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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業務培訓記錄

發布時間:2021-01-24 05:39:46

⑴ 增值稅開票員要培訓什麼內容

以下回答來自於北京誠力財務代理

培訓如何使用金稅系統,開票程序,設置以及每月1號以後如何抄稅、遠程抄報、比對、清卡等與開票相關的事項。

⑵ 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

國家稅務總局2006年頒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目前全文有效。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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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發〔2006〕156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10-17

字體: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適應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需要,規范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國家稅務總局對現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印發給你們,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級稅務機關應做好宣傳工作,加強對稅務人員和納稅人的培訓,確保新規定貫徹執行到位。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總局(流轉稅管理司)。
附件:1.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
2.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
3.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4.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
5.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規范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使用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專用發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並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第三條 一般納稅人應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以下簡稱防偽稅控系統)使用專用發票。使用,包括領購、開具、繳銷、認證紙質專用發票及其相應的數據電文。
本規定所稱防偽稅控系統,是指經國務院同意推行的,使用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運用數字密碼和電子存儲技術管理專用發票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本規定所稱專用設備,是指金稅卡、IC卡、讀卡器和其他設備。
本規定所稱通用設備,是指計算機、列印機、掃描器具和其他設備。
第四條 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三聯: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其他聯次用途,由一般納稅人自行確定。
第五條 專用發票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最高開票限額,是指單份專用發票開具的銷售額合計數不得達到的上限額度。
最高開票限額由一般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依法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十萬元及以下的,由區縣級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的,由地市級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一千萬元及以上的,由省級稅務機關審批。防偽稅控系統的具體發行工作由區縣級稅務機關負責。
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應進行實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十萬元及以下的,由區縣級稅務機關派人實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的,由地市級稅務機關派人實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千萬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級稅務機關派人實地核查後將核查資料報省級稅務機關審核。
一般納稅人申請最高開票限額時,需填報《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附件1)。
第六條 一般納稅人領購專用設備後,憑《最高開票限額申請表》、《發票領購簿》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初始發行。
本規定所稱初始發行,是指主管稅務機關將一般納稅人的下列信息載入空白金稅卡和IC卡的行為。
(一)企業名稱;
(二)稅務登記代碼;
(三)開票限額;
(四)購票限量;
(五)購票人員姓名、密碼;
(六)開票機數量;
(七)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納稅人發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項信息變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發行;發生第二項信息變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注銷發行。
第七條 一般納稅人憑《發票領購簿》、IC卡和經辦人身份證明領購專用發票。
第八條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領購開具專用發票:
(一)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稅務機關准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
上列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確定。
(二)有《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稅收違法行為,拒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私自印製專用發票;
3.向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買取專用發票;
4.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5.未按本規定第十一條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
7.未按規定申請辦理防偽稅控系統變更發行;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領購專用發票,主管稅務機關應暫扣其結存的專用發票和IC卡。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本規定第八條所稱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
(一)未設專人保管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
(二)未按稅務機關要求存放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
(三)未將認證相符的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結果通知書》和《認證結果清單》裝訂成冊;
(四)未經稅務機關查驗,擅自銷毀專用發票基本聯次。
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第十二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附件2),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列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附件3)。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並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經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第十五條 《申請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由購買方留存;第二聯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申請單》應加蓋一般納稅人財務專用章。
第十六條 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附件4)。《通知單》應與《申請單》一一對應。
第十七條 《通知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第二聯由購買方送交銷售方留存;第三聯由購買方留存。
《通知單》應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
《通知單》應按月依次裝訂成冊,並比照專用發票保管規定管理。
第十八條 購買方必須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留存的《通知單》一並作為記賬憑證。屬於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第十九條 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通知單》一一對應。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抄稅,是報稅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軟盤抄取開票數據電文。
第二十一條 一般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稅,在申報所屬月份內可分次向主管稅務機關報稅。
本規定所稱報稅,是納稅人持IC卡或者IC卡和軟盤向稅務機關報送開票數據電文。
第二十二條 因IC卡、軟盤質量等問題無法報稅的,應更換IC卡、軟盤。
因硬碟損壞、更換金稅卡等原因不能正常報稅的,應提供已開具未向稅務機關報稅的專用發票記賬聯原件或者復印件,由主管稅務機關補采開票數據。
第二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或者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應將專用設備和結存未用的紙質專用發票送交主管稅務機關。
主管稅務機關應繳銷其專用發票,並按有關安全管理的要求處理專用設備。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第二十三條所稱專用發票的繳銷,是指主管稅務機關在紙質專用發票監制章處按「V」字剪角作廢,同時作廢相應的專用發票數據電文。
被繳銷的紙質專用發票應退還納稅人。
第二十五條 用於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相符(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認證相符的專用發票應作為購買方的記賬憑證,不得退還銷售方。
本規定所稱認證,是稅務機關通過防偽稅控系統對專用發票所列數據的識別、確認。
本規定所稱認證相符,是指納稅人識別號無誤,專用發票所列密文解譯後與明文一致。
第二十六條 經認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退還原件,購買方可要求銷售方重新開具專用發票。
(一)無法認證。
本規定所稱無法認證,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認,無法產生認證結果。
(二)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是指專用發票所列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有誤。
(三)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解譯後與明文的代碼或者號碼不一致。
第二十七條 經認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一)重復認證。
本規定所稱重復認證,是指已經認證相符的同一張專用發票再次認證。
(二)密文有誤。
本規定所稱密文有誤,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無法解譯。
(三)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認證不符,是指納稅人識別號有誤,或者專用發票所列密文解譯後與明文不一致。
本項所稱認證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
(四)列為失控專用發票。
本規定所稱列為失控專用發票,是指認證時的專用發票已被登記為失控專用發票。
第二十八條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第二十九條 專用發票抵扣聯無法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1994〕5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由稅務所為小規模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知》(國稅發〔1994〕5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商業零售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告〉的通知》(國稅發〔1994〕8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嚴格控制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范圍的通知〉的通知》(國稅發〔2000〕7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管理的通知》(國稅發明電〔2001〕5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管理的通知》(國稅發明電〔2002〕33號)同時廢止。以前有關政策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⑶ 給企業培訓增值稅政策講什麼內容

給企業來培訓增值稅政策,源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修訂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以及四個附件、全面營業稅改增值稅出台的補充規定和行業規定等。

⑷ 有什麼好的方法盡快學習好初級實務增值稅這塊內容

多做幾遍題就沒問題了。

⑸ 高頓財務培訓的高頓研究院

高頓財務培訓始終堅持關注財務前沿引領思維創新。2009年6月,高頓率先在培訓行業界創建研究院,成為國內唯一一家擁有專屬研究院的財務培訓機構。高頓研究院利用高頓財務培訓豐富的培訓經驗與資源,進行全面、系統、深入的調查和訪問,獲得第一手的數據,並結合經濟環境的變化及未來財務發展的方向進行系統的研究,不斷研發創新課程體系和培訓模式。
高頓還對相關知識理論、政策分析和實操案例進行了深度挖掘與總結,不斷推出對行業走勢與企業決策有影響力的調研報告,碩果累累。與此同時,高頓的系統學習平台里還集合了大量專家學者、政府官員以及一線企業高管的真知灼見,研究團隊亦樂於將其進行提煉,與更多的財務人分享。
研究報告
《財務人之管理能力培養是與非》
財務人的管理課程,必須結合我國財務管理的發展現狀、財務人員的特點和財務職能的定位加以考慮。財務人和財務部門都具有特殊性,培訓要樹立的第一個理念就是,了解財務人特點,理順財務部門的組織結構和職能定位;第二,財務人管理能力培養,是在財務管理職能基礎上的提升,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滿足財務職能轉變和企業發展的要求。報告認為:由於受財務人的性格特點和財務部門傳統組織定位的影響,財務人的管理技能培訓,單純的管理知識培訓顯然並不科學,重要的是如何變革傳統財務組織結構,如何重新定位財務職能,把財務與會計分開,突出財務的管理職能。
《溫州金融改革:浙江區域經濟轉型的堅實後盾》
近幾年,民間借貸危機、老闆跑路、「吳英」案、溫州炒房團等事件使我們必須重新審視「溫州模式」。3月28日的溫州金融改革給民間資本找到了出路。該報告通過分析指出:中小企業應當充分分析市場,重新定位自己,發揮自主創新能力,由傳統的產業轉向高科技產業發展,小型企業做中,中型企業做大,大型企業做專,掌握核心成長動力,徹底改變原來低成本低利潤的狀況,做活整個市場,走在企業的前端,不盲從,做企業不能「利」字當頭,哪裡」熱「往哪裡去,做大做強做專,謀求長遠可持續發展。
高頓研究院的研究表明,溫州金融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輸送糧草的作用,為浙江省的產業結構調整、結構轉型提供堅實的後盾,如果糧草出了問題,那所謂的產業結構調整就無從談起。
《總經理的財務課程》研究報告
《總經理的財務課程》應該注重對總經理職責的把握,明確總經理在企業中的作用,從而明確總經理需要掌握的財務技能。我們發現,雖然該課程發展的並不成熟,但需求卻是迫切的。對企業總經理和高管們開設財務知識的培訓應注重:財務管控理念、企業風險防範、決策制定等方面的內容,課程要結合培訓對象特點和課程需求要素進行合理設置。
該報告從總經理的職責與財務技能的匹配程度、市場上關於總經理的財務培訓課程內容與總經理的財務技能需求等方面展開調查,詳細分析了總經理的財務課程的發展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
該報告通過分析指出,《總經理的財務課程》應側重企業戰略與財務戰略的統一、風險防範和決策的制定。同時,課程設置應關注外部經濟環境變化,與時俱進,始終走在時代的前端,方能提供滿足企業決策者需求的培訓服務。
《增值稅擴圍之全國推廣》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在上海試點以來,得到了企業的積極配合,政府的積極支持,種種跡象表明,這項改革在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已是大勢所趨,至於推廣的必然性和曲折性是「現在」面臨的主要問題。
報告顯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以後,全國部分服務業需求開始湧入上海。該報告通過測算一家生產型企業在上海和其他地區采購廣告服務的成本對比顯示,在上海采購的成本要比其他地區低5.66%,這就使得上海的服務業更加具有優勢。
該報告援引中國證券報的記者的調研指出:增值稅在上海進行試點對上海周邊的省份和城市影響非常明顯。很多企業將總部轉移到上海,但生產仍在原地。這對於上海經濟的發展非常有利,但是對於上海周邊的城市,卻是一場危機。
《國際增值稅發展沿革對我國的啟示》
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將先在該市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展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試點。這一政策的推行,引發的業界廣泛的討論,有的支持,有的不看好,有的持觀望態度。本文在比較和分析歐洲、亞洲實行增值稅較成功國家增值稅制度實踐的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總結了短期內對我國企業的影響及增值稅未來可能發展的方向。
該報告在對國外的增值稅改革發展變革及稅收政策進行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對我國增值稅改革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做出了預測:即擴大進項稅額抵扣范圍;穩步擴大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為現有的增值稅制度瘦身;全面推進稅收的網路建設,建設稅收信息系統,推進征管方式現代化,使稅收征管和監督有序進行;縮小增值稅減免稅優惠范圍,實施進口產品全面征稅出口產品徹底退稅。
《增值稅擴圍之物流行業調研報告》
從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地區的物流企業將不再繳納營業稅,改繳增值稅。其中,交通運輸業適用11%的稅率;倉儲業企業適用6%的稅率。這對於倉儲業企業來說,可謂一片歡呼;但是對於以運輸業為主的物流企業來說,恐怕就高興不起來了。
該報告顯示:我國物流行業,內資企業佔79%,港澳台投資企業佔7%; 外商投資企業佔14%。在內資企業中,國有企業佔10%;私營企業佔26%;股份有限公司佔10%;有限責任公司佔28%。2010年物流企業人均利潤為14.5萬元,比上年增加3.4萬元,增長30.4%。其中,綜合型物流企業人均利潤最高為17.5萬元,運輸型企業為13.2萬元,倉儲型企業最低僅為5.2萬元。但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後,這一局面將發生改變。
主要內容:
一、行業簡介
二、物流企業現狀
三、2012年上海增值稅擴圍對物流行業的影響
《增值稅擴圍之對其他省市影響》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在上海試點以來,給上海企業帶來的大量的機遇,同時,也給其他省市特別是上海周邊的企業帶來了危機,其他省市企業究竟應當如何應對,是面臨的主要問題。
報告預計,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後的2012年,上海的稅收減免額將達到100多億元,佔2011年地方財政收入的3%。這給上海企業帶來的大量的機遇,同時,也給其他省市特別是上海周邊的企業帶來了危機。
主要內容:
大量服務業需求或湧入上海
部分周邊省市企業已搬遷上海
地方政府的動力
窪地效應顯現 地方政府將推動改革步伐
《國內非財課程的研究報告——培訓課程發展趨勢探討》
非財務人員的財務課程近幾年已經發展比較完善,但是課程內容與培訓對象需求的矛盾依然存在,並且一些問題已經成為培訓行業的瓶頸。具體來看,可以有一些發展趨勢和關鍵因素值得我們探討,來幫助提升課程的收益,達到有效培訓的目的。
非財務人員是企業中非財務專業或財務工作出身的領導層和管理者,當升任至一定崗位後,自身所學專業不能完全滿足崗位的需求,因此,培訓機構根據企業面臨問題及人員的迫切需求開發出一系列針對非財務人員的財務培訓課程,目標是培養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財務意識、財務知識和財務技能,以提高非財務人員的管理水平和決策能力,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
主要內容:
一、 國內非財務經理的財務課程培訓現狀
二、培訓存在問題調查
三、非財務人員的財務課程發展趨勢
1、加強財務基礎知識框架的建立。
2、對於高素質人才,課程引導性更為重要。
3、從企業戰略角度出發,明確財務與企業戰略的關系。
4、從專業的財務知識中找出對管理者有用的部分,並從管理者角度講解。
《中國會計准則如何趨同IFRS》
本文以國際會計准則的最新變化為線索,講述了新准則發布後全球各個國家的反應,以及對我國產生的巨大影響。針對近幾日美國的態度,我國財政部採取積極應對策略,從大局入手,把握應對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方法。
自2001年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以下稱IASB)開始運作以來,就以建立全球統一準則為宗旨,提供高質量的財務信息,促進資本形成和流動,降低融資成本,降低准則制定成本。
財政部企業司司長劉玉廷於2011年10月在中國證券報撰文指出,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後, IASB對准則的一系列項目做出重大修改,並要求中國直接採用國際准則,這將對中國現有企業財務體系產生重大影響。
同年8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頒布逐步採納國際准則的路線圖計劃徵求意見稿;2009年,日本頒布全面採用國際會計准則的路線圖;其他國家紛紛效仿,智利,韓國,巴西,加拿大,印度,墨西哥,中國台灣等都准備在2013年以前全面採用IFRS計劃。
主要內容
一、IASB發布最新准則
二、我國需要密切關注的幾個方面
三、美國態度逐漸明確
四、中國方面積極應對
1、成立專項委員會 加強與其他國家交流
2、參與國際會計准則制定 爭奪話語權
3、積極推動與新興經濟體國家的交流

⑹ 增值稅裡面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的區別

一、涉及行業不同:

現代服務圍繞製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

生活服務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

二、服務類別不同:

現代服務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

生活服務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三、層次不同:

現代服務業大體相當於現代第三產業。國家統計局在1985年《關於建立第三產業統計的報告》中,將第三產業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層次是流通部門,包括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商業飲食業、物資供銷和倉儲業;

第二個層次是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包括金融業、保險業、公用事業、居民服務業、旅遊業、咨詢信息服務業和各類技術服務業等;

第三個層次是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包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科研事業,生活福利事業等;

第四個層次是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軍隊和警察等。

(6)增值稅業務培訓記錄擴展閱讀:

生活服務行業

廣義的生活服務

廣義上的生活服務行業要廣泛的多,它包含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餐飲、娛樂、租房、買房、工作、旅遊、教育培訓等生活相關的「衣食住行用」都屬於這類服務的范疇。

生活服務行業的電子商務化

電子商務在經歷了B2B、B2C、C2C等傳統的商務模式之後,逐漸得走向完善。網民數量的增長、文化意識的提高以及網路支付方式的多元化使得網上購物流行一時。

電子商務所創造的價值逐年增長,交易額不斷攀升,網路經濟時代到來。馬雲說,所有的技術都是為人服務的。電子商務最終的目的也是要滿足人的需求,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生活服務行業開始走上電子商務的軌道。

遍布全國各地的地方門戶網站、信息港就具有生活服務類網站的雛形,這類網站大多都擁有生活、打折、黃頁、分類等相關的子站,內容就是當地的各類生活服務類信息,

提供網民之間資源化商品、服務的在線交易,尤其適用服務業,諸如對訂房、訂餐、訂座、訂票、求職、招聘等資源類服務的需求。電子商務在這一領域逐漸得到應用,極大的促進了生活服務行業的電子商務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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