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是否是必需的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五條規定,管理人員也必需要進行這項培訓。
同時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理人員不懂安全怎樣去管理?
Ⅱ 法律對生產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培訓時間上有要求嗎
陝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關於2015年安全生產培訓計劃的通知》,要求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安全生產培訓,並在培訓結束後按時參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持安全管理資格證書上崗。為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榆林市安委辦擬在今年三月份舉辦一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班,但安委辦相關負責人在如何確定培訓課時長度方面犯了難。那麼,法律對生產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培訓時間上有要求嗎?
法律對生產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培訓時間上設定了專門要求。對此,我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也就是說,根據參加培訓人員的行業、參訓次數的不同,培訓時間的長短也是不一樣的。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我國法律區分設定不同行業的企業安全負責人的安全培訓時間,表明我國法律重視實際,根據各自行業不同的性質來進行規定,對負責人的安全培訓規定必需的時間,是因為安全負責人對於企業的安全生產擔負主要責任,只有經過必需的培訓,才能將安全負責人的安全水平提升到法定的水平,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的方向。
Ⅲ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由誰負責
由設區的市級安監局的培訓機構負責。中央直屬企業單位由所在地的省級安監局的培訓機構負責。
Ⅳ 為什麼要對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了職業衛生資格證培訓
如果是要求取得職業衛生資格證,那說明企業某些產業涉及到衛生方面的。比如說食品加工生產等,都需要進行職業衛生資格證培訓的。
Ⅳ 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取證培訓必須要做嗎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Ⅵ 如何針對企業中層管理者開展有效的培訓
中層管理人員培訓辦法
第一條 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訓的基本目標是:
把握公司的經營目標、方針;
培訓相應的領導能力和管理才能;
形成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和諧的人際關系。
第二條 凡本公司管理人員應注意:
是否為下屬的成長、晉升提供了足夠的支持和機會?
是否適當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屬有公平感?
所訂的計劃,是否得到了下屬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是否信守向下屬許下的諾言?
是否在發布命令、作指導時,做了妥善的考慮?
是否使下屬感到是在與管理者一道工作,而不是在別人手下工作?
第三條 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的條件:
必須具有相關工作的知識;
精通本職工作的管理方法;
熟練掌握教育培訓技術;
努力培養作為領導者應具備的人格。
第四條 中層管理人員應具備的能力有:
計劃能力: (1)清晰指示工作的目的和方針; (2)掌握有關事實; (3)以科學有效的方式從事調查; (4)擬定實施方案。
組織能力: (1)分析具體的目標、方針; (2)分析並決定職務內容; (3)設置機構,制訂組織圖表; (4)選任人員。
控制能力: (1)制訂一個客觀的標准、規范; (2)嚴格實施標准並及時反饋。
第五條 中層管理人員應採用下列命令的方法:
如果是口頭命令: (1)條理清楚,不說多餘的話; (2)明確指明實行的時間、時期、場所等; (3)弄清楚下屬是否清晰了解命令; (4)指出實行時應注意的地方,並指明困難所在; (5)發布命令,指示時應耐心。
如是書面命令: (1)明確表明目標,逐條列舉要點; (2)提前指示應注意的地方; (3)必要時,以口頭命令補充; (4)檢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屬接受。
第六條 中層管理人員貫徹命令方法如下:
1.整理命令內容,使其明白清楚;
2.嚴格遵循命令系統;
3.確認下屬已徹底了解命令、指示;
4.使下屬樂於接受命令,並改進他們的工作態度,增強工作積極性。
第七條 中層管理人員良好人際關系的形成應注意:
1.善於同其他管理人員合作,彼此協助;
2.要了解同事,樂於接受批評建議;
3.彼此交換信息、情報,不越權行事。
第八條 管理人員接見下屬的方法如下:
1.選擇適當的場所,以親切的態度使下屬放鬆;
2.確保為下屬保密,使其樂於談話;
3.留心傾聽,適當的附和和詢問,使下屬無所不談;
4.應注意不要輕易承諾。
第九條 管理人員為維持正常的工作關系應注意:
1.認識到人是有差異的,充分發揮每個人的個性,尊重下屬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員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對待下屬,獲得下屬信賴;
4.培養下屬的積極性,尊重他們的意見和建議,避免過份的監督;
5.妥善解決下屬工作和生活中的問題。
第十條 管理人員用人時應注意:
1.根據每個人員的知識、能力安排合適的職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2.加強對請假、怠工等有礙工作的情況的管理,排除人員工作上的障礙;
3.給下屬以適當的激勵,使其對工作產生榮譽感,形成良好的開端,增強工作的興趣;
4.有效地實施訓練,增強下屬工作的能力。
第十一條 管理人員認知下屬時應注意:
1.不要戴有色眼鏡看人;
2.不以個人偏好衡量別人;
3.冷靜觀察實際工作情況,不要使下屬產生受人監視的感覺;
4.利用日常的接觸、面談、調查,不可探究不必要知道的問題,不故意干涉過問,嚴守下屬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二條 管理人員發揮下屬積極性應注意:
1.不失時機加以稱贊,即使是小的行為也不要忽視,同時不可忽視默默無聞、踏實肯乾的下屬;
2.授與下屬權責後,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盡可能以商量的口氣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勵下屬提出自己的見解,並誠心接受,尊重下屬的意見;
4.鼓勵並尊重下屬的研究、發明,積極提倡創造性;
5.使下屬充分認識到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自己是個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員,以自己的工作為榮。
第十三條 管理人員批評下屬時應注意:
1.選擇合適的時間,要冷靜、避免沖動;
2.在適當的場所,最好是個人與個人情況下;
3.適可而止;不可無端諷刺、一味苛責;
4.不要拐彎抹角,應舉出事實;
5.寓激勵於批評中。
第十四條 管理人員培養代理人時應注意:
1.考察代理人的判斷力;
2.考察代理人的獨立行動能力;
3.培訓代理人的協調、溝通能力;
4.培養代理人的分析能力;
5.培養代理人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
Ⅶ 法律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有哪些基本要求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版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權須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所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Ⅷ 怎樣開展企業管理幹部培訓
怎樣開展企業管理幹部培訓:
從智力能力:概念化能力,判斷力和邏輯思維能力三個方面;管理能力:管理規劃能力和行動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情緒控制能力,自我估計能力和環境適應能力。四方面培訓後,中層管理人員發揮了其承上啟下重要的作用。企業各部門溝通順暢,增強了整體作戰能力;上層決策及時、有效地得到了執行等一系列優勢,企業得到了平穩的過渡。
1.基層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一線執行管理職能的直接管理人員。他們與一線操作員工最接近,其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到企業員工的積極性和對企業的忠誠度。
2.由此可見基層管理人員側重的是專業技能。專業技能是指對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的特定知識、程序和工具的理解和掌握。
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
基層管理人員培訓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總體經營計劃和分計劃;監工的任務、責任和許可權;工作標准化;人際關系;工作方法;會議組織與控制;全面質量管理及實施;合理化建議的組織和生產方法;員工考核和激勵;企業規章制度。
提升中基層管理人員角色轉換,從技術型轉向綜合型人才; 創建溝通平台,培養OTI中基層管理人員主動溝通、高效溝通,主動配合的工作方式; 提升中基層管理人員帶隊伍、激勵和輔導團隊,並有效的率領團隊提高績效的能力; 增強組織凝聚力,培養大團隊意識。為共同的團隊目標而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