工具、包裝材料的檢疫和監督管理,防止危害動植物的病菌、害蟲、雜草種子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國外傳入或由國內傳出,保護本國農、林、漁、牧業生產和國際生態環境和人類的健康。
(3)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實施國境衛生檢疫和口岸衛生監督,防止傳染病由國外傳入或者由國內傳出,保護人類健康。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主管機關是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I. 為什麼出口活動物要在出口口岸檢驗檢疫
出口動植物都需要檢疫的
因為怕一旦這些動植物帶上傳染源 或者有不利於身體健康的因素了
J.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的工作是什麼
CIQ(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在行政區域內出入境檢驗檢疫、鑒定、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
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它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
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
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鑒定管理工作。
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鑒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
(五)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注冊,
負責實施進出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和實驗室認可、人員注冊等工作,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七)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集裝箱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鑒定,
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集裝箱、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署的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議、協定和議定書等,
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定的實施工作。
(九)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十)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十一)負責對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鑒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二)承辦上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1998年,為了改變「三檢」各成系統、機構林立、職能重疊、效率低下等現狀,更好地適應改革開放的形勢和外經貿發展的需要。經國務院批准,對原有的檢驗檢疫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將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衛生部衛生檢疫局和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合並組建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直屬、分支檢驗檢疫局也於1999年完成了改革。
2001年4月30日,為了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適應中國加入WTO有關協議的精神,國務院決定將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並,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出入境檢驗檢疫事業最終迎來了飛速發展的絕佳歷史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