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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提高法律業務培訓

發布時間:2021-02-20 22:51:11

Ⅰ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業務應當遵循哪些要求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第五章執業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持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當事人的委託書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收集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證據材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查閱有關的案卷或者庭審材料。
第三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堅持非法要求、故意隱瞞重大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嚴重違反委託合同約定義務的當事人,可以拒絕為其代理或者解除委託關系。
第三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執業中發現本地區政府機關、村民(居民)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方面存在問題的,可以向其提出法律建議。
第三十五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應聘執業期間,有權獲得執業所需的工作條件,有權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有權參與所務民主管理,有權獲得勞動報酬和享受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侵犯其執業權利的行為,可以請求司法行政機關、有關司法機關或者基層法律服務行業協會組織依法予以保障。
第三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格依法辦事,自覺維護法律尊嚴與社會正義。
第三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盡職盡責,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接受當事人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遵守由基層法律服務所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統一收費的規定。
第四十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
第四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遵守司法、仲裁和行政執法活動的有關制度,尊重司法、仲裁和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曾擔任法官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離任後二年內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審理的訴訟案件的代理人。
第四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尊重同行和其他法律服務工作人員,同業互助,公平競爭,共同提高執業水平。
第四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四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愛崗敬業、堅持原則、誠實守信、舉止文明、廉潔自律,自覺維護執業聲譽和社會形象。
第四十五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勤奮學習,加強職業修養,積極參加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業務培訓和進修,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技能。

Ⅱ 簡析怎樣充分認識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的重大意義

(一)加強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專業訓練和業務培訓,不斷增強其政治、業務素質。
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從事的工作內容,比一般的公務員要求更高,專業性更強。這一職業群體必須共同經過系統學習而獲得法律理論知識、法律思維知識以及法制工作能力方面的一致性。建議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准入制度,堅持「凡進必考」原則,對法制工作人員的准入條件作出明確規定,盡可能將達到國民教育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並通過司法考試的專業人才吸收到政府法制工作隊伍中來,並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使他們成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主力軍和政府法制工作的業務骨幹,力爭成為優秀合格的政府領導的法律顧問和參謀、助手。
(二)增強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具體工作的獨立性。
政府法制工作人員作為行政機關的成員,自然要服從行政機關的領導。從事的政府法制工作,作為重要的法律工作,在具體工作中,首要的要求是對法律負責。一般情況下,這樣做也符合行政首長的意志。但在特殊情況下,即使對法律負責的行動違背了個別行政首長的個人意志,行政首長也不應非法干預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獨立性,或者以此隨意撤換其工作崗位。因此,要通過各種制度來保證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良好素質以及職業的穩定性和專業性。政府領導應大力支持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獨立開展工作,讓他們放心放膽去干,不斷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他們在推進基層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使基層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投身於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
(三)加大上級政府法制機構對下級政府法制機構業務的監督、指導與培訓力度。
政府法制工作人員行業整體的系統性建設,是推進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途徑。因此,加大上級對下級政府法制機構業務的監督、指導與培訓力度,對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整體水平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建議上級政府法制機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多到基層調研、指導工作,並適時組織一些業務培訓,邀請資深專家對政府法制工作人員進行深層次的理論培訓。政府法制工作人員也應立足自身,加強自我學習,通過各種方式增強處理法律事務的本領。
(四)逐步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制度,不斷提高行政復議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隨著改革的深入,社會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復雜化,行政爭議數量日益增多,且大多發生在基層,這些問題的解決也主要依靠基層。行政復議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渠道,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政府法制工作人員是行政復議案件的具體承辦者,行政復議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行政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質量。因此,基層政府應採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行政復議能力偏低、人員短缺等問題,根據辦案需要抓緊配備、充實和調劑行政復議人員。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制度,可以嘗試將行政復議資格的取得納入全國統一司法考試。
(五)切實解決政府法制機構的性質及法制工作人員編制等問題。
由於基層政府法制機構的性質及編制已經與其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不相適應,建議上級政府法制機構與機構編制部門對基層政府法制機構的設置規格、性質、編制等問題作出統一規定,給隊伍建設予以更多關注,以此作為法制機構向同級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領導支持的依據。

Ⅲ 問43:消防業務培訓有哪些原則

(1)理論聯系實際。這是我國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教育的一條成功經驗及行之有效的方法。其主要要求是,在教學中將理論學習和案例分析相結合,加強實踐性教學環節,使學員自覺地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指導消防安全管理實踐。

(2)學用一致。培訓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政治、法律以及專業素質,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只有教育培訓和使用合一,才能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教育培訓的效果充分發揮出來。反之,學用脫節,學非所用,與本系統本單位的實際不符,不僅會造成人力、物力以及財力上的浪費,而且也就失去教育培訓的實際意義。特別是對兼職和義務消防隊員的短期崗位培訓,由於時間短,必須精煉教育的內容,做到學以致用。

(3)按需施教。消防教育培訓工作,必須依據社會、經濟發展對消防安全管埋的需要和各個實際崗位的情況的不同確定教育培訓內容。其主要的要求就是從不同行業、部門的人員以及實際需要出發,本著缺什麼補什麼,干什麼學什麼的原則,精心組織,力求節約,講求實效,避免克服單純追求培訓指標、培訓數量的現象。

(4)嚴格科學。提高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政治及業務素質是教育培訓的根本目的,在教育培訓工作中,應根據培訓規劃、計劃,並嚴格執行,使教育培訓循序漸進,逐步提高。所以,要保證教學規定的任務、內容,確保訓練質量。要實現這個目標,確保取得實效。重要的是,一要制定周密的教學計劃,採取靈活方法,選擇切合實際的內容,將培訓效果與使用掛鉤。二是要注重培訓場所和師資選定,嚴格培訓紀律,嚴格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使用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職工上崗的重要依據之一。

Ⅳ 四十、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答:《綱要》規定,要通過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考核,不斷提高他們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幹部要從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學法、懂法,才能信法、用法。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和掌握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增強法律觀念,提高法律素養,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將法律知識列入領導幹部初任培訓、在職培訓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實行領導幹部的學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輪訓、新法規培訓,提高其對有關法律法規的了解。有條件的,要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以督促行政機關領導幹部重視學習法律知識。 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領導更要帶頭學法、用法、守法,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權力不越權,履行職責不推諉,關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政府管理中的問題和矛盾。領導幹部要成為依法辦事的楷模和典範,把依法行政的觀念貫徹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和全部過程。想問題、辦事情,都要先對照有關法律規定,看看這樣做合不合法,決策和重大決定都要盡量事先進行合法性論證,防止出現與法律不一致的內容。 要改變依法行政與經濟工作兩張皮的現象,把依法行政能力的強弱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作為各地方和各部門領導能力的一項重要評價指標,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領導能力相聯系,促進和保障依法行政的激勵機制,把是否認真學法、真正懂法、准確用法、自覺守法作為選拔幹部、考核政績的重要標准,引導各級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嚴格依法行政。 (二)提高一般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要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根據行政機關性質的不同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崗位的不同,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培訓方式,增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知識水平。要採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以自學為主的方式,通過脫產培訓、舉辦專題輔導講座、召開學習報告會等形式,充分利用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互聯網、政府區域網等媒體,進行分層次、多渠道的培訓,組織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法學基本理論、憲法、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等通用法律知識以及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本職工作有關的專門法律知識。 要將法律知識水平作為錄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考試考核內容。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要增加有關法律知識的內容,凡進必考,法律知識要考試錄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對從事執法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實行上崗前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制度,未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不得從事執法活動。要通過科學的培訓、嚴格的考試考核激勵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強化法律知識學習,為依法實施行政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強培訓、提高法律知識是前提,嚴格依法辦事、學以致用是關鍵。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將學法和用法結合起來,引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結合實際工作,不斷提高運用法律管理行政事務的能力。要把是否學法、用法,是否依法行政的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與幹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 應當說明的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與整個社會法律意識的發展程度息息相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是促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直接動力。因此,行政機關一方面要著力提高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採取各種形式,加強普法和法制宣傳,增強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觀念和意識,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Ⅳ 如何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和法治隊伍建設



(一)加強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專業訓練和業務培訓,不斷增強其政治、業務素質。
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從事的工作內容,比一般的公務員要求更高,專業性更強。這一職業群體必須共同經過系統學習而獲得法律理論知識、法律思維知識以及法制工作能力方面的一致性。建議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准入制度,堅持「凡進必考」原則,對法制工作人員的准入條件作出明確規定,盡可能將達到國民教育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並通過司法考試的專業人才吸收到政府法制工作隊伍中來,並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使他們成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主力軍和政府法制工作的業務骨幹,力爭成為優秀合格的政府領導的法律顧問和參謀、助手。
(二)增強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具體工作的獨立性。
政府法制工作人員作為行政機關的成員,自然要服從行政機關的領導。從事的政府法制工作,作為重要的法律工作,在具體工作中,首要的要求是對法律負責。一般情況下,這樣做也符合行政首長的意志。但在特殊情況下,即使對法律負責的行動違背了個別行政首長的個人意志,行政首長也不應非法干預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獨立性,或者以此隨意撤換其工作崗位。因此,要通過各種制度來保證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良好素質以及職業的穩定性和專業性。政府領導應大力支持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獨立開展工作,讓他們放心放膽去干,不斷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他們在推進基層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使基層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投身於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
(三)加大上級政府法制機構對下級政府法制機構業務的監督、指導與培訓力度。
政府法制工作人員行業整體的系統性建設,是推進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途徑。因此,加大上級對下級政府法制機構業務的監督、指導與培訓力度,對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整體水平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建議上級政府法制機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多到基層調研、指導工作,並適時組織一些業務培訓,邀請資深專家對政府法制工作人員進行深層次的理論培訓。政府法制工作人員也應立足自身,加強自我學習,通過各種方式增強處理法律事務的本領。
(四)逐步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制度,不斷提高行政復議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隨著改革的深入,社會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復雜化,行政爭議數量日益增多,且大多發生在基層,這些問題的解決也主要依靠基層。行政復議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渠道,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政府法制工作人員是行政復議案件的具體承辦者,行政復議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行政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質量。因此,基層政府應採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行政復議能力偏低、人員短缺等問題,根據辦案需要抓緊配備、充實和調劑行政復議人員。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制度,可以嘗試將行政復議資格的取得納入全國統一司法考試。
(五)切實解決政府法制機構的性質及法制工作人員編制等問題。
由於基層政府法制機構的性質及編制已經與其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不相適應,建議上級政府法制機構與機構編制部門對基層政府法制機構的設置規格、性質、編制等問題作出統一規定,給隊伍建設予以更多關注,以此作為法制機構向同級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領導支持的依據。

Ⅵ 四十三,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綱要》規定,要通過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考核,不斷提高他們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幹部要從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學法、懂法,才能信法、用法。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和掌握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增強法律觀念,提高法律素養,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將法律知識列入領導幹部初任培訓、在職培訓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實行領導幹部的學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輪訓、新法規培訓,提高其對有關法律法規的了解。有條件的,要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以督促行政機關領導幹部重視學習法律知識。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領導更要帶頭學法、用法、守法,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權力不越權,履行職責不推諉,關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政府管理中的問題和矛盾。領導幹部要成為依法辦事的楷模和典範,把依法行政的觀念貫徹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和全部過程。想問題、辦事情,都要先對照有關法律規定,看看這樣做合不合法,決策和重大決定都要盡量事先進行合法性論證,防止出現與法律不一致的內容。要改變依法行政與經濟工作兩張皮的現象,把依法行政能力的強弱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作為各地方和各部門領導能力的一項重要評價指標,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領導能力相聯系,促進和保障依法行政的激勵機制,把是否認真學法、真正懂法、准確用法、自覺守法作為選拔幹部、考核政績的重要標准,引導各級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嚴格依法行政。


(二)提高一般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根據行政機關性質的不同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崗位的不同,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培訓方式,增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知識水平。要採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以自學為主的方式,通過脫產培訓、舉辦專題輔導講座、召開學習報告會等形式,充分利用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互聯網、政府區域網等媒體,進行分層次、多渠道的培訓,組織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法學基本理論、憲法、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等通用法律知識以及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本職工作有關的專門法律知識。要將法律知識水平作為錄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考試考核內容。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要增加有關法律知識的內容,凡進必考,法律知識要考試錄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對從事執法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實行上崗前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制度,未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不得從事執法活動。要通過科學的培訓、嚴格的考試考核激勵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強化法律知識學習,為依法實施行政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強培訓、提高法律知識是前提,嚴格依法辦事、學以致用是關鍵。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將學法和用法結合起來,引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結合實際工作,不斷提高運用法律管理行政事務的能力。要把是否學法、用法,是否依法行政的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與幹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應當說明的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與整個社會法律意識的發展程度息息相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是促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直接動力。因此,行政機關一方面要著力提高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採取各種形式,加強普法和法制宣傳,增強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觀念和意識,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Ⅶ 如何做好法治宣傳教育

法制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並強調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通過二十多年全民普法教育,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法律素質得到了明顯增強,越來越多的群眾能自覺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法制宣傳工作仍然存在諸多薄弱環節。因此,我們就如何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深入調研。

一、法制宣傳工作在群眾眼中的基本情況及取得的成效
從我們對本縣八個鄉鎮的抽查結果來看,認為法制宣傳途徑廣、宣傳內容實用、自身法律素質有所提高、維權意識增強的有96%;認為我縣法制宣傳力度不大、宣傳內容少的有3%;認為自身法律素質沒有因為法制宣傳而提高的有1%;在調研過程中部分老百姓給我們提出意見和建議。
從調研結果看,人民群眾的憲法和各類法律知識得到了較為廣泛的普及,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逐步提高,法制觀念維權意識發生了較大變化,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法制宣傳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法制宣傳地點具有局限性。大多數鄉鎮的宣傳地點都僅限於該鄉鎮所在地,在鄉鎮所在地做法制宣傳一是群眾相對集中,可以使較多的人獲得宣傳知識和宣傳資料。但是對於一些行動不便或不趕集的群眾來說就不能起到宣傳作用。另外鄉鎮的村部一般也有宣傳展板或宣傳標語,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沒有幾個群眾會到那裡去看,從而使之成為了擺設。
(二)法制宣傳方式不能滿足群眾的需要。
我們的宣傳途徑一般以發放宣傳資料為主,普法播音為補。但是通過調研,目前農村留守老人越來越多,在少數民族地區能自己看書,聽懂普通話普法的人不多,這導致了宣傳工作雖做了,但在少數民族地區群眾的法律素質和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卻沒有明顯提高。
(三)普法工作機制運行不夠有力,普法工作沒有形成強大的合力。表現在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力度還不夠大,普法工作的整體聯動不足,各部門、各行業各做個的,散打的較多,沒有形成強大的宣傳氛圍和濃厚的學法氛圍,致使普法工作發展不夠平衡。
(四)法制宣傳教育隊伍作用發揮不夠充分。
村幹部普遍年齡偏大,法律知識結構相對老化,而農村工作紛繁復雜導致沒有多餘的時間更新法律知識,從而使得法制宣傳源頭出現了問題。全縣法制宣傳教育隊伍人員不足、業務素質和組織指導能力不強,未能正常開展普法活動的現象在機關單位、部門、企業、農村還存在。
三、對策與建議
(一)進一步創新普法形式,豐富載體,鞏固和擴大宣傳效果。近年來,通過深入調研,針對普法宣傳存在的問題,結合我縣的實際,我們打造「民語普法」「公交普法」「調案宣法」等普法宣傳亮點,普法效果顯著。
一是「民語」普法。針對近年來留守老人越來越多,部分少數民族鄉村百姓普通話不好,不能完全聽懂普通話普法的情況,我們將壯、漢、瑤三種本地民族語言與當地山歌民調相結合,分別融入普法宣講,通過錄音、刻制光碟,利用法制宣傳車,在圩日、重要節慶日,深入各鄉、村巡迴宣傳播放。吸引廣大老百姓前來聆聽或把普法光碟贈送給老百姓拿回家播放,深受老百姓歡迎,他們說,要在家裡經常播放
普法光碟,讓家裡所有人員都學法、懂法、守法。民語普法貼近百姓,通俗易懂,深受廣大群眾的喜愛,普法效果好。二是 「公交」普法,利用公交車客流大和流動性廣的優勢,為全縣八個鄉鎮共三十八輛公交車製作普法宣傳座椅套袋七百多個。在車套椅醒目的位置印上法律宣傳標語,並在套袋裡裝上各種法律宣傳讀本。通過對五十八名公交司機的培訓,使他們成為普法宣傳志願者,及時為法律宣傳服務,拓寬普法宣傳的路子,方便老百姓在等車、乘車途中隨時學習法律條文,感受到法治文化濃厚的氛圍,從而將法治理念內化於心外踐於行。三是「調案」宣法。通過深入基層調研,積極探索群眾實際遇到的法律難題,掌握群眾缺少什麼、需要什麼,精心挑選貼近群眾生活、經常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典型事例,按照基本案情、調解過程、調處結果、調解依據、案件評析的格式,採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匯編成《案例選篇》,製作印有普法宣傳知識的圍裙、環保袋子等普法產品,通過「法律六進」等形式,把普法產品送到廣大群眾手中,使普法走進人民群眾的生活,提高全民法治意識。
(二)進一步明確任務職責,形成強大的普法宣傳合力。按照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共同參與和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加強年度普法計劃的制訂和實施;強化法制宣傳隊伍建設,注重隊伍管理和培訓,促進「法律六進」活動的開展;強化普法工作的考核評價。
(三)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各級領導責任,形成強大的推動力。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是黨中央作出的戰略部署。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依法治國的根本要求。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風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途徑。因此,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必須進一步提高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各級領導抓好開展普法工作的責任意識,發揮各級普法依法治理領導機構的作用。要進一步完善各級普法領導機構的定期會議、聽取匯報、開展督查等工作機制,解決好普法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協調配合的工作制度,切實做到協調統籌有力、上下配合到位、橫向聯系緊密;建立健全重點普法對象定期集中學法制度,增強普法工作實效。
(四)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隊伍的作用。配齊配強法制宣傳專職人員,強化業務指導和培訓,不斷提高能力和水平。鼓勵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學校師生積極參與法制宣傳活動。利用學校資源,以「小手牽大手」的形式,對學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把法制宣傳讀本送到學生手中,讓學生通過學習並把法律知識帶回家中。

Ⅷ 淺談如何做好企業法律培訓工作

1、企業生存的需要
企業經營環境是復雜多變的。這些復雜多變的環境包括了宏觀環境(政治、經濟環境),也包括微觀環境(市場、資本、技術、人才等)。任何企業生存都是建立在經營環境相對穩定、可估量的基礎上。而相對穩定的環境是需要國家法律來約束和維護的。(例如,廈門遠華集團)因此,任何企業離開法律約束和維護是不能生存的企業對法律培訓的重要性企業對法律培訓的重要性。
2、風險防範的需要。
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都可能蘊含著風險。企業要對風險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規避,就需要不斷地建立和完善企業風險防範機制,從而使風險盡可能地被控制在企業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讓企業在承擔最低的法律風險前提下,追求企業最大的經濟效益。
在企業發展的進程中,"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補救"的風險控制意識逐步增強,而"事前防範"又是重中之重,其中很關鍵的一個環節就是企業法律工作的有序進行企業對法律培訓的重要性文章企業對法律培訓的重要性。
3、企業發展的需要
企業經營活動可以歸結為兩類:籌資和投資。企業發展就是籌資和投資活動的不斷循環。而投資和籌資說來容易,其實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是需要有相當強大的決策支持系統和人員來確保決策結果的相對正確。而決策支持系統最基礎的系統就是企業法律工作系統。近年來,國家支持企業走出去,這是企業發展的需要。但在走出去的過程中。

Ⅸ 如何加強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法律知識培訓

公務員如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
一、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1、加強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學法工作,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在學法工作中的示範帶頭作用 ;
2、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
3、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 ;
4、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列入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
二、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主要措施是:
1、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 ;
2、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 。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要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對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的考核工作,並完善考核制度。
四、積極營造全社會尊法守法、依法維權的良好環境 依法行政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基本要求,但營造全社會良好的環境,有利於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立在更加廣泛深厚的群眾基礎上。《實施綱要》明確要求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實施綱要》對公務員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建設的發展
具體表現在: 1、《實施綱要》明確提出了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的概念,將「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單列一節,體現了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在公務員通用能力框架中的地位和對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建設的重視。
2、《實施綱要》總結了《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若干意見》實施以來的經驗,對擔任領導幹部的公務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實施綱要》在1999年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中提出「要不斷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基礎上,進一步突出了教育和培訓在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建設的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實行領導幹部的學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要求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4、《實施綱要》強調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列入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
5、《實施綱要》明確提出,應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並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並要求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體的措施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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