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管理培訓 > 法院立案培訓業務

法院立案培訓業務

發布時間:2021-02-13 03:44:49

❶ 法院立案流程,成功後面要做些什麼

立案以後等待開庭就可以了,開庭沒來人的,法院可以拘傳或者缺席判決的,公告送達對案子沒有影響的;法院是已經立案了的,不立案不會向被告送達公告的,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1)法院立案培訓業務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開庭後庭辯的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意見。

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❷ 法院有哪些部門

最權威的最高人民法院機構最全面。

法院里的部門:最高人民法院現設立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三庭、刑事審判第四庭、刑事審判第五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環境資源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第一巡迴法庭、第二巡迴法庭、[2]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執行局、辦公廳、政治部、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監察局、外事局、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局、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新聞局等部門。

(1)、辦公室

其主要職能是: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文電、檔案、保密、保衛及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武器彈葯的管理;負責本院的裝備和法庭的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本院車輛、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及維修,負責環境衛生和接待等工作。

(2)、政工科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院黨組抓好隊伍建設;負責本院法官等級的評定與晉升的呈報工作,辦理法官考評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對本院司法警察的警銜的評定與晉升呈報工作。負責本院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管理;負責本院的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實施法官培訓計劃;負責全院立功創模活動和表彰工作,貫徹實施人民法院獎勵條例;負責全院離退休人員、離崗待退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處理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3)、研究室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組織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承辦適用法律政策問題的請示或解答;負責本院法制宣傳;負責編寫《法院簡報》、信息報道,起草綜合性文件、講話、報告;負責司法統計與分析及文印工作;指導法庭的信息、調研工作。審判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辦理審判委員會會務等工作。

(4)、立案庭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登記、立案、排期、送達和審判流程管理及案件督辦工作;依法審理管轄爭議案件和公示催告案件;對不服本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各類申訴以及再審申請進行審查;負責司法救助工作;負責信訪工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和證據保全措施。

(5)、刑事審判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第一審普通邢事案件;審理上級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級人民法院移送管轄的刑事案件。

(6)、民事審判第一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一審婚姻和家庭、繼承案件,損害賠償案件,人身權案件,債權、債務案件,房地產案件,財產權屬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勞動爭議等民事糾紛案件;監督、指導法庭的相關民事審判工作。

(7)、民事審判第二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一審買賣、保管、承包等合同糾紛案件,金融糾紛案件,企業破產等商事糾紛案件;監督、指導法庭的相關民事審判工作。

(8)、行政審判庭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行政訴訟案件的審查立案,依法審判一審行政案件;審查和執行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

賠償辦公室與行政審判庭合署。賠償辦公室負責執行賠償委員會決定事項,審查處理賠償告訴、申訴案件。

(9)、審判監督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各類再審案件;審判檢察機關的抗訴案件。督察各類審判案件的裁判質量和卷宗質量。

(10)、執行局

其主要職能是:執行市人民法院第一審生效判決、裁定及調解協議中關於財產的決定;執行法律規定的由本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執行局內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

(11)、技術室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術鑒定工作;負責涉案財物的評估、審計、鑒定工作。

(12)、法警大隊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警衛法庭、押解人犯、執行死刑,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局執行有關事項,維護機關秩序。

(13)、財務科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對財務收支、財務收發和增減使用、債權債務、費用、財務成果依法進行核算;負責涉案財物的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預算和決算;負責定期進行審計、清產核資,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14)、監察室各級法院是根據行政職能和地域來劃分的。

(2)法院立案培訓業務擴展閱讀

在我國,人民法院分為四級,分別為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還有專門法院即軍事法院,海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在這其中,一般的第一審民事案件,都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通常基層人民法院是區縣或以下級,鄉鎮的叫做法庭。基層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最低一層的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在縣、縣級市、自治縣、市轄區設立基層人民法院。在稱謂上,基層法院名稱為「XX縣(市、區)人民法院」,而不出現「基層」字樣。

組織結構:

1、基層人民法院由院長一人,副院長和審判員若幹人組成,設立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和經濟審判庭,庭設庭長、副庭長。基層人民法院根據地區、人口和案件情況可以設立若幹人民法庭。

2、基層人民法院審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審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除審理案件之外,還處理不需要開庭審判的民事糾紛和輕微的刑事案件,並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3、人民法院對法律事務程序性的決定,如是否立案,稱為裁定;實質性的案件審理決定,稱為判決。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合議制,由該案的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合議。人民法院設立審判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審判委員會的任務是總結審判經驗,討論重大的或者疑難的案件和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

4、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由院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5、人民法院院長由地方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地方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在地方兩次人民代表大會之間,如果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人民法院院長需要撤換,須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報經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6、 設助理審判員,由本級人民法院任免。人民法院還設有書記員、執行員、法醫、司法警察等。各級法院要接受同級地方黨委的政法委員會的領導。

❸ 起訴一個培訓機構詐騙,我自己要承擔什麼風險

要承擔風險就是訴訟費,如果打官司敗訴,原告自己承擔訴訟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有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民事、行政案件在訴訟各階段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主要風險及其責任承擔原則主要如下:

1、訴訟請求不當的風險

訴訟請求不完全,不恰當,會導致未請求部分視為棄權而得不到審理的後果。訴訟請求的增加、 變更或提出反訴,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逾期提出如無正當理由,將導致法院對該請求不予審理的後果。

2、不按時交納訴訟費用的風險。

原告起訴、增加訴訟請求或被告反訴,當事人申請保全,不按時交納相應費用的,將承擔不利的後果。

3、不能充分提供證據的風險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告起訴或被告反訴,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的,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應承擔不利甚至敗訴的後果。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的風險。

4、不能提供原始證據的風險

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或不預交評估、鑒定費用或不提供相關材料的,將承擔不予委託評估、鑒定的後果。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風險。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各方當事人,不按舉證通知書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和有關證據線索的,法院可不予調查收集有關證據。

5、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

不按時參加法庭審理活動的,原告承擔起訴被視為撤訴的後果;

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因為可能要公告送達,可能會使案件審理時間拖長,無法按照訴訟法規定的審理期限結案。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有可能導致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後果,債權人會白白支付訴訟費用。

6、一方沒有財產的訴訟風險

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雖有財產,但不足以抵償全部債務,會導致法院對剩餘債務中止執行,待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時,法院才恢復執行。

(3)法院立案培訓業務擴展閱讀

起訴流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和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❹ 法院立案的流程

作為原告,到法院起訴
准備好訴訟狀、訴訟費、證據、個人你身份證復印件、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審核符合起訴條件、材料的,立案、繳費。
等候審理案件的法院通知,

❺ 法院立案技巧。

你所說的情況復還不具體制,比如雙方是否簽訂了合同,什麼合同,交貨地點,是否約定了管轄地等。所以無法直接回答你的問題。但是發送一些關於管轄的法條,供你參考。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八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❻ 法院立案庭書記員都有什麼業務

有些法院的立抄案庭可襲以調解案件,去立案的立案庭看比較簡單好處理就直接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了再立案由審判庭進行審理,這個時候書記員就要做書記工作了,正常的立案庭立案審核是由法官負責,書記員主要的工作就是錄入案件、查詢服務、把立了案的案件移送到各個業務庭去。

❼ 法院立案庭的主要工作包括哪些

立案庭工作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凡版是符合立案權條件的案件都有立案庭統一立案、收費。對於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告知當事人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對於當事人堅持起訴的裁定駁回起訴。
(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收費辦法和我院的有關規定。計算預收當事人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用。
(三)、對於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及在案件移交業務庭前,當事人申請訴訟保全的案件如符合《民事訴訟法》九十二條、或九十三條的規定,則有立案庭採取訴訟保全措施。
(四)、對全院審結的案件,每月進行全面的案件評查,找出存在的問題,糾正存在的錯誤。
(五)、負責信訪案件的接待、落實情況,把每月案件落實情況,匯總成法院信息上報縣委督查室和信訪局。

❽ 法院立案庭書記員都有什麼業務

有些法院的立案庭可以調解案件,去立案的立案庭看比較簡單好處理就直接約專雙方當事人進行調屬解,調解不成了再立案由審判庭進行審理,這個時候書記員就要做書記工作了,正常的立案庭立案審核是由法官負責,書記員主要的工作就是錄入案件、查詢服務、把立了案的案件移送到各個業務庭去。

❾ 怎麼到法院立案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1)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9)法院立案培訓業務擴展閱讀:

法院立案標准:

1、盜竊案

(1)個人盜竊數額達到1000元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均立為刑事案件;

(2)慣犯作案或一個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數額標准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

2、搶劫案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均立為刑事案件。

3、詐騙案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立為刑事案件。

4、敲詐勒索案

以恐嚇、威脅的方法,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均立為刑事案件。

5、侵佔案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或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在5000元以上,拒不退還的,立為刑事案件。

6、搶奪案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在500元以上的。

7、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

8、偽造、販運貨幣案

偽造貨幣總面值在500元以上或幣量50張以上,販運偽造的貨幣總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或幣量在100張以上的。

9、非法買賣外匯案

(1)非法買賣外匯二十萬美元以上的;

(2)違法所得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10、騙購外匯案

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11、擾亂社會秩序案

(1)擾亂社會秩序,嚴重影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正常進行的;

(2)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鬧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以暴力抗拒、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

閱讀全文

與法院立案培訓業務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辦春考培訓學校 瀏覽:734
九江船員培訓中心 瀏覽:5
台州繪墨藝術培訓有限公司 瀏覽:207
非科級後備幹部集中培訓總結 瀏覽:419
東北舞蹈藝考培訓機構 瀏覽:427
民營企業家培訓班結業式 瀏覽:59
2017入黨培訓內容 瀏覽:828
順德駕駛員培訓中心 瀏覽:125
姜堰市三水培訓中心網站 瀏覽:263
電動汽車維修培訓視頻 瀏覽:737
機關黨務幹部培訓內容 瀏覽:423
企業培訓為自己工作心得體會 瀏覽:512
線上培訓工作 瀏覽:303
泉州舞蹈培訓招聘 瀏覽:709
禮儀培訓三年計劃書 瀏覽:926
稅務學校培訓個人總結 瀏覽:508
專業技術人才初聘培訓小結 瀏覽:980
是實驗室設備安全培訓 瀏覽:54
北京砂鍋米線培訓學校 瀏覽:127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意見建議 瀏覽: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