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統一管理黨政檔案工作的通知是什麼年代發的
一般人很難知道這個工作的通知是什麼年代下發的,這個必須要咨詢當地的黨政檔案管理部門才能夠知道。
⑵ 關於轉發雲南XX客戶營銷系統應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的主題詞
一般都是參照這個主題表。你的這個公文主題詞應為: 轉發 管理 辦法 通知
國務院公文主題詞表
(1997年12月修訂)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
為適應辦公現代化的要求,便於計算機檢索和管理公文,特編制《國務院公文主題詞表》(以下簡稱詞表)。詞表主要用於標引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文件和各地區、各部門上報國務院及其辦公廳的文件。
一、編制原則
(一)詞表結構務求合乎邏輯,具有較寬的涵概面,便於使用。
(二)詞表體現文檔管理一體化的原則,即詞表中主題詞的區域分類和類別詞可分別做為檔案分類中的大類和屬類。
二、體系結構
(一)詞表共由15類1049個主題片語成,分為主表和附表兩大部分,主表有13類751個主題詞,附表有2類298個主題詞。詞表分為三個層次。第一 層是對主題詞區域的分類如「綜合經濟」、「財政、金融」類等。第二層是類別詞,即對主題詞的具體分類,如「工交、能源、郵電」類中的「工業」、「交通」、 「能源」和「郵電」等。第三層是類屬詞。如「體制」、「職能」、「編制」等。第二層和第三層統稱為主題詞,用於文件的標引。
(二)1988年12月和1994年4月修訂的詞表中曾列入本詞表中而不再繼續用作標引的主題詞,用黑體單列在區域分類的最後部分。
三、標引方法
(一)一份文件的標引,除類別詞外最多不超過5個主題詞。主題詞標在文件的抄送欄之上,頂格寫。
(二)標引順序是先標類別詞,再標類屬詞。在標類屬詞時,先標反映文件內容的詞,最後標反映文件形式的詞。如《國務院關於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先標類別詞「農業」,再標類屬詞「水土保持」,最後標上「通知」。
(三)一份文件如有兩個以上的主題內容,先集中對一個主題內容進行標引,再對第二個主題內容進行標引。如《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先標反映第一個主題內容的類別詞「經濟管理」,再標類屬詞「企業」、「破產」;然後標反映第二個主題內容的類別詞「勞動」, 再標類屬詞「就業」;最後標「通知」。
(四)根據需要,可將不同類的主題詞進行組配標引。如《國務院關於「九五」期間深化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可標「科技、體制、改革、決定」。
(五)當詞表中找不出准確反映文件主題內容的類屬詞時,可以在類別詞中選擇適當的詞標引。同時將能夠准確反映文件內容的詞標在類屬詞的後面,並在該詞的後面「△」以便區別。
(六)列在區域分類最後,用黑體標出的主題詞只供檢索用,不再用作標引。
(七)附表中的主題詞與主表中的主題詞具有同等效力,標引方法相同,不同的是,如果附表中所列的國家、地區的實際名稱發生了變化,使用本表的各單位可先按照變化後的標准名稱進行修改和使用。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將定期修訂附表。
四、詞表管理
(一)本詞表由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負責管理和解釋,具體工作由檔案數據處承辦。
(二)本詞表自1998年12月1日起執行,1994年4月修訂的詞表同時廢止
國務院公文主題詞表
01.綜合經濟(77個)
01A 計劃
規劃 統計 指標 分配
統配 調撥
01B 經濟管理
經濟 管理 調整 調控
控制 結構 制度 所有制
股份制 責任制 流通 產業
行業 改革 改造 競爭
兼並 開放 開發 協作
資源 土地 資產 資料
產權 物價 價格 投資
招標 經營 生產 轉產
項目 產品 質量 承包
租賃 合同 包干 國有
國營 私營 集體 個體
企業 公司 集團 合作社
普查 工商 商標 注冊
廣告 監督 增產 效益
節約 浪費 破產 虧損
特區 開發區 保稅區 展銷
展覽
商品化 橫向聯系 第三產業 生產資料
02.工交、能源、郵電(69個)
02A工業
冶金 鋼鐵 地礦 機械
汽車 電子 電器 儀器
儀表 化工 航天 航空
核工 船舶 兵器 軍工
輕工 有色金屬 鹽業 食品
印刷 包裝 手工業 紡織
服裝 絲綢 設備 原料
材料 加工
02B交通
鐵路 公路 橋梁 民航
機場 航線 航道 空中管制
飛機 港口 碼頭 口岸
車站 車輛 運輸 旅客
02C能源
石油 煤炭 電力 燃料
天然氣 煤氣 沼氣
02D郵電
通信 電信 郵政 網路
數據
民品 廠礦 空運 三線
通訊 水運 運費
03.旅遊、城鄉建設、環保(42個)
03A旅遊
03B服務業
飲食業 賓館
03C城鄉建設
城市 鄉鎮 基建 建設
建築 建材 勘察 測繪
設計 市政 公用事業 監理
環衛 征地 工程 房地產
房屋 住宅 裝修 設施
出讓 轉讓 風景名勝 園林
島嶼
03D環保
保護區 植物 動物 污染
生態 生物
風景 飯店 城鄉 國土
沿海
04.農業、林業、水利、氣象(56個)
04A農業
農村 農民 農民負擔 農場
農墾 糧食 棉花 油料
生豬 蔬菜 糖料 煙草
水產 漁業 水果 經濟作物
農副產品 副業 畜牧業 鄉鎮企業
農膜 種子 化肥 農葯
飼料 災害 以工代賑 扶貧
04B林業
綠化 木材 森林 草原
防沙治沙
04C水利
河流 湖泊 灘塗 水庫
水域 流域 水土保持 節水
防汛 抗旱 三峽
04D氣象
氣候 預報 預測
煙酒 土特產 有機肥 多種經營
牧業
05.財政、金融(57個)
05A財政
預算 決算 核算 收支
財務 會計 稅務 稅率
審計 債務 積累 經費
集資 收費 資金 基金
租金 撥款 利潤 補貼
折舊費 附加費 固定資產
05B金融
銀行 貨幣 黃金 白銀
存款 貸款 信貸 貼現
通貨膨脹 交易 期貨 利率
利息 貼息 外匯 外幣
匯率 債券 證券 股票
彩票 信託 保險 賠償
信用社
現金 留成 流動資金 儲蓄
費用 僑匯 折舊率
06.貿易(52個)
06A商業
商品 物資 收購 定購
購置 市場 集貿 酒類
副食品 日用品 銷售 消費
批發 供應 零售 拍賣
專賣 訂貨 營業 倉庫
儲備 儲運 貨物
06B外貿
對外援助 軍貿 進口 出口
引進 海關 緝私 仲裁
商檢 外商 外資 合資
合作 關貿 許可證 駐外企業
貿易 倒賣 外向型 議購
議售 壟斷 經貿 販運
票證 外經 交易會
07.外事(42個)
07A外交
對外政策 對外關系 領土 領空
領海 外交人員 建交 公約
大使 領事 條約 協定
協議 議定書 備忘錄 照會
國際 涉外事務 抗議
07B外事
國際會議 國際組織 對外宣傳 出訪
出國 出入境 簽證 護照
邀請 來訪 談判 會談
會見 接見 招待會 宴會
外國人 外賓 對外友協 外國專家
涉外
08.公安、司法、監察(46個)
08A公安
警察 武警 警銜 治安
非法組織 安全 保衛 禁毒
消防 防火 檢查 掃黃
案件 處罰 戶口 證件
事件 危險品 遊行 海防
邊防 邊界 邊境
08B司法
政法 法制 法律 法院
律師 檢察 程序 公證
勞改 勞教 監獄
08C監察
廉政建設 審查 紀檢 執法
行賄 受賄 貪污 處分
偵破
09.民政、勞動人事(85個)
09A民政
基層政權 選舉 行政區劃 地名
人口 雙擁工作 社會保障 社團
救災 救濟 募捐 婚姻
移民 撫恤 慰問 調解
老齡問題 烈士 糾紛 殘疾人
墓地 殯葬 社區服務
09B機構
駐外機構 體制 職能 編制
精簡 更名
09C人事
行政人員 幹部 公務員 考核
錄用 職工 家屬 子女
知識分子 專家 參事 院士
文史館員 履歷 聘任 任免
辭退 退職 職稱 待遇
離休 退休 交流 安置
調配 模範 表彰 獎勵
09D勞動
就業 失業 招聘 合同制
工人 保護 勞務 第二職業
事故
09E工資
津貼 獎金 福利 收入
老年 簡歷 勞資 人才
招工 待業 補助 擁軍優屬
喪葬 獎懲
10.科、教、文、衛、體(73個)
10A科技
科學 技術 科普 科研
鑒定 標准 計量 專利
發明 實驗 情報 計算機
自動化 信息 衛星 地震
海洋
10B教育
學校 教師 招生 學生
培訓 畢業 學位 留學
教材 校辦企業
10C文化
文字 文史 文學 語言
藝術 古籍 圖書 宣傳
廣播 電視 電影 出版
版權 報刊 新聞 音像
文物 古跡 紀念物 電子出版物
10D衛生
醫院 中醫 醫療 醫葯
葯材 防疫 疾病 計劃生育
婦幼保健 檢驗 檢疫
10E體育
運動員 教練員 運動會 比賽
館所 院校 校舍 地方誌
軟科學 社科
11.國防(24個)
11A軍事
軍隊 國防 空軍 海軍
徵兵 服役 轉業 民兵
預備役 軍銜 復員 文職
後勤 裝備 戰備 作戰
訓練 防空 軍需 武器
彈葯 人武
退伍
12.秘書、行政(74個)
12A文秘工作
機關 國旗 國徽 機要
印章 信訪 督查 保密
公文 檔案 會議 文件
秘書 電報 提案 議案
談話 講話 總結 批示
匯報 建議 意見 文章
題詞 章程 條例 辦法
細則 規定 方案 布告
決議 命令 決定 指示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報
報告 請示 批復 函
會議紀要
12B行政事務
行政 工作制度 紀念活動 慶典活動
休假 節假日 著裝 參觀
接待 措施 調查 視察
考察 禮品 饋贈 服務
出席 發言 轉發 名單
批准 審批 信函 事務
活動 紀要 督察
13.綜合黨團(54個)
13A黨派團體
共產黨 民主黨派 共青團 團體
工會 協會 學會 民間組織
文聯 學聯 婦女 兒童
基金會
13B統戰
政協 民主人士 愛國人士
13C民族
民族區域自治 民族事務
13D宗教
寺廟
13E僑務
外籍華人 歸僑 僑鄉
13F港澳台
香港問題 澳門問題 台灣問題
13G綜合
整頓 形勢 社會 精神文明
法人 發展 其它 試點
推廣 青年 政治 范圍
黨派 組織 領導 方針
政策 黨風 事業 咨詢
中心
⑶ 檔案收集的通知怎麼發
一、總局、分局社保局辦公室為兩級機構的檔案管理部門,農牧場社保局應指定專人管理文書檔案、會計檔案和業務檔案。
二、三級社保機構在黨務、行政、業務以及財務、人事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均應立卷和歸檔。業務科室負責業務文件立卷和定期向辦公室歸檔;財務科負責財務檔案的立卷和定期向辦公室歸檔;其餘所需立卷和歸檔的文件材料均由辦公室直接處理,辦公室主任和專職文書、檔案員應對本單位業務部門和下屬機構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三、檔案的立卷和歸檔要求:
(一)應歸檔的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二)文件和電報按其內容的聯系,合並整理、立卷;
(三)歸檔的文件材料,保持它們之間的歷史聯系,區分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四、有關幹部人事管理、工資、職稱、編制等方面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及工作人員的幹部檔案和工人檔案,由政工科管理。
五、有立卷和歸檔職能的科室(辦)應在第二年上半年向辦公室移交檔案,辦公室檔案員和科室(辦)移交人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並履行簽字手續。財務檔案從立卷之起可以在財務部門保管一年,但應指定由專人保管,超過一年必須按時移交。
六、辦公室負責檔案管理的專兼職人員,應會同業務科室,根據工作需要,編制必要的目錄、卡片、索引等工具,編輯檔案文件匯集和各種參考資料,積極主動地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為本單位各項工作服務,並注意掌握檔案的利用效果。
七、歸檔范圍、保管期限和檔案銷毀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的范圍:凡是反映本單位黨務工作和業務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價值的文件材料均屬歸檔范圍。
1、上級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的文件材料:
(1)上級召開的需要貫徹執行的會議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級頒發的屬於本單位主管業務並要執行的文件,以及普發的非本單位主管業務但需要貫徹執行的法規性文件;
(3)上級領導等視察、檢查墾區社保工作時的重要指示、講話、賀詞、照片和有特殊保存價值的錄音,錄像等材料;
(4)代上級草擬並被採用的文件的最後草稿和印本;
(5)代上級轉發本單位的文件(包括報紙、刊物轉載)。
2、本單位的文件材料:
(1)本單位組織召開的社保系統工作會議,社保系統專業會議的全套文件材料以及各種聲像材料;
(2)本單位黨組、行政領導會議(局務會議)材料;
(3)本單位頒發的(包括轉發及與其他行政部門聯合頒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製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4)本單位的請示與上級機關或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下級機構的請示與本單位的批復文件;
(5)本單位及其內部職能部門業務運行活動形成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實施方案和考核評比結果等;
(6)反映業務活動和業務規范化管理的文件材料;
(7)反映業務活動原始資料和基礎數據資料(重要基數)、信息化處理(上傳和下載)和信息系統運行的數據資料(包括備份的計算機盤、片)、工作記錄等;
(8)需建立和反映的各業務險種的個人帳戶資料;
(9)對下級檢查、調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統計原始台帳、統計報表、匯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備份的計算機碟片等);
(11)本單位形成的憑證、帳薄、財務報表、其他財務資料和匯總的財務報表(備份的計算機碟片等);
(12)審計工作中形成的審計通知書、審計調查通知書、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等;
(13)本單位購建辦公樓、重大修繕項目、徵用土地以及基本建設工程施工、竣工、購置大中型設備的文件材料、信息化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等文件材料等;
(14)本單位制定的條例、准則、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等文件材料;
(15)本單位成立、合並、撤銷、更名、啟用印信及組織簡則、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16)本單位、本系統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反映重要活動事件的剪報、聲像材料、榮譽獎勵證書等文件材料;
(17)本單位(包括上報、下批)幹部任免(包括備案)、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考試和評定、考核聘任,黨員、團員、幹部工勤人員名冊、報表,以及工作人員的考試、考核、考勤、評聘、錄用、轉正、定級、調資、退職、退休、離休、評殘、撫恤、死亡等工作及幹部評優獎懲等文件材料;
(18)本單位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規定的為下級單位辦理的幹部、工人的轉移工資、行政、黨、團、工會組織介紹信及存根;
(19)財產物資、檔案等的交接憑證、清冊。
(20)本單位的業務宣傳、「CI」策劃的定稿和印本,編印的情況反映、簡報、宣傳冊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編輯出版物的定稿,樣本;
(21)本單位與外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等文件材料;
(22)其他按有關規定應予歸檔的文件材料。
3、同級行政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和非隸屬機關的文件材料。
(1)同級行政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和非隸屬機關頒發的非本單位主管業務但需要執行的法規性文件;
(2)有關業務機關對本單位工作檢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級行政部門和非隸屬機關與本單位聯系、協商工作的重要往來文件。
4、下級單位的文件材料:
(1)下級單位報送的重要工作計劃、報告、總結、典型材料統計報表、財務預算、決算報表等文件;
(2)下級單位(分局社保局)報送的政策性備案文件。
(二)保管期限
檔案的保管期限由檔案的保存價值確定,根據國家檔案局的有關規定,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長期和短期3種,長期為16-50年左右,短期為15年以下,專門檔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銷毀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墾區社保系統檔案的保管期限除會計檔案另作規定外,其他檔案均列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保存。
1、永久保存的檔案:本單位制定的屬於政策性的文件;處理重要問題形成的文件、材料;召開的重要會議的重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請示、報告、總結;會計決算報表、綜合統計報表;機構演變、單位領導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屬上級機關頒發的屬於本單位主管業務並要貫徹執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屬上級機關針對本單位業務並要貫徹執行的重要文件材料;構成資料庫的基礎數據和系統運行的重要業務資料(包括備份的計算機碟片)及各基本險種的個人帳戶資料等。
2、屬於長期和短期保存的檔案由辦公室會同應立卷和歸檔的業務科室共同制定保管期限,報主管或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屬於文件檔案的由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製定保管期限,報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三)檔案銷毀管理
按保管期限已經到期的檔案和已無存查價值的檔案可定期鑒定和銷毀。屬於業務或專業檔案的由辦公室主任和相關的業務科長,鑒定確認;屬文書檔案的由檔案員和辦公室主任共同確認。銷毀前由檔案員登記造冊,辦公室主任和有關業務科長共同簽字,報單位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准後,由兩人在指定地監銷,並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八、會計檔案的管理
(一)會計檔案由總局和分局社保局組成保管單位,實現集中統一管理。總局社保局財務科應將保管超過一年的會計檔案移交辦公室檔案員統一管理;各分局社保局財務科應將分局和所屬的農牧場社保局保管超過一年的會計檔案移交分局辦公室統一管理(未實現局統籌的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會計檔案,仍由農牧場社保局妥善保管)。
(二)按年度形式分類法,檔案員應將會議檔案分成四類,即憑證、帳薄、報表和其他分別組成保管單位。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定期兩種,墾區社保系統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明確為:
1、會計憑證:15年。
2、會計帳薄: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帳為25年,其他15年。
3、會計報表:預算報表5年、年度決算報表永久,其他報表15年。
4、其他15年。
5、固定資產清理報廢、清理後5年。
6、會計檔案移交清冊15年。
7、會計檔案保管清冊25年。
8、會計檔案銷毀清冊25年。
(四)檔案員應對會計檔案分雖不同的類,按保管期限的長短依次排列案卷,做到科學管理,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是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管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五)檔案員應匯同財務科的有關人員共同編制完整的會計檔案目錄,以利查找、提供、利用。並共同對各分局的會計檔案管理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九、檔案保管制度
(一)存放檔案必須有專門庫房,並設有專櫃、架,排架、排櫃要科學和便於查找,做到科學管理,排列整齊,並健全檢索工具。
(二)微縮膠片、照片、磁帶、光碟、磁碟的保管要符合規定要求。備份的磁碟、光碟等重要業務數據資料要做到異地存放和保管。
(三)要定期進行庫藏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到帳、物相符。
(四)庫房要經常通風,做到整潔衛生。庫房內不準吸煙,以免發生火災,並做到七防:防火、防盜、防潮、防鼠、防蟲、防塵、防光,以確保安全和延長檔案壽命。
(五)接收、借閱檔案必須認真驗收,並辦理交接和借閱手續。
(六)要經常檢查永久性檔案和會計檔案的安全及保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檔案借閱制度
(一)借閱檔案一律履行借閱手續,借閱人有借閱檔案和歸還檔案時應簽名並註明日期。
(二)借閱的檔案不得中途轉借他人。
(三)會計檔案只能由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憑手續外借,其他部門和人員一律不予借閱。
(四)所有檔案要注意保管、保密,不得弄臟和亂劃、塗抹、剪裁和拆毀。
(五)借閱的檔案未經批准,不得復制、拍照。借閱檔案的時限為7天,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如期滿未用完時,應續辦借閱手續。
可加QQ為好友聊
⑷ 遼寧省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結業證書和遼寧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如何取得請教前輩們!
遼寧省的考試不太容易的
⑸ 沈陽檔案員在哪培訓
關於印發《沈陽市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管理辦法》的通知(2006/05/09)
各區、縣(市)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門及中直駐沈單位人事(幹部)部門、檔案部門:
現將《沈陽市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工作,認真貫徹執行。
沈陽市檔案局 中共沈陽市委組織部 沈陽市人事局
二○○六年四月五日
沈陽市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檔案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專兼職檔案業務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以適應檔案事業發展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遼寧省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管理辦法(試行)》《沈陽市檔案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由市檔案局負責管理實施,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指導監督。經市檔案局審查備案,有條件的區縣(市)、行業系統和單位可以進行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檔案業務人員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它組織中從事檔案工作的專、兼職檔案人員以及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各類檔案館工作人員。
專職檔案人員系指立檔單位中管理該單位全宗檔案的工作人員;兼職檔案人員系指立檔單位內部機構中負責該部門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歸檔的工作人員。
第四條 檔案業務人員除具備應有的政治素質和學歷要求外,應當接受檔案管理崗位知識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檔案業務人員崗位證書。
第五條 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內容:
(一)專職檔案人員需參加《檔案法制與職業道德》《檔案管理基礎理論與方法》《機關文書與歸檔文件整理》《科技檔案管理》《電子文件與電子檔案管理》《檔案保護與檔案信息編輯》《專門檔案管理》《計算機在檔案工作中的應用》等11門課程,共計440學時的學習;
(二)兼職檔案人員需參加《檔案法制》《機關文書與歸檔文件整理》《科技檔案管理》《電子文件與電子檔案管理》等4門課程,共計120學時的學習;
(三)檔案業務人員經過培訓取得崗位證書後,還需定期接受新知識、新技能的繼續教育培訓(詳見沈檔發[2002]12號文件)和專題業務培訓;
(四)專職檔案人員崗位培訓採用遼寧省檔案局統編教材。
第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取得檔案人員崗位證書:
(一)具有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院校檔案專業大專以上學歷者;
(二)參加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並經沈陽市檔案局組織考試(考核)成績合格者。
第七條 檔案業務人員崗位證書作為從事檔案工作的公務員參加專門業務培訓,對其進行考核的依據之一;
在取得檔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由其他職務轉為檔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檔案業務人員崗位證書作為必備條件之一;
在檔案工作目標管理中,檔案業務人員崗位證書作為考核各單位檔案業務人員專業素質的依據之一。
第八條 檔案業務人員崗位證書的頒發要嚴格按照標准和程序辦理。檔案業務人員崗位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後,持證人應到市檔案局重新驗印,逾期不驗印者,其證書自動失效。
第九條 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授課教師由取得遼寧省或沈陽市檔案專業兼職教師資格的人員擔任。
第十條 檔案業務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市或區縣(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收繳或廢止其檔案業務人員崗位證書:
(一) 弄虛作假,騙取檔案業務人員崗位證書者;
(二) 其他喪失檔案業務人員任職資格條件者。
第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市或區縣(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一) 在檔案業務人員崗位培訓、考試和發證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二) 偽造檔案業務人員崗位證書的。
第十二條 未取得檔案業務人員崗位證書的在崗檔案業務人員應當在一年內接受檔案專業知識培訓,取得崗位證書。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6年5月1 日起施行,原《沈陽市檔案人員持證上崗管理辦法》(沈檔發[1996]34號)同時廢止。
⑹ 公文:通知中的被印發或轉發的文件屬於該通知的正件還是附件
附件。
公文:通知中的被印發或轉發的文件一般情況下均屬於附件。公文行文要附加其他版公文的內容,權只有一種形式,就是加附件。
拓展資料:
公文為轉發性通知時,被批轉、轉發的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出現,成為公文主體的有機組成部分。被轉發文件的版記不能代替轉發文件的版記,轉發文件要標志自己的版記。不採用多層轉發的方式,如果需要,下級機關可以視情況翻印上級機關的轉發文件。或直接轉發被轉發文件。
公文作為行文內容的依據時,在正文中以引用公文的形式出現,不做附件。
轉發類通知是指轉發上級機關或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啟下的機關使用頻率很高。
公文的標題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構成,轉發類通知的標題,一般也由「發文機關+關於轉發+原文標題+文種」組成。
但實際辦文中,有省略發文機關的,也有省略重復介詞的等等。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衛生局等部門關於農村衛生機構改革與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政辦發〔2004〕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