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麼做好企業財務審計
做咨詢工作七年,走訪過上百家企業,但財務審計工作做得很好的公司不多,原因有很多,下面我們一起來分享一下吧!一、審計工作做不好的原因:1、聘請的審計人員專業水平太差;2、怕得錯人,做好好先生;3、企業家不重視其工作,沒有給予大力的支持;4、工作不到位,審計人員認為我查出問題已寫審計報告交上去了,就算工作完成,但是否落實到位就不是他的職責;5、公司架構設計不合理,把審計設為財務經理下面,這樣就等於自己檢查自己的工作,沒有起到監督作用;二、做好財務審計工作所具備的條件與方法:(一)、企業家與高層管理要重視其工作,給予大力支持;(二)、完善審計制度,好合理執法(公司沒有這方面的制度,突然去做某項專項審計,會使大家不理解,不支持,以為公司領導或企業家不勝任他);(三)、財務審計人員要專業知識過硬,多學習,多參加有關的培訓課程。(四)、財務審計人員要處理好與會計人員的關系(不要以教導的方式工作,以朋友的方式幫助他們完成本職工作)。(五)、財務審計人員審計時一定要處理好與各種工作人員的關系,不要認為你是在針對他,告訴他只是按公司制度執行,例行檢查工作,處理事務要巧妙。(六)、財務審計人員要堅持原則,把工作落實到位。(七)、財務審計人員要明確審計的目的。1、合法性。是指公司的會計報表編制是否遵循了企業會計准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2、公允性。是指公司會計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3、一貫性。是指公司處理方法的運用是否符合一貫性原則的要求;(八)、財務審計人員要採用多種方法來有效的解決問題。1、假設問題存在審計求證法;2、審前徵集審計線索法; 3、審計經驗判斷法; 4、追蹤資金流向審計法; 5、走訪調查審計法; 6、分析性復核審計法; 7、環境因素影響審計法; 8、抽樣審計與詳細審計結合審計法; 9、實物觀察與計量審計法; 10、部門行業對比審計法; (縱向對比、橫向對比、計劃與實際比、整體與部分比和綜合對比) 每個人要想做事成功,就要處理好人際關系,要有科學的方法,財務審計人員也如此。財務審計人員要想大家尊重你,你就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不然在別人的眼裡你只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角色,得不到企業家的重視,也得不到同事們的尊重和理解!
❷ 我們是做企業財務管理和審計培訓的,在什麼網站上上傳一些培訓的信息最好能使更多的企業看到或搜索到
加入企業培訓資源網的「企訓通」,該平台是提供給所有企業培訓經理免費使用的,可以幫助培訓機構第一時間將課程信息傳遞給潛在客戶。
❸ 從事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培訓哪裡有隻要內審知識入門級了解就好。謝謝。
入門知識,只須把《內審准則》仔細研究幾篇就行了
❹ 審計培訓心得體會怎麼寫
6月18日下午,我們一行七人來到煙台東海賓館參加經濟效益審計培訓學習,我們充分的利用了這次培訓的機會,把平時審計時的疑問帶到了培訓現場,認真的傾聽了每一位老師的講課,在為期5天的培訓學習中我們先後聽取了青島審計局陳呈明、張連春兩位處長講的《經濟效益審計實務》、中國審計學會秘書處郭彤博士講的《績效審計的理論與實務》、煙台張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冷斌講的《經濟效益審計經驗、做法》、威海市審計局副局長叢培軍講的怎樣做一名合格的內審人員,最後是上海博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柯岩老師給我們講解了一些關於計算機輔助審計的一些相關內容,針對這次培訓學習我談一下我的幾點體會。
首先,要立足企業內部,建立完善的審計結構,內部審計必須立足企業內部,與管理者、被審者同心同德。內部審計行為本身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促進企業提高競爭力、達到效益最大化,與管理者、被審者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三者應相互理解、支持、配合,共同解決企業在生產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這樣企業才能迅速騰飛。
其次,要強化服務,審計在日常眾多工作中要以企業發展目標為工作導向,要以有利於企業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通過監督完善創造生產過程,糾正生產中存在的各類問題,促進企業的發展,達到服務目的。
第三,審計對象的全面化,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空間的一項重要管理手段,應以企業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為依據,對所有經營活動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運作進行監督與評價,通過審核、評價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嚴格管理,不斷完善內控制度,確保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❺ 企業如何做好采購審計
(一)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采購管理制度
要想做好采購審計,側重點還是放在制度管理上,只有嚴抓管理才是根本。近年來,已相繼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30多個法規規章及政策文件,企業也陸續出台了《采購管理辦法》、《五種采購方式程序規范》、《物資采購宣傳促銷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等一系列采購規范性文件。
企業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借鑒政府采購工作中的經驗,進一步完善相應的制度和實施辦法,提高其實用性及效益性,規范物資采購行為。如:制定供應商管理辦法,對如何定期對供應商進行評價,如何定義體質及劣質,過期限優質供應商如何繼續入選企業供應商庫,劣質供應商如何及時淘汰,有更好的供應商如何吸納等具體辦法可制度化予以明確,可避免導致制度漏洞引起的操作不便等情況的產生。
(二)重視采購法規的學習,做到有的放矢
采購過程審計還處於初級階段,采購管理及內部審計人員也有一個適應過程。要切實做好風險管理審計工作,根據過程審計的特點,涉及的知識面比較多。除政治素質外,業務上需要學習財務知識以外的更多的東西,比如要看得懂原始資料,要有一定的經營銷售知識、法律知識,要對所采購物資的性能、質量標准等有一定的了解等。
為確保將物資采購審深、審透,采購管理及審計人員一定要透徹掌握物資采購涉及到的國家法律法規,對每一項條文認真梳理、分析。根據法規規定對行業政策、采購內容、采購方式、采購組織形式等做到初步掌握,再對照本單位組織采購實際採用的方式、形式、內容等查找異同。為順利實施采購審計打下基礎、找好靶心,並舉一反三。采購管理及內部審計人員應具有物資采購管理及招投標工作的相關專業知識,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組織內部有關規定,掌握物資采購內部控制原理,了解組織物資采購現狀和外部環境的變化。
(三)加強審計人員與各方的溝通協調能力
進一步加強與領導層的溝通。一是吃透上級采購文件精神,關鍵條款內容及時向領導報告。二是吃透上級采購會議精神,相關重點內容及時向領導報告。三是吃透上級采購培訓要點並及時報告,為執行打好基礎。
進一步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一是加強與采購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對行業新下發的采購制度共同學習研討,並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及時配合修訂完善公司采購管理制度,日常審計監督時就關鍵環節加以提醒,以達到共識。二是加強與各采購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對采購流程重點關鍵環節及時提醒,對采購文件及合同內容有效溝通。三是加強與驗收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對驗收程序、關鍵環節及時溝通提醒。
(四)重視審計內容的確定,確保全面性
全面確定被審計對象。采購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部門多、范圍廣,不能僅將其中的需求部門視為被審計對象,要注意將采購管理部門、供應商及采購部門全部納入審計范圍,尤其是代理機構和供應商,不能因為是社會企業就把他們從審計中割裂出去。
科學確定審計重點。按照采購的流程順序,大致包括以下七個審計重點。
(1)采購機構設置合法性:審查采購管理機構與執行機構設置情況,是否分別設立;管理機構是否按照行業有關規定,制定了適應公司實際的相關制度並做到了嚴格依法執行。
(2)立項審批程序合規性:一是審計項目立項(申報)是否符合管理程序,二是審計是否有采購申請報告,項目實施部門是否進行了市場調查。三是審計是否有批復或立項會議紀要,四是項目批准後是否列入預算,預算調整是否按程序審批。
(3)采購程序規范性。一是審查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是否按規定辦理集中采購,有無採用化整為零、分解整體項目、增加采購批次等手段規避集中采購控制的情況。二是審查達到公開招標采購標準的,是否進行公開招標,采購其它采購方式的,是否符合相應的條件。三是審查招標代理機構是否通過招標確定。審查社會代理機構資質、服務及代理費收取情況,有無資質不符和要求、服務質量低、不按國家規定收取費用;四是審查招標文件的內容是否完整、嚴密。五是招標過程中有無違反規定程序、私自與供應商串通、泄露招標信息。供應商資質、信譽、服務,有無惡意串通中標等。
(4)合同管理的合規性。一是審查合同簽訂的合規性。簽訂合同的部門和人員是否得到授權;對方簽約單位是否具備簽約資格、供貨資質、履約能力。合同是否經法規、財務、審計部門審核會簽。合同條款內容是否與招、投標文件吻合等。二是審查合同條款的完整性。審查采購合同是否包含合同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格和結算方式、運輸方式、履約期、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是否明確簽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是審查合同執行的有效性。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得到全面、嚴格地履行,有無合同違約情況,對方違約時是否及時索賠。
(5)物資驗收入庫的規范性。采購物資到貨後,企業物資采購部門要會同相關技術人員及質檢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標准共同驗收並出具驗收報告。驗收完成後,財務部門是否登記固定資產帳,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是否對驗收的物資登記造冊。
(6)項目資金支付的合規性。審查項目資金支付是否依據采購進度和合同約定條款,經財務部門審核報單位領導批准後付款;購貨發票、貨運單、驗收單等原始資料上載明的采購數量、單價、金額、品種、規格、產地、型號等是否與采購合同一致,數量、單價、金額等計算是否正確,各種票據的填寫是否合規。
(7)采購歸檔資料的完整性。審查項目實施部門是否按照「一項一卷」的要求,收集項目實施全過程資料並整理歸檔。
(五)重視對整改情況的跟蹤,將建議落到實處。
對采購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提出的審計建議,相關業務部門按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審計部門反饋落實情況後,要建立整改情況跟蹤機制,通過電話回訪、上門督促、公開公示等各種形式。確保各項建議落到實處,真正實現審計完美收官,促進「陽光采購」。
總之,采購審計的有效實施,既要講原則,又要結合實際情況靈活運用。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事,又要實事求是,做到既合法又合情理。加強采購審計是監督采購項目活動的一項重要措施,它對節約投資,控製成本,提高采購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都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❻ 培訓學校2015年財務審計報告需要什麼
上市公司年報和審計報告是4月底必須出的,是兩份報告。
年度審計報告:根據公司規模回不同差別很大,一般來說答年底扎帳以後年報審計正式開始,有的是春節後開始,小一點規模,比如創業板的公司可能一個多月就能出報告,大一點的主板公司可能要兩三個月。一般情況下中報是不需要審計的,如果要審計,會比年報時間稍短一些。
❼ 作為應屆畢業生,去大企業的財務培訓生好還是去四大審計磨練一下好
如果有機會,還是去四大
❽ 求公司內部的審計流程及內容
你這個問題有點大,怎麼說呢?你這個工作屬於公司內部控制的一個環節,我給你發個內部控制的資料吧。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大中型企業。
小企業和其他單位可以參照本規范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
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的劃分標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范所稱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
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
第四條 企業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
(二)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三)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與企業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並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第五條 企業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應當包括下列要素:
(一)內部環境。內部環境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一般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等。
(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企業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三)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採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四)信息與溝通。信息與溝通是企業及時、准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企業內部、企業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
(五)內部監督。內部監督是企業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
第六條 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制定本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
第七條 企業應當運用信息技術加強內部控制,建立與經營管理相適應的信息系統,促進內部控制流程與信息系統的有機結合,實現對業務和事項的自動控制,減少或消除人為操縱因素。
第八條 企業應當建立內部控制實施的激勵約束機制,將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促進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
第九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法律法規、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明確貫徹實施本規范的具體要求,對企業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接受企業委託從事內部控制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根據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和相關執業准則,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簽字的從業人員應當對發表的內部控制審計意見負責。
為企業內部控制提供咨詢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同時為同一企業提供內部控制審計服務。
第二章 內部環境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許可權,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
股東(大)會享有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規定的合法權利,依法行使企業經營方針、籌資、投資、利潤分配等重大事項的表決權。
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依法行使企業的經營決策權。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監督企業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經理層負責組織實施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事項,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董事會負責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
企業應當成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適當的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內部控制的建立實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情況,協調內部控制審計及其他相關事宜等。
審計委員會負責人應當具備相應的獨立性、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結合業務特點和內部控制要求設置內部機構,明確職責許可權,將權利與責任落實到各責任單位。
企業應當通過編制內部管理手冊,使全體員工掌握內部機構設置、崗位職責、業務流程等情況,明確權責分配,正確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保證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工作的獨立性。
內部審計機構應當結合內部審計監督,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內部審計機構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按照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程序進行報告;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權直接向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監事會報告。
第十六條 企業應當制定和實施有利於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政策。人力資源政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員工的聘用、培訓、辭退與辭職。
(二)員工的薪酬、考核、晉升與獎懲。
(三)關鍵崗位員工的強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崗位輪換制度。
(四)掌握國家秘密或重要商業秘密的員工離崗的限制性規定。
(五)有關人力資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將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勝任能力作為選拔和聘用員工的重要標准,切實加強員工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升員工素質。
第十八條 企業應當加強文化建設,培育積極向上的價值觀和社會責任感,倡導誠實守信、愛崗敬業、開拓創新和團隊協作精神,樹立現代管理理念,強化風險意識。
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企業文化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
企業員工應當遵守員工行為守則,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加強法制教育,增強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法制觀念,嚴格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監督,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備案制度。
第三章 風險評估
第二十條 企業應當根據設定的控制目標,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
第二十一條 企業開展風險評估,應當准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確定相應的風險承受度。
風險承受度是企業能夠承擔的風險限度,包括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業務層面的可接受風險水平。
第二十二條 企業識別內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二)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四)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五)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六)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二十三條 企業識別外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一)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二)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四)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五)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六)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當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等,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排序,確定關注重點和優先控制的風險。
企業進行風險分析,應當充分吸收專業人員,組成風險分析團隊,按照嚴格規范的程序開展工作,確保風險分析結果的准確性。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結合風險承受度,權衡風險與收益,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企業應當合理分析、准確掌握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關鍵崗位員工的風險偏好,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避免因個人風險偏好給企業經營帶來重大損失。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綜合運用風險規避、風險降低、風險分擔和風險承受等風險應對策略,實現對風險的有效控制。
風險規避是企業對超出風險承受度的風險,通過放棄或者停止與該風險相關的業務活動以避免和減輕損失的策略。
風險降低是企業在權衡成本效益之後,准備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降低風險或者減輕損失,將風險控制在風險承受度之內的策略。
風險分擔是企業准備藉助他人力量,採取業務分包、購買保險等方式和適當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風險承受度之內的策略。
風險承受是企業對風險承受度之內的風險,在權衡成本效益之後,不準備採取控制措施降低風險或者減輕損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條 企業應當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和業務拓展情況,持續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信息,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及時調整風險應對策略。
第四章 控制活動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結合風險評估結果,通過手工控制與自動控制、預防性控制與發現性控制相結合的方法,運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
第二十九條 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企業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第三十條 授權審批控制要求企業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許可權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
企業應當編制常規授權的許可權指引,規范特別授權的范圍、許可權、程序和責任,嚴格控制特別授權。常規授權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既定的職責和程序進行的授權。特別授權是指企業在特殊情況、特定條件下進行的授權。
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
企業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第三十一條 會計系統控制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准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大中型企業應當設置總會計師。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不得設置與其職權重疊的副職。
第三十二條 財產保護控制要求企業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採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
企業應當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第三十三條 預算控制要求企業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許可權,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第三十四條 運營分析控制要求企業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經理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並加以改進。
第三十五條 績效考評控制要求企業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企業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第三十六條 企業應當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風險預警標准,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或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員、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第五章 信息與溝通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建立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內部控制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信息及時溝通,促進內部控制有效運行。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當對收集的各種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進行合理篩選、核對、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業可以通過財務會計資料、經營管理資料、調研報告、專項信息、內部刊物、辦公網路等渠道,獲取內部信息。
企業可以通過行業協會組織、社會中介機構、業務往來單位、市場調查、來信來訪、網路媒體以及有關監管部門等渠道,獲取外部信息。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將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企業內部各管理級次、責任單位、業務環節之間,以及企業與外部投資者、債權人、客戶、供應商、中介機構和監管部門等有關方面之間進行溝通和反饋。信息溝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並加以解決。
重要信息應當及時傳遞給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
第四十一條 企業應當利用信息技術促進信息的集成與共享,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信息與溝通中的作用。
企業應當加強對信息系統開發與維護、訪問與變更、數據輸入與輸出、文件儲存與保管、網路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證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第四十二條 企業應當建立反舞弊機制,堅持懲防並舉、重在預防的原則,明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有關機構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職責許可權,規范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處理、報告和補救程序。
企業至少應當將下列情形作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
(一)未經授權或者採取其他不法方式侵佔、挪用企業資產,牟取不當利益。
(二)在財務會計報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
(三)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濫用職權。
(四)相關機構或人員串通舞弊。
第四十三條 企業應當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設置舉報專線,明確舉報投訴處理程序、辦理時限和辦結要求,確保舉報、投訴成為企業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徑。
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應當及時傳達至全體員工。
第六章 內部監督
第四十四條 企業應當根據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制定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明確內部審計機構(或經授權的其他監督機構)和其他內部機構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許可權,規范內部監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內部監督分為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日常監督是指企業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進行常規、持續的監督檢查;專項監督是指在企業發展戰略、組織結構、經營活動、業務流程、關鍵崗位員工等發生較大調整或變化的情況下,對內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
專項監督的范圍和頻率應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以及日常監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確定。
第四十五條 企業應當制定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准,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分析缺陷的性質和產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採取適當的形式及時向董事會、監事會或者經理層報告。
內部控制缺陷包括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企業應當跟蹤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情況,並就內部監督中發現的重大缺陷,追究相關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六條 企業應當結合內部監督情況,定期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出具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方式、范圍、程序和頻率,由企業根據經營業務調整、經營環境變化、業務發展狀況、實際風險水平等自行確定。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七條 企業應當以書面或者其他適當的形式,妥善保存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過程中的相關記錄或者資料,確保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過程的可驗證性。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規范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規范的配套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五十條 本規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❾ 如何進一步深化企業審計監督
1.提高企業領導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盡管內部審計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國家利益,是國家為監督與控制經濟活動而採取的一個手段,但其在更大程度上則是企業自身發展
的需要。因此,要切實加強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唯有企業自身的重視,而企業自身的重視又表現為企業所有者的重視,企業所有者的重視是做好內審工作的根本保證。
2.增強企業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要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從組織管理的角度說,企業應該在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的組織、指導下開展工作,以排除不必要的干擾,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否則,內部審計工作無法獨立地開展工作,勢必影響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和高質量地完成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靈魂。只有保證其獨立性,才可以體現其有效性。
3.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審計法規制度
目前我國審計監督體系已基本建立起來,從政府審計角度說,有國家審計法;從社會審計角度看,有注冊會計師法,對支持和保證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法律依據。但企業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不是很完善很健全,現在還沒有內部審計法,只有國家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發布的《內部審計准則》和《內部審計基本准則》及一系列具體准則,層次較低,法律效力不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內在要求,特別是《企業內部基本控制規范》的出台,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為保證內部審計工作有法可依,國家應盡快出台內部審計的有關法規,與其相應配套的規章制度也應進一步完善。
4. 提高企業內審工作人員的素質
前面我們已經提到,目前企業的內審人員普遍素質不高,不能適應內部審計工作開展的需要。為此,一方面應加強審計機構,充實審計人員。應當注意從各方面抽調年輕同志充實內部審計機構,以保證人員結構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應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對內部審計地位與作用的認識,明確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責和工作任務、工作方式,以及新形勢下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等等,同時,還要督促內部審計人員學習和掌握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知識,以適應新形勢下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隨著審計工作的計算機化,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計算機的培訓,充實網路、軟體開發專家,以新的方式開展內部審計,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5. 建立相應的評價考核與激勵機制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內審工作自身考核辦法並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完善,及時地進行修正和調整,是完善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制度的重要一步。內審人員的行為規則、紀律、業務標准均應納入內審部門負責人的日常考核之中,並與個人的薪資掛鉤,同時接受全體員工的監督,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內審人員工作的自覺性。
❿ 如何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審計
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的方式:
(一)提高領導層對內控的重視度,完善內部控制環境。
良好的控制環境的建立,是制度真正落實的有效保障。影響控制環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董事會、企業管理者的素質、企業文化、組織結構等。加強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一是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企業財務管理為核心,以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特點,使企業成為面向國內外市場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的一種企業機制。二是要建設企業內部控制環境,包括經營管理的理念,風險管理理念,管理控制方法,組織機構,外部環境影響等。因而為了企業的發展,一定要提升企業領導層和管理者的思想意識,轉變其管理觀念,使之增強對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內部會計控制的管理力度,從而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明確審計方向,確定審計目標,掌握審計重點。
對於一個企業而言,企業實施內部控制審計的最終目標在於通過這樣一個審計活動,完善審計內控制度,維護企業資金的穩定性和安全性,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和經營管理水平。因此在審計內容上內部審計人員要通過查閱法、調查表格法等審計方法,了解企業管理信息和流程(傳遞溝通方式、制度匯編、職責分工、崗位規范和標准)等相關資料,進一步向相關部門和人員了解企業的相關業務及財務資料,對企業主要業務的關鍵控制點進行測試分析,掌握這類控制點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處,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在審計方法和手段上要全面運用計算機技術、網路信息技術,重視風險分析,保證內控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最後,企業還要建立起內部控制審計隊伍訓練培養基地,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不斷強化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意識和審計專業技能,為企業培養一支高素質、高質量的審計團隊。
(三)充分發揮內部控制執行與監督職能。
內控制度要發揮良好的作用並且得到有效執行,企業必須具備足夠的人員及資源,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務,並且應選拔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勝任能力的員工,創造良好的環境氛圍激發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建立績效評價體系,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對員工實施科學、有效的監督。
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使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應當更多地參與到企業的事前預防和事中的內部控制中,通過對企業會計內部控制的監督和評審,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中的漏洞和隱患,並針對企業會計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等加以技術修正或改進,提出一些有建設性的意見和措施,提高企業的綜合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