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想開午托班,要什麼手續
根據《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設立者應當向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所在區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內容應當包括名稱、組織機構、人員、食品加工區、周邊環境、擬接受午托學生人數、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
(二)設立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機構章程;
(四)資產來源及產權、資金數額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場地、設施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材料。
按規定應當取得衛生行政許可的,還應當提交衛生行政許可證明。
第十一條 區教育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到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實地查看,符合條件的,應當核發批准文件,並根據校外午托機構建築面積、人員等情況確定校外午托機構可接收學生的人數上限;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設立者並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後,設立者可以依法向區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並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教育行政部門的批准文件;
(三)場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
(四)驗資報告;
(五)校外午托機構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三條 區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設立登記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准予登記的,應發給《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
第十四條 校外午托機構在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證書、消防行政許可、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稅務登記證後,方可開展校外午托服務。
(1)校外培訓機構午托班管理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第六條 社區居委會和校外培訓機構可以設立校外午托機構,納入社區服務的范圍。
校外午托需求集中的社區,社區居委會應當利用社區資源,通過自行設立、合作設立以及其他形式設立校外午托機構,滿足社區午托需求。
第七條 企業、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以下簡稱設立者)可以設立校外午托機構。
有本市戶籍和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公民個人可以優先設立校外午托機構。
第八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規范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和與午托服務相適應的人員;
(三)利用非國有資產設立;
(四)有三萬元以上資金;
(五)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衛生和消防條件;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設立者應當根據衛生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行政許可,但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機構除外。
校外午托機構的場所或建築應當符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除建築原使用功能(用途)是作為中小學生相應年齡段的住宿或活動場所外,其他的場所或者建築改建為校外午托機構的,應當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許可。
市衛生行政部門、市公安消防機構應當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衛生和消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校外午托機構實際,在本辦法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分別制訂校外午托機構的衛生行政許可指引和消防行政許可指引,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貳』 開辦小學生午托要符合什麼政府規定的條件或要辦理什麼證件
開辦小學生午托班各個地方政府規定不一,建議你咨詢當地教育部門以及工商部門,下面以深圳市為例,辦理小學生午托班需要哪些資料,以及辦理程序。
《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第二章 審批和登記
第六條 社區居委會和校外培訓機構可以設立校外午托機構,納入社區服務的范圍。
校外午托需求集中的社區,社區居委會應當利用社區資源,通過自行設立、合作設立以及其他形式設立校外午托機構,滿足社區午托需求。
第七條 企業、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以下簡稱設立者)可以設立校外午托機構。
有本市戶籍和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公民個人可以優先設立校外午托機構。
第八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規范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和與午托服務相適應的人員;
(三)利用非國有資產設立;
(四)有三萬元以上資金;
(五)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衛生和消防條件;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設立者應當根據衛生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行政許可,但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機構除外。
校外午托機構的場所或建築應當符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除建築原使用功能(用途)是作為中小學生相應年齡段的住宿或活動場所外,其他的場所或者建築改建為校外午托機構的,應當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許可。
市衛生行政部門、市公安消防機構應當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衛生和消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校外午托機構實際,在本辦法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分別制訂校外午托機構的衛生行政許可指引和消防行政許可指引,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十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設立者應當向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所在區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內容應當包括名稱、組織機構、人員、食品加工區、周邊環境、擬接受午托學生人數、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
(二)設立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機構章程;
(四)資產來源及產權、資金數額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場地、設施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材料。
按規定應當取得衛生行政許可的,還應當提交衛生行政許可證明。
第十一條 區教育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到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實地查看,符合條件的,應當核發批准文件,並根據校外午托機構建築面積、人員等情況確定校外午托機構可接收學生的人數上限;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設立者並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後,設立者可以依法向區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並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教育行政部門的批准文件;
(三)場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
(四)驗資報告;
(五)校外午托機構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三條 區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設立登記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准予登記的,應發給《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
(2)校外培訓機構午托班管理擴展閱讀
《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校外午托機構應當履行以下安全保障義務:
(一)安排專人接送午托學生,保障學生上午放學後到校外午托機構及午托後返校的安全;
(二)未接到午托學生的,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和學生所在學校並積極查找;
(三)中小學生午休時始終有工作人員看管;
(四)出現緊急情況時應當及時救助午托學生並通知學生監護人和學生所在學校。
第二十三條 校外午托機構應當履行以下衛生管理義務:
(一)保證午托環境、生活用品的衛生,嚴防傳染病;
(二)就餐環境、餐具等設施應符合衛生要求,實行分餐制;
(三)配餐合理,營養符合國家規定的中小學生營養標准,每周制定食譜,並在就餐場所公示;
(四)建立食品留樣制度,並配備食品留樣的專用容器和設施;
(五)不得制售冷葷冷盤等易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機構,應當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及其原料,做好采購台賬記錄並保留一個月,不得購買來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料。
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許可的餐飲企業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行政許可的食品生產企業外買配餐。
第二十四條 校外午托機構應當保證食品安全衛生,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
『叄』 在居民小區辦午托班擾民該哪個部門管理
午托班歸當地教育部門管,午托班是指為解決家長因上班而無法中午接學生的問題出現的學生管理機構,多數是私人機構。
根據《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第二章 審批和登記,午托班申辦條件如下:
第六條 社區居委會和校外培訓機構可以設立校外午托機構,納入社區服務的范圍。
校外午托需求集中的社區,社區居委會應當利用社區資源,通過自行設立、合作設立以及其他形式設立校外午托機構,滿足社區午托需求。
第七條 企業、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以下簡稱設立者)可以設立校外午托機構。
有本市戶籍和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公民個人可以優先設立校外午托機構。
第八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規范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和與午托服務相適應的人員;
(三)利用非國有資產設立;
(四)有三萬元以上資金;
(五)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衛生和消防條件;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校外午托服務以及相關活動的,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校外午托機構,是指受中小學生監護人委託,為中小學生在上午放學後下午上課前在學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公益性服務活動的單位。
第三條 校外午托機構應當遵循依法設置、規范管理、確保安全和公益服務的基本原則。
第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是校外午托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市校外午托政策的調研、制訂、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校外午托的政策實施和校外午托機構設立審查及監督管理工作。
(3)校外培訓機構午托班管理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第八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規范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和與午托服務相適應的人員;
(三)利用非國有資產設立;
(四)有三萬元以上資金;
(五)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衛生和消防條件;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設立者應當根據衛生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行政許可,但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機構除外。
校外午托機構的場所或建築應當符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除建築原使用功能(用途)是作為中小學生相應年齡段的住宿或活動場所外,其他的場所或者建築改建為校外午托機構的,應當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許可。
市衛生行政部門、市公安消防機構應當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衛生和消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校外午托機構實際,在本辦法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分別制訂校外午托機構的衛生行政許可指引和消防行政許可指引,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十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設立者應當向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所在區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內容應當包括名稱、組織機構、人員、食品加工區、周邊環境、擬接受午托學生人數、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
(二)設立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機構章程;
(四)資產來源及產權、資金數額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場地、設施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材料。
按規定應當取得衛生行政許可的,還應當提交衛生行政許可證明。
第十一條 區教育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到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實地查看,符合條件的,應當核發批准文件,並根據校外午托機構建築面積、人員等情況確定校外午托機構可接收學生的人數上限;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設立者並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後,設立者可以依法向區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並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教育行政部門的批准文件;
(三)場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
(四)驗資報告;
(五)校外午托機構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六)章程草案。
『肆』 晉級教育託管學堂午托班如何運營
晉級託管午托流程
一、上班時間:9:00—10:00簽到打卡
1、簽到地點:各校區前台。
2、簽到人員:前台負責人。
3、負責簽到的人員須提前5分鍾進入工作崗位,做好簽到准備。
4、簽到負責人須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負責的簽到。如發現與簽到事實不符當提出嚴重警告並扣除半日工資。
5、簽到要求:
①簽到超過9:00視為遲到,兩次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
②簽到表不得私自塗改一經發現視為曠工。
③簽到須本人親自進行,不得找人代簽。
二、內務整理9:00----9:10
1、換工裝
2、佩戴工牌(統一佩戴於胸前)
3、整理儀容儀表
①妝容:干凈大方。
②發式:女教師扎馬尾或盤頭。
③衣著:干凈、整潔、簡單大方,帶領帶袖,不露不透。
④配飾:女教師不佩戴過粗的項鏈、不佩戴誇張的飾品,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
三、打掃宿舍衛生
打掃衛生,衛生要求如下:
1、整理學生被褥:
枕頭放於被子下,方向一致。被褥平鋪於床上,使被褥無褶皺。學生自帶被褥尺寸合適的放置於學校床罩、被罩內,學校被褥交於會計處。尺寸不合適的平放於學校被褥下。一月一查學生床單被罩,如有污漬的及時提醒學生及家長帶走清洗。
2、擦拭室內外門窗及物品:
用清水擦拭室內床的邊框和空調、櫃子等物品。使其無污漬,無灰塵。換清水擦拭室內外門窗,包括窗戶的玻璃、窗框、窗檯、門與門框等。使其無水漬、無灰塵。
3、清理地面:
清掃地面,注意床下有無灰塵垃圾,使其無垃圾,無污物。拖洗地面,注意床下灰塵,拖洗分兩遍,第一遍用清水拖洗,第二遍用以1:5的比例稀釋消毒水清洗拖布後拖地。垃圾桶及時清倒,桶內垃圾不過夜。
三、例會(每周兩次)
例會要求:
1、全體生活(託管)老師參與。
2、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提前請假。
3、參會過程中,遵守會議要求,手機調成靜音或震動狀態。認真記錄會議內容,落實會議精神。
內容要求:
1、匯報前一天的就餐情況。
2、總結出現的就餐及午休問題。
3、布置當天或近期工作。
4、及時反饋。
四、午托教案備課
嚴格按照要求,備齊八大項,每缺一項扣除工資5元。備課內容各校區校長簽字並發到總群。
五、11:30—11:50分餐
准備午餐,把各菜品,主食抬放於餐車上再按要求分餐,如有需要學生幫忙讓學生站在生活老師身後一步遠,把廚房幫廚分好的飯菜放置於教室中。
1.學生餐前感恩
2.學生就餐
3.學生收拾自己桌面衛生
六、12:00---12:20好習慣課程
託管教師精心備課,要有互動性,實操性,知識性
從衣食住行各方面培養託管學生的習慣。
七、文化課學習
知識性,趣味性,意在託管學生對學科感興趣,去到公立學校帶著這種興趣更好地去吸收知識,從而提高成績。
八、午睡
保證每個孩子午休30---40分鍾,高年級學生可以適當不休息,看課外書,畫畫,棋類活動等靜態活動都可以,單獨安排老師陪同。
九、整隊,送校
『伍』 午托班怎麼招生
1.體驗課招生技巧
有些人肯定會想,體驗課招生不就是讓學生來機構免費上嗎?這還能有啥技巧?課後,家長學生滿意就報課,不滿意就找另外一家。其實,我們都錯了。舉了個例子:「給學生6次體驗課,安排他12-15天上完,隔天安排一次課,每次1.5或2小時。」看到這里,你是不是會跟小編一樣感到驚訝?6次體驗課集中安排時間不就行了嗎?為什麼一定要拖這么長的周期?課程從6月底7月初開始,通過15天的時間到7月中旬,很多家長會選擇繼續學下去,因為他們會發現再去其他機構,課程已經落下了很多。6次課程中我們必須上好每一堂課,同時做好服務,比如電話回訪、家長會、學習結果測試。
2.小學託管班招生之微信營銷招生
微信營銷招生的方式其實主要是分為四種:微信號、微信群、朋友圈以及微信公眾號。有認知,對自己的產品有認知,也就是說你必須要自我營銷,讓別人認識到你。會吆喝。會創造營銷內容,能夠寫文案,能夠寫抓別人眼球的標題。能勾兌。用戶運營,就是說你能夠跟你的用戶拉近關系,走心。促行動。需要我們盡快的完成購買轉化,因為建立信任促成交才是目的。
3.託管班招生之教育講座招生
小飯桌託管班為了招攬學員,擴大自己的影響,經常用的一個市場活動辦法就是免費公開課,這是讓目標客戶直接接觸小飯桌託管班老師,感受你機構,建立知名度和信任感的常用手段。那麼我們做中小學培訓的教育機構應該怎麼做才能玩轉講座招生呢?我們其實可以從「新初一、新兩三學員暑期規劃、如何領跑新學期」這個方向來做。所以我們得在講座中通過一些列擊中學生和家長痛點的問題,讓家長及學生認識到問題的重要性。
4.小學託管班招生之親子活動招生
收費、報名、外出、旅遊、親子互動活動。校區內完成,比如設置充滿趣味性的互動小游戲環節,促進家庭內和諧的氣氛,讓孩子學會感恩與傾聽,讓家長了解孩子想法,學會與孩子溝通與交流。配備完美口才主持人與煽情講師,這種活動要麼不辦,要麼就要掉眼淚。活動中宣傳一下自己的口碑暑期課程,不要生硬營銷。
5.小學託管班招生之傳統地推招生
暑期傳統地推招生工作還是要做,只不過單頁的設計排版上必須要側重於課程的研發和包裝,單頁還是單頁,單頁內容必須要改變。暑期地推重點在商超、社區。
(5)校外培訓機構午托班管理擴展閱讀:
未來的託管班會趨於規范化、規模會越來越大的,有著很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方向。未來的託管班是午托班、晚輔班、補習班、輔導班的綜合體,集多項功能於一身。託管班的完善也為辛苦奮斗在前線的家長們提供一個放心的場所,為孩子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陽光的平台。對於託管市場的魚龍混雜,政府也作出相應的規范,不少大型的託管機構也在逐步整合市場,確保託管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
參考資料:託管班-網路
『陸』 我想開午托班、該怎麼辦
根據《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設立者應當向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所在區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想zbs了解xxb更多27添加我)
(一)申請報告,內容應當包括名稱、組織機構、人員、食品加工區、周邊環境、擬接收午托學生人數、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
(二)設立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機構章程;
(四)資產來源及產權、資金數額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場地、設施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材料。
按規定應當取得衛生行政許可的,還應當提交衛生行政許可證明。
第十一條 區教育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到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實地查看,符合條件的,應當核發批准文件,並根據校外午托機構建築面積、人員等情況確定校外午托機構可接收學生的人數上限;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設立者並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擬設立的校外午托機構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後,設立者可以依法向區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並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教育行政部門的批准文件;
(三)場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
(四)驗資報告;
(五)校外午托機構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三條 區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設立登記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准予登記的,應發給《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
第十四條 校外午托機構在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證書、消防行政許可、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稅務登記證後,方可開展校外午托服務。
(6)校外培訓機構午托班管理擴展閱讀:(想zbs了解xxb更多27添加我)
根據《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第六條 社區居委會和校外培訓機構可以設立校外午托機構,納入社區服務的范圍。
校外午托需求集中的社區,社區居委會應當利用社區資源,通過自行設立、合作設立以及其他形式設立校外午托機構,滿足社區午托需求。
第七條 企業、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以下簡稱設立者)可以設立校外午托機構。
有本市戶籍和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公民個人可以優先設立校外午托機構。
第八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規范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和與午托服務相適應的人員;
(三)利用非國有資產設立;
(四)有三萬元以上資金;
(五)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衛生和消防條件;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設立校外午托機構,設立者應當根據衛生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行政許可,但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機構除外。
校外午托機構的場所或建築應當符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除建築原使用功能(用途)是作為中小學生相應年齡段的住宿或活動場所外,其他的場所或者建築改建為校外午托機構的,應當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許可。
市衛生行政部門、市公安消防機構應當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衛生和消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校外午托機構實際,在本辦法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分別制訂校外午托機構的衛生行政許可指引和消防行政許可指引,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