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內容有哪些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1.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主要內容是:
(1)本工程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2)本工程(包括施工生產現場)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3)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高處作業、機械設備、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5)防火、防毒、防塵、防爆及緊急情況安全防患自救;
(6)防護用品發放標准及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識。
2.進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教育,主要內容是:
(1)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2)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3)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4)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患對策;
(5)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3.安全生產須知:
新工人安全生產須知:
(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在沒有防護設施的2m高處、懸崖或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4)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建築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要過高。
(7)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志,要採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8)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安全生產,是建築施工企業永恆不變的主題,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也是蒸蒸日上,但是,隨之而來的是建築施工帶來的安全生產問題,目前,建築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建築施工的安全生產問題始終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控制的三大重點是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據統計分析,全國建築業傷亡事故80%以上都是由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
因此如何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操作技能,規范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最終實現安全標准化作業,規范化施工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問題,而這些又都可以通過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來實現。
Ⅱ 建築行業新員工入職培訓,主要有哪些內容
建築行業新員工入職培訓主要內容
一、公司的企業文化和核心理念。企業文化是一個公司發展壯大的根基。一個公司如果沒有一個它所堅持的文化和核心理念,必定不能長久地發展下去,必定會在社會發展的大潮中被淘汰。
二、盡快完成角色轉換。對剛剛踏上工作崗位的建築行業新員工來說,更快地完成角色轉換是非常重要和迫切的問題。環境、生活習慣都會發生很大的變化,如果不能盡快適應,必定會為殘酷的社會所淘汰。既然走上了社會,就要以一個公司員工的身份要求自己,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而不能再像在學校時那樣自由散漫。
三、有責任心和很好的執行力。要做到忠於公司,一心一意地為公司工作,就必須要有極強的責任心,要有一個主人翁的態度。只有把自己放在主人的位置,真正以公司為家,才能對公司絕對的忠誠,也會有最大的工作熱情。而好的執行力是一個團隊、公司成功的關鍵。只有執行力提升了,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創造更多的價值。
四、學會做人,學會做事。作為建築行業新員工,沒有任何的工作經驗,應該多虛心向別人請教。每個人都有他的優點和長處,公司的任何員工都可以成為新員工的老師。只要新員工有虛心學習的態度,就可以學到很多在學校不曾接觸過的知識。而這些知識對新員工以後的工作和發展必定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五、要有扎實認真的工作態度。「態度決定一切」。一個人能否成功,很多時候在於是否有扎實認真的態度,而能力卻可能是次要的。
六、注意工作中的細節。
Ⅲ 建築施工企業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如何規定的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第三十六條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 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具體內容:
公司(項目部)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公司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新上崗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後,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Ⅳ 建築行業新員工入職培訓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安全培訓
2、公司文化及規章制度的培訓
3、保險及職業衛生培
4、入職體檢
Ⅳ 電力施工單位人員崗前要培訓哪些內容
企業文化。
安全培訓。
企業制度。
等等。。。
電力施工企業對安全很重視,幾乎天天講。。。
Ⅵ 新員工崗前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作業施工,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牙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
(4)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做好文明生產;
(5)上崗前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好安全帽等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6)積極參加安全活動;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
3、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
4、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5、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義務:1、遵章守規,服從管理的義務
2、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3、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的義務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的義務
Ⅶ 企業新上崗操作工人進行崗前教育培訓內容應包括哪些內容
建築施工企業新上崗操作工人必須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回容:
1、安全生產法答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安全操作規程;
3、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
4、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產生的後果;
5、預防、減少安全風險以及緊急情況下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