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哥,我是一名焊工,當時是在公司培訓中心培訓取證並上崗的,上班一年多了,自打上崗起,公司就一直押...
是該換老闆了
B. 求指教焊工取證流程。
焊工操作證(IC卡)嗎?報名交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寸彩色照片就可以。考試一般是安監局統一安排的,每月都有考試安排,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考前通知為准。
C. 核級焊工是什麼
核級焊工指的是:取得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資格證書的焊工。
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資格管理規定》的規定:
第三條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焊接活動的焊工、焊接操作工依據本規定參加考核並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焊接活動。
第七條擬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焊接活動的焊工、焊接操作工,應當向考核中心提出考試申請。申請考試的焊工、焊接操作工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具有初中或者初中以上學歷;身體健康;有能力按照焊接工藝規程進行操作;有能力獨立擔任焊接工作。
(3)核焊工培訓取證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考試內容和方法:
1、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試包括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試。
2、焊工、焊接操作工理論知識考試包括基本理論知識考試和專項理論知識考試。擬從事基本理論知識未包括的特殊焊接方法和母材種類的焊接活動的焊工、焊接操作工,在參加操作技能考試前,還應當通過專項理論知識考試。焊工、焊接操作工基本理論知識考試合格有效期限為3年。
焊工、焊接操作工基本理論知識考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核電系統基本知識(包括輻射防護方面的知識)和核電質量保證基本知識;
2、民用核安全設備知識,包括設備類別和核安全級別,有關製造標准和焊接規程,焊接接頭分類原則和要求,常用母材和焊材、焊接方法的特點和主要製造技術要求(包括熱處理和無損檢驗基本知識);
3、焊接設備、裝置和測量儀表的使用和維護要求;焊接接頭的形式、性能及其影響因素,焊縫代號和圖樣識別;焊接缺陷的產生原因以及防止措施;焊接應力和變形的產生原因以及防止措施;焊接安全技術。
D. 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資格管理規定的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以外的焊接方法、材料種類的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試,其內容、內方容法和評定標准由企業和考核中心按照有關產品設計和製造技術條件制訂,並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6日國家核安全局發布的《民用核承壓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培訓、考試和取證管理規定(HAF603)》同時廢止。
附表:1.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試計劃(略)
2.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試評定報告(略)
3.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操作技能考試檢驗記錄(略)
4.《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資格證》式樣(略)
5.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連續操作記錄(略)
附件:1.操作技能考試要求(略)
2.考試試件的檢驗要求(略)
3.特殊情況的舉例(略)
E. 焊工考試機構 管理制度
焊工考試與管理制度 Q/JL77--200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焊工考試的申請、施考、評判、發證、建檔、管理都應符合《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工考試與管理規則》要求。
第二條:焊工參加考試應寫出書面申請,由考試委員會審查焊工資格合格後,方能參加考試。
第三條:焊工參加考試,應按考試委員會制定的考試計劃遂項進行,並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第四條:考試委員會只進行與本委員會資質規定相符的項目施考,不允許超范圍組織焊工考試。
第五條:焊工考試內容包括基本知識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試兩部分。
第二章:基本知識考試
第六條:焊工申報考試時,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相應的基本知識考試。
1、 首次申請考試。
2、 改變焊接方法。
3、 改變母材種類(如:鋼、鋁、鈦等)
4、 基本知識考試合格有效期內,未進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試的。
第七條:焊工的基本知識考試,應符合焊工所從事的焊接工作范圍內容,並嚴格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工考試與管理規則》第三章要求的內容出題。
第八條:焊工考試過程中,考工應嚴格按考場要求進行答題考試。如發現作弊現象,考試委員會有權取消當年的考試資格。
第九條:焊工基本知識考試滿分為100分,70分以上定為合格。
第十條:焊工基本知識考試情況應記入《焊工考試基本情況表》。
第三章:焊工操作技能考試
第十一條:焊工考試(除《規則》允許的情況除外)必須基本知識考試通過後方可進行焊工操作技能考試。
第十二條:焊工操作技能考試分為手工焊焊工和焊機操作工兩種。
第十三條:焊工操作技能考試前,應嚴格核對焊接方法,試件材料、焊接材料及試件形式,防止錯漏。
第十四條:操作技能考試應根據焊工所報的考試種類准條試件和焊材,編好編號,必要時要打上鋼印,一個試件只允許一人操作,完成一種焊接方法的考試。如果需要一個試件多人操作、多種焊接方法考試的,必須考試委員會按規定特許批准方可進行。
第十五條:考試試件應嚴格按《管理規則》中要求的材質和尺寸准備,不允許隨意改變材質和尺寸。
第十六條:評判焊工考試的試件,其標准嚴格按《焊工考試與管理規則》要求評定、評判中要突出科學公正的原則。
第十七條:焊工技能考試合格的焊工要登錄《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試檢驗記錄表》。
第四章:持證焊工的管理
第十八條:焊工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考試合格的焊工由焊工考委會將《焊工考試基本情況表》和《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試檢驗記錄表》上報海南省安全監察機構,審發焊工合格證。
第十九條:取得焊工合格證的人員,考委會應按項目、代號、焊接方式、本人焊績、質量事故和所在單位等內容,建立檔案。
第二十條:取得焊工合格證的個人,應每半年填寫一次《焊工焊績記錄表》單位蓋章後交考委會存檔。
第二十一條:焊工合格證《合格項目》有效期為三年。在合格項目有效期滿前3個月應向焊工考委會提出申請,由考委會安排考試或免考等事宜。
第二十二條:持證焊工,在實際焊接操作過程中,如違反工藝紀律,以致發生重大焊接質量事故的,考委會可吊銷其合格證。被吊銷焊工合格證者一年以後允許提出考試申請。
第二十三條:考試委員會的焊工檔案應由專人負責管理,所有編號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工考試與管理規則》第五章規定要求編制。管理過程中嚴禁出現損壞資料、弄虛作假、塗改檔案的現象發生。
XXX焊工考試委員會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F. 企業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制度里對培訓取證費用進行追繳合法嗎
你好,合法的。你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就明確規定服務期限,達不到追繳培版訓費。
勞動合權同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G. 核級焊工證Z4什麼意思
核級焊工外面單獨考不到的,它是核電體系的內部資格證,你只要有焊工證,進核電相關的企業,企業統一安排培訓取證!
H. 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資格管理規定的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1995年6月6日國來家核安全局發布的《民用源核承壓設備焊工及焊接操作工培訓、考試和取證管理規定(HAF603)》同時廢止。
局長 周生賢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資格管理規定(HAF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