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司法局的職能是什麼
司法局的主要職能是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專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屬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主要職能介紹如下:
1、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2、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3、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4、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5、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6、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7、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1)社區矯正工作業務培訓講話稿擴展閱讀
司法局的業務處室:
1、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法制宣傳處。
2、律管處、公管處、基層處、司法考試處。
3、計財處、法援處、審計處、行政處。
4、組織處、人事警務處、宣教處、老幹部處。
5、紀檢委(監察處)。
2. 讓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技能培訓有什麼意義
意義極為突出,是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環節。
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學習、專教育是社區屬矯正工作的重要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認罪悔罪教育。著重提高矯正對象對自己所犯罪行危害性的認識,增強他們接受社區矯正的自覺性
三二是公民道德教育。重點是組織矯正對象學習社會主義道德規范,著重幫助矯正對象提高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改正不良惡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四是職業技術教育。協調有關部門對社區矯正對象開展職業技術教育,重點是對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願望的社區矯正對象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幫助他們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術技能,提高就業競爭能力,實現自食其力。
3. 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培訓基地應具備哪些硬體設施
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培訓基地:
按照專門建立為主,依託社會資源建立為輔的工作思路,在司法局設置監控管理室、教育談心室、圖書閱覽室、功能會議室、檢察室、警務室和心理矯正中心、社區矯正對象法制宣傳教育中心,心理音樂減壓室、心理箱庭治療室和社區矯正對象法制宣傳教育中心。同時,借台唱戲,與縣(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聯手創辦了社區矯正對象技能培訓基地。
4. 司法局是做什麼的
職責: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3、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6、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7、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8、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9、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10、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11、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12、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13、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5、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4)社區矯正工作業務培訓講話稿擴展閱讀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受黨委與政府的領導。司法局規格比法院、檢察院略低,是政府宣傳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和任務主要有:監督和指導全國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監督和指導全國勞動教養工作;制定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檢查各地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管理法制報刊。
監督和指導全國的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在華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和指導全國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委託港澳地區律師辦理在內地使用的公證事務;指導全國的人民調解和司法助理員工作;管理部直屬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導全國的中等、高等法學教育工作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5. 經過社區矯正培訓後對社區矯正有何新的認識自身如何更好的接受社區矯正
可以從以下幾點入手:
1、自覺接受社區矯正相關規定,履行法回律義答務,服從社區矯正組織的管理和教育;
2、按規定與社區矯正監督人、社區矯正志願者簽訂監督、幫教協議書;
3、每周向司法所報告一次,匯報上周活動情況,每月到司法所與矯正工作人員見面匯報一次,遞交一份書面情況匯報;
4、自覺在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區縣范圍內活動,因就醫、探親等原因暫時離開活動范圍,按規定請假,需要遷居的,主動向司法所報告,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5、參加司法所組織的集體教育、公益勞動等活動;
6、自覺遵守社區矯正其它有關規定。
6. 什麼營業執照可以培訓社區矯正人員
民辦非企業,如普法宣傳社之類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