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什麼應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
第二章預防與應急准備 第十七條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務院制定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制定家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務院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務院相關應急預案制定家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
各級民政府縣級各級民政府關部門根據關律、規、規章、級民政府及其關部門應急預案及本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應根據實際需要情勢變化適修訂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制定、修訂程序由務院規定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應根據本其關律、規規定針突發事件性質、特點能造社危害具體規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突發事件預防與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及事恢復與重建措施等內容
第十九條城鄉規劃應符合預防、處置突發事件需要統籌安排應突發事件所必需設備基礎設施建設合理確定應急避難場所
第二十條縣級民政府應本行政區域內容易引發自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事件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並責令關單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省級設區市級民政府應本行政區域內容易引發特別重、重突發事件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組織進行檢查、監控並責令關單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縣級各級民政府按照本規定登記危險源、危險區域應按照家規定及向社公布
第二十條縣級民政府及其關部門、鄉級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村民委員應及調解處理能引發社安全事件矛盾糾紛
第二十二條所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及消除事故隱患;掌握並及處理本單位存能引發社安全事件問題防止矛盾激化事態擴;本單位能發突發事件採取安全防範措施情況應按照規定及向所民政府或者民政府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礦山、建築施工單位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應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產經營場所、危險物品建築物、構築物及周邊環境展隱患排查及採取措施消除隱患防止發突發事件
第二十四條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其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交通工具關場所配備報警裝置必要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註明其使用並顯著標明安全撤離通道、路線保證安全通道、口暢通
關單位應定期檢測、維護其報警裝置應急救援設備、設施使其處於良狀態確保使用
第二十五條縣級民政府應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民政府及其關部門負處置突發事件職責工作員定期進行培訓
第二十六條縣級民政府應整合應急資源建立或者確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民政府關部門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縣級民政府及其關部門建立由志願者組應急救援隊伍單位應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
縣級民政府應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與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合作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合應急、協同應急能力
第二十七條務院關部門、縣級各級民政府及其關部門、關單位應專業應急救援員購買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防護裝備器材減少應急救援員身風險
第二十八條民解放軍、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織應計劃組織展應急救援專門訓練
第二十九條縣級民政府及其關部門、鄉級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組織展應急知識宣傳普及必要應急演練
居民委員、村民委員、企業事業單位應根據所民政府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展關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宣傳普及必要應急演練
新聞媒體應償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公益宣傳
第三十條各級各類校應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內容進行應急知識教育培養安全意識自救與互救能力
教育主管部門應校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監督
第三十條務院縣級各級民政府應採取財政措施保障突發事件應工作所需經費
第三十二條家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監管、產、儲備、調撥緊急配送體系
設區市級民政府突發事件易發、發區縣級民政府應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必需品應急處置裝備儲備制度
縣級各級民政府應根據本區實際情況與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必需品應急處置裝備產、供給
第三十三條家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線與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通信系統相配套應急通信系統確保突發事件應工作通信暢通
第三十四條家鼓勵公民、其組織民政府應突發事件工作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捐贈
第三十五條家發展保險事業建立家財政支持巨災風險保險體系並鼓勵單位公民參加保險
第三十六條家鼓勵、扶持具備相應條件教科研機構培養應急管理專門才鼓勵、扶持教科研機構關企業研究發用於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具第三章監測與預警 第三十七條務院建立全統突發事件信息系統
縣級各級民政府應建立或者確定本區統突發事件信息系統匯集、儲存、析、傳輸關突發事件信息並與級民政府及其關部門、級民政府及其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突發事件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加強跨部門、跨區信息交流與情報合作
第三十八條縣級民政府及其關部門、專業機構應通種途徑收集突發事件信息
縣級民政府應居民委員、村民委員關單位建立專職或者兼職信息報告員制度
獲悉突發事件信息公民、或者其組織應立即向所民政府、關主管部門或者指定專業機構報告
第三十九條各級民政府應按照家關規定向級民政府報送突發事件信息縣級民政府關主管部門應向本級民政府相關部門通報突發事件信息專業機構、監測網點信息報告員應及向所民政府及其關主管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關單位員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做及、客觀、真實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第四十條縣級各級民政府應及匯總析突發事件隱患預警信息必要組織相關部門、專業技術員、專家者進行商發突發事件能性及其能造影響進行評估;認能發重或者特別重突發事件應立即向級民政府報告並向級民政府關部門、駐軍能受危害毗鄰或者相關區民政府通報
第四十條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制度
縣級民政府及其關部門應根據自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事件種類特點建立健全基礎信息資料庫完善監測網路劃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提供必要設備、設施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員能發突發事件進行監測
第四十二條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
預警自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事件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緊急程度、發展勢態能造危害程度級、二級、三級四級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級高級別
預警級別劃標准由務院或者務院確定部門制定
第四十三條預警自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事件即發或者發能性增縣級各級民政府應根據關律、行政規務院規定許可權程序發布相應級別警報決定並宣布關區進入預警期同向級民政府報告必要越級報並向駐軍能受危害毗鄰或者相關區民政府通報
第四十四條發布三級、四級警報宣布進入預警期縣級各級民政府應根據即發突發事件特點能造危害採取列措施:
()啟應急預案;
(二)責令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負特定職責員及收集、報告關信息向社公布反映突發事件信息渠道加強突發事件發、發展情況監測、預報預警工作;
(三)組織關部門機構、專業技術員、關專家者隨突發事件信息進行析評估預測發突發事件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及能發突發事件級別;
(四)定向社發布與公眾關突發事件預測信息析評估結並相關信息報道工作進行管理;
(五)及按照關規定向社發布能受突發事件危害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識公布咨詢電
第四十五條發布級、二級警報宣布進入預警期縣級各級民政府除採取本第四十四條規定措施外應針即發突發事件特點能造危害採取列項或者項措施:
()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特定職責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員備員做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準備;
(二)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准備應急設施避難場所並確保其處於良狀態、隨投入使用;
(三)加強重點單位、重要部位重要基礎設施安全保衛維護社治安秩序;
(四)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安全運行;
(五)及向社發布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建議、勸告;
(六)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員並予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七)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公共場所;
(八)律、規、規章規定其必要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第四十六條即發或者已經發社安全事件縣級各級民政府及其關主管部門應按照規定向級民政府及其關主管部門報告必要越級報
第四十七條發布突發事件警報民政府應根據事態發展按照關規定適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
事實證明能發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發布警報民政府應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關措施第四章應急處置與救援 第四十八條突發事件發履行統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民政府應針其性質、特點危害程度立即組織關部門調應急救援隊伍社力量依照本章規定關律、規、規章規定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第四十九條自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事件發履行統領導職責民政府採取列項或者項應急處置措施:
()組織營救救治受害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威脅員及採取其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及其控制措施;
(三)立即搶修損壞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危害員提供避難場所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衛防疫及其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關場所止員密集或者能導致危害擴產經營及採取其保護措施;
(五)啟用本級民政府設置財政預備費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必要調用其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六)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要求具特定專員提供服務;
(七)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必需品供應;
(八)依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九)依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秩序行維護社治安;
(十)採取防止發、衍事件必要措施
第五十條社安全事件發組織處置工作民政府應立即組織關部門並由公安機關針事件性質特點依照關律、行政規家其關規定採取列項或者項應急處置措施:
()強制隔離使用器械相互抗或者暴力行參與沖突事妥善解決現場糾紛爭端控制事態發展;
(二)特定區域內建築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及燃料、燃氣、電力、水供應進行控制;
(三)封鎖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員身份證件限制關公共場所內;
(四)加強易受沖擊核機關單位警衛家機關、軍事機關、家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外駐華使領館等單位附近設置臨警戒線;
(五)律、行政規務院規定其必要措施
嚴重危害社治安秩序事件發公安機關應立即依警力根據現場情況依採取相應強制性措施盡快使社秩序恢復
第五十條發突發事件嚴重影響民經濟運行務院或者務院授權關主管部門採取保障、控制等必要應急措施保障民群眾基本需要限度減輕突發事件影響
第五十二條履行統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民政府必要向單位徵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交通工具其物資請求其民政府提供力、物力、財力或者技術支援要求產、供應必需品應急救援物資企業組織產、保證供給要求提供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組織提供相應服務
履行統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民政府應組織協調運輸經營單位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員受突發事件危害員
第五十三條履行統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民政府應按照關規定統、准確、及發布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應急處置工作信息
第五十四條任何單位編造、傳播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虛假信息
第五十五條突發事件發居民委員、村民委員其組織應按照民政府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員組織群眾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秩序
第五十六條受自災害危害或者發事故災難、公共衛事件單位應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工作員營救受害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並採取其防止危害擴必要措施同向所縣級民政府報告;本單位問題引發或者主體本單位員社安全事件關單位應按照規定報情況並迅速派負責趕赴現場展勸解、疏導工作
突發事件發其單位應服民政府發布決定、命令配合民政府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做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並積極組織員參加所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五十七條突發事件發公民應服民政府、居民委員、村民委員或者所屬單位指揮安排配合民政府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維護社秩序第五章事恢復與重建第五十八條突發事件威脅危害控制或者消除履行統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民政府應停止執行依照本規定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同採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自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事件、衍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履行統領導職責民政府應立即組織突發事件造損失進行評估組織受影響區盡快恢復產、、工作社秩序制定恢復重建計劃並向級民政府報告
受突發事件影響區民政府應及組織協調公安、交通、鐵路、民航、郵電、建設等關部門恢復社治安秩序盡快修復損壞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第六十條受突發事件影響區民政府展恢復重建工作需要級民政府支持向級民政府提請求級民政府應根據受影響區遭受損失實際情況提供資金、物資支持技術指導組織其區提供資金、物資力支援
第六十條務院根據受突發事件影響區遭受損失情況制定扶持該區關行業發展優惠政策
受突發事件影響區民政府應根據本區遭受損失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妥善解決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矛盾糾紛
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秩序期間其本單位工資待遇福利變;表現突、績顯著由縣級民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縣級民政府應急救援工作傷亡員依給予撫恤
第六十二條履行統領導職責民政府應及查明突發事件發經原總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並向級民政府提報告摘自《華民共突發事件應》
② 國家應急管理部執法用那個部門法律
根據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辦公廳回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答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國家應急管理部執法用到的法律法規就很多了,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等。
③ 什麼情況下需要重大應急管理培訓
重大應急管理培訓適用於企業關鍵應急崗位人員,包括現場應急指揮、企業應內急指揮中心主要容成員和公司總部應急指揮中心主要成員,目的是提升企業關鍵應急崗位人員的應急指揮與管理技能。通過參加重大應急管理培訓,學員能夠根據作業中面臨的主要應急場景,依照公司的應急反應計劃,做出及時、准確的應急策略及行動計劃,盡最大可能的減少應急事故造成的損失。
具體課程收獲如下:
●理解應急管理是公司HSE管理的核心之一;
●理解應該從哪幾方面入手為應急管理做好准備;
●理解國家關於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要求,以及企業負責人的應急責任;
●明白公司的應急反應計劃的構架以及內容;
●明白公司為應急所需要准備的各種內部和外部資源;
●明白怎樣管理好應急控制中心,以及現場應急小組;
●知道怎樣在壓力下做出及時正確的應急策略和行動。
重大應急管理培訓,賽為安全幫你忙!
④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的對象是什麼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對象是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礦山、金屬冶煉內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容儲存設施的)、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內容主要包括企業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配備、執行應急預案管理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和事故應急處置等七個方面情況。
⑤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的對像、執法主體是哪些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對象是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內容主要包括企業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配備、執行應急預案管理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和事故應急處置等七個方面情況。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體包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有關部門。具體地說,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體包括下列政府機關:
(1) 各級人民政府
(2)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是所有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統稱。
(3)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是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條的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負責本法負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4) 有關部門,即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條的規定,依據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這些部門包括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建設、質檢等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定」,負責有關領域、行業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⑥ 如何落實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
在安全生產監管過程中,被動監管與主動落實永遠是一對矛盾,被動監管幷不能帶來落實的主動性。生產經營單位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處於核心地位,保障安全生產,生產經營單位是關鍵,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除了靠政府強有力的監管和行業有效的指導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外,更需要企業充分認識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意義,從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的實際出發,充分建立健全各項安全體系,採取多種安全措施,切實擔起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
一、循循善誘的安全文化是安全生產的源動力
安全文化是安全生產的靈魂,它能夠引導激勵企業幹部職工忠實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自覺、自信和自如的實現各類安全生產活動,固然,「鐵板定釘」的規章制度能夠有效的落實安全責任,可是安全文化更是推動我們實現安全生產的原動力。作為企業中堅力量的領導者首先要樹立較高的安全意識和對待安全嚴肅認真的態度,培養良好的安全責任心,通過多種途徑加強自身的安全知識學習,從而帶動全廠上下掀起學習、重視安全的濃厚氛圍;其次,建立起各類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定時的進行安全教育學習,確保職工時時「耳根」清醒並能掌握到實時的安全知識,以提高專業素質。另外,不定時的舉行各類形式多樣的安全講座、安全演講、安全晚會等特色文藝活動,更讓職工在繁忙的工作之餘體會到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此外,樹立各種安全工作的典型也是促進安全生產良好風氣的形成的有效途徑,多種方式的宣傳教育營造的安全文化必將激發全員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心的逐步形成。
二、縱橫覆蓋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是安全生產的關鍵
實踐表明,沒有健全的責任體系,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必將帶來企業各類人員安全安全意識的淡薄,導致企業安全投入不足、教育培訓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到位等等可能釀成安全事故的安全隱患存在。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現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安全生產的客觀要求。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建立起合理科學的安全責任體系就要求我們企業按照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和「一崗一責」的原則,充分建立起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層級負責制和本崗對本崗負責的崗位責任制,通過安全目標責任的落實和考核以及責任追究,加強各層各級崗位人員責任心,強化安全工作的目的性。「全覆蓋、無死角」的責任體系,一絲不苟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制度的落實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保障。
三、科學、規范的制度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
「無規矩何以成方圓」,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能夠規范企業幹部職工的行為,是實現「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的橋梁。
我們企業要用「以人為本」的理念制定製度,要遵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製度,講究制度制定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針對性,避免制度的重復、混雜。一個企業是否制定有「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可查、凡事有人監督、凡事有人負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衡量一個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是否夯實的具體標志。有科學有效的規章制度幷「完美執行」,我們企業就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就能實現安全生產。
四、長抓不懈的安全教育培訓是提高安全能力的最佳方式
過安全教育培訓能夠傳遞安全生產經驗,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企業各級領導要端正培訓教育工作的認識和態度,在自己自覺接受學習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的同時,能夠做到經常對職工開展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教育與培訓活動,特別是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要積極支持他們按期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和復訓學習,使他們不斷地、更多地掌握安全管理的新知識、新政策、新技能和新本領,真正發揮他們的安全管理監督職能,真正起到企業安全生產保護神的作用。可以說,企業各級領導者的安全意識的強與弱,決定了這個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企業在扎實開展好新工人入廠後的三級教育,重視和強制性執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的同時,更要做好作為安全教育系統性工程重要環節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採取黑板報、宣傳欄、標語、學習文件、收看廣播電視錄像、參觀考察等多種形式,潛移默化地進行全員日常安全教育。企業上下的安全意識增強了,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提高了,企業才能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NextPage]
五、先進、超前的安全投入保障體制是豐厚潛在回報的戰略投資
當前,企業普遍存在安全投入認識上的誤區,行動上的消極,總認為安全投入只會帶來企業成本的增加;其實,安全投入是與企業利益回報是成正比,是潛在的效益。安全投入不像普通的投資那樣直接反映在產品數量的增加或質量的改進上,而是體現在生產的全過程中,保證了合理適當、先進超前的安全投入,就能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提高人員安全意識,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這些都是企業持續、平穩的生產的保障,加大安全投入,要求我們企業在安全設施、培訓教育、事故應急救援、改善員工勞動保護、隱患整改資金等工作上加大資金投入,注重工作安排力度。企業只有把安全投入的放在戰略意義的高度,充分發揮價值,必將從根本上節約成本幷取得豐厚的回報。
六、規范、完備的安全標准化建設是建立安全長效機制的根本途徑
安全生產標準是國家、行業制定的安全生產技術規范和質量工作標准,目的是為了使安全生產工作經常化、規范化、標准化。企業加強安全質量標准化建設,就要做到重視安全生產標准、執行安全生產標准,要採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通過加大安全生產投入,運用安全生產標准來保障安全生產,提高企業安全水平。
七、合理、統籌的重大危險源監控是實現被動防範向源頭管理轉變的重要舉措
重大危險源是能導致發生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根源,,要有效控制重大事故,必須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監控,嚴密監視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管理,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好辨識和確認了的重大危險源監控就是要強化內部管理,落實措施,自主保安,實現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立足於從超前防範、源頭控制、主動預防入手,抓重點、抓基礎、抓工作到位、抓制度落實、抓防控到崗。實現重大危險源監控從被動防範向源頭管理的重大轉變。
八、經常化、制度化的隱患排查治理是隱患及時發現、整改的有限方法
安全隱患是事故發生的「導火索」,做好隱患排查治理才能夠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隱患,卻保安全生產。排查隱患是一項細致的工作,排查隱患要嚴密組織,周密安排,嚴密檢查,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充分調動企業幹部職工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積極性,通過多種方式、方法,突出重點部位,深入、細致、全面,全方位、深層次地開展排查,確保隱患排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排查出來的安全生產隱患,必須在整改上狠下功夫,不等不靠。發現重大險情,要迅速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並及時上報。經常化制度化的排查治理加上積極有效的整改措施的落實,必然會全面壓降事故發生的「苗頭」。
九、靈敏、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是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能力的保證
一個企業必須具備完善的應急體系,才能保證在事故發生時,通過應急體系各個組成部分的快速反應、准確地啟動相應的預案,使應急資源發揮其最大化功效,有效預防和降低突發事故的損失和影響程度。加強事故應急體系的建設,企業要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體系等方面下大功夫,當前,多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出處置先期突發事件的能力不強,各級應急組織體系尚不健全,大部分應急救援預案針對性差、企地預案銜接不緊密,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裝備設施缺乏,區域性應急救援聯動機制沒有建立,員工缺乏必要的應急救援知識等問題,應急管理工作還不能完全適應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需要。因此,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強化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恢復重建等各項工作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企業必須增強憂患意識,未雨綢繆,居安思危,更加重視加快建立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更加重視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為企業實現持續有效較快協調發展提供一個穩定、安全的有利環境。
十、科學、務實的事故調查處理是弄清事實真相,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的依據
事故的調查處理是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企業在調查處理或配合政府部門調查處理事故的調查的工作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講究調查的方式方法,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事故處理的積極性,使受害人、見證人和肇事人等由「要我說」變成「我要說」,克服各種干擾因素,在充分調查處理的弄清事實真相的同時,更要注重教訓的吸取、防範措施的制定落實,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涉及面很廣,對企業影響很大,事故固然可怕,更可怕的卻是糊塗處理,不思教誨,在新形勢下,企業要及時研究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出現的新問題,不斷改進對事故調查處理的方法,使壞事真正轉變為好事,達到調查處理事故的真正目的。
「安」者,安定和諧也。家之安,則戶納千祥;國之安,則國運昌盛;宇之安,則萬物和諧。充分認識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意義幷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是提高企業本質安全度的必由之路!
⑦ 應急管理局的執法幹部,如果對企業說的話,企業不聽怎麼辦
官本位思想這么重的嗎 你是幹部 企業就一定要聽你的嗎 你合理合法的企業可以聽 不然憑什麼
⑧ 應急管理執法的主要內容包括什麼
應急管理工作內容概括起來叫做「一案三制」。
「一案」是指應急預案,就是根據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事先研究制訂的應對計劃和方案。應急預案包括各級政府總體預案、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以及基層單位的預案和大型活動的單項預案。
「三制」是指應急工作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法制。
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就是要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所謂「縱」,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從國家到省到市、縣、鄉鎮各級政府和基層單位都要制訂應急預案,不可斷層;所謂「橫」,就是所有種類的突發公共事件都要有部門管,都要制訂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不可或缺。相關預案之間要做到互相銜接,逐級細化。預案的層級越低,各項規定就要越明確、越具體,避免出現「上下一般粗」現象,防止照搬照套。
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管理體制。主要建立健全集中統一、堅強有力的組織指揮機構,發揮我們國家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形成強大的社會動員體系。建立健全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應急處置的專業隊伍、專家隊伍。必須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武警和預備役民兵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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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工作內容概括起來叫做「一案三制」。
「一案」是指應急預案,就是根據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事先研究制訂的應對計劃和方案。應急預案包括各級政府總體預案、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以及基層單位的預案和大型活動的單項預案。
「三制」是指應急工作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法制。
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就是要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所謂「縱」,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從國家到省到市、縣、鄉鎮各級政府和基層單位都要制訂應急預案,不可斷層;所謂「橫」,就是所有種類的突發公共事件都要有部門管,都要制訂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不可或缺。相關預案之間要做到互相銜接,逐級細化。預案的層級越低,各項規定就要越明確、越具體,避免出現「上下一般粗」現象,防止照搬照套。
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管理體制。主要建立健全集中統一、堅強有力的組織指揮機構,發揮我們國家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形成強大的社會動員體系。建立健全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應急處置的專業隊伍、專家隊伍。必須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武警和預備役民兵的重要作用。
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運行機制。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信息報告機制、應急決策和協調機制、分級負責和響應機制、公眾的溝通與動員機制、資源的配置與徵用機制,獎懲機制和城鄉社區管理機制等等。
四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應急法制。主要是加強應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設,把整個應急管理工作建設納入法制和制度的軌道,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來建立健全預案,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處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貫穿於應急管理工作的全過程。
⑨ 企業因未開始生產,有權拒絕應急管理部門的執法人檢查是否正確
從法律上來講,即使如此,從消防安全等方面來講,也應該需要依法檢查的。
⑩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做什麼怎麼做
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查內容
主要檢查企業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配備、執行應急預案管理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和事故應急處置等七個方面情況。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包括對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活動和查處企業應急管理非法違法行為。
開展應急管理執法檢查的部門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實施主體是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應急管理機構。已有專門執法機構的,原則上交由專門執法機構執行。
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開展
將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內容編入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根據工作計劃編制應急管理現場檢查方案,落實分級分類執法檢查的要求,按照轄區內企業的數量、分布、危險源狀況等,明確執法檢查覆蓋區域,靈活運用執法檢查方式,適當加大對重點監管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消除對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監管盲區和死角。
執法人員應該注意的問題
要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5號公布,第77號修改)的要求,規范行政處罰執行程序。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式樣)>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0〕112號)要求,正確選擇使用和規范製作執法文書。
證據形式和取得方式要符合《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未經調查取證或者證據不足的,不得採取不利於當事人的執法措施。要嚴格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嚴禁以罰代管、以罰代整改,當事人對自由裁量結果有疑義的,應當予以解釋說明。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等事項。
各級安監部門應做好的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將加強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作為全面履行應急管理工作職能的一項重要任務,建立主要領導全面負責的應急管理執法檢查責任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制度建設,積極探索有利於推動基層執法檢查工作的有效途徑,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確保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具體檢查項目
(1)、組織體系
1、是否依法設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2、是否建立應急管理工作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是否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
4、是否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
(2)、應急救援隊伍
1、是否按規定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
2、因生產規模較小未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是否與鄰近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
3、(針對礦山救護隊)隊伍是否按照AQ/1009要求達到質量標准化等級。
4.、(針對礦山救護隊)隊伍建設和人員配備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應急物資准備
1、是否按規定配備了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
2、是否建立了應急救援器材台賬。
3、是否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台賬。
4、應急器材台賬是否與實物相符。
5、應急物資儲備台賬是否與實物相符。
6、重點崗位各種應急救援器材是否有定期檢測和維護保養記錄。
7、各種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能夠正常運轉。
8、重點崗位工作人員是否會正確使用應急救援器材。
9、(針對礦山救護隊)是否配備救援車輛及通信、滅火、偵察、氣體分析、個體防護等救援裝備,建有演習訓練等設施。
(4)、應急預案
1、主要負責人是否履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的職責,各分管負責人是否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2、是否編制應急預案和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
3、預案編制前是否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4、預案發布前是否進行論證或評審。
5、應急預案是否按要求向有關部門備案。
6、是否定期開展應急預案評估。
7、應急預案是否及時修訂並備案。
8、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中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是否明確,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是否與本企業應急能力相適應,應急保障措施是否滿足本企業應急工作要求,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確。
9、企業應急預案體系之間,以及與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應急預案是否相互銜接。
10、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是否涵蓋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11、生產經營單位現場處置方案是否涵蓋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12、應急預案是否由本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並發放至本企業相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5)應急演練
1、是否制定了應急演練計劃。
2、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年演練一次。
3、現場處置方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半年演練一次。
4、是否對應急演練進行書面評估總結。
5、演練評估報告中是否有對應急預案的改進建議。
(6)教育培訓
1、主要負責人是否經過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2、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是否經過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3、 是否對從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
4、是否將應急處置與逃生自救互救知識納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和培訓計劃。
5、生產經營單位是否開展應急預案培訓,並記錄。
6、一線職工是否掌握本崗位現場處置方案和應急處置卡的內容。
7、是否對從業人員的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定期組織考核。
8、是否建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包含從業人員應急知識培訓與考核等內容。
9、(針對礦山企業)是否按期對有關負責人、救援管理人員、礦山救護隊及兼職礦山救護隊指戰員進行培訓。
(7)應急處置
1、是否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標明風險內容、危險程度、安全距離、防控辦法、應急措施等內容。
2、高風險區域逃生通道是否暢通。
3、是否有事故檔案和管理台賬。
4、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5、(查閱檔案或台賬)事故發生後,是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報告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
6、(查閱檔案或台賬)在險情或事故發生後是否第一時間做好先期處置,及時採取隔離和疏散措施,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
7、(查閱檔案或台賬)事故救援過程中,是否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造成傷亡擴大。
8、(詢問從業人員)是否落實從業人員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