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全生產培訓需要包括哪些內容
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勞動紀律;
4、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5、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7、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竄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拓展資料:
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了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採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使生產過程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進行,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
對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是讓職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的主要途徑,是保證安全生產,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
《健築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健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⑵ 非煤礦山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在哪
管理人員: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員。
職責的話,在文庫中找一下,有好多的內,具體內容稍微改一下容就可以。也就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用:在企業中就是相當於監督、檢查、報告這樣的一個角色。但是好多企業都是綜合性的。因為分管負責人一般是副總兼職,所以所有文件類資料、培訓資料都是專職管理人員做的。小點的企業直接是一把抓,還沒有決定權,只有建議和報告權。
⑶ 非煤礦山安全管理制度
內容太多,涉及的范圍有太廣,這些資料在網上也是要付費的,沒人會免費給你的,建議你們老闆買套書吧,就什麼都有了~~ 下面只是其中一部分: 非煤礦山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規范非煤礦山生產秩序,根據《礦山安全法》以及國家安全監督局、公安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國家環保總局《關於加強非煤礦山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非煤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即:開采以液態、氣態、固態形式存在的金屬與非金屬礦產資源的礦山企業及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非煤礦山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市政府統一領導和各區縣(自治縣、市)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全市非煤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公安、國土、環保、工商等政府職能部門依照各自的職責,對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監察部門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條 非煤礦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責任: (一)按照國家、市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工作人員,保證安全生產需要的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三)依照國家、市安全生產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四)制定礦山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計劃,及時採取措施,處理礦山存在的事故隱患。 (五)如發生事故,應及時、如實地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實施搶救工作。 第六條 非煤礦山企業的礦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經過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七條 非煤礦山企業必須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並通過安全評價。 第八條 非煤礦山企業必須達到以下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驗收標准。 (一)取得《采礦許可證》、《礦長安全資格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 (二)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工種操作規程的作業規程、安全檢查與培訓制度。 (三)有專兼職安全機構及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 (四)露天礦的階段高度、平台寬度和邊坡角度滿足作業安全和邊坡穩定的需要。 (五)礦井有合理的防排水設施和獨立的通風系統。 (六)每個礦井至少有兩個獨立的能行人的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 (七)礦井井巷支護和采場頂板管理能保證作業安全。 (八)爆破器材有嚴格的保管、發放、領用、清退登記制度,有爆破說明書、爆破作業安全規程。 (九)有尾礦庫、排渣(土)場及排水應有相應的治理措施。 第三章 安全監管職責 第九條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採取行政措施,對本地區非煤礦山實施安全監督管理,採取安全管理措施,防範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條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必須制定本地區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經政府主要領導人簽署後,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第十一條根據「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管理」的原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國土資源部門應依法做好非煤礦山企業的《采礦許可證》的發放及其監督管理。 (二)公安部門應依法做好非煤礦山企業《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和《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的發放及其監督管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依法做好非煤礦山企業《營業執照》的核發及其監督管理。 (四)環保、監察及其他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對非煤礦山安全加強監督管理,實施定期檢查,發現有危及安全的情況時,可要求企業立即改正或者發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況緊急時,可要求礦山企業立即停止作業。礦山安全監督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反《礦山安全法》和本辦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有關礦山安全的規定的情況,應當依法提出處理意見,並通知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後,應依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依法注銷或吊銷其《采礦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被注銷或吊銷《采礦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十三條按照「明確責任、分級管理」的原則,規范事故報告、調查及處理程序。礦山事故發生後,各級人民政府及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嚴格按照《重慶市傷亡事故處理程序暫行規定》的要求,認真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四條凡不具備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已被列為關閉的礦山,死灰復燃仍在非法生產的;凡是未經整頓驗收合格的礦山擅自恢復生產的,無論是否發生事故,都將依法追究礦主和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和紀律、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依法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負責行政審批的各級政府部門和機構,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准;弄虛作假,騙取批准或者勾結行政人員取得批準的,應當立即撤消原批准,並對相關的當事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負責行政審批的政府部門和負責安全監管部門,未履行規定職責而發生特大事故的,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01〕64號)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⑷ 非煤礦山三級安全培訓
公司級
部門級
班組級
⑸ 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首次崗前安全生產培訓時間是多少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六條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第十七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八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⑹ 如何搞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近幾年,隨著全國各地礦山行業安全事故頻繁發生,非煤礦山更是事故頻出,而特大安全事故是連續發生不斷,血的教訓給我們礦山工人一次次的敲響了安全警鍾!如果礦山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不好、銜接不當,發生安全事故是必然的。因為礦山施工作業的過程是個危險性大、突發性強、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生產過程,保證礦山施工的安全生產顯得尤為重要。所以做好礦山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應從以下方面入手:
1.注重安全生產管理策劃工作,計劃先行。
在作業過程總體策劃中許多項目對安全管理方面,只是一筆帶過,沒有結合項目在各不同施工階段存在的特點編制詳細的安全管理策劃方案,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沒有預見性,管理起來及其被動,因此做好安全管理策劃工作是關鍵。一要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標,對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責任人;二要根據安全管理目標分別編寫施工階段詳細的安全管理技術保證措施;三是要編制整個施工周期中安全專項資金費用投入和分配計劃表,確保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人、財、物的及時投入。
2.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足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為充分發揮我礦安全生產中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提升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調動幹部職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和能動性,我礦成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並在各生產單位配備兼職安全監督員,強化我礦安全管理。專職安全人員應具備以下三點基本要求:一是要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對突發事件有一定的應急能力。二是要責任心強,在工作中就是要勤跑現場、細致檢查。三是要以服務的心態對待工作。所謂服務的心態是不要有高高在上的感覺,要和現場工作人員處理好關系,能讓作業人員感覺到和他們不是「管理」和「被管理」關系,而是「合作」關系,體會到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他們自己。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項目安全生產管理(www.chinatpm.net)核心和中心環節,簡單而言,安全生產責任制就是對各職能部門、各級負責人以及各類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當中應當承擔的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對各級各類人員及部門在安全工作中的責、權、利必須明確界定,必須根據項目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制訂、並逐層落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並按要求追究相關責任。
4.加強教育培訓,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班組安全活動。
礦山井下施工現場作業工人的文化素質普遍較低,很多都是昨天在家種地,今天在井下幹活的農民工,他們安全意識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三違」現象時有發生。「兵馬末動、糧草先行」,要確保安全,培訓須在先,要堅持上崗先培訓,未經考試合格不得上崗的原則。尤其是外來施工人員,更要上好安全培訓這一課。因此對新工人進場的安全教育必不可少。安全教育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堅決杜絕「假、大、空」等條款式內容。有些井下工人思想上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往往心存僥幸,得過且過,認為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施工時認為安全就那麼一回事。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現階段外來施工單位人員的流動性實在太大,有時一個工人同時在幾個礦井流動作業,沒有相對的穩定,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難,對新工人進場安全教育工作開展極為不利。所以本人認為現階段大力開展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和班組安全活動是減少「三違」現象的最有效手段。安全技術交底應與班組安全活動相結合,嚴格按照班組活動制度堅持班前教育,保證天天講安全,時時刻刻有安全,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安全技術水平和應變能力,消除職工麻痹大意思想和僥幸心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按章辦事,一絲不苟,才能時時、處處、事事保證安全,營造出「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時時講安全」的氛圍,使現場的作業人員逐步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轉變。
5.開展安全檢查工作,靈活運用規范標准,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礦山作業是一個高危作業場所,不論企業對安全多重視,管理制度多嚴格,安全教育多完善,在日常的作業場所當中依然會存在許多安全隱患及發生「三違」現象,所以安全檢查在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相關人員必須每天對現場進行細致的檢查,檢查尺度要「嚴」和」准」,發現隱患後應立即按規定要求提出整改,整改要求應根據有關規范標准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商定。同時要對整改負責人進行必要的講解,避免出現整改後仍無法滿足安全生產的情況出現。
總之,現場的安全管理是一項任務艱巨的工作,但是只要我們提高思想認識,完善管理機構,健全安全制度,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制訂全面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樹立防患於未然的思想,狠抓落實,那麼作業現場的安全事故必將大大減少,不論對於企業還是個人都具有重要意義。安全工作任重道遠,我們應時刻在作業過程中給大家敲響安全警鍾,喚醒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多一分投入,多一點認真,就可能少一起事故,避免一起災難,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