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協警都是幹嘛的
協警是協助民警執法、維持公共安全。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
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在執法許可權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
(1)在協輔警培訓會上的講話擴展閱讀:
輔警是「正式工」,協警是「臨時工」。
根據《深圳輔警條例》有關規定,深圳輔警由公安機關統一招聘,具有法定職責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員。
輔警的員額編制由市機構編制部門負責核定,市人社局負責輔警的招錄指導,市區財政部門負責輔警的工資福利等經費保障,市公安局負責輔警的招聘錄用及日常管理。
深圳協警是依據《深圳市保安服務管理辦法》,由保安公司自行聘請後,派遣到公安機關開展協助工作性質的人員。據此可知,協警的歸屬為保安公司,協警和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均由保安公司負責,且沒有法律法規賦予的執法權。
所以,我們可以明確得出結論,協警是保安公司的員工,輔警是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無論說身份地位、福利待遇、職責許可權、職業保障,都有本質的不同。所以,深圳輔警≠深圳協警。從本質上說,協警屬於「臨時工」,輔警屬於「正式工」。
同樣蘇州也有類似的規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對輔警的定義。該辦法未將治安輔助人員、交通協管員、特勤等定位為「輔警」。
參考該規章,除由政府出資面向社會聘用、公安機關直接指揮管理的專職警務輔助人員外,其他群防群治性質的社會治安力量及公安機關聘用的內部服務性人員,不應納入輔警范疇。
簡單的說如果不是和公安局簽合同,是和保安公司人力市場之類簽合同的,理論上不算是輔警。
簽的合同是勞務派遣,工資是市財政怎麼算,有這方面困惑的夥伴,一切以合同蓋章單位為准,你們的錢也是市財政給勞務派遣公司,然後公司發給你們的,勞動關系在勞務公司。
合同是和接到辦簽的,錢是政法委發的,派出所工作,這到底算啥,像這種情況,基本是屬於勞務派遣的。
但實際的情況是,大部分的地區把輔警和協警分的並不明確,所以才導致大家一致認為輔警和協警基本沒什麼區別,都是「臨時工」,這就要求你們在看招聘信息和簽訂合同時多留個心眼。
⑵ 公安局的輔警和協警有什麼區別
由於認識一些警察朋友,也曾認真地將警察的一些信息進行過咨詢。所以,回答這類問題不是很難。
【輔警】與【協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都是輔助,協助正規警察工作而聘請的臨時工。
⑶ 禁毒社工算不算協輔警
禁毒社工不算協輔警。
輔警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專、體檢招錄屬並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輔警在轉正之前是臨時工,在轉正之後就是正式工了。
禁毒社工,是指社工運用一定的禁毒知識和社會專業知識、方法和技巧,遵循社會工作價值理念,在一定時期內,為服務對象提供心理輔導、行為修正、家庭關系及社會環境改善、就業信息提供、技能培訓等跟蹤幫教服務,協助他們達至心理、生理脫毒,提升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順利回歸社會。
⑷ 我在保定面試的高速輔警說讓我去北京培訓靠不靠譜他說不收任何費用是直招的
聽著不大靠譜,像是聯合什麼培訓機構騙錢的。。。
⑸ 如何加強輔警的日常管理
當前交通協管員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工作強度大,隊伍的素質良莠不齊,待遇不高,經費得不到保障,導致協管員隊伍難以得到相對的穩定。工資最高的也只有1200元,難以維持他們的正常生計,導致部分交通協管員在工作之餘,不得不自己另謀生計,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難。有的協管員由於工作過於辛苦,而得到的報酬又太少,不得不自行離開警隊,另謀出路,造成了協管員隊伍中人員的流動性太大,不便於管理,也難以留住技術性的人才,使得整個交通協管員隊伍整體素質難以得到穩定和提高。。(一)是協管員素質參差不齊,整體素質偏低,與公安正規化隊伍存在差距,一些協警尚未形成「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理念,管理過程中不文明;(二)是交通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欠缺,難以勝任本職工作。在執勤過程中辦外行事,說外行話,很難有效的開展工作。(三)是精神狀態和形象不佳,個別協警工作時沒有精神頭兒,沒有底氣。協警作為輔警而言,一言一行代表交警乃至政府的形象,如果因管理不到位出問題,將極大的損害交警的形象,破壞交警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印象。因此,要對這支隊伍作出相應的管理。一、嚴格源頭管理,把好交通協警「入門關」就是嚴格招錄程序,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從協管員錄入源頭上抓起,確保隊伍較好素質。為確保協警隊伍的整體素質,在協警的招聘錄用上,招錄標准、招錄程序都要做明確的規定。在招聘協警人員時,對其個體的綜合素質,如年齡、身體、文化程度、政治素質等方面提出嚴格的要求,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堅決不讓進來,寧缺毋濫。二、提高對協警隊伍管理的認識由於警力的嚴重不足,現有的交警力無法滿足繁重的交通管理需要,因此在實際工作中,由協警指揮交通秩序、疏導交通堵塞、維護事故現場、協助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參與方方面面的交通管理工作,增強警力保障,是管理中的一個積極因素。但必須清醒的認識到協警隊伍只是道路執法的重要輔助力量,決不是執法的主體,讓協警獨立執法的做法,本身就是違法。協警雖然在一定時期內存在,但是必須在嚴格的職責和許可權內、在正式幹警的帶領和監督下協助參與日常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堅決杜絕獨立執法。三、加強協警的培訓和教育根據交通協警的業務素質和技能要求,協警在上崗之前,就要組織他們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等交通管理常用法律法規;要專門安排時間,集中開展交通指揮手勢強化訓練、隊列訓練和體能訓練,規范協警指揮手勢,提升協警外在形象。上崗後,還要採取「一對一」的民警責任制,民警要對所負責的協管員進行傳幫帶,制定學習培訓計劃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習教育活動,加強在崗位職責、紀律作風、業務技能、安全防護知識、職業道德和群眾工作等方面的培訓,苦練基本功。四、要建立完善管理考評機制,提高工作效能一是把協警納入隊伍管理范疇。可以把針對民警的制度延伸到協警身上,參照管理民警的要求加強管理,完善相關檔案,規范著裝和佩帶標志要求(要有較為明顯的標志區分交警與協警),堅持規范上崗,文明執勤;二是明確監管責任。實行制度管人,與相關負責人的考評掛鉤,對於協警發生嚴重問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三是實行目標量化管理考核,進一步細化協警的職責、任務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檔案和考核記錄,落實激勵機制,徹底改變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乾壞一個樣的局面,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發揮交通協管員隊伍協助管理交通的作用。
⑹ 急!求協輔警的個人剖析
我做協警一二三
其實我的協警在我們這里沒這個稱謂,只是我自己美其名曰而已,,,不過可別小看我們,我們現在履行的職責和權利和一般的人民警察無二~ 這點也是我和外地的協警朋友聊天時感到略微自豪的一點點..95年底公安局招錄協勤..正愁沒工作,加上本人部隊出身 又有點關系..就被招進去了~~體檢 政審過後,就被送進我們這里的警察培訓學校訓練三個月..搞的我們象真警察似的 還搞了搞實彈射擊~~呵呵(結束後就沒碰過槍)不過我們的訓練也並不是很嚴格 教官只是列行任務似的進行了體能 和法律常識上的一些培訓和輔導.最自卑的時候就是讓我們大聲朗誦人民警察法,靠 我們一個中隊16個人 全都臉紅的猴屁股似的,又不是警察 讀什麼警察法 ,汗!!訓練結束後 我被分到了巡警大隊.局政委給我們的講話倒是讓我們振奮不少,他說:你們統一配發警察制式服裝,(剛讀了警察法 不是不讓我們這類人穿嗎?)四個人一班 兩個人一組 騎警用摩托(嘿 新配發的YAMAHA125威風的很)再自己的轄區內巡邏.配手銬,膠皮棍,遇到緊急治安情況行使人民警察的權利.也就是說 我們這些協警在沒有正式在編民警的情況下,同樣可以履行檢查 搜查 扣押 抓捕 的權利 也許這一點比其他地方的同事要好一點.新式警服下發以後..我們統一配的是學員肩章 帶x警號 其他的都一樣 但是混的時間長了 再加上我們中隊和督察隊就住在隔壁.我們就向一些民警討來了他們進銜後退役的三司二司簡來戴 更有厲害的 在公安局服務處要了警號戴來 地道的警察一個!! 呵呵 比較爽 我就搞了一個二司的肩 從服務處5塊錢買了一個閑置警號//嘿嘿 不過內心深處總有點遺憾 畢竟咱不是在編的人民警察.但是無論是不是在編的,都要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穩定社會治安 打擊違法犯罪
⑺ 中山輔警剛進去要集訓多久
輔警集訓一般是三個月左右,如果遇到人員緊張的時候,會縮短到一個月左右。
⑻ 當輔警的要求
一、招聘對象 有志於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對工作具有高度責任心的復員退伍軍專人和社會優秀青屬年。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沒有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受過任何處分,沒有參與邪教活動。 (二)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學歷(含高中)。 (三)報考年齡:18至25周歲(1985年3月1日至1992年3月1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徵。左右裸眼視力在0.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這是某地區的條件,具體條件不同地區是有差異的。
#全程陪伴就診:不管你是檢查、還是手術、復查,妹子帥哥全程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