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在培訓期間無薪資合法嘛
你好,貴單位這種做法不合法,工資應從到崗之日算起。
理由如下:由《勞動合內同法》第7條「用人單容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之規定可知,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入職工作,用人單位即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同時應承擔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保的用工責任。因此,用人單位通知你報到的日期即為用工之日,無論是公司安排你工作還是安排你入職培訓均是屬於用工范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予以支付工資。
⑵ 在公司培訓時間。被辭退有工資嗎
有工資
作為勞動者只要有考勤
有出勤記錄就有工資
培訓也是帶薪的
不可能無薪培訓
被辭退很正常
不適合或者不喜歡
這都是可以的
但沒工資是不對的
可以維權要工資!
祝你好運!
⑶ 培訓期間有工資拿么
如果簽署了入職合同,你的做法是不會符合合同內容的;如果你還沒有簽署內入職合同,那你容不屬於公司職員,也不符合工資發放的必備條件。如果經濟人能放鬆考慮,你也為公司做了些貢獻,也許會按照一般的補助按時間補助給你。還是只有輕松解決啦。。
⑷ 公司培訓期間是否應該算工資
面試被錄取後,培訓也屬於工作的一部分,應該支付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公司對其進行的崗前培訓也是為了讓新員工進一步熟悉公司環境。另外崗前培訓一切都是按照正式工作的要求,應理解為與正式工作無區別,理應計算工資。
⑸ 員工參加培訓期間的工資可以計入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嗎
參加培訓期間的工資不能計入職工教育經費,應該計入工資核算
培訓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可以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⑹ 培訓期間有工資嗎
培訓期間有工資。
根據《企業職工培訓規定》:
第十二條 企業對經批准參加脫產培訓半年以內的職工,應發放基本工資、 獎金及相關福利待遇(雙方另有約定的可除外)。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按照以下國家規定提取、使用職工培訓經費:
(一)職工培訓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取,企業自有資金可有適當部分用於職工培訓;
(二)職工培訓經費應根據企業需要,安排合理比例用於職工技能培訓;
(三)企業用於引進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技術培訓費用可以在項目中列支;
(四)工會用於職工業余教育的經費由各級工會掌握使用;
(五)企業職工培訓經費應合理使用,當年結余的可結轉到下一年使用。
(6)在企業培訓期間有工資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⑺ 培訓期間有沒有工資
按勞動發這個是有工資的,這個要看你公司的規定,所以這個你要確認清楚,一般不會不給工資的,只是加班培訓的不一定有工資,但是你必須做滿一個月才有工資,這點你要清楚。
⑻ 培訓期公司需要支付員工工資嗎
視情況而定。
培訓期薪資具體是由雙方在培訓期前,達成有薪培訓或者無薪培訓協專議而定。假如企業對應聘屬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或上崗前的培訓期,達成有薪培訓或者是培訓期間補貼,這樣企業就必須支付有薪對勞動者的培訓。要是企業對勞動者達成無薪培訓,培訓期間只要企業不收取任何費用,企業就沒有義務支付薪資給勞動者,因為任何一種對勞動者的專業技術培訓,企業都是有成本的,假如培訓期完,勞動者沒有完成合約時限,還需要對企業進行賠付。賠付企業對勞動者的培訓成本,這是國家相關法律有所支持的。大家聽說飛行員對航空公司數百萬元的培訓理賠吧,就是這個道理。假如一個月的崗前培訓或者是勞動技能培訓,企業花費了綜合成本10000元,可是幾個月你就不幹了,勞動合同書裡面直接體現了培訓或者簽訂了培訓協議,這時勞動者就按照比例賠償企業。
⑼ 公司在對新員工進行培訓期間,公司是否應該給新員工工資
工人在培訓期間的待遇,可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支付。
《企業職工培訓規定》第12條規定,企業對經批准參加脫產培訓半年以內的職工,應當發放基本工資、獎金及相關福利待遇(雙方另有約定的可除外)。參加本企業內部脫產培訓的職工,培訓期間的工資、福利照發。
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十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參加上崗前培訓、學習的,勞動關系自勞動者參加之日起建立。
可見,勞動關系建立之日為培訓開始之日,而非正式上崗工作之日,培訓開始之日即為用工之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有關培訓的目的是使勞動者能夠規范地、合乎標准地為其提供勞動並服從其管理;
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安排參加培訓所付出的時間精力應當視為正常出勤和正常勞動,因此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2款規定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2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⑽ 初到公司上班培訓期間有工資嗎知道的麻煩回答我一下,謝謝、、、
、我國《勞動法》第6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因此,對職工進行技術業務培訓,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勞動部《企業職工培訓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職工應按照國家規定和企業安排參加培訓,自覺遵守培訓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有義務向本企業其他職工傳授所學的知識和技能。」因此,接受用人單位安排的職業培訓,即是勞動者的權利,也是勞動者的義務。故你不能拒絕廠方關於職業培訓的安排。二、關於培訓期間的工資計算問題,因為你是接受單位的安排而參加職業培訓,培訓期間視同為正常工作。因此,單位仍應當全額支付你的工資。同時,參照《企業職工培訓規定》第12條規定「企業對經批准參加脫產培訓半年以內的職工,應當發放基本工資、獎金及相關福利待遇(雙方另有約定的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